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茶坊路北延(潭遏段)以及停车场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发包公告
金额
47.3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7/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3306830770s0001886
预算金额47.35万元
招标公司嵊州市城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广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丽萍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8
公告正文
茶坊路北延(潭遏段)以及停车场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 | ||
1.标题:茶坊路北延(潭遏段)以及停车场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发包公告 2.发包人:嵊州市城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发包代理机构:浙江广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项目名称:茶坊路北延(潭遏段)以及停车场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 5.项目编号:A3306830770S000188 6.建设地点:嵊州市茶坊路北。 7.经审核的发包价(即预算价):473519.00元 8.发包范围及内容茶坊路北延(潭遏段)以及停车场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包括跟踪审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9.质量标准: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 10.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作完成之日为止。 11.承包人资质等级要求(竞包人资质等级要求和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未在嵊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暂停项目时间周期内的。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土木建筑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3)驻场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土木建筑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驻场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驻场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4)主要的资格条件: 4.1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4.2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没有被相关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督部门)限制、清出嵊州市市场记录(具体时间以监管部门规定时限为准)。 4.3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如有特殊情况的,由竞包人在竞包文件中提供执行法院的有效依据。 4.4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报名随带资料: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随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驻场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以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13.竞包办法及让利率:技术打分制综合评估法。 14.报名时间:2024年07月10日上午09:30到11:30,下午14:30到16:30 15.报名地点:嵊州市三江街道剡兴路6号四楼招标部(浙江广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6.竞包保证金:9000元 (大写:玖仟元整 ),竞包保证金必须在提交竞包文件的前一个工作日16:00时前通过竞包人的基本账户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账形式汇入指定账户,并在缴存竞包保证金时填写项目名称,同时持相关付款凭证到 浙江广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 开具竞包保证金收据。开户名称:浙江广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发银行绍兴嵊州支行,账号:85090078801900000110。如因竞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竞包单位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开具竞包保证金收据的,一律视为不响应发包文件,其竞包文件不予以接受。竞包人的竞包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缴存投标保证金时填写项目名称。在中包通知书发出后 3 个工作日内,未中包单位的竞包保证金将退还至原基本账户,中包人的竞包保证金在中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咨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7.履约担保的形式:通过中包人的基本账户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账形式汇入指定账户。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包价的2%,中包人应在中包(候选)人公示结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发包人交付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中包人放弃中标。 18.竞包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8日 09时30分 19.竞包文件提交地点:嵊州市官河南路 699 号(嵊州市国际会展中心)北楼三楼二号开标室(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包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20.联系方式:发包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75-83193929 发包代理联系人:于丽萍,联系电话:0575-83812511 21.其他要求:发包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参加,必须随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竞包文件、竞包保证金收据准时到场参加(以上资料均为原件)。根据嵊政办〔2018〕104号文件《嵊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人约谈制度》的有关规定,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应在中标公示期满后至签订合同日止接受发包人的约谈。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约谈的,发包人将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公管办,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公管办对中标人作出考核扣分和日常考评扣分处理。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发包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发包文件为准。 22.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8日 发包人:嵊州市城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发包代理机构:浙江广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7/8 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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