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YQZX2022-024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二○二二年十月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拟就“南京邮件处理中心分拣机配备工程网络及无线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YQZX2022-024)以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述:本项目为南京邮件处理中心分拣机配备工程的子项目,采购的设备用于分拣机及相关操作网络的搭建。
三、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类型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推荐品牌 |
1 |
核心交换机 |
台 |
1 |
企业级三层交换机,含12个千兆电口、12个千兆光口,跳线、尾纤 |
迈普,华为,锐捷,华三 |
2 |
工作组交换机 |
台 |
1 |
含PoE供电模块。提供48个百兆PoE电口,2个千兆光电复用口 |
|
3 |
无线AP |
台 |
5 |
全向天线,含PoE供电模块及安装 |
四、注:(1)供应商须以“项目”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并以“项目”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为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授权书。(提供以上证明资料原件加盖公章)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税务局开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2021年11月以来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9年7月1日以来信息化设备单个项目金额10万元以上的成功案例。(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合同须反映相关内容,无相关内容的不予认可;证明资料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①与招标代理公司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潜在供应商(如:代理公司的母公司或与其同属一个集团公司的其他子公司、代理进口设备的外贸代理公司等)。
②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③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④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⑤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⑥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⑦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法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⑧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招标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⑨在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机构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⑩相关产品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机构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7?6在最近三年内参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招标项目中标的、或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
(2)投标人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5、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18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南京市玄武区东杨坊100号获取采购文件。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1日上午9:30。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2年10月21日上午9:00-9:30。
2)递交地点:南京市龙蟠路121号C412室。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谈判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谈判。采购人只接受供应商在谈判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605178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