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涪陵科教产业实训基地设施设备工程(家具类)
金额
1899.87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12/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变更基本信息公示表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项目名称 | 涪陵科教产业实训基地设施设备工程(家具类)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19138181.22 | |||||||||
项目编码 | 500102202206220010101 | |||||||||||
招标公告编号 | 500102202206220010101 | |||||||||||
招标人 | 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72370961 | |||||||||
中标人 名称 | 工程 概况 | 合同 工期 | 质量 标准 |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 履约担保金额(元) | |||||
保函 | 现金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银行保函 | 保证保险 | 担保保函 | |||||||
国举(重庆)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详见合同 | 30日历天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022.8.19 | 18998765.12 | / | / | / | / | / | 1899876.52元 | |
合同变更主要内容 | 一、根据主合同第二款"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约定和乙方(供方)在投标文件中"整体质保年限为4年"的承诺,现将主合同中第六款付款方式中第4条由"该项目设施设备验收完成,乙方申报后7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7%给乙方,剩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为贰年,质保期满28日内付清。"更正为"该项目设施设备验收完成,乙方申报后7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7%给乙方,剩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为肆年,质保期满28日内付清。" 二、其余条款按主合同约定执行。 | |||||||||||
合同变更相关附件 | 已上传补充协议。 |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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