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2-16711]2022-2024年度应急抢险服务项目
应急抢险服务污染源溯源排查整治临时抽排应急处置雨污水错混接点进行摸查改造管道结构性缺陷修复道路水浸问题处理管道缺陷引起的路面塌陷修复抢险工程设计应急抢险施工设计方案交底施工图纸预算文件抢险任务的情况说明设计图纸勘察设计地下管线物探编制施工完毕后的竣工图纸文件设计协调服务CCTV检测影像资料导排清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质量管理提交施工完成后的过程资料及其他文件工程量签证施工完毕后的竣工结算资料文件施工协调给水工程市政给排水工程给排水管道造价咨询余泥渣土运输现场施工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资格审查污水外溢评估检测雨污水管网地陷险情原因分析报告问题来源处理方案施工工作相应检测方案设计险情分析报告施工方案预算编制应急抢险任务抢险施工服务水务设施抢险队伍操练抢险机械设备抢险物料通信工作总结检测措施维修检查签证劳务剩余材料工程设备所有其他物品驻现场办公住宿用具测试工程测量试验施工设备垃圾临时工程抢险人员应急抢险设备排水抢险日常维护挖掘机大中型拖拉车运输车吸污车装载机高压清洗车抽水泵汽车吊发电机通风机砼切缝机叉车管线探测仪全站仪管道潜望镜管道检测机器人蛙人潜水服气体检测仪空气呼吸器修复气囊冲锋舟设备的保养防汛抢险机动抢险堤防抢险内涝强排材料仓库临时办公室会议室汽车停放职工宿舍施工图设计占道施工电力设施电信设施燃气管道应急抢险工程抢险工作承包人设备碎石块石木方工程监理项目代建工程设计咨询方案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用地规划施工报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0/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点击查询日程安排
2022-2024年度应急抢险服务项目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2022-2024年度应急抢险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JG2022-16711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10月22日 0时0分~2022年11月14日 10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5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8000
- 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4日 10时30分 - 2022年11月14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2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0月22日 0时0分 - 2022年11月14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2年11月14日 10时15分 - 2022年11月14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2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南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刘工
- 代理联系人:袁工
- 联系方式:39065606
- 代理联系方式:18718410655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监督电话:020-39092926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 招标公告(挂网).pdf招标公告(挂网).pdf
- 招标公告(挂网).doc招标公告(挂网).doc
- 招标文件(挂网).doc招标文件(挂网).doc
- SL202210200040-20221021145940.GZZB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 工程类型 | 项目类别 | 招标方式 | 联系方式 |
---|---|---|---|---|
2022-2024年度应急抢险服务项目 | 其他工程 | 工程总承包(EPC) | 公开招标 | 中心服务热线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2022-2024年度应急抢险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JG2022-16711 |
招标单位 | 广州南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项目类别 | 工程总承包(EPC) |
建设单位 | 广州南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 |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项目监督部门 | 广州南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
招标内容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 该类项目不需要选择诚信得分类别 | 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 备案方式 | ||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 工程类别 | 其他工程 | |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 |||
点击查看全部 |
日程安排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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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2022-10-22 0:00:00 | 2022-11-14 10:30:00 | |
投标登记 | 2022-10-22 0:00:00 | 2022-11-14 10:30:00 | |
发放招标文件 | 2022-10-22 0:00:00 | 2022-11-14 10:30:00 | |
递交投标文件 | 2022-10-22 0:00:00 | 2022-11-14 10:30:00 | |
招标答疑提问 | 2022-10-22 0:00:00 | 2022-10-27 10:30:00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 | 2022-11-14 10:15:00 | 2022-11-14 10:30:00 | 第2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一阶段开标 | 2022-11-14 10:30:00 | 2022-11-14 11:30:00 | 第2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投标文件解密 | 2022-11-14 10:30:00 | 2022-11-14 11:00:00 |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 操作 |
---|---|---|
没相对应数据! |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 招标单位 | 招标代理 | 中标单位 | 状态 | 操作 |
---|---|---|---|---|---|
没相对应数据! |
2022-2024年度应急抢险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力
招标州南沙城市排水有限公
州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
日期:2022年10月
2022-2024年度应急抢险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2022-2024年度应急抢险服务项目已由广州南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以相
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南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
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南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2022-2024年度应急抢险服务项目
项目代码:/
二、招标单位:广州南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灵山岛尖江灵南路以西端头,京珠高速东侧(灵山岛
尖净水厂)南沙排水公司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13802774643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8楼
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1871841065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监管电话:13802774643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四、项目概况、规模:
根据区水务局下发的应急抢险救灾令的要求,主要进行临时抽排导流防止污水外溢,
同时开展污染源溯源排查整治工作。需要排水公司对市政管网出现污水外溢、河涌排口污
水外冒等情况进行临时抽排应急处置及溯源排查整治等工作。排水管网最大管径为2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本次项目内容基于项目来源要求为:对雨污水错混接点进行摸查改造、
管道结构性缺陷修复、道路水浸问题处理、管道缺陷引起的路面塌陷修复等。具体承包范
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工程设计部分内容:
设计单位根据具体的应急抢险施工任务编制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和预算文件。
设计单位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编制抢险任务的情况说明、施工图纸及预算文件;
(2)对施工单位进行设计图纸和设计方案交底;
(3)对现场进行勘察和地下管线进行物探;
(4)编制施工完毕后的竣工图纸文件;
(5)现场设计协调服务。
2.2施工部分内容:
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单位出具的图纸编制施工方案报批后进行现场施工,施工前后做好
相应检测工作,施工过程中保留好相关的图片和影像资料。
施工单位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导排、清疏、CCTV检测;
(2)根据具体设计图纸进行缺陷修复;
(3)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质量管理;
(4)提交施工完成后的过程资料及其他文件;
(5)现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签证;
(6)施工完毕后的竣工结算资料文件;
(7)现场与其他专业之间的施工协调。
3、最高投标限价为8000万元(其中:设计费(含勘察)最高投标限价为300万元;施
工费最高投标限价为7700万元)。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时间:从2022年10月22日00时00分至2022年11月14日10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办理网上投标登记起始时间:2022年10月22日00时00分,截止时间:2022年
11月14日10时30分。
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10月22日00时00分,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4
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
子投标文件。递交文件前,应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
的相关指南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即投标登记))。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
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4、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递交时间:2022年11月14日10时15分至2022年11
月14日10时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开标室(广州市南沙区环市
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电子光盘或u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
将数据刻录到光盘或u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4日10时30分。
6、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
沙城商务楼A栋2楼)。
注:本项目招投标日程时间地点: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
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即
可查询(相关招投标日程时间地点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
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工程根据
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
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
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起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
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完成网上登记环节。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之前,投标人应自行查询企业信息、拟报项目负责人、拟报专职安
全员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信息以及拟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被使用的情况。
以上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以上
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保证金50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
体主办方缴纳)。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4.1、4.2)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4.1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4.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
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
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①工程施工资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
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
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
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
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
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
[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
(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
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工程设计资质内容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
准》(建设[2001]2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
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
[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
(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
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
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
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
与投标,同时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
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
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要求
5.1施工负责人(兼任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
务的单位)注册;须同时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及近三个月或以上(必须包
含2022年7月-9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
投标人在进行投标登记时项目负责人需被锁定。
5.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须具备市政或给
排水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
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须同时提供近三个月或以上(必须
包含2022年7月-9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
纳。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
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
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不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一级注
册临时建造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
通知》,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
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
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
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
次确认使用时限。
②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
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③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
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
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
证明资料。
6、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
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施工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只接受不多于2家(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单位组成的联合
体,且须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
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
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
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3)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任务(按资质标准划
分)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环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
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企业信息
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投标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
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息登记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
库内的登记信息)。
注: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
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
处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12、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
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
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电子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
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
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
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
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一、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相关网站上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
的监督。
十二、费用
1、本次项目招标设计服务单位费用按国家标准计提,具体设计收费标准参考《工程勘
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及排水公司实际要求。
2、本次项目施工服务单位费用按清单计价规范计量据实结算,具体的设计和施工工作
服务内容费用按每次项目实际发生及最终结算审核为准。
3、整体中标合同最终以抢险令为依据结算,2022-2024年度抢险令预算的总价不得超
过中标价,达到或接近合同总价时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合同期满但抢险工程量未达到合
同总价时合同自动中止。
十三、工期
年度项目招标设计和施工服务单位工期为2年,具体时间以发包人下发首单抢险任务
开始计算,为2022-2024跨年度施工标。每次任务以水务局出具的抢险令为依据进行。施
工工期应符合抢险任务总体要求,每个抢险令的工期以抢险令下达的工期为准。
十四、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 |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
3、投标经济补偿: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参与项目投标的一切风险,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 |
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
4、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自行查询企业信息、拟报项目负责人、拟报专职安全员的 |
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信息、拟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被使用的情况。上述情 |
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 |
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5、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 |
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联由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 |
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 |
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
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异议受理电话:13802774643 |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灵山岛尖江灵南路以西端头,京珠高速东侧(灵 |
山岛尖净水厂)南沙排水公司 |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
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
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三个月内参与招标人 |
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 |
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 |
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
十八、其他说明
1、鉴于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情况在评标时暂无法实现全省、全国联网查询(查实),投 |
标人须如实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的任职情况作出声明。声明内容见附件一《投标 |
人声明》第四条的规定。如投标人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招标人将对其公开通报, |
投标人须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
2、关于异议及投诉: |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 |
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 |
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 |
理。 |
(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中标人)被异议(投诉)且经查实异议(投诉)情况 |
属实的,或招标人收到异议(投诉)经查实属无有效法律法规依据的恶意异议(投诉)的, |
相关责任单位(过错方)自愿停止参与招标人(广州南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后续工程招 |
投标活动一年。同时,招标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
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同时将记录到 |
招标人的诚信评价系统。 |
(3)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招标人(广州 |
南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 |
标人(广州南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招标人有权依据相关管 |
理办法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
(4)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
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 |
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招标文件编制有关事宜的 |
指引2020年第2期》的要求,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的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
的,且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 |
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 |
证明。确定中标人后,由招标人核实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经核查,确认与投 |
标文件一致的,方可领取中标通知书。若缴纳社保证明核查发现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中 |
标无效。逾期不提供社保补缴情况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我方就参加(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我方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方成为本项目中标候
选人,我方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
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我方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
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我方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
(5)为本招标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
(6)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8)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
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
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
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4)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我方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
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我方保证本项目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
目中任职。
五、我方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
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
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
欠工人工资。
六、我方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
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
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
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
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
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
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
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
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
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方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或遵守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
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我方的统一管理,并对我方施工范
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
劳务分包的,我方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
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我方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
监督、检查。
七、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我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
括:,。(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的联合
体各方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我方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
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
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如果我方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
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我方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
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我方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我方愿意接受公开通报,
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
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
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联合体全体成员):
法定代表人签字:
设计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施工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企业公章)
注:1.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
签字。
2.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需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
公司(成)XXXX公司】,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附件二:
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主办方单位名称、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
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
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
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
应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需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及成员单位之间的权
利、义务、利益、责任的分配和承担的详细工作内容):
①(主办方单位名称):负责,,还应负责
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
合同要求。
②(成员方单位名称):负责,。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年月日
注:非联合体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本联合体协议书可根据联合体成员数量自
行调整相关内容。
2022-2024年度应急抢险服务项目日期:2022年10月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广州南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公告2022-2024年度应急抢险服务项目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灵山岛尖江灵南路以西端头,京珠高速东侧(灵山岛尖净水厂)南沙排水公司二、招标单位:广州南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项目代码:/一、项目名称:2022-2024年度应急抢险服务项目本招标项目2022-2024年度应急抢险服务项目已由广州南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以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南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南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监管电话:13802774643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18718410655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8楼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13802774643
2、招标内容:本次项目内容基于项目来源要求为:对雨污水错混接点进行摸查改造、管道结构性缺陷修复、道路水浸问题处理、管道缺陷引起的路面塌陷修复等。具体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根据区水务局下发的应急抢险救灾令的要求,主要进行临时抽排导流防止污水外溢,同时开展污染源溯源排查整治工作。需要排水公司对市政管网出现污水外溢、河涌排口污水外冒等情况进行临时抽排应急处置及溯源排查整治等工作。排水管网最大管径为2米。四、项目概况、规模: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3)对现场进行勘察和地下管线进行物探;(2)对施工单位进行设计图纸和设计方案交底;(1)编制抢险任务的情况说明、施工图纸及预算文件;设计单位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计单位根据具体的应急抢险施工任务编制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和预算文件。2.1工程设计部分内容:
(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导排、清疏、CCTV检测;施工单位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单位出具的图纸编制施工方案报批后进行现场施工,施工前后做好相应检测工作,施工过程中保留好相关的图片和影像资料。2.2施工部分内容:(5)现场设计协调服务。(4)编制施工完毕后的竣工图纸文件;
(7)现场与其他专业之间的施工协调。(6)施工完毕后的竣工结算资料文件;(5)现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签证;(4)提交施工完成后的过程资料及其他文件;(3)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质量管理;(2)根据具体设计图纸进行缺陷修复;
办理网上投标登记起始时间:2022年10月22日00时00分,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4日10时30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1、公告发布时间:从2022年10月22日00时00分至2022年11月14日10时30分。七、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最高投标限价为8000万元(其中:设计费(含勘察)最高投标限价为300万元;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为7700万元)。
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注:本项目招投标日程时间地点: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即可查询(相关招投标日程时间地点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4日10时30分。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递交时间:2022年11月14日10时15分至2022年11月14日10时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开标室(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电子光盘或u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或u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10月22日00时00分,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4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文件前,应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即投标登记))。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九、投标人合格条件:3、投标保证金50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缴纳)。办理投标登记手续之前,投标人应自行查询企业信息、拟报项目负责人、拟报专职安全员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信息以及拟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被使用的情况。以上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以上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完成网上登记环节。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起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4.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4.1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4.1、4.2)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5.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须具备市政或给排水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须同时提供近三个月或以上(必须包含2022年7月-9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5.1施工负责人(兼任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注册;须同时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及近三个月或以上(必须包含2022年7月-9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人在进行投标登记时项目负责人需被锁定。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要求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同时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②工程设计资质内容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注:①工程施工资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施工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6、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③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②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不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任务(按资质标准划分)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环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允许联合体投标,只接受不多于2家(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须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9、关于联合体投标: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本工程采用电子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十、资格审查方式: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12、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投标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息登记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的登记信息)。
2、本次项目施工服务单位费用按清单计价规范计量据实结算,具体的设计和施工工作服务内容费用按每次项目实际发生及最终结算审核为准。1、本次项目招标设计服务单位费用按国家标准计提,具体设计收费标准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及排水公司实际要求。十二、费用十一、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相关网站上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3、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1、前期服务机构:/。十四、其他事项年度项目招标设计和施工服务单位工期为2年,具体时间以发包人下发首单抢险任务开始计算,为2022-2024跨年度施工标。每次任务以水务局出具的抢险令为依据进行。施工工期应符合抢险任务总体要求,每个抢险令的工期以抢险令下达的工期为准。十三、工期3、整体中标合同最终以抢险令为依据结算,2022-2024年度抢险令预算的总价不得超过中标价,达到或接近合同总价时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合同期满但抢险工程量未达到合同总价时合同自动中止。
异议受理电话:13802774643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5、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联由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4、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自行查询企业信息、拟报项目负责人、拟报专职安全员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信息、拟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被使用的情况。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经济补偿: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参与项目投标的一切风险,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三个月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十七、特别提示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灵山岛尖江灵南路以西端头,京珠高速东侧(灵山岛尖净水厂)南沙排水公司
1、鉴于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情况在评标时暂无法实现全省、全国联网查询(查实),投标人须如实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的任职情况作出声明。声明内容见附件一《投标人声明》第四条的规定。如投标人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招标人将对其公开通报,投标人须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十八、其他说明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招标文件编制有关事宜的指引2020年第2期》的要求,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的人员提供社保证明的,且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由招标人核实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经核查,确认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方可领取中标通知书。若缴纳社保证明核查发现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中标无效。逾期不提供社保补缴情况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4)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3)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招标人(广州南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广州南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招标人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中标人)被异议(投诉)且经查实异议(投诉)情况属实的,或招标人收到异议(投诉)经查实属无有效法律法规依据的恶意异议(投诉)的,相关责任单位(过错方)自愿停止参与招标人(广州南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后续工程招投标活动一年。同时,招标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同时将记录到招标人的诚信评价系统。(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2、关于异议及投诉:
二、我方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一、我方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方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方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我方就参加(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投标人声明附件一
(5)为本招标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三、我方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8)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7)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6)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4)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七、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我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的联合体各方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六、我方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方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或遵守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我方的统一管理,并对我方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方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我方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五、我方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四、我方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我方保证本项目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定代表人签字:声明企业(联合体全体成员):特此声明。十、我方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我方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九、如果我方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我方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八、我方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注:1.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签字。(企业公章)年月日施工技术负责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设计负责人签字: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1、(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联合体主办方单位名称、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联合体协议书附件二:2.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需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②(成员方单位名称):负责。①(主办方单位名称):负责,还应负责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需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及成员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利益、责任的分配和承担的详细工作内容):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注:非联合体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本联合体协议书可根据联合体成员数量自行调整相关内容。
目录日期:2022年10月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广州南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文件2022-2024年度应急抢险服务项目
第二卷4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2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一卷2
(另册)招标公告第一卷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7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45第五章发包人要求44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进行总承包招标。1.1项目概况1.总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建设管理单位 | 招标人名称:广州南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灵山岛尖江灵南路以西端头,京珠高速东侧(灵山岛尖净水厂)南沙排水公司联系人:刘工电话:13802774643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8楼联系人:袁工 联系电话:18718410655 |
1.1.4 | 项目名称 | 2022-2024年度应急抢险服务项目 |
1.1.5 | 建设地点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资金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1.3.2 | 计划工期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1.3.3 | 质量标准 |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的要求。施工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应的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等。施工质量目标: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1.5 |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 ■不补偿□补偿。 |
1.9.1 | 踏勘 |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招标人接受网上提问并答疑。□召开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1.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约定的时间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时间为准)提出答疑问题。2.提出问题的方式:上传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答疑。3.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提交。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指引。 |
1.10.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
1.11.1 | 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 | 无。 |
1.11.2 |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 | □不允许■允许对于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承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需经发包人审核批准后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 |
1.12 | 偏离 | ■不允许□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答疑纪要、澄清文件等(如有)。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同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2.2.2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发出即视作收到,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无需投标人确认。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发出即视作收到,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无需投标人确认。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3.2.3 | 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为8000万元其中:设计费(含勘察)最高投标限价为300万元;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7700 万元。投标报价超过任一对应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3.2.4 | 投标报价的要求 | 投标报价由设计费(含勘察)、施工费两部分报价组成。最终结算时,以每单应急抢险任务项目为单元进行计算。其中:设计费(含勘察)仅计算基本设计费中的施工图设计,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版)的收费标准计算,比例按《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比例表》计取。设计费(含勘察)仅计算施工图设计,填报投标报价及下浮率。即设计费(含勘察)投标报价=设计费(含勘察)最高投标限价×(1-投标下浮率)(注:设计费(含勘察)不作为经济标评审因素),,下浮率以百分比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2、施工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的设计方案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及下浮率,施工费投标报价=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1-投标下浮率),下浮率以百分比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3、合同签订时,以中标价为暂定合同价。合同价修正原则及结算原则,详见本项目合同条款约定。合同结算价最终以有权审核部门审定金额为准。 |
3.3.1 | 投标有效期 | 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确定中标人并发放中标通知书为止。 |
3.4.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2、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4、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电汇、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函(银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等形式。5、递交方式:(1)如采用现金、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电汇、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0-28866000);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投标人需在交易系统中将汇入投标保证金与投标项目进行绑定,绑定成功后才能被认定为完成缴交投标保证金义务。(2)采用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函(银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开具给招标人(保险受益人须为招标人)。银行投标保函有效期应长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银行投标保函有效期应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银行投标保函应为银行出具的无条件、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保函。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函(银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形式提交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函(银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完成评标后,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向招标代理单位提交纸质原件并在网上公示。如投标人选择在开标前提交纸质原件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3)如采用非现金电子化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操作指引。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信息为准。6、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可由联合体主办方递交。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人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联由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是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开始时间: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开标。具体时间可以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输入本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进行查询。 |
5.2 | 开标程序 |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投标人只用执行一次解密,招标人执行解密次数根据招标文件开标次数确定)。(4)解密完成后,公布: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递交情况;c投标文件解密情况;d投标担保递交情况;e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f投标报价(含设计报价和施工报价);g工期;h质量标准;i投标人的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等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5)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6)备用光盘的读取按“10 电子招标投标”第6点的规定执行。(7)开标方式采用电子开标和现场开标两种模式,投标人可选择在开标室参与开标或准时在线参加开标,也可不参加开标。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登录交易平台实时查看开标、唱标情况。交易平台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8)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唱标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后通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答复异议,异议答复是招标人真实意思表示。未答复的,开标程序不得结束。(9)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开标无异议。(10)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11)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12)开标结束。 |
6.1.1 | 评标委员会人数 |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 |
7.1.3 | 定标及中标原则 |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7.2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日。 |
7.4.1 | 履约担保 | 本项目无需提交履约保证金。 |
本工程施工费用支付原则 | 以合同约定为准。 | |
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9.1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均不得委托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测工作。 | |
9.2 | 在招标和合同实施期间,业主要求投标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1、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1)“腐败行为”是指在招标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招标人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也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在提交投标书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招标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业主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2、如果投标人被认定在本招标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投标资格。 | |
9.3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杜绝一般等级以上的伤亡事故且工伤责任事故人数为零。环境管理目标:严格执行《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穗建质【2008】937号)。 | |
9.4 | 招标失败的情形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评审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该标段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
9.5 | 其他 | 1、中标人按《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2017〕811号)文件的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缴交易服务费,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招标代理单位支付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以中标价为基数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下浮34%计取,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且单项公开招标的招标代理费不得超过100万元,如超,按99.8万元计取。3、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须提交一正四副与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书面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及与书面投标文件一致的用“Microsoft Word ”或“PDF”格式制作的电子文件(光盘)给招标人。 |
10 | 电子招标投标 | £否■是,具体要求:1、投标文件形式: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应按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指南编制。如不按上述要求编制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指南。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在交易平台发出撤回通知,并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3、(重要风险提示)备用光盘或u盘。投标人可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载入光盘或u盘(1份,载体形式由投标人自选),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不得加密。光盘或u盘(备用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或u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4、投标文件的递交:①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②提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或u盘。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递交时间:2022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2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室开标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③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④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投标文件加密要求:①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指南。②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或u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若出现招标人无法正常解密或导入开标系统的情况,在开标现场读取已成功解密、以及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投标人递交的电子光盘或u盘内容。出现上述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或u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或u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招标人/建设管理单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要求)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保密1.5.4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招标代理单位支付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以中标价为基数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下浮34%计取,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且单项公开招标的招标代理费不得超过100万元,如超,按99.8万元计取。1.5.3中标人按《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2017〕811号)文件的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缴交易服务费,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1.5.2招标人在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投标)补偿
1.8.2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的币种为人民币。1.8.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0投标预备会1.9.4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踏勘现场
1.11分包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答疑纪要”专区发布。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进行网上答疑。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投标最高限价、合同)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我是投标人”→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入“我的投标”→进入“招标答疑提问”→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答疑提问”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2.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偏离1.11.2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按发包人规定执行。
(5)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另册);(4)合同条款及格式(另册);(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本招标文件包括: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发给所有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招标文件的澄清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6)投标文件格式;
2.3.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若通知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2.3.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2.3.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2.3.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3招标文件澄清在交易平台网站通过答疑纪要专区网上公开发布,发出即视作收到,以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无需投标人确认。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封面一、资格审查文件3.1.2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包括资格审查文件,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经济标):3.1.1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文件
(4)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需提供)(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需提供)(1)法人代表证明书扫描件,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如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出具并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落款出具,并由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格式见第七章)3、主要包括如下内容:2、目录
(10)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非联合体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9)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扫描件。(8)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7)施工负责人(兼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6)设计负责人资料:须具备市政或给排水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扫描件,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须同时提供近三个月或以上(必须包含2022年7月-9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5)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资料: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及近三个月或以上(必须包含2022年7月-9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1)封面二、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14)投标人证明满足本项目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投标人合格条件的其他资料。(13)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12)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投标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息登记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的登记信息)。
(7)《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6)参与编制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人员名单(5)项目实施组织方案(4)资信业绩资料(3)投标承诺书(2)目录
(4)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3)投标书(含设计投标书)(2)目录(1)封面三、经济标(8)其他资料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3.2.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2.4项所规定的方式。3.2投标报价注:格式详见第七章,如无格式,投标人可自拟。(5)其他资料
3.4投标保证金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1投标有效期按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3投标有效期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2)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递交履约担保;(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标书;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2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退还。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五日内退还。3.4.1投标人须在投标登记成功办理后至开标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主办方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6备选投标方案采用电子化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资格审查资料要求详见本章3.1.1资格审查文件组成。3.5资格审查资料(4)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4.投标3.7.4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联由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3.7.3投标人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发包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设计投标书、技术标投标书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投标文件的编制
4.2.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1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4.3.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4.3.3修改后再次递交的,按4.2点的规定执行。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出修改或撤回通知,并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2开标程序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若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的投标人或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及交易中心代表见证下公开开启、解密、公布,并视同该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5.1开标时间和地点5.开标4.3.5在投标截止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且招标人有权就其撤回行为报告政府主管部门载入不良信用记录。
(6)备用光盘的读取按“10电子招标投标”第6点的规定执行。(5)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4)解密完成后,公布: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递交情况;c投标文件解密情况;d投标担保递交情况;e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f投标报价(含设计报价和施工报价);g工期;h质量标准;i投标人的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等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投标人只用执行一次解密,招标人执行解密次数根据招标文件开标次数确定)。(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1)宣布开标纪律;
(12)开标结束。(11)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10)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9)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开标无异议。(8)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唱标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后通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答复异议,异议答复是招标人真实意思表示。未答复的,开标程序不得结束。(7)开标方式采用电子开标和现场开标两种模式,投标人可选择在开标室参与开标或准时在线参加开标,也可不参加开标。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登录交易平台实时查看开标、唱标情况。交易平台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评标委员会6.评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定的时间内提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3开标异议
6.2评标原则(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7.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定标方式7.合同授予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7.3.1评标公示后,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电子文件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前须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确认。7.3中标通知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7.2中标候选人公示7.1.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1.2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4.4如果中标人不遵守本须知第7.4.3款的规定,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其中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7.4.3中标(承包)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中标人应以中标人名义提交经业主认可的履约担保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履约保函应为不可撤销及见索即付保函,如果承包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的国有商业银行开具。若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中标人未提交履约保函或未征得招标人同意延期缴交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上述履约保函作为本合同的组成文件之一。履约保函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主办方的名义提交。7.4履约担保7.3.2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后,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颁发,并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纪律和监督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递交、开标、评标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电子招标投标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8.5投诉
招标代理:监管单位:招标人:项目名称:开标记录表附表:开标记录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文件递交情况 | 投标文件解密情况 | 有无递交投标担保金 | 项目负责人 | 设计负责人 | 专职安全员 | 工期 | 质量标准 | 投标总报价(元)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备注 |
问题的澄清附件三:问题的澄清(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版式为准)问题的澄清通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注:以上格式只供参考,最终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生成格式为准
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格式为准)中标通知书附件四:中标通知书(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版式为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资格审查 | 资格审查 | 附表1《资格审查表》; | ||
2.1.2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 | 附表2《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及权重 | 投标人总得分(满分100分)=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部分得分(权重50%)+投标报价(权重50%)其中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得分100分:资信业绩部分60 分;项目实施组织方案部分40分。投标报价得分:100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2(1) | 工程总承包部分评分标准 |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 | 附表3《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详细审查评分表》 | ||
2.2.2(2) | 有效性审查 | 经济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 | 附表4《经济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 ||
2.2.2(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 | 附表5《施工费投标报价评分表》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关于联合体投标人评标的相关规定: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正式员工。2)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部分评分以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施工部分评分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评分表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
2.1.2有效性审查: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资格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1.评标方法
3.1.1资格审查文件中全部符合附表1《资格审查评审表》中情形的,为资格审查合格。否则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资格审查文件将被拒绝。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3.1资格审查文件评审3.评标程序2.2.2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及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2.2投标文件详细审查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附表3《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详细审查评分表》的标准对通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3.2.1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2《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标书。否则为无效标书,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未通过有效性审查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3.2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评审特别声明: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3.1.3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投标企业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报发证部门。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之间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否决其投标。3.1.2汇总资格审查情况,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2)如果费率与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乘积不等于合价时,以费率为准修正合价(费率有明显的数量级错误的除外,此时应修正费率);(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有以下算术性错误需要修正的除外);3.3.2施工费报价的算术校核。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经济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的施工费报价进行算术校核,具体标准如下:经济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和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经济标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按本办法附表4《经济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进行经济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标书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未通过有效性审查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3.3经济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3.2.3评标委员会专家评出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得分的分数,得出每个投标人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4.2施工费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投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0.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0.25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的投标报价得分乘以对应的权重作为最终投标报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3.4.1通过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和经济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施工费投标报价,若位于[90%,100%]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价大于或等于五个,则在位于[90%,100%]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参考价。若位于[90%,100%]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价少于五个,直接取区间中的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参考价。若没有投标价位于[90%,100%]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区间,则评标参考价=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90%。3.4施工部分报价评审(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4)投标文件存在其他计算性错误的,按就低不就高计算并修正;(3)如果分项报价累加不等总价的,以分项报价累加为准,修正总价;
3.6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5.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应当依法重新招标。3.5.2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分=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部分得分(权重50%)+投标报价(权重50%)。”公式,计算各有效投标文件的总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同时通过资格审查、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才能参与投标人总得分汇总。总分相等时,以工程总承包方案技术标部分得分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以资信业绩部分得分高的排前。随后向招标人推荐投标人总得分前3名投标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3.5.1投标人总得分满分为100分,总分权重分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5评审汇总3.4.3施工部分报价评审中的投标报价特指施工费投标报价,不包含设计费。
评标委员会应按排序先后,在招标文件有效的投标人中,向招标人推荐投标人总得分前3名投标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3.7评标结果3.6.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相应评审将按照有效性审查标准予以拒绝,不接受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3.6.3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阅读投标人的澄清,但应独立参考澄清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3.6.2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澄清中的承诺性意思表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均对投标人有约束力。除评标委员会对评标中发现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后要求投标人以澄清形式进行的核实和确认外,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超出部分不作为评标委员会相应评审的依据。3.6.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中超过两人(含两人)的成员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澄清。
项目名称:资格审查表附表1见后附表1-5。4.评标表格
序号 | 审查项目 | 须审查的资料 | 投标单位 | …… |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扫描件;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扫描件。 |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企业资质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 资质证书扫描件。 | |||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扫描件。须同时提供近三个月或以上(必须包含2022年7月-9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 |||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市政或给排水专业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扫描件,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须同时提供近三个月或以上(必须包含2022年7月-9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 |||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 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 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 |||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投标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息登记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的登记信息)。 | 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内的企业和人员信息。 | |||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 按招标公告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 |||
联合体投标的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组成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 按招标公告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 |||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 投标人声明扫描件。 | |||
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投标单位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对比的结果进行评审。 | |||
结论 |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
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附表2评委签名:日期:2.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备注:1.全部审查项目均为有效的,结论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
序号 | 投标单位评审内容 | |||||
1 | 《投标书》中工期不能满足完成投标项目工期的。 | |||||
2 | 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 |||||
3 | 《投标书》中工程质量标准不能满足完成投标项目质量标准的。 | |||||
4 | 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
5 |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
6 | 投标人之间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 |||||
7 | 无《参与编制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的。 | |||||
8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承诺书》的。 | |||||
结论 |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不通过) |
项目名称:附表3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详细审查评分表评委签名:日期:3.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2.投标人的评审结论为“不通过”的,即该投标人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投标人的评审结论为“通过”的,即该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备注:1.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均为不通过评审,否则就为通过评审。
评分项目 | 项目 | 分值分配 | 内 容 | 得分 | |
一、资信业绩部分(60分) | 设计部分(20分) | 设计单位类似业绩获奖 | 3 | 设计单位自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市政给排水工程设计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得1分;获得过省级奖项的,每项得0.5分;获得过市(含副省级)级奖项,每一项得0.25分;其他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 备注:①本项证明材料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颁奖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结果,时间以获奖证书载明的年度为准,未载明年度的以证书签署日期为准,同一个项目获多个奖项的只按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计算;②国家级设计类奖项是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奖项,省级奖项是指省建设主管部门或省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奖项;③需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
一、资信业绩部分(60分) | 设计部分(20分) | 设计单位类似业绩 | 4 | 设计单位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的类似工程的设计或勘察设计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PPP项目业绩(设计部分),每项得1分;本项最多计4个项目业绩,最高分为4分。注:①类似工程是指:市政给排水工程;②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首页、签署页、合同金额页)、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等资料扫描件,能体现项目规模或合同金额等核心信息,否则不予计分。③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 | |
一、资信业绩部分(60分) | 设计部分(20分) | 人员配备及技术水平 | 9 | 1、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1)工作年限在20年或以上,具有市政或给排水专业正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证的,得2分;工作年限在20年或以上,具有市政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注:提供毕业证、职称证、注册证加盖公章,工作年限以最高学历毕业证日期起算,计算至今。所提供的投入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并提供近三个月或以上(必须包含2022年7月-9月)的有效社保证明。(2)2017年1月1日至今设计负责人参与过市政给排水工程设计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得2分;获得过省级奖项的,得1分;获得过市(含副省级)级奖项,得0.5分;其他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为4分。 注:①本项证明材料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颁奖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结果,时间以获奖证书载明的年度为准,未载明年度的以证书签署日期为准;②国家级设计类奖项是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奖项,省级奖项是指省建设主管部门或省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奖项;③需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
一、资信业绩部分(60分) | 设计部分(20分) | 人员配备及技术水平 | 9 | 2、各专业负责人设计业务能力:投入的设计技术人员(非设计负责人)必须专业齐全,包括给水排水、结构、岩土、建筑、造价专业共五个专业。(1)上述五个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及其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得5分,专业不齐全或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2)上述五个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及其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得3分,专业不齐全或缺一项扣0.6分,扣完为止;备注:①需提供上述人员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在有效期内)、职称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②造价专业注册执业资格包含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所提供的投入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并提供近三个月或以上(必须包含2022年7月-9月)的有效社保证明。 | |
一、资信业绩部分(60分) | 设计部分(20分) | 设计单位技术实力 | 4 | 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获得过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先进企业”称号的得4分;获得过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先进企业”称号的得2分;获得过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先进企业”称号的得1分。注:按最高级别只计算一次,不累计得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
一、资信业绩部分(60分) | 施工部分40分) | 施工负责人 | 4 | 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工作年限在10年或以上的,得4分;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且工作年限在10年或以上的,得2分;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且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下的,得1分;其他的不得分。注:工作年限以最高学历毕业证日期起算,计算至今。须提供相关资格职称证书、毕业证及近三个月或以上(必须包含2022年7月-9月)的有效社保证明。 | |
一、资信业绩部分(60分) | 施工部分40分) | 技术负责人 | 4 | (1)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工作年限在15年或以上的,得4分;(2)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且工作年限在15年或以上的,得2分;(3)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且工作年限在15年以下的,得1分;其他的不得分。注:工作年限以最高学历毕业证日期起算,计算至今。须提供相关资格职称证书、毕业证及近三个月或以上(必须包含2022年7月-9月)的有效社保证明。 | |
一、资信业绩部分(60分) | 施工部分40分) | 安全总监 | 4 | (1)安全总监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得4分;(2)安全总监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得1分;其他的不得分。注:须提供相关资格职称证书、合格证书及近三个月或以上(必须包含2022年7月-9月)的有效社保证明。 | |
一、资信业绩部分(60分) | 施工部分40分) | 项目施工团队管理人员 | 4 | 项目施工团队管理人员(除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外)每具有1名市政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多加4分;注:须提供相关资格职称证书、近三个月或以上(必须包含2022年7月-9月)的有效社保证明。 | |
一、资信业绩部分(60分) | 施工部分40分) | 施工业绩 | 10 | 2017年1月1日至今,施工单位承接过项目中标金额≥3000万元的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多计5个项目业绩,最高得分10分。注:①类似项目是指单项中标金额在3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给排水工程施工或EPC总承包项目(如是EPC总承包项目,中标金额是指建安费);②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扫描件,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中载明的时间为准。 | |
一、资信业绩部分(60分) | 施工部分40分) | 工程奖项 | 10 | 2017年1月1日至今施工单位参建的市政工程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4分;获得过省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2分;获得过市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1分。注:本项最高得10分。相同工程获奖项目按最高奖项只计取一次,不重复计算。国家级工程质量奖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省或市级工程质量奖指省或市级优质工程奖或优良样板工程奖等工程实体奖项,不含工地类、技术类奖项。获奖时间以证书中载明得发证时间为准,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颁奖单位为协会的,还须提供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有登记的网页查询截图(网址:http://www.chinanpo.gov.cn/search/orgindex.html),证明颁发证书的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网上有登记备案,否则不得分。 | |
一、资信业绩部分(60分) | 施工部分40分) | 研发能力 | 4 | 获得省部级或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每项1分。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
二、项目实施组织方案部分(40分) | 施工组织及设计方案 | 8 | 针对本项目编制了施工组织及设计方案,【优秀】得7~8分,【良好】得5~6分,【一般】得3~4分,无得0分。 | ||
二、项目实施组织方案部分(40分) | 进度控制措施 | 8 | 针对本项目编制了施工总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优秀】得7~8分,【良好】得5~6分,【一般】得3~4分,无得0分。 | ||
二、项目实施组织方案部分(40分) | 质量控制措施 | 8 | 针对本项目编制了质量管理水平及保证措施,【优秀】得7~8分,【良好】得5~6分,【一般】得3~4分,无得0分。 | ||
二、项目实施组织方案部分(40分) | 绿色、节能、安全控制措施 | 8 | 针对本项目编制了完善的绿色、节能、安全控制措施,【优秀】得7~8分,【良好】得5~6分,【一般】得3~4分,无得0分。 | ||
二、项目实施组织方案部分(40分) | 设计和施工的融合措施 | 8 | 针对本项目编制了设计和施工的融合措施,【优秀】得7~8分,【良好】得5~6分,【一般】得3~4分,无得0分。 | ||
合计(一+二) | 100 |
工程名称:经济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附表4评委签名:日期:1.本表按百分制评分,所有评委每个分项的分数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的技术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投标人满足多个档次的,按最高档得分。注:
序号 | 投标单位 评审内容 | ||||||
对同一招标项目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没有申明哪个有效; | |||||||
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或设计费(含勘察)报价高于设计费(含勘察)最高投标限价的,或施工费报价高于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的; | |||||||
投标报价低于企业成本的(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又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报价的); | |||||||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
投标人之间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 |||||||
无《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的。 | |||||||
结论 |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通过/不通过) |
施工费投标报价评分表附表7:评委签名:日期:3.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2.投标人的评审结论为“不通过”的,即该投标人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投标人的评审结论为“通过”的,即该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备注:1.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均为不通过评审,否则就为通过评审。
投标人名称 | ||||||||||||
施工费投标报价PT(元) | ||||||||||||
计算参考数据 | 评标参考价(PC): | |||||||||||
偏差((PT-PC)/PC)(%) | ||||||||||||
减分(A) | ||||||||||||
得分(I=100-A) |
框架合同2022-2024年度应急抢险服务项目合同编号: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评委签名:日期:
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广州南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第一部分协议书年月日承包人:发包人::广州南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2022-2024年度应急抢险服务项目二、服务内容发包人通过任务单的方式具体委托每宗抢险工程(具体方式由发包人决定),按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应急抢险施工、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具体的发包人委托工程内容和相关职责详见本合同条款。一、委托事项本合同由广州南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与(以下简称“承包人”)共同订立。发包人委托承包人组织实施2022-2024年度应急抢险服务工作,并处理一切相关的事务,承包人接受本合同的全部委托内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2.进行设计图纸和设计方案交底;1.编制抢险任务的情况说明、施工图纸及预算文件;(二)设计工作,出具具体的解决雨污水错混接、污水外溢、道路水浸、管道结构性缺陷引起的路面塌陷等问题的设计方案及图纸。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一)评估检测工作,采用QV、CCTV或其他检测方法,及相关检测措施对雨污水管网和地陷等险情进行原因分析,查找问题来源,编制险情原因分析报告及处理方案;承包范围(主要工程内容):按区水务局指令及发包人通知要求完成与应急抢险项目有关的全部内容和工作。具体以每个抢险工程的图纸或抢险指挥机构确认的抢险方案或发包人的要求为准。项目地点:广州南沙区
2.根据具体设计图纸进行缺陷修复;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导排、清疏、CCTV检测;(三)施工工作。按出具的图纸编制施工方案报批后进行现场施工,施工前后做好相应检测工作,施工过程中保留好相关的图片和影像资料。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5.现场设计协调服务;4.编制施工完毕后的竣工图纸文件;3.对现场进行勘察和地下管线进行物探;
与应急抢险项目有关的资料文件完成后需提交发包人,经审核验收后进行结算工作。7.现场与其他专业之间的施工协调;6.施工完毕后的竣工结算资料文件;5.现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签证;4.提交施工完成后的过程资料及其他文件;3.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质量管理;
(一)合同暂定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其中项目设计费(含勘察)暂定为¥元,中标下浮率为%;项目施工费暂定为¥元;中标下浮率为%。中标下浮率固定不变。在不超过合同总价情况下,合同内各项目合同价款和项目工作量可根据发包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三、承包人服务费用(三)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委派抢险任务后,一个星期内完成应急处置工作,一个月内完成摸查、方案设计、险情分析报告、施工方案、施工图纸、预算编制等工作。本项目的合同工期包括因承包人的设计未能达到发包人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而需要修改或重新设计所涉及的额外工程期限,承包人被视为已对上述审批时间作出考虑和预留。(二)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发包人有权对合同项目工期(包括关键节点工期和竣工日期)进行适当调整。(一)总服务期:总服务期为2年(自发包人下发首单抢险任务之日起,2年内发包人所发出的应急抢险任务;若未满2年所承接应急抢险服务累计预算金额达到合同暂定金额,则发包人停止签发应急抢险任务单)。每次任务以水务局出具的抢险令为依据进行。施工工期应符合抢险任务总体要求,具体每次抢险任务的工期以发包人确定的时间为准。三、服务期限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若有的话),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一)中标通知书;五、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构成合同的文件被认为是互为说明的,如果在文件中出现含糊或歧义时,发包人将向承包人发出必要的澄清或指示,文件的优先次序如下:四、本合同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三)每单应急抢险任务计价方式,按合同条款第6.3条规定计算,最终结算价以发包人上级主管部门或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定,审定结算价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为准。(二)本合同为框架合同,承包人完成每单应急抢险预算编制后,与发包人签订相应补充协议,明确服务费用。
六、发包人和承包人严格保证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享有并承担本合同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七)投标文件;(六)招标文件;(五)合同附件,主要包括抢险施工方案及设计图纸等;(四)合同条款;(三)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广州南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公章)(签署页)合同签订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合同签订时间:二〇二二年月日八、本合同经各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协议书一式捌份,其中正本贰份,各方各执壹份,副本陆份,各方各执叁份。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邮政编码:511458联系电话:39065606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灵山岛尖江灵南路西端灵山岛尖净水厂综合楼北楼联系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承包人:(公章)
邮政编码:帐号:开户银行:传真:联系电话:地址:
“特大抢险工程”是指由区启动三防一级应急响应,因强台风、风暴潮、特大暴雨等自然灾害正在发生的险情已超出我区常备抗台风抢险队伍抢险能力,需要加强抢险力量及实施物资征用的情形。发包人拥有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最终解释权。1.2“应急抢险”为2022-2024年度应急抢险工程。1.1“合同”是指与本合同相关的所有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书;合同条款;合同附件;补充与修正文件。下列名词和用语,在本合同中定义如下:第一章定义及解释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1.6设计负责人:指承包人指定的负责抢险工程设计的工作负责人。1.5“承包人”是指接受发包人委托,具体开展项目抢险施工服务工作的单位主体,本合同指“(中标单位)”。1.4“发包人”是指“广州南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单项工程”是指出现险情时进行抢险施工的单个工程。1.3“工程”是指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实施抢险施工服务的工程。“抢险工程”是指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性事件,引起水务设施出现险情,必须迅速采取措施或需要在短期内修复完善的应急抢险专项工作。
2.4发包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如有违约,应赔偿因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2.3及时成立现场抢险指挥部,向承包人下达抢险任务。同时根据险情的发展,有权修订和调整抢险施工方案和图纸并向承包人下达。2.2发包人应将属于本合同发包范围的抢险工程交给承包人实施。抢险工程结算方式按合同相关规定执行。2.1发包人应将发包人负责的水务设施的总体布置及功能等状况提供给承包人,以便承包人熟悉和掌握具体情况,更好地做出项目配合。第二章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1.7“项目负责人”是指承包人指定的全权代表派出的具有相关专业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负责项目实施,并组织协调各单位工作。
3.2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加强抢险队伍的培训与操练,培养一支“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抢险队伍。在约定的时间内,按抢险预案派出相应的管理人员进驻现场,并正常有序地开展工作,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任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3.1承包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后10天内,组建完成抢险队伍,向发包人提交不低于投标承诺的应由承包人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的名单、简历,并提交不低于投标承诺的拟投入的抢险机械设备、抢险物料清单,接受发包人检查,随时服从发包人直接指挥。第三章: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2.7派出代表一起进行现场工程量签证和计量。2.6发包人协调解决抢险施工所需水、电、通信等接入问题。2.5发包人应按抢险的需要及时向承包人发布抢险通知。
3.8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如因承包人违约或自身的过失造成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承包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3.7在本合同期限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资料;并应妥善作好发包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3.6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按照实际发生的抢险工程支付有关的费用(最终支付价以发包人上级主管部门或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定,审定价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为准为准)。3.5承包人在抢险施工服务工作过程中应及时掌握发包人提供的各水务设施所存在的险情情况。3.4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实施工程抢险施工的设计文件、工作总结,采用QV、CCTV或其他检测方法,及相关检测措施对雨污水管网进行险情原因分析,查找问题来源,编制险情原因分析报告及处理方案。3.3抢险队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手段,作好抢险服务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14承包人的抢险人员、设备、物料及其职责3.13承包人的项目质保期应符合行业规定或法律规定的质保期年限,如无相关规定,则质保期为12个月。3.1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足够的安全措施,如在施工过程中其工作人员受到人身损害或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承包人应承担一切责任。3.11承包人应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对工程进行精心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和修复缺陷;同时,应根据合同规定,提供为施工、完成工程和维修所必需的全部质量自检并通过发包人的检查签证,施工管理,提供劳务,材料,工程设备及所有其他物品。3.10承包人为发包人驻现场人员免费提供必要的驻现场办公、住宿用房及用具等,并免费提供测试人员及有关工程测量、试验仪具和资料等。3.9承包人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承包人应把施工设备、剩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从工地清除和运走,使整个工地干净利落。
3.14.1.4设计负责人(1人)必须具有20年或以上工作经历,具有市政或给排水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和所必需的经验与能力。设计负责人组织指导协调设计工作,在合同期限内的任何时候,确保能按时参加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人组织的工作会议。设计负责人:联系电话:。3.14.1.3安全总监(1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网页打印页;安全总监:联系电话:。3.14.1.2技术负责人(1人)必须具有15年或以上工作经历,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和所必需的经验与能力。技术负责人:联系电话:。3.14.1.1项目负责人(1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市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工作经历在10年或以上,为投标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网页打印页。项目负责人负责全面协调设计和施工,统筹本项目各项设计、应急抢险等工作,协调各作业班组的作业内容,制订可行高效的作业计划,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负责。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2022-2024年度应急抢险服务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主要是由有抢险经验、技术熟练、反应迅速、各工种齐全的人员组成,针对不同作业内容,最低配备要求如下:3.14.1承包人的抢险人员、设备、物料
3.14.2承包人的主要职责储备的物料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一起计量确认的工程量为依据(该部分储备的物料需按发包人的指令及时储备,并在储备完毕后,同时,承包人必须充分考虑多处抢险和发生较大规模险情的情况,进一步做好抢险人员、施工设备及抢险物料的储备,根据险情发生的实际,随时增加抢险人员、机械设备、物料等的调配,确保满足现场抢险的需要。注:应急抢险设备等必须工具(机械设备规格型号能够完全满足本项目排水抢险和日常维护的需要,使用年限满足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以上。3.14.1.6设备要求配备表3.14.1.5须配有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检测人员(2人,具备市政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现场专职安全员(2人)、质检员(2人)、资料员(2人)等专业人员,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等核发的证书方能上岗作业。
序号 | 机械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挖掘机 | 0.6m³ | 台 | 2 | |
2 | 大中型拖拉车 | 6m³ | 台 | 2 | |
3 | 运输车 | 8m³ | 台 | 1 | |
3 | 吸污车 | 8m³ | 台 | 1 | |
4 | 装载机 | 2m³ | 台 | 1 | |
5 | 高压清洗车 | 8m³ | 台 | 1 | |
6 | 抽水泵 | 7.5kw | 台 | 5 | |
7 | 汽车吊 | 25t | 台 | 1 | |
8 | 发电机 | 20kw | 台 | 2 | |
9 | 通风机 | 5kw | 台 | 2 | |
10 | 砼切缝机 | / | 台 | 3 | |
11 | 叉车 | 3t | 台 | 1 | |
12 | 管线探测仪 | / | 台 | 1 | |
13 | 全站仪 | / | 台 | 1 | |
14 | 管道潜望镜(QV) | / | 台 | 2 | |
15 | 管道检测机器人(CCTV) | / | 台 | 2 | |
16 | 蛙人潜水服 | / | 套 | 1 | |
17 | 气体检测仪 | / | 台 | 3 | |
18 | 空气呼吸器 | / | 个 | 3 | |
19 | 修复气囊 | / | 个 | 10 |
3.14.3.2当南沙区水务局启动应急响应或预计可能出现险情的,接到发包人通知,应急抢险队伍所有人员须1小时内在发包人指定地点集结、待命。3.14.3.1汛期应急抢险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含节假日),保持通讯畅通,非汛期进行人员的培训和抢险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自行组织冲锋舟等救生救援设备、抢险培训演练(值班、人员培训和演练、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3.14.3承包人本项目的其他工作职责要求3.14.2.3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完成设计工作,并符合发包人要求。3.14.2.2承包人落实“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以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责任感履行抢险职责,在汛期集结待命,有险抢险,在接到命令时做好行动迅速、方案准确、技术到位,充分发挥专业抢险队伍克险制胜的技能和素质。在非汛期加强对设备的保养、维修和使用,使之成为一支管理严格、训练有素、技术精湛、反应迅速、机械化程度高的现代化防汛抢险队伍,逐步使机动抢险队伍成为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胜利的抗洪抢险主力军,为做好防汛抢险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做出贡献。3.14.2.1承包人主要承担南沙排水公司2022-2024年度应急抢险工作。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应至少有一个常驻南沙区,保持24小时能联络上的状态。接到应急抢险指令后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应在半小时内抵达现场,其余人员及机械、设备,应在1小时内抵达现场。服从发包人的调度指挥。承包人应针对台风、暴雨等天气,编制对应的堤防抢险、内涝强排等险情抢险预案,报送发包人审核。
3.17.2材料仓库和机械设备及汽车停放和维修场地合计占地面积不得少于1000平方米,并有维修相应的车间和值班用房。3.17.1办公室5间*20平方米/每间,会议室1间40平方米;3.17签订合同前,承包人在本地区内设置临时办公室、材料仓库、机械设备及汽车停放和维修场地及职工宿舍以满足工作需要,否则视作违约处理。数量和面积不得少于下列要求:3.16承包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承包人不承担责任。3.15承包人必须及时执行发包人的指令,如期完成各项抢险任务,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并向发包人支付每延误1小时(不足1小时部分按1小时计)10000元的违约补偿金。如因承包人不及时执行发包人的指令,未如期完成各项抢险任务,造成被抢险一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承包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及赔偿被抢险一方的财产损失。3.14.3.3出现险情,接到通知后,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要半小时内到达现场,根据出险情况及现场抢险指挥的要求,在1小时内派遣充足的人员将指定机械设备、材料运到抢险现场。
3.20如发生突发事件,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开展工作。3.19承包人在发包人委派任务后,在天内完成摸查,在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在天内完成险情分析报告,在天内完成施工图,在天内完成预算等工作。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等),须通过发包人的审核,并按规定通过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若设计成果未能通过审核或审批,承包人应按发包人限定的期限及要求进行补充、修改、完善,经补充、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成果文件仍无法满足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设计团队或与承包人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提供的各项成果文件一式四份,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增减成果文件份数。3.18.2本项目发包费用已综合考虑工作、人员风险费用,承包人全面承担相关人员风险、赔偿,发包人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3.18.1承包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3.18承包人的其他义务和责任3.17.3职工宿舍:按最少6平方米/人的建筑面积设置。并有卫生间和浴室,妥善解决项目人员的生活需求。
4.1随时检查承包人拟投入的抢险人员、机械设备和抢险物料准备情况。承包人更换项目主要组成人员须事前经发包人同意,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直至合同终止。第四章发包人的权利3.24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对项目资金设置监管账户的要求,并配合发包人对其资金账户进行监管。由承包人开设专用于资金收支的监管账户,发包人、承包人、银行三方签订监管协议,监控资金流向,保障项目资金专款专用。3.23承包人在制定抢险方案时,要充分考虑抢险作业对上下游地区的影响,并制定保障方案,由承包人采取的方案考虑不当,其责任应由承包人承担。3.22承包人负责对抢险作业100米范围内相关设施、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并监测相关设施、建筑物在抢险作业过程中引发的危害,并及时向发包人上报。因措施不当或措施不到位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和损失,全部由承包人负责。3.21承包人负责办理开展抢险工作所必要的施工现场前期准备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占道施工和给排水管道、电力设施、电信设施、燃气管道等地下管线及设施安全保护的相关审批手续,落实好安全保护措施,保障道路通行畅通和管线设施正常运行。因措施不当或措施不到位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和损失,全部由承包人负责。
4.7发包人有权对该项目进行资金监管。相关规定按照发包人《项目资金专用监管工作指引(试行)》执行。4.6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承包人负责的有关设计、施工证件和批件,发包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4.5派出代表和承包人一起进行现场工程量签证和计量。4.4有权直接指挥承包人进行各项应急抢险救援工作。4.3有权调动承包人参加发包人或相关部门举办的各种培训和抢险演练。4.2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交抢险服务工作月报和实施抢险施工的工作总结。
6.1.1现场签证6.1工作计量和费用计算第六章应急抢险工程费用的结算、支付5.2有权按照合同取得抢险服务费用。5.1经发包人批准后对南沙排水公司2022-2024年度应急抢险工程设计、施工的权利。第五章承包人的权利
6.1.3计量方法当发包人代表要求对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计量时,承包人应立即派出合格代表前往协助发包人代表从事计量工作,并提供发包人代表所需的一切详细资料。如承包人代表因故不能前往时,则由发包人代表进行的或由他批准的计量应认为是这一部分工程的正确计量。结算工程量的确认以经现场发包人代表及发包人核定后的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6.1.2工程量计量6.1.1.3每个抢险点为一个抢险项目。6.1.1.2抢险现场相片应能真实清晰地反映抢险现场、设备使用情况,以及抢险人员、设备投入等情况,相片底部显示日期(年、月、日)和时刻(时、分)。如所提供的照片不能满足以上要求,该次抢险不予签证。电子版相片与抢险现场签证表一起报发包人。6.1.1.1抢险项目完成次日,服务单位报送抢险现场签证记录(含现场相片)电子版到发包人。
每单应急抢险任务计价方式:6.3费用计算承包人的设计图纸应经发包人审查并报发包人同意后实施。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在一天内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方案。如因投资或材料供应有变化,或因发包人使用需要,提出变更设计要求,承包人应积极配合,重新设计变更图纸施工。因此而发生工程量与造价增减,由承包人在确定变更图纸20天内(过期发包人不予受理)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结算单”,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作为结算依据;因此而造成工程量与造价增减,参照《广州南沙开发区(南沙区)政府统筹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合同变更管理办法》及南沙区工程变更的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办理。6.2工程设计变更6.1.4发包人自收到抢险现场签证记录(含相片)电子版之日起,3日内完成抢险工程量确认。所有计量均按照抢险施工方案和设计图纸以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
6.4.2完工结算6.4.1本项目实行单项应急抢险任务结算。即承包人在完成单个工程并通过发包人验收签证后可办理该单个工程结算。6.4结算6.3.3勘察服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版)的收费标准规定计算,最终结算价发包人上级主管部门或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核定值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6.3.2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版)的收费标准计算,比例按《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比例表》计取。设计费仅计算基本设计费中的施工图设计,复杂程度按照I级考虑,工程复杂调整系数取0.85。按照最终结算时,以每单应急抢险任务项目为单元,已审定的工程费为基准进行计算,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设计收费调整系数(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以发包人上级主管部门或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核定值为准。6.3.1工程费按《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广州市应急抢险工程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建造价〔2018〕69号)规定执行,工程量按照实际发生并经发包人确认的工作量进行计量。信息价采用任务单下发时前28天对应信息价,其中,采取《广东省排水管道非开挖工程预算定额》计费的需下浮10%,最终结算价以发包人上级主管部门或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定结算价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为准。
6.4.4工程结算总造价及合同最终结算工程量:最终以发包人上级主管部门或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定,审定结果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为准。发包人接到结算报告后按规定的时间内审定完毕,双方对结算确认后七天内应进行退补结算。6.4.3最终结算办理6.4.2.3在完工结算经发包人上级主管部门或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确认后,承包人应按规定格式提交一份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5份)。6.4.2.2发包人审核承包人送来的完工结算申请单后10天内送发包人上级主管部门或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核定。6.4.2.1完工后30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工结算申请单,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出的完工结算申请单后30天内完成审核,完工结算申请单必须附有关结算书及证明材料,并装订成册。
6.5.3.1经发包人审核后得出的工程预算价,是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最终结算价以发包人上级主管部门或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定,审定结果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为准。6.5.3工程进度付款:本项目不设置工程预付款。6.5.2工程预付款:6.5.1只有实际发生抢险服务时,发包人才向承包人支付实际费用。6.5工程费支付
第七章抢险服务的其他约定本项目无需提交履约保证金。6.6履约保证金6.5.3.4资金支付按发包人上级主管部门支付程序相关要求执行。本合同的付款时间为发包人向发包人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支付申请时间为准。6.5.3.3按单项应急抢险任务支付进度款,单项应急抢险任务完工后,且该单项应急抢险任务预算经发包人审核后,发包人支付该单项应急抢险任务预算审核价的50%。单项应急抢险任务完工验收合格后,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规定申请办理结算,经发包人上级主管部门或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定结算价后,再付至单项应急抢险任务审定结算价(单项应急抢险任务审定结算价为发包人上级主管部门或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定,审定结算价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的价格)的100%。6.5.3.2工程进度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承包人应按规定的申请书格式填写支付申请书并备齐有关资料送发包人审核,资料包括:经检查签证的工程(作)量完成清单,合同(含补充合同或协议)、违约处罚通知单、工程结算评审通知书、上次支付凭证复印件等。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支付申请书后14天内完成审核,发包人在完成审核后报发包人上级主管部门。
7.1.2.1承包人委派的项目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有必要更换,则需在事先征得发包人的同意后,承包人应立即安排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员来替换。同时,虽经发包人同意更换相关人员,承包人仍应承担相应的违约金,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承担违约金50000元,更换设计负责人,承担违约金20000元,更换技术负责人,承担违约金20000元,更换其他主要技术人员的,每名承担违约金10000元。7.1.2人员的更换7.1.1.2项目负责人应被视为已取得了充分的授权,并可全权代表所派出方(承包人)。7.1.1.1为了执行本合同,承包人应指定一位具有市政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作为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7.1.1项目负责人7.1项目负责人及人员
7.4如涉及设备及其他等专业设计的专业性及特殊性,若承包人的专业能力不满足要求或设计成果不能得到相关专业主管部门的认可,则承包人应经发包人批准后委托专业单位设计,相应的专业工程设计费包含在本项目收费总额中,并按此原则签订专业设计分包合同,支付时由承包人转付给专业设计单位,发包人无需为此补偿任何费用。该部分设计承包人除收取合理税费外,不得向专业设计分包商收取差价。抢险工程按南沙区相关规定由相关部门进行认定。承包人接到发包人通知后方可进行抢险施工,并以此作为承包人可进行抢险施工的依据。7.3抢险工程的认定应急抢险工程,安排承包人来实施的,在同时发生多处险情或抢险工程规模较大,险情随时加速扩大,有酿成严重灾情的情况,经发包人组成的现场抢险指挥部认定,承包人不能满足现场抢险需要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同时,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来协助共同完成抢险工作,所有抢险完成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合同的一部分,其他抢险施工单位协助完成的工程量视为发包人指定分包,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7.2抢险工程的实施7.1.2.2此类更换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申述正当的更换理由。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发生下述行为之一者属承包人违约。承包人除限期改正外,视情节严重程度,承包人还须承担违约金5万元/次~15万元/次。8.1.1承包人违约行为8.1承包人违约第八章违约7.4.2承包人在进行设计,以及使用任何材料、承包人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7.4.1承包人完成的设计工作成果,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等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发包人享有。
8.1.1.5承包人如对发包人的指令提出异议或增加附加条件或未在指定时间内进行抢险,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且发包人有权将承包人移出储备库。8.1.1.4承包人未经发包人批准,承包人私自将抢险施工所需的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或材料撤离工地。8.1.1.3承包人未经发包人批准,私自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资料;并未按要求妥善作好发包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备、物料等及时投入抢险,不满足抢险需要的。8.1.1.2承包人未按合同条款规定或发包人要求组织充足的抢险人员、机械设8.1.1.1承包人未按合同条款或发包人要求及时进行抢险施工。
承包人在收到书面警告后的1天内仍不采取有效措施改正其违约行为,继续延误工期或严重影响抢险工程,甚至危及工程安全,发包人可暂停支付工程价款,并按规定暂停其工程或部分工程施工,责令其停工整改,并按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8.1.2.2责令承包人停工整改承包人发生第8.1.1款的违约行为时,发包人应及时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限令其在收到书面警告后的1天内予以改正。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改正,并尽可能挽回由于违约造成的延误和损失。由于承包人采取改正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8.1.2.1对承包违约发出警告8.1.2对承包人违约行为的处理8.1.1.6承包人否认合同有效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或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2)未用或已经部分使用的材料、承包人设备和临时工程等的估算金额。(1)在解除合同时,承包人根据合同实际完成的工作已经得到或应得到的金额。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发包人应尽快通过调查取证并与承包人协商后确定并证明:8.1.2.4解除合同后的估价发包人发出停工整改通知1天后,承包人继续无视发包人的指示,仍不采取整改措施,则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解除合同。发包人发出通知后2小时内派员进驻工地直接监管工程,使用承包人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另行组织人员或委托其他承包人施工,但发包人的这一行动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所发生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除按合同总价的1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不限于发包人为追究承包人责任而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财务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调查费、公告费、评估鉴定费、执行费、邮寄送达费、印刷费等费用,且发包人有权停止承包人三年内参加发包人组织项目的投标资格。8.1.2.3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②承包人已获得发包人的各项付款金额。①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已完成的各项工作应得的金额和其它应得的金额:(1)若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则发包人应暂停对承包人的一切付款,并应在解除合同后发包人认为合适的时间查清以下付款金额,并出具付款证书审批后支付。8.1.2.6解除合同后的付款因承包人原因违约,应向发包人支付经济损失补偿金和违约补偿金,由发包人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提取和扣除。损失补偿金额为:承包人由此造成的发包人的损失,违约补偿金按本合同有关条款约定,没有约定的,抢险机械设备每少一台扣除2000元,砂、碎石、块石等物料每少1方扣50元,木方每少1方扣除800元,其他每1次违约行为扣除2000元。8.1.2.5承包人违约应支付的违约金
在合同期内发生抢险事件,当发包人通知承包人进行抢险时,承包人声明无能力执行或不愿立即执行,则发包人有权雇用其他人员进行该项工作。按合同条款7.2执行。8.1.2.8紧急情况下无能力或不愿进行抢救若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则发包人为保证工程延续施工,有权要求承包人,将其为实施本合同而签订的任何材料和设备的提供或任何服务的协议和利益转让给发包人,并在解除合同后的15天内,通过法律程序办理这种转让。8.1.2.7协议利益的转让(2)发包人出具上述付款证书前,可不再向承包人支付合同规定的任何金额。此后,承包人有权得到按本款(1)项①减去②和③的余额,若上述②和③相加的金额超过①的金额时,则承包人应将超出部分付还给发包人。③由于承包人原因解除合同,承包人应补偿发包人损失的金额。
(3)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发包人已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各项合同价款;或拖延、拒绝批准付款申请和支付凭证,导致付款延误。(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向承办人提供发包人管理的水务设施的总体布置及功能等状况,不利承包人进行抢险施工所需的条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包人发生下述行为之一者属发包人违约。8.2.1发包人违约行为8.2发包人违约
若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则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28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支付合同解除日以前所完成工程的价款和以下费用(应减去已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8.2.4解除合同后的付款若发生第8.2.1款(1)、(2)项的违约时,承包人已按第8.2.2款的规定发出通知,并与发包人协商无果后,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书面要求后的28个工作日内仍不答复承包人,则承包人有权立即采取行动解除合同。8.2.3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l)若发生第8.2.1款(l)、(2)项的违约时,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在20个工作日内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提供资料。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应立即与承包人共同协商补救办法。8.2.2承包人有权提出协商
第九章联合体发包人除应按本款规定支付上述费用和退还履约担保证件外,亦有权要求承包人偿还按合同规定应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收回的其它金额。本款规定的任何应付金额应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后确定,发包人应将确定的结果通知承包人。(4)在合同解除日前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它费用。(3)由于解除合同应合理赔偿承包人直接损失的费用,不包括预期利益损失。(2)已合理开支的、确属承包人为完成工程所发生的而发包人来支付的费用。(1)即将支付承包人的。或承包人依法应予接收的为该工程合理订购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的费用。发包人一经支付此项费用,该材料、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即成为发包人的财产。
9.6对联合体承包人,合同范围内的文件资料及材料、设备采购必须经联合体各方审核、确认,承包人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共同确认(注:适用于联合体),并须取得发包人同意,否则不被发包人认可。9.5当事人任一方就本合同相关纠纷提起诉讼的,若最终以双方和解或法院调解形式解决的,因该纠纷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因该纠纷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评估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由承包人主办方承担,联合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如承包人败诉的,承包人主办方应按法院判决向发包人支付费用,联合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9.4合同签订后联合体成员应根据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向发包人提交相关支付协议,按支付协议中约定,发包人分别向联合体成员单位支付项目费用。但合同价款应统一由主办方向发包人请款,由发包人按照承包人主办方核定承包人各成员单位工作结果后,再由发包人向承包人各成员方支付。9.3联合体主办方或联合体授权的代表负责与发包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承包人(联合主办方)法定代表人:,在本项目合同实施全过程中,由作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负责承包人一切组织领导工作。承包人(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在本工程合同实施全过程中,由作为的联系人。9.2联合体协议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9.1如果承包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10.1.2利益的冲突合同规定的货币:人民币。合同遵循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广东省、广州市的有关法律、法规。10.1.1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简体)书写、解释和说明。10.1一般规定第十章合同一般规定
10.1.3.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约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10.1.3.1本合同“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0.1.3不可抗力10.1.2.3发包人或承包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中约定的另一方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10.1.2.2发包人或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泄露另一方申明的秘密,承包人亦不得泄露第三方申明的秘密。10.1.2.1除非得到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及其职员不应获得也不应接受合同约定以外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利益和报酬。
10.2.2合同变更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10.2.1合同生效10.2.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合同的终止10.1.3.4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10.1.3.3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相应责任。
(3)由于抢险单位原因造成延误抢险工程的实施,或抢险施工不当未能及时解除险情的;(2)已出现或预计出现险情,拒不执行任务,不听从现场抢险指挥人员指挥的;(1)两次以上未按照发包人通知及要求集结待命的;本合同期满后,即终止合同。若服务期间,出现以下之一的情况,经发包人同意,可无条件立即终止合同。10.2.3合同终止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合同进行书面变更或修正补充。
2022-2024年度合同编号:穗南排水合(综合)[2022]号B号合同附件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决: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3争议的解决(4)当抢险工程的实际费用超出合同价的。
发包人:广州南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应急抢险服务项目补充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承包人:发包人:广州南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应急抢险服务项目补充合同
工程内容根据原合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三条约定:本合同为框架合同,承包人完成每单应急抢险预算编制后,与发包人签订相应补充协议,明确服务费用。一、内容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各方经协商一致,在原《2022-2024年度应急抢险服务项目框架合同》(合同编号:穗南排水合(综合)[2022]号)(以下简称“原合同”)的基础上,订立本补充合同。承包人:
四、按单项应急抢险任务支付进度款,单项应急抢险任务完工后,且该单项应急抢险任务预算经发包人审核后,发包人支付该单项应急抢险任务预算审核价的50%。发包人根据实际情况最多支付至单项应急抢险任务预算审核价的70%。中标下浮率为%,下浮后金额为¥元(大写:元整),其中不含税报价为¥元,税额为¥元,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本补充合同暂定项目费用为¥元,其中项目设计费(含勘察)暂定为人民币元,项目施工费暂定为人民币元。在不超过合同总价情况下,合同内各项目合同价款和项目工作量可根据发包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三、暂定项目费用
发包人:(签署页)(此页以下无正文)七、本补充合同一式八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四份。本补充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原合同一致。六、本补充合同的上述条款是作为原合同补充,本补充合同中未说明的事项(如各方责任、施工安全、保修、保险、奖罚、争议解决方式等)按原合同执行。五、本补充合同修订合同价款作为进度款计量支付、结算的依据,最终结算价以发包人上级主管部门或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定结算价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为准。
电话:39065606邮政编码:511455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灵山岛尖江灵南路西端灵山岛尖净水厂综合楼北楼(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广州南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承包人:
(受托人):发包人(委托人):广州南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示范性合同文本)南沙区建设工程项目廉洁责任合同电话:邮政编码:
2.1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的财物,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好处费、回扣、各种有价证券、购物卡及其他支付凭证、房产、车辆、贵重物品等;第二条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项目或职权为本人及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包括下列行为:第一条本合同适用于南沙区政府财政资金和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公开招标类建设工程项目,涵盖工程施工类及服务类合同。辖区范围内其他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廉洁规定,深化廉洁南沙自贸试验区建设,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廉洁风险防控,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建设工程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项目:2022-2024年度应急抢险服务项目
2.7默许、纵容、授意亲属收受承包人财物,或从事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材料和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2.6要求或者暗示承包人为本人或亲属的工作安排、职务晋升、经商办企业、出国出境、旅游、留学、探亲、定居等提供资助或便利;2.5私自为建设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从事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服务;2.4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设备,要求承包人购买指定的材料和设备;2.3向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自身承担、支付的费用;2.2接受宴请(工作餐除外)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3.4接受分包(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等)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3.3接受与建设工程相关的代建、施工、监理(项目管理)、勘察、设计、咨询等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3.2向与建设工程相关的代建、施工、监理(项目管理)、勘察、设计、咨询等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卡、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以及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等。3.1同意或主动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第二条约定的禁止性行为;第三条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通过商业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包括下列行为:2.8其他利用项目或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6.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相关责任人应受到相应的党纪政务(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六条廉洁违约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均有义务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控机制,排查、梳理建设工程业务流程及关键工作岗位涉及的廉洁风险点,有针对性地逐项制定防控措施,加强对单位工作人员的廉洁教育,预警在先、防范在前,风险定到岗、制度建到位、责任落到人。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第五条廉洁风险防控机制第四条发包人、承包人及双方工作人员不得违规干预或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禁止串通投标(围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3.5其他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行为。
电话举报:020-84986949,020-12388;来信举报: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一号南沙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511455;南沙区纪委监委举报方式:发包人、承包人均有监督举报的权利和义务,发现对方有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可向南沙区纪委监委举报。南沙区纪委监委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受理,鼓励实名举报,严查诬告陷害,对实名举报有功人员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对诬告陷害的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理。第七条监督举报6.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经有关主管部门查证属实或者经纪检监察机关认定违纪、经司法机关依法确定构成违法犯罪的,承包人应按次向发包人支付廉洁违约金(施工类建设项目合同价款2%且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服务类建设项目合同价款5%且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发包人有权:(1)如承包人的行为严重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严重干扰市场公平竞争营商环境,可单方解除主合同;(2)将承包人的履约评价评为不合格,并拒绝其参与发包人负责实施项目的投标或摇珠;(3)将有关情况报相关主管部门记录,作为企业诚信评分考核,建议给予通报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本合同一式捌份,双方各执肆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作为双方所签署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项目涉及的廉洁问题,不受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人员离职或退休等原因影响,发包人、承包人仍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八条其他约定二维码举报:网络举报:http://guangdong.12388.gov.cn;
廉洁南沙
胜在有您
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签字) | 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签字)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书,以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含文明施工、职业健康、消防安全等)责任并共同遵守。承包人:发包人:广州南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项目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项目名称:南沙排水公司2022-2024年度应急抢险服务项目安全管理协议书
3、有权责令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承包人人员限期退场,承包人应当自接到发包人退场通知之日起1个日历天内进行人员更换。否则,发包人有权责令承包人停工直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予赔偿。2、有权制止承包人的违规作业,对于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的,有权责令承包人停工整顿、限期退场,或单方解除工程委托、合同及相关协议(以下统称“合同”)。1、对承包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督促承包人限期整改。二、发包人的责任、权利及义务承包人任命为该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该项目项目管理;任命为该项目安全员,负责该项目安全管理。一、承包人管理架构
4、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组织实施。随项目进度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及时到位。2、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项目进行定期、不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隐患或违规作业应及时停业整改。如有较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制定措施,按照“三定原则”落实(确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限,确定整改人员尤其是责任人)。1、依法对所服务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三、承包人的责任、权利及义务4、对于承包人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有权追究承包人的法律责任。
10、不得违规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也不能强迫工人长时间连续作业,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9、应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教育培训,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学习活动,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8、应有保障施工等人员安全施工的、完整齐全的安全防护设施。购置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备案证,各项指标均应达到国家或行业的合格标准,严禁不合格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储存、发放台帐,督促、教育进场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7、有限空间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有限空间操作规范强制通风、检测及监护。6、针对重大危险源,开展应急演练,并及时建立安全台帐。5、安排上岗的人员的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均应符合要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人员均应具备相应资格,持证上岗。设置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同步建立安全台帐。
16、在施工过程中,除考虑采用先进的施工设备、先进的施工方法外,特别应调整好(如:打桩、搅拌、灌浆等)作业时间,防止和减轻粉尘、噪声、震动等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在运输施工材料或土石、泥浆时,应采用防泄漏容器或加盖篷罩,防止粉尘飞扬或泄漏污染环境。15、油类、化学物品等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应指定专人管理,不得露天存放,防止因泄漏或雨水冲刷污染环境。14、使用的施工工具(包括电器用具)要符合安全要求,委托方检查中若发现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有权禁止承包方施工;同时应做好防盗工作。13、定期自查自纠安全隐患及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因素,保证项目安全顺利进行。12、主动接受发包人各级、各类安全检查,并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挠或拖延,并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字。11、对危险较大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承包人进场人员未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整改,并按200元/人次对承包人扣除。超过3人次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按合同总价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承包人安排未持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发包人有权责令无证照人员立即退场,并按500元/人次对承包人扣除。超过3人次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按合同总价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承包人未尽到安全责任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发生安全事故重伤一人以上(含一人)的扣除承包人2万元/次/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死亡一人以上(含一人)的扣除承包人10万元/次/人,发生上述任一情形时,发包人均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予赔偿。四、违约责任18、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或录像;同时在半小时内向发包人报告事故详情,在两小时内向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事故详情。17、施工过程中的废油、废水、固废不得随意排放,应集中妥善处理。
发包人:广州南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盖章)承包人:(盖章)五、本协议一式捌份,双方各存肆份,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自行终止。7、上述提及的扣除款、违约金等,发包人有权在应付款中优先扣除。6、如上述约定的违约金不能弥补因承包人违约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的,发包人有权进一步要求承包人赔偿。5、除上述约定外,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相应义务的,每违反一次,发包人有权按合同总价的1%进行扣除或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经发包人要求整改后不予整改或未按要求整改,或累计违反次数达3次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按合同总价的2%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4、承包人未按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对施工场所进行围蔽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整改,并按500元/次对承包人扣除。超过3次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按合同总价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另册)发包人要求第二卷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书格式1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卷(另册)
项目名称 | |||
投标总报价 | 大写: 小写: 元 | ||
其中:施工部分-施工费 | 大写: 小写: 元 | 投标下浮率: % | |
设计部分-设计费(含勘察) | 大写: 小写: 元 | 投标下浮率: % | |
投标总工期(含设计、施工工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工程质量标准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保修期限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 姓名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
委派的专职安全员 | 姓名 | ||
投标有效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
投标单位(盖章) |
设计投标书(5)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价,且不超过投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标。(4)投标报价的小写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设计费(含勘察)、施工费为相应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2)投标总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注:(1)联合体投标的,“投标单位”一栏需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可由主办方签署、盖章。
我方认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规则,遵守评标委员会的裁决结果,并且不会采取妨碍项目进展的行为。我方遵守本投标书直至投标有效期满,在投标有效期满前,本投标书对我方一直具有约束力,随时可接受中标。我方承认所附投标文件资料为本投标书的一部分。我方愿以设计费(含勘察)元的投标报价,承包本次招标所包含的设计工作,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责任。我方设计负责人是。我方已收到并研究了上述项目的招标文件、合同条件、招标人要求、资料表、附件、补充文件和技术规范等文件。我方已检查和核对了这些文件,未发现他们有错误或其他缺陷。据此,我方愿按这些文件的规定,按照本投标书,包括一并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所附建议书,承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中任何缺陷。致:(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我方保证投标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若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我方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除非制定正式合同协议书并生效,本投标书以及你方中标通知书,应构成你我双方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提供规定的履约担保,将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开工,并在竣工时间内,按照上述文件完成项目。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3:(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联合体协议书格式2: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一栏需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可由主办方签署、盖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如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出具并签字或盖章。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投标人名称:
注: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如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落款出具,并由主办方签字或盖章。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设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授权委托书年月日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
致:(招标人名称)投标承诺书格式4:年月日身份证号码:
4.我公司承诺投标文件中的一切资料、数据是真实的,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如在本项目招投标法定期间,若招标人(或招投标标监管部门)收到任何针对我司的异议和投诉,我司应依法举证,否则愿意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3.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后120天内有效,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确定中标人并发放中标通知书为止;2.我公司已充分阅读了本项目招标文件并充分了解有关报价方式及变更、结算方式,我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1.我公司已详细研究并理解招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内容,同意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文件内容和约束无异议,充分了解了现场条件对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都已充分考虑,我公司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承认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按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我公司已完全明白和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我公司确认收到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投标人名称)已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公司进行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7.3保证所完成的设计将完全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条件、合同条款的要求。若我公司完成的设计文件未能达到发包人(或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我公司将无条件根据要求进行修改设计文件,直至得到招标人(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认可为止。方案及初步设计必须经招标人及咨询单位同意。7.2保证将我公司的资质承包范围不能涵盖或不具备相应能力(该能力须保证进度和质量且须获得发包人认可)的部分专业工程(如果有),委托获得招标人批准的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实施,确保项目质量及进度。7.1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并严格按国家有关法规履行我公司的全部责任,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任务。同时,承诺遵守招标人提出的限额设计、限额施工相关要求。7.我公司如果中标,我公司保证:6.我公司同意按照招标人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5.我公司明白并愿意若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则投标保证金将被贵司没收。
7.9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确保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如有违反,我公司愿意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为此负相关的法律责任。7.8保证所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材料、设备质量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不低于南沙现行同类项目标准(详见《主要设备材料参考品牌表》(如有))。所投入本项目的辅助设备、材料与主要材料、设备质量一致并有良好的配套性。7.7我单位郑重承诺:中标后,我司将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委派符合要求(相应等级及数量)的注册建造师及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相应工程的报建报批及具体实施,委派的注册建造师及专职安全员须经招标人同意。7.6保证投标所报的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7日内到职,全过程服务于本项目,在过程中非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不得更换。我公司违反以上承诺的,同意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7.5接受招标人为本项目委派的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工程设计咨询、项目代建等咨询管理单位的管理及监督。接受这些监督并不免除投标人(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作为合同方所应承担的责任。7.4承诺严格遵守本合同工期,保证尽一切力量确保投标承诺的竣工日期,承担本项目的方案深化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用地规划及施工报建等各项报批工作。各项报建报批工作所需的时间已包含在本项目总工期内,并承担各项报建工作中存在的审批缓慢,审批不通过等风险,因设计施工总承包报建工作程序与现有报建流程不相符所带来的报建延误等风险,由我公司承担。若我公司未能按投标承诺的工期完成本项目,除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我公司承担由于违约解除合同退场造成的对招标人的一切损失。
格式5: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一栏需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可由主办方签署、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投标人:(盖章)7.10保证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制订保证民工工资支付的方案及保证措施,否则,我公司愿按合同条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招标人的全部损失。
参与编制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人员名单格式6:注:本表结合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和投标人的自身实际填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本表为项目实施组织方案的组成部分。须同时附上近三个月或以上(必须包含2022年7月-9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项目管理机构配备表
序号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 专业 | 职称或职业资格 |
姓名 | 职务 | 所承担工作 | 身份证号码 | 本人签名栏 |
格式8:注:参与编制标书所有人员名单应包括编制投标报价、负责清样校对、负责打印及复印等所有人员在内的人员名单。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格式7:注:参与编制标书所有人员名单应包括如编制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负责清样校对、负责打印及复印等所有人员在内的人员名单。
姓名 | 职务 | 所承担工作 | 身份证号码 | 本人签名栏 |
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 ||||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职称 |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
备注:1、“岗位”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指挥长、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土建工程师、机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装饰装修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工程师、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资格审查文件/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经济标)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格式9:
第八章其他资料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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