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G234国道顺兴路出口道路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
---|---|---|---|---|---|---|---|---|---|---|---|---|---|---|---|---|---|---|---|---|---|---|---|---|---|---|---|---|---|---|---|---|---|---|---|---|---|---|---|---|---|
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16607001B01 | ||||||||||||||||||||||||||||||||||||||||
招标内容: | |||||||||||||||||||||||||||||||||||||||||
【G234国道顺兴路出口道路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234国道顺兴路出口道路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顺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G234 国道顺兴路出口道路工程初步设计》(顺发改字【2023】49号 )的批复、由顺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顺平发改招标核准【2023】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顺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顺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北起规划纬二十街(京昆高速公路顺平西互通连接线),南至保阜路 (北环城路)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 全线拟占地7.6公顷,道路长1520.5m, 红线宽50m。路基采用整体式路基,行车道路基宽度31m, 即 2m 机非隔离带+12.5m行车道+2m 中分带+12.5m行车道+2m 机非隔离带;路面外两侧各设置4.5m非机动车道+5m人行道。平面交叉4处。
行车道路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层自上而下依次为:4cmSBS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上面层(玄武岩)+6cm 沥青混凝土AC-16中面层+8cm 沥青混凝土AC-20下面层+下封层(1cm)、透层。结构层:18cm5%水泥稳定碎石+18cm4% 水泥稳定碎石+18cm4%水泥稳定碎石。非机动车道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层自上而下依次为:3cm 沥青混凝土AC-13C上面层,5cm 沥青混凝土AC-16 下面层,6cm 沥青混凝土AC-20 下面层,下封层(1cm)、透层,20cm5%水泥稳定碎石,20cm5%水泥稳定土。人行道路面采用透水混凝土砖路面,路面结构层自上而下依次为:6cm 透水砖(20*10*6cm),3cm l:3 干硬性水泥砂浆,20cm 透水混凝土(C25)。配套建设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等。
建设地点:北起规划纬二十街(京昆高速公路顺平西互通连接线),南至保阜路(北环城路)
计划工期: 305 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27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 05 月 31 日
质量要求:勘察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勘察规范的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自行明确一家成员为牵头人组成EPC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三家;3.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3.2.3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联合体协议规定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等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事项各自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3.2.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2.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接受指令和工程款,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全面履行。3.2.7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03 09:00至2023-07-0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ebztb.com)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7-2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eb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