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4-2025年除臭活性炭药剂、滤筒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1075.98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s-gk-2023-359-wz
预算金额1075.98万元
招标公司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奚峻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房磊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25
公告正文
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4-2025 年除臭活性 炭药剂、滤筒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S-GK-2023-359-WZ)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4-2025 年除臭活性炭药剂、滤筒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 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由四个包件组成:
包件一:石洞口厂除臭活性炭药剂采购;
包件二:白龙港厂和竹园污泥厂除臭活性炭药剂采购;包件三:竹园四期除臭活性炭药剂采 购;包件四:2024-2025 年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上海城投亭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除 臭活性炭滤筒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4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件一:石洞口厂除臭活性炭药剂采购;; (002)包件二:白龙港厂和竹园污泥 厂除臭活性炭药剂采购;; (003)包件三:竹园四期除臭活性炭药剂采购;; (004)包件四:2024-2025 年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上海城投亭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除臭活性炭滤 筒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包件一:石洞口厂除臭活性炭药剂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须提供营 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对应的供货能力,同时投标人必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投标人应为产品的生产商或者其授权的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商授权书)。生产商 参加投标的,其经销商不能再参加同一包件投标,且生产商授权的经销商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的也只能为一家(若出现生产商与经销商同时报名的情况,默认仅生产商为有效投标单位;
若同一生产商授权的多家经销商同时参与报名的情况,默认以报名顺序为准,第一家为有效 投标单位);
(4)投标人或其委托的运输单位须具有采购货物的运输能力,须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 营许可证》;
(5)投标人需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生产厂家的环境保护自查评估报告或环评批复(需 体现允许生产活性炭及对应产量);
(6)投标人近三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网址为: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网址为: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7)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 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无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 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败诉。(投标时须提供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 包件二:白龙港厂和竹园污泥厂除臭活性炭药剂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须提供营 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对应的供货能力,同时投标人必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投标人应为产品的生产商或者其授权的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商授权书)。生产商 参加投标的,其经销商不能再参加同一包件投标,且生产商授权的经销商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的也只能为一家(若出现生产商与经销商同时报名的情况,默认仅生产商为有效投标单位;若同一生产商授权的多家经销商同时参与报名的情况,默认以报名顺序为准,第一家为有效 投标单位);
(4)投标人或其委托的运输单位须具有采购货物的运输能力,须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 营许可证》;
(5)投标人需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生产厂家的环境保护自查评估报告或环评批复(需 体现允许生产活性炭及对应产量);
(6)投标人近三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网址为: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网址为: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7)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 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无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 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败诉。(投标时须提供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3 包件三:竹园四期除臭活性炭药剂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 明文件);
(2)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对应的供货能力,同时投标人必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投标人应为产品的生产商或者其授权的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商授权书)。生产商 参加投标的,其经销商不能再参加同一包件投标,且生产商授权的经销商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的也只能为一家(若出现生产商与经销商同时报名的情况,默认仅生产商为有效投标单位;若同一生产商授权的多家经销商同时参与报名的情况,默认以报名顺序为准,第一家为有效 投标单位);
(4)投标人或其委托的运输单位须具有采购货物的运输能力,须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 营许可证》;
(5)投标人需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生产厂家的环境保护自查评估报告或环评批复(需 体现允许生产活性炭及对应产量);
(6)投标人或其指定的安装单位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 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7)投标人近三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网址为: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网址为: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8)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 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无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 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败诉。(投标时须提供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4 包件四:2024-2025 年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上海城投亭南污水处理有限公 司除臭活性炭滤筒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对应的供货能力,同时投标人必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投标人应为产品的生产商或者其授权的销售代理商(销售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授权书)生产商参加投标的,其销售代理商不能再参加同一包件加投标,且生产商授权的销售代理商 参加同一包件投标的也只能为一家(若出现生产商与销售代理商同时报名的情况,默认仅生 产商为有效投标单位;若同一生产商授权的多家销售代理商同时参与报名的情况,默认以报 名顺序为准,第一家为有效投标单位);
(4)投标人或其委托的运输单位须具有采购货物的运输能力,须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 营许可证》;
(5)投标人或其指定的安装单位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 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6)投标人近三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网址为: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网址为: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7)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 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无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 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败诉。(投标时须提供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08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单位请于 2024 年 1 月 4 日至 2024 年 1 月 8 日 16:00 前,于上述日期每日上午 09:00~11:30,下午 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如投标人为经销商或销售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页页面截图加盖公章;(4)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加盖公章(授权书中需明确参加投标项 目包件号);
(5)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有授权)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至上海市大名路 108 号(上海滩国际大厦)六楼 601 室(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报名购买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 元/包件(售后不退)。
2、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投标人至上海市大名路 108 号(上海滩国际大厦)6 楼 601 室 为准,逾期不再发售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报名阶段需明确参与投标的包件号,报名资料需分包件提供,投标人对未报名的 包件进行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大名路 108 号(上海滩国际大厦)地下一层 B102 第 七 会议室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1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大名路 108 号(上海滩国际大厦)地下一层 B102 第 七 会议室 七、其他
1.1 项目名称: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4-2025 年除臭活性炭药剂、滤筒采购项 目
1.2 采购内容:
本项目由四个包件组成:
包件一:石洞口厂除臭活性炭药剂采购;
石洞口污水处理厂污水除臭提标工程中 1#、2#、3#除臭装置使用活性炭滤筒作为吸附剂,共计有 59 只; 4#、5A、5B 除臭装置使用煤质柱状活性炭约 30 吨;5C、5D 除臭装置使用 颗粒状活性炭约 54 吨。污泥完善除臭工程中使用煤 质柱状活性炭约 485 吨;污泥二期除臭 工程中 1#、2#组合式除臭装置使用煤质 柱状活性炭约 230 吨;A 线、B 线、C 线物理吸附 塔使用柱状活性炭约 4.5 吨。 根据区生态环境局要求,活性炭有效使用期为 2 年,需要定 期对活性炭填料进行更换。
包件二:白龙港厂和竹园污泥厂除臭活性炭药剂采购;
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污水提标工程设计使用活性炭约 200 吨,除臭提标工程设 计使用活性炭 约 400 吨,污泥二期 01 地块使用柱状活性炭约 150 吨根据厂家建议,活性炭有效使用期为 2 年。此外,污泥二期用于烟气净化的活性炭,每两年更换一次,总量约 12 吨。
竹园污泥处理处置扩建工程 12 套除臭装置使用活性炭情况如下:二期 4#~12#除臭设备活 性炭吸附设施采用 3-5mm 煤质柱状活性炭,其中 4#~11#更换周期为 2 年,12#高浓度除臭 装置更换周期为每季度。竹园污泥处理处置扩建工程除臭提标工程于 2020 年底建设完成调 试运行,2021 年 9 月通过竣工验收,正式进入运行状态。
根据环保要求为保障除臭设施正常稳定运行,需要对过期活性炭进行更换,特此提出除臭活 性炭采购需求
包件三:竹园四期除臭活性炭药剂采购;
竹园四期 50 万吨工程设计使用活性炭约 200 吨,70 万吨工程设计使用活性 炭约 180 吨,泥 处理工程使用活性炭约 240 吨。根据厂家活性炭建议,活性炭有效使用期为 2 年。
带伴随服务:原活性炭拆卸,新活性炭填装
包件四:2024-2025 年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上海城投亭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除臭活 性炭滤筒采购;
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污水提标工程设计 02 地块采用活性炭滤筒作为吸附剂,共计有 952 只滤 筒;竹园污泥处理处置扩建工程 12 套除臭装置,其中一期 1#、2#、3#除臭设备活性炭吸附 设施采用活性炭滤筒作为吸附剂,共有滤筒 480 只;
虹桥污水处理厂总共有 10 座活性炭除臭塔,都是使用活性炭滤筒作为吸附剂,有 600 套;石洞口污水处理厂污水除臭提标工程中 1#、2#、3#除臭装置使用活性炭滤筒作为吸附剂,共计有 59 只。活性碳滤筒吸附饱和后需进行更换,根据厂家建议,活性炭有效使用期为 2 年
亭南污水公司三厂(泖港、叶榭和新浜污水厂)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及 实际使用情况,需要 2 年更换 3 次活性炭滤筒,确保亭南污水公司三厂除臭系统尾气达标排 放,共需活性炭滤筒 258 套。
带伴随服务:原旧筒拆卸,新桶安装
所采购药剂、滤筒及主要指标/技术要求、数量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注:本次招标分为四个包件,投标人可以选择任意一个或多个包件进行投标。投标人选择投 标的每个包件均需单独提交一套密封(一正四副)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于封面处标明包件号。
若出现不同包件投标文件混合在同一包件投标文件中的情况,所投包件均作无效标处理。每 个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件。
1.3 供货周期:
包件一:合同工签订后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根据招标方现场实际需求分批次供货。
包件二:合同工签订后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根据招标方现场实际需求分批次供货。包件三:合同工签订后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根据招标方现场实际需求分批次供货和安装。包件四:合同工签订后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根据招标方现场实际需求分批次供货和安装。
1.4 项目地点:
包件一:石洞口污水处理厂;
包件二: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和竹园污泥处理厂;
包件三:竹园四期;
包件四: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白龙港厂、竹园污泥厂、虹桥厂、石洞口厂和上海城投 亭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叶榭厂、泖港厂、新浜厂(上海市)。
1.5 质量保证期:从实际开始使用计 2 年
其他:
最高限价:
包件一:石洞口厂除臭活性炭药剂采购限价为 1075.98 万元。
包件二:白龙港厂和竹园污泥厂除臭活性炭药剂采购限价为 1018.95 万元。
包件三:竹园四期除臭活性炭药剂采购限价为 1017.29 万元。
包件四:2024-2025 年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上海城投亭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除臭活 性炭滤筒采购限价为 610 万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龙东大道 1851 号
联 系 人:奚峻
电 话:021-5895592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黄浦路 99 号 6 楼 601 室
联 系 人: 房磊
电 话: 021-63234076×1011
电子邮件: 92156104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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