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泉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安溪分中心2025年印刷宣传制作零星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9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5/0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万元
招标公司泉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安溪分中心
招标联系人吴女士0595-23232234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施女士19890387592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08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1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5年印刷宣传制作零星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泉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安溪分中心综合股(具体地址:安溪县大同路889号办公大楼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印刷宣传制作零星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泉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安溪分中心拟采购2025年印刷宣传制作零星项目供应商,现向社会公开询价,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机关及下属公路站、服务区2025年印刷宣传制作零星项目供应商,包括宣传横幅、高清背胶、宣传展板、文件盒标签等(详见报名《采购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向联系人报名获取)。
本项目报价为各项单价,单价总和为报价总额,实际采购金额根据我中心实际需求结算,报价包含送货、安装等费用。清单项目为常见品目,实际采购过程中如发生报价单以外的项目,由成交供应商按市场价优惠结算。
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即时(1天内)提供宣传广告制作服务并负责到机关及下属公路站、服务区(澳江公路站、芳亭公路站、罗岩公路站、深内公路站、芦田公路站、西坪公路站、彭亭公路站、举口公路站、大格公路站、祥华公路站、尚卿公路站、澳江服务区)安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需求,1天内完成送货、安装等。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信息,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对象。(三)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在响应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四)具有及时提供本项目采购所有办公耗材的能力。(五)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记记录,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六)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允许潜在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2日 至 2025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安溪分中心综合股(具体地址:安溪县大同路889号办公大楼三楼)
方式:自行与项目负责人联系报名事宜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以快递送达(或当面送达)泉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安溪分中心综合股(以签收送达时间为准)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安溪分中心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泉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安溪分中心
地址:安溪县大同路889号
联系方式:吴女士/0595-232322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万安街道安平路4号洛江企业大厦17层
联系方式:施女士19890387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 0595-23232234
2025年印刷宣传制作零星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泉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安溪分中心综合股(具体地址:安溪县大同路889号办公大楼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印刷宣传制作零星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泉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安溪分中心拟采购2025年印刷宣传制作零星项目供应商,现向社会公开询价,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机关及下属公路站、服务区2025年印刷宣传制作零星项目供应商,包括宣传横幅、高清背胶、宣传展板、文件盒标签等(详见报名《采购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向联系人报名获取)。
本项目报价为各项单价,单价总和为报价总额,实际采购金额根据我中心实际需求结算,报价包含送货、安装等费用。清单项目为常见品目,实际采购过程中如发生报价单以外的项目,由成交供应商按市场价优惠结算。
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即时(1天内)提供宣传广告制作服务并负责到机关及下属公路站、服务区(澳江公路站、芳亭公路站、罗岩公路站、深内公路站、芦田公路站、西坪公路站、彭亭公路站、举口公路站、大格公路站、祥华公路站、尚卿公路站、澳江服务区)安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需求,1天内完成送货、安装等。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信息,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对象。(三)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在响应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四)具有及时提供本项目采购所有办公耗材的能力。(五)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记记录,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六)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允许潜在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2日 至 2025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安溪分中心综合股(具体地址:安溪县大同路889号办公大楼三楼)
方式:自行与项目负责人联系报名事宜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以快递送达(或当面送达)泉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安溪分中心综合股(以签收送达时间为准)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安溪分中心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泉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安溪分中心
地址:安溪县大同路889号
联系方式:吴女士/0595-232322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万安街道安平路4号洛江企业大厦17层
联系方式:施女士19890387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 0595-2323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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