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三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24051hw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756-221280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格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纪琳琳0756-850864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24051HW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02 09:00:00,更正为:2024-09-10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9-02 09:00:00,更正为:2024-09-10 09:00:00。

1.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的主要商务要求中“其他”项增加第(四)点,内容如下:(四)其他报价要求:投标人在填写关于采购标的“应急监测车购置及改装”的分项报价时需分开“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专用设备”进行填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含税及保险上牌的报价上限金额为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280,000.00)、专用设备的报价上限金额为人民币肆拾贰万元整(?420,000.00):包含移动实验平台(包括实验用供排水系统、供电系统、排气系统、废液收集系统等),超过该报价上限要求的报价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投标人对于中小型企业响应的标的货物至少包含应急监测车、全自动总磷总氮测定仪有机气体稀释仪

3.招标文件“供货要求”中“仪器”修改为“全自动总磷总氮测定仪及有机气体稀释仪”;“车辆”修改为“应急监测车购置及改装”。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东部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山峰路78号1栋

联系方式:0756-22128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格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

联系方式:0756-85086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琳琳、刘诗婷

电 话:0756-8508640

广东格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6日


相关附件:
2024年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三次)招标文件(2024082601).zip
附件1.资格条件承诺函.docx
分包协议版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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