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淄博嘉俊陶瓷有限公司
所在地:淄博市
债权总额:人民币11,582,865.07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持有淄博嘉俊陶瓷有限公司金融债权人民币11,582,865.07元(其中:本金10,000,000元,利息1,582,865.07元,利息计算至2019年7月30日,嗣后利息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另行计算),该债权由淄博开元建筑陶瓷有限公司、淄博天川制釉有限公司、杨德军、高燕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第三人杨卉宇以个人房产作为抵押担保。
企业概况:淄博嘉俊陶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6792486685N,位于周村区李家工业园,法定代表人杨德军,注册资本60万元,其中杨德华90%,杨德军10%,未发现出资不到位情形。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全瓷墙地砖、陶瓷用成品釉生产销售。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保证人情况
1、淄博开元建筑陶瓷有限公司位于周村区南郊镇李家工业园,法定代表人杨德军,注册资本500万元,杨德军出资占80%、杨业超出资占20%。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全瓷墙地砖、陶瓷用成品釉生产销售,现已全面停产。
2、淄博天川制釉有限公司位于淄川经济开发区钟楼工业园,法定代表人陈爱民,注册资本50万元,陈爱民出资100%,经营范围包括釉料、熔块生产,销售。现已全面停产。
2、保证人:杨德军,男,现住淄博市淄川区,主债务人法定代表人。
3、保证人:高燕枝,女,现住淄博市淄川区,系杨德军配偶。
抵押物情况:抵押物为位于周村区周隆路236号内普利艾伦庄园2号楼,抵押土地面积1511.28平方米,抵押房产面积563.01平方米,用途住宅。经我公司申请,张店区法院对抵押物采取查封保全措施。
诉讼情况:2018年3月我分公司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对抵押物采取保全措施,2018年8月10日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鲁0303民初24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胜诉,对抵押物在411万元及对应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处置方式:拍卖、要约邀请竞价、交易所挂牌或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自2019年7月31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有效。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企业资产情况仅供参考,以实际情况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冯先生 霍先生
联系电话:0531-82079610、82089809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168号银河大厦2802室
邮政编码:250001
山东省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531-82079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