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北疆港区C段智能化集装箱码头工程(辅建区部分)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港北疆港区C段智能化集装箱码头工程已由天津市港航管理局以津港航发[2019]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及其他方式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天津港北港池欧亚国际集装箱码头北侧
2.2建设规模:建设3个集装箱泊位,码头结构按照2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设计,码头岸线总长1100m,可同时停靠两艘20万吨级集装箱船舶,或同时停靠一艘7万吨级和两艘10万吨级集装箱船舶,设计集装箱年通过能力250万TEU,陆域使用面积约75万平方米,海域使用面积约30万平方米。
2.3计划工期:施工工期37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5月25日,计划交工日期:2021年5月31日。
2.4招标范围:20万吨级集装箱码头辅建区堆场及场区内道路、房屋建筑、室外景观、供电、控制通信、给排水、消防等配套设施。堆场道路包含闸口区、无人集卡维修区、缓冲停车场、预留堆场及场区内道路,面积总共约152890平方米。房屋建筑总面积约21588.54平方米,其中包含智控中心,主体地上5层,局部7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3730.96平方米,最高高度为21米,最大跨度为24米;维修中心建筑面积 2981.96平方米;2#变电所建筑面积1426.74平方米;3#变电所建筑面积1279.38平方米;闸口管理中心建筑面积827平方米;进出港预、主闸口建筑面积1342.5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所示全部工程内容。
2.5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具有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且在有效期内;同时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或2017年、2018年、2019年)审计报告。(提供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且加盖公章)。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承担过建筑工程和堆场工程施工业绩(可以为一个合同, 也可以为两个独立合同,合同内容要包含2万平米及以上建筑物,和15万平米及以上堆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交/竣工验收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交/竣工验收证书中要体现出包含2万平米及以上建筑物和15万平米及以上堆场或业主单位(或设计单位)出具的业绩中包含2万平米及以上建筑物和15万平米及以上堆场证明性文件;日期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交/竣工验收证书中的竣工为准,日期在2016年1月1日之后)
(4)信誉要求:1、良好,不接受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仍在暂停投标及承接业务处罚期内,及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有破产状态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原件)。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黑名单信息。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声明,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5)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设置项目经理1名,注册建造师一级资质,建筑工程专业,具有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开标前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
(6)其他人员要求:①施工技术负责人1名,注册建造师一级资质,建筑工程专业,具有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开标前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②项目副经理2名,注册建造师一级资质,港口与航道专业1名,机电工程专业1名, 具有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开标前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③项目安全经理1名,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 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本单位出具的项目安全经理任命书,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开标前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④安全员不少于5名,具有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开标前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注: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及项目安全经理、安全员不得兼任)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施工投标人与本标段的设计人、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或法定代表人相互任职、工作。
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
3.4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时,最多能中 /个标段。
3.5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须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8.163.169/)进行注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9日至2020年4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与招标代理人联系,疫情期间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或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购款 50元。招标人在收到第4.1条有关材料复印件和邮购款后当日内寄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不少于二十日,地点为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开标场所,根据项目投标情况和天津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前3日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jtys.tj.gov.cn/)和《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8.163.169/)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后,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都必须完成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登记。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港二号路35号建设大厦2104室
燕赵大厦1-1701-A-97
邮政编码:300461 邮政编码:300456
联系人:田隽 联系人:王朝辉 刘云杰
电话:022-25700614 电话:022-25708827
传真:022-25700614 传真:022-25708827
电子邮箱:58550242@qq.com 电子邮箱:tgwzh@163.com
网址: / 网址:/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新港支行
账号:/ 账号: 0302090409300016692
日期: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