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灵山县十里工业园电子信息产业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二期)配套工业园区道路工程(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070028460069510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灵山县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普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昭腘时代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刘建炳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灵山县十里工业园电子信息产业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二期)配套工业园区道路工程(EPC)总承包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7002846006951001001 | ||||||||
招标人 | 灵山县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建设单位 | 灵山县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普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结构类型:市政工程;规模:道路起于荔香大道与纵十六路交叉口,终点为规划大潮江路,道路设计长度2000m,实施长度200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40km/h,道路红线宽24米,为双向四车道,采用二块板的道路型式,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包含道路、排水(含污水)、照明、交通、绿化等附属配套工程。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26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26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31日 | ||||||||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灵山县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 ||||||||
成员单位:昭腘时代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灵山县第四建筑工程公司/昭腘时代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叁仟柒佰叁拾肆万柒仟伍佰贰拾肆元肆角肆分(¥37347524.44) | ||||||||||
工期 | 140天(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程、规定、标准及相关要求,设计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相应规定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韦海涛(注册编号:桂245070804959;身份证号:452824********0018)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李启明(注册编号:20234500800;身份证号:452501********2213) | ||||||||||
施工项目经理 | 韦海涛(注册编号:桂245070804959;身份证号:452824********0018)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刘建炳(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5)0008172;身份证号:450702********9010) 方园(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4)0017046;身份证号:450104********103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浦北县泉水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泉水镇供水厂管网配套设施) 2、浦北县县城及重点镇供水工程之浦北县寨圩镇供水工程总承包(EPC) 3、灵山县临港产业园新光大道市政工程 4、灵山县城十里工业园集中区330米*30米混凝土道路人行道单边排水管道安装 5、灵山县城燕山路南段工程 6、灵山县海岩路道路工程 | ||||||||||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奖项) | 无 |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企业信誉实力分”中“施工单位企业信誉实力”、“设计单位企业信誉实力”在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云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聿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叁仟柒佰肆拾壹万陆仟陆佰肆拾元柒角伍分(¥37416640.75) | ||||||||||
工期 | 140天(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程、规定、标准及相关要求,设计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相应规定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王璟(注册编号:桂245181868279;身份证号:522601********7625)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祝崇威(注册编号:2234501311;身份证号:450103********2533) | ||||||||||
施工项目经理 | 王璟(注册编号:桂245181868279;身份证号:522601********7625)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宗思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1)0003264;身份证号:452726********0579) 李文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4)0004911;身份证号:450721********444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旧州镇北龙村委那浪队至三角山队道路修建改造项目 2、贵港市骑楼街区综合改造项目—2023年市本级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EPC) 3、灵山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一期)-六小西侧排水箱涵及配 套设施 | ||||||||||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奖项) | 无 |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企业信誉实力分”中“施工单位企业信誉实力”、“设计单位企业信誉实力”在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荣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泽圣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叁仟柒佰肆拾玖万叁仟伍佰肆拾柒元柒角柒分(¥37493547.77) | ||||||||||
工期 | 140天(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程、规定、标准及相关要求,设计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相应规定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冯丽霞(注册编号:桂245131329775;身份证号:450923********4585)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徐向东(注册编号:20062300381;身份证号:230107********0611) | ||||||||||
施工项目经理 | 冯丽霞(注册编号:桂245131329775;身份证号:450923********4585)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项光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 (2015) 0008094;身份证号:450521********485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兵准园区DN1400供水管线项目(EPC) | ||||||||||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奖项) | 无 |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企业信誉实力分”中“施工单位企业信誉实力”、“设计单位企业信誉实力”在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如有) | 无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钦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qzggzy/)。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灵山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7-6513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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