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城区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霍邱县城区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服务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霍邱县城区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发改审批[2023]465号
1.4 招标人:霍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5 项目业主:霍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财政资金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霍邱县城区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服务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AFWWZ02856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FWWZ02856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霍邱县境内
2.6 建设规模:66658603.79元/年(其中可用性服务费3169441.74元/年,环卫一体化运营服务费63489162,05元/年),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8年
2.7 合同估算价:53326.88303万元
2.8 计划工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8年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特许经营权的业务范围为:投资并完成规模为200t/日垃圾中转站的建设、垃圾分类设施的建设、环卫车辆设施的购置和数字化管理系统的建设;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实施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绿化养护、公厕管理,水域保洁,建筑垃圾清运,“牛皮癣”清理及城市设施清洗和中央景观绿化养护管理等环卫一体化管理服务。
2.10 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
2.11 质量标准:满足本项目督查考核办法、质量标准及管理要求、服务考核细则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6. 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政府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信息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2日 至2024年01月11日10:3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64-3366192-(转 207)。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11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1日10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3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霍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城关镇蓼城路
邮 编:237400
联系人:赵主任
电 话:0564-6020275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五里墩大桥旁海事局附属楼2F
邮 编:237000
联系人:沈先生
电 话:0564-3366192-(转 207)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霍邱县政务中心A区4楼404室
电 话:0564-2717089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 获取招标文件后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12.3 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在使用投标工具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技术服务电话(非项目咨询):0551-62220164、400-0099-555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国银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875369922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中心徽商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48415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pdf 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霍邱县城区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服务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3AFWWZ02856
原公告日期:2023-12-22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关于“ 霍邱县城区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服务项目 ” 质疑回复一、 关于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综合实力”的异议:
原招标文件要求:
1、投标人所服务的环卫类项目,被省级以上(不含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部门评定为示范项目或推广项目的,每有一个得 6 分;投标人所服务的环卫类项目,被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部门评定为示范项目或推广项目的,每有一个得 4 分;投标人所服务的环卫类项目,被地市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部门评定为示范项目或推广项目的,每有一个得 2 分。注:本项最高得 6 分,可累计得分。提供官网公示截图、网址及对应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扫描件。省级以上(不含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部门指国务院、国家各部委,国务院各直属管理局。
现修改为:
1、投标人所服务的环卫类项目,被省级以上(不含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部门评定为示范项目或推广项目的,每有一个得 6 分;投标人所服务的环卫类项目,被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部门评定为示范项目或推广项目的,每有一个得 4 分;投标人所服务的环卫类项目,被地市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部门评定为示范项目或推广项目的,每有一个得 2 分。注:本项最高得 6 分,可累计得分。提供官网公示截图、网址或政府部门盖章带有文号的红头文件及对应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扫描件。省级以上(不含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部门指国务院、国家各部委,国务院各直属管理局。如政府官方网站公布的示范项目名称与投标人所服务项目的名称有差异,应当提供业主证明材料证明为同一项目的原件扫描件。
本项旨在反应投标人的企业实力,采用省级以上、省级、地市级分段打分。文件中对于评定部门并没有特定专属,没有特定区域,各级政府及其行业主管部门评定均予以认可,且没有奖项数量限制。某地的环卫类项目被评为示范项目或推广项目,投标人须证明该地为投标人的服务所在地且获评时在合同履行期间内。
原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人近 5 年(指:2018 年至 2022 年) 内,有连续三年被国家税务主管部门评定为 A 级纳税人得 5 分; 有连续两年被国家税务主管部门评定为 A 级纳税人得 3 分;有其中一年被国家税务管部门评定为 A 级纳税得1 分。注:本项最高得 5 分,须提供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纳税信用 A 级纳税人名单公布查询结果截图或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未提供的不得分;
现修改为:
2、投标人近 5 年(指:2018年至2022年)内,有连续三年被国家税务主管部门评定为A级纳税人得5分;有连续两年被国家税务主管部门评定为A级纳税人得3分;有其中一年被国家税务管部门评定为A级纳税人得1分。
注:本项最高得5分。①须提供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公布查询结果截图或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证明;②投标人成立时间不满3年的,成立次年至2022年被评为C级及以上纳税人的得5分,否则得0分,提供当地税务主管部门盖章证明材料;③投标人2018年及其后成立但已满3年的,成立次年至2022年,有连续三年被国家税务主管部门评定为B级及以上纳税人得5分;有连续两年被国家税务主管部门评定为B级及以上纳税人得3分;有其中一年被国家税务管部门评定为B级及以上纳税人得1分,提供当地税务主管部门盖章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是为规范纳税信用管理,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应尽的义务,维持良好的纳税信誉是企业基本的诚信及规范体现,不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
原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或中国标准化协会或其它 机构颁发的标准化良好行为 AAAAA 级证书的,得 4 分,AAAA 级证书的,得 3 分,AAA 级证书的,得 2 分。注: 本项最高得 4 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和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服务平台网址查询截图(http://www.gspchina.org.cn/) 或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或难以判断的不得分。
现修改为:
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或中国标准化协会或其它机构颁发的标准化良好行为AAAAA级证书的,得4分,AAAA 级证书的,得3分,AAA级证书的,得2分。
注: 本项最高4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及相对应的查询网站网址及截图。
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水平是企业软实力的体现,本项目为特许经营项目,周期较长,企业自身需高标准、严要求,提高作业效率、降低安全风险符合项目运营需要。
二、关于招标文件中评分办法中“企业实力”的异议:
原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得 5 分。
现修改为:
2.投标人具有垃圾运输服务许可证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得5分。注:发证单位须为行政主管单位。
三、关于招标文件中评分办法中“企业业绩”的异议
原招标文件要求:
1.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同时包含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的环卫运营业绩且单个合同城区道路清扫保洁面积 100 万㎡≤S<300 万㎡,每有一个得 1 分,最高得 4 分,300万㎡≤S<500 万㎡,每有一个得 2 分,最高得 8 分,500 万㎡<S ,每有一个得 3 分,本项最高得 12 分。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业绩合同的扫描件。合同内应体现合同签订时间、清扫保洁面积、服务内容等关键评审要素,如无法体现,须另附业主单位 (或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同一项目业绩 (系指同一个中标通知书业绩)不同年度签订的多个合同,仅计算一次。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日处理能力≥150T 的垃圾中转站建设或运营(环卫运营业绩中包含垃圾中转站建设或运营)业绩的每一项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1 分。
注:需同时提供下列材料原件扫描件: ①中标通知书(需加盖招投标管理部门印章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章,无盖章的需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②合同扫描件,合同需体现垃圾中转站建设业绩或内容,合同中不能体现日处理能力的,需提供业主证明或招标文件证明。上述材料缺少任意一项的,均不得分。
现修改为:
1.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同时包含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的环卫类项目业绩且单个合同城区道路清扫保洁面积 100 万㎡≤S<300 万㎡,每有一个得 1 分,最高得 4 分,300万㎡≤S<500 万㎡,每有一个得 2 分,最高得 8 分,500 万㎡<S ,每有一个得 3 分,本项最高得 12 分。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业绩合同的扫描件。合同内应体现合同签订时间、清扫保洁面积、服务内容等关键评审要素,如无法体现,须另附业主单位 (或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同一项目业绩 (系指同一个中标通知书业绩)不同年度签订的多个合同,仅计算一次。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日处理能力≥150T 的垃圾中转站建设或运营(环卫运营业绩中包含垃圾中转站建设或运营)业绩的每一项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1 分。
注:需同时提供下列材料原件扫描件: ①中标通知书(需加盖招投标管理部门印章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章,无盖章的需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②合同扫描件,合同需体现垃圾中转站建设业绩或运营内容,合同中不能体现日处理能力的,需提供业主证明或招标文件证明。上述材料缺少任意一项的,均不得分。
四、关于招标文件中“拟投入项目团队”的异议
原招标文件中:4.拟服务本项目人事负责人资格及任职能力:(1 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证书的得 2 分,本项最高得分2分
现修改为:4.拟服务本项目人事负责人资格及任职能力:(1 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的得 2 分,本项最高得分2分
霍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时间2023年12月28日
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2023AFWWZ02856]霍邱县城区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服务项目.HFCF 答疑122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