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300000271016607001b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洵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伟冬0312-762117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4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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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名称: 【G234国道顺兴路出口道路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1300000271016607001B01
招标内容:

【G234国道顺兴路出口道路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234国道顺兴路出口道路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顺平县发展和改革局顺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G234 国道顺兴路出口道路工程初步设计》(顺发改字【2023】49号 )的批复、由顺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顺平发改招标核准【2023】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顺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顺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北起规划纬二十街(京昆高速公路顺平西互通连接线),南至保阜路 (北环城路)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 全线拟占地7.6公顷,道路长1520.5m, 红线宽50m。路基采用整体式路基,行车道路基宽度31m, 即 2m 机非隔离带+12.5m行车道+2m 中分带+12.5m行车道+2m 机非隔离带;路面外两侧各设置4.5m非机动车道+5m人行道。平面交叉4处。 行车道路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层自上而下依次为:4cmSBS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上面层(玄武岩)+6cm 沥青混凝土AC-16中面层+8cm 沥青混凝土AC-20下面层+下封层(1cm)、透层。结构层:18cm5%水泥稳定碎石+18cm4% 水泥稳定碎石+18cm4%水泥稳定碎石。非机动车道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层自上而下依次为:3cm 沥青混凝土AC-13C上面层,5cm 沥青混凝土AC-16 下面层,6cm 沥青混凝土AC-20 下面层,下封层(1cm)、透层,20cm5%水泥稳定碎石,20cm5%水泥稳定土。人行道路面采用透水混凝土砖路面,路面结构层自上而下依次为:6cm 透水砖(20*10*6cm),3cm l:3 干硬性水泥砂浆,20cm 透水混凝土(C25)。配套建设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等。 建设地点:北起规划纬二十街(京昆高速公路顺平西互通连接线),南至保阜路(北环城路) 计划工期: 305 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27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 05 月 31 日 质量要求:勘察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勘察规范的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总承包,要求完成该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与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及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审计、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勘察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全部成员)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当年无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当年的财务报表)。
3.1.3信誉要求:信誉条件良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3.1.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EPC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 市政工程 专业 一级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 市政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具备 一级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本单位的2023年1月至今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对账单或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自行明确一家成员为牵头人组成EPC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三家;3.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3.2.3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联合体协议规定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等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事项各自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3.2.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2.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接受指令和工程款,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全面履行。3.2.7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03 09:002023-07-0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ebztb.com)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7-2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eb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顺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洵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顺平县 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韩村乡同美生活2区1号楼8号门脸
邮编:

072250

邮编: 071000
联系人:

胡伟冬

联系人: 王红
电话:

0312-7626827

电话: 0312-762117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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