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忻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竞争性磋商忻州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采购项目的结果公告
B2型驾培防火墙功能为主体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安全审计数据库的脆弱性扫描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安全隔离计算机汽车维修数据的备份和恢复退役士兵技能培训网络型脆弱性扫描环保产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A3型驾培安全隔离与文件单向传输产品安全操作系统软件通信安全安全路由器基础平台反垃圾邮件系统正版软件商务条款节能产品网站恢复COS监狱企业安全数据库系统软件产品入侵检测系统防火墙模块自动恢复安全隔离线路选择器数据安全电工邮件服务器焊接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电子商务培训服务影视后期制作中小企业进口产品智能卡芯片操作系统C1型驾培身份鉴别中式面点数据备份与恢复嵌入式软件反垃圾邮件软件网络安全隔离卡反垃圾邮件网关网络脆弱性扫描短视频制作退役军人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数字媒体制作反垃圾邮件产品
金额
24.73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10/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9992022ccs00214
预算金额139.86万元
招标公司忻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招标联系人张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信恒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郝丽芳18636853289
中标公司忻州市时光轴职业技能培训学校24.7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09992022CCS00217
二、项目名称:忻州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 | 忻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数字媒体制作(影视后期制作,短视频制作) | 数字媒体制作(影视后期制作,短视频制作) | 不限 | 批 | 报价:247360(元) | 忻州市时光轴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 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开发区项目孵化基地 | 52140900MJ16322520 | |
4 | 忻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C1型驾培专业、B2型驾培专业、A3型驾培专业 | C1型驾培专业、B2型驾培专业、A3型驾培专业 | 不限 | 批 | 报价:382820(元) | 山西汽运集团忻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 忻州市温泉路 5 号 | 91140900811874529E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1 | 忻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电子商务、计算机、中式面点 | 标项1投标供应商数量不符合要求,系统自动废标 | |
2 | 忻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电工、焊接与加工、汽车维修 | 标项2投标供应商数量不符合要求,系统自动废标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忻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数字媒体制作(影视后期制作,短视频制作) | 3 | 数字媒体制作(影视后期制作短视频制作) | 乙方按照中标专业对退役士兵进行为期3个月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内容为影视后期制作,短视频制作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至2023年3月31日 前完成周期为3个 月的培训 | 符合国家(和省市)现行规范标准 |
2 | 忻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C1型驾培专业、B2型驾培专业、A3型驾培专业 | 4 | C1型驾培专业 B2型驾培专业 A3型驾培专业 |
乙方按照中标专业对退役士兵进行为期3个月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内容为C1型驾培专业、B2型驾培专业、A3型驾培专业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 周期为3 个月的培训 | 符合国家(和省市)现行规范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爱萍,白鑫,王树康(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以限价为基数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50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忻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 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和平西街与慕山南路交汇北130米路西
联系方式:155350686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信恒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忻州市和平西街神达大厦三层
联系方式:186368532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丽芳
电 话:18636853289
附件信息:
退役军人培训项目10.8(修改).docx退役军人培训项目10.8(修改).docx
138.7K
2022年10月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信恒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忻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项目编号:1409992022CCS00214竞争性磋商文件忻州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采购项目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项目名称:忻州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采购项目1.1项目编号:1409992022CCS00214一、项目基本情况第一章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忻州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电子磋商文件,使用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第四包:384000.00元第三包:249600.00元第二包:440775.00元第一包:324260.00元1.5最高限价:1398635.00元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省市)现行规范标准。1.8服务地点:培训机构提供的场所1.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周期为3个月的培训【(22日/月,8课时/日,45分钟/课时)】。1.6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分为4包。
包号 | 培训专业类别 | 培训人数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一 | 电子商务 | 16 | 97776 | 95760 | |
一 | 计算机 | 20 | 122249 | 119700 | |
一 | 中式面点 | 16 | 108800 | 108800 | |
二 | 电工 | 15 | 89775 | 89775 | |
二 | 焊接与加工 | 25 | 195000 | 195000 | |
二 | 汽车维修 | 20 | 156000 | 156000 | |
三 | 数字媒体制作(影视后期制作,短视频制作) | 32 | 249600 | 249600 | |
四 | C1型驾培专业 | 40 | 232000 | 232000 | |
四 | B2型驾培专业 | 10 | 74000 | 74000 | |
四 | A3型驾培专业 | 10 | 78000 | 78000 | |
合计 | 204 | 1403200 | 1398635 |
第二包:具备培训职能的事业单位需提供法人登记证书;民办培训机构需提供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企业单位需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相关培训资质;具有承担退役士兵技能培训相应的教学场所、设备、设施、师资、教学体系及食宿场所等资源、能力。第一包:具备培训职能的事业单位需提供法人登记证书;民办培训机构需提供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企业单位需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相关培训资质;具有承担退役士兵技能培训相应的教学场所、设备、设施、师资、教学体系及食宿场所等资源、能力。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3获取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3.2获取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3.1获取时间:2022年10月9日00时00分00秒至2022年10月14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三、获取磋商文件第四包:具备培训职能的事业单位需提供法人登记证书;民办培训机构需提供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企业单位需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相关培训资质;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备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条件获得二级及以上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的培训学校;具有承担退役士兵技能培训相应的教学场所、设备、设施、师资、教学体系及食宿场所等资源、能力。第三包:具备培训职能的事业单位需提供法人登记证书;民办培训机构需提供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企业单位需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相关培训资质;具有承担退役士兵技能培训相应的教学场所、设备、设施、师资、教学体系及食宿场所等资源、能力。
4.1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3.4磋商文件售价:0元。(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磋商文件:
5.3评标地点:山西省忻州市和平西街神达集团二楼会议室5.2开启地点:政采云平台在线开启5.1开启时间:2022年10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五、响应文件开启4.3纸质版的响应文件(一正二副)需在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3日内邮寄送达山西省忻州市和平西街神达大厦三层。4.2地点: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线上递交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2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获取投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本项目提出质疑。7.1有关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15535068655项目联系人:张女士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和平西街与慕山南路交汇北130米路西名称:忻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1.采购人信息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联系方式:18636853289项目联系人:郝女士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和平西街神达大厦三层名称:山西信恒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1 | 采购人 | 名称:忻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和平西街与慕山南路交汇北130米路西联系人:张女士联系方式:15535068655 |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山西信恒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和平西街神达大厦三层联系人:郝女士联系方式:18636853289 | |
3 | 采购项目名称 | 忻州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 |
4 | 项目编号 | 1409992022CCS00214 | |
5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6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7 | 最高限价 | 1398635.00元第一包:324260.00元第二包:440775.00元第三包:249600.00元第四包:384000.00元 | |
8 | 采购内容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
9 | 合同履行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周期为3个月的培训【(22日/月,8课时/日,45分钟/课时)】。 | |
10 | 服务地点 | 培训机构提供的场所 | |
11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和省市)现行规范标准 | |
12 | 付款方式 | 培训时间为3个月,培训标准根据职业(工种)、实训条件、耗材耗能等不同,分别按每人3000-6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用于培训所需的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等支出。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补助要按照实际出勤率对学员进行考核,学员未到训期间不予补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补助分期拨付给承训机构。对经培训取得职业技能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达90%的,先按实际参加培训专业人数费用的80%给予培训补贴;3个月内实现就业达到80%以上的,再将剩余的20%培训补贴拨付承训机构。 | |
13 | 报价要求 | 响应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 |
14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包:具备培训职能的事业单位需提供法人登记证书;民办培训机构需提供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企业单位需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相关培训资质;具有承担退役士兵技能培训相应的教学场所、设备、设施、师资、教学体系及食宿场所等资源、能力。第二包:具备培训职能的事业单位需提供法人登记证书;民办培训机构需提供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企业单位需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相关培训资质;具有承担退役士兵技能培训相应的教学场所、设备、设施、师资、教学体系及食宿场所等资源、能力。第三包:具备培训职能的事业单位需提供法人登记证书;民办培训机构需提供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企业单位需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相关培训资质;具有承担退役士兵技能培训相应的教学场所、设备、设施、师资、教学体系及食宿场所等资源、能力。第四包:具备培训职能的事业单位需提供法人登记证书;民办培训机构需提供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企业单位需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相关培训资质;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备机动车 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条件获得二级及以上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的培训学校;具有承担退役士兵技能培训相应的教学场所、设备、设施、师资、教学体系及食宿场所等资源、能力。 | |
15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16 |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 不组织 | |
17 | 转包与分包履约 | 不得转包与分包 | |
18 | 偏差 | 响应文件完全满足磋商文件中标注的加“*”实质要求和条件,不得出现负偏差 | |
19 |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 |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有关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 |
20 |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时间、形式 | 时间: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 |
21 | 对供应商提出质疑答复时间、形式 | 时间:自收到供应商质疑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
22 | 投标有效期 | 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90日历天 | |
23 | 是否允许递交多个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24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的金额:第一包: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第二包: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元);第三包: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第四包: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开户名称:山西信恒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忻州分行账号:542542321013000072746联行号:301171000016注意事项: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磋商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磋商保证金的形式应当以电汇、支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由供应商基本账户缴纳磋商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将打款凭证复印件放入响应文件中;供应商须确保磋商保证金在开标截止日前到账;在成交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向未成交供应商退还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 |
25 | 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 | 详见供应商须知第20.3.2条 | |
26 | 响应文件份数 | 电子响应文件:加密后上传壹份纸质响应文件:叁份(一正二副)及电子版壹份(U盘,U盘中需拷贝加密及未加密的文件)注:纸质响应文件不作为评审的依据,仅作为归档资料使用。需在开启响应文件之日起3日内邮寄送达。 | |
27 | 签字盖章 | 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 | |
28 | 纸质版响应文件是否分册装订 | 装订要求:纸质版响应文件装订为一册,左侧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 | |
29 | 纸质版响应文件封面标注 | 纸质版响应文件封面上均应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 | |
30 | 纸质版响应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项目名称)项目响应文件项目编号: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 | |
31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2022年10月19日14时30分 | |
32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地点 | 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纸质响应文件(应由电子文件导出打印胶装成册):请在开启响应文件之日起3日内邮寄送达。 | |
33 |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 否 | |
34 | 开启时间和地点 | 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地点:山西省忻州市和平西街神达集团二楼会议室 | |
35 |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 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采购人代表1人和评标专家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专家库随机抽取。 | |
36 | 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及标准 | 具体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二部分,评标方法及标准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 |
37 | 确定成交供应商 |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 |
38 | 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 | 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 |
39 | 结果公告媒介、期限 | 公告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 |
40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 | |
41 | 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至时点 |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评审时现场查询,留存网页截图。 | |
42 | 资格审查时是否核验证件 | 需要,核验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质原件,未携带证书原件,或经审验后不合格,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磋商保证金凭证不要求 | |
43 | 响应文件编制 | 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如:上传营业执照,要把营业执照形成独立PDF格式文档,在营业执照副本模块处完成上传。3.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响应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4.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开标的方式进行,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代理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开标。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代理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开标。 | |
44 | 电子响应文件解密 | 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投标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5.供应商开标现场自带电脑完成解密。 | |
45 |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中小企业 | 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须按照磋商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
45 |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中小企业 |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6%的折扣。 |
45 |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中小企业 | 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须如实填写《适用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投标货物明细表》(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
45 |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监狱企业 |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能够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45 |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福利企业 |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46 | 招标服务费 | 1.成交供应商在结果公告发布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从保证金中扣除。2.招标服务费具体金额如下第一包:4864元;第二包:6612元;第三包:3744元;第四包:5760元。 |
2.1“采购人”指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单位。即:“忻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名词解释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所叙述的服务项目采购活动。1.适用范围一、总则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2.7“服务”指本磋商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6“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向代理机构提供响应文件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2.5“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4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条件和要求,按规定编制并按时递交的文件。2.3磋商文件:是指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项目采购活动提出的资格条件、评审标准、合同原则等要求的格式文件。2.2“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信恒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合格的供应商2.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单位。2.1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10中小企业是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对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的企业。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3.1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第一包:具备培训职能的事业单位需提供法人登记证书;民办培训机构需提供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企业单位需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相关培训资质;具有承担退役士兵技能培训相应的教学场所、设备、设施、师资、教学体系及食宿场所等资源、能力。3.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行为;(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7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提供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接收并能履行磋商文件的规定。3.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第四包:具备培训职能的事业单位需提供法人登记证书;民办培训机构需提供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企业单位需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相关培训资质;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备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条件获得二级及以上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的培训学校;具有承担退役士兵技能培训相应的教学场所、设备、设施、师资、教学体系及食宿场所等资源、能力。第三包:具备培训职能的事业单位需提供法人登记证书;民办培训机构需提供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企业单位需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相关培训资质;具有承担退役士兵技能培训相应的教学场所、设备、设施、师资、教学体系及食宿场所等资源、能力。第二包:具备培训职能的事业单位需提供法人登记证书;民办培训机构需提供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企业单位需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相关培训资质;具有承担退役士兵技能培训相应的教学场所、设备、设施、师资、教学体系及食宿场所等资源、能力。
5.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5.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服务和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5.知识产权4.2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服务,必须是合法来源,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4.合格的服务
有关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7.通知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投标费用5.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5.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一章磋商公告;8.1磋商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8.磋商文件的构成二、磋商文件
8.3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及依法成立的磋商小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解释为准。8.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合同格式;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9.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需要询问或澄清的(除质疑外),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技术交流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按磋商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或认为有必要召开答疑会。超过该时间收到的需要询问或澄清的内容,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有关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如果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日,将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9.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修改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9.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4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10.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现场考察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成交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10.2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答复)将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该澄清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0.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供应商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10.答疑会或现场考察9.5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9.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时间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12.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2.供应商资格要求三、供应商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如发现磋商文件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的情况,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11.磋商文件的解释权10.4答疑或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3)公益类事业单位、自然人无需提供;(3.2)供应商成立不到1年的<以营业执照日期为准>,提供银行资信证明;(3.1)提供供应商上年度经审计的供应商财务报告;(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经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注:要求审计报告必须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并加盖会计事务所公章。提供的审计报告内容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及注册会计师及会计事务所资质;(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采购活动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采购活动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说明;(8)特定条件:具备培训职能的事业单位需提供法人登记证书;民办培训机构需提供办学许可证;企业单位需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相关培训资质;(7)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提供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期任意一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6个月以来已缴纳任意一期纳税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13.授权委托12.3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并保证愿意接受由采购人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的调查和考证。12.2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注:以上资格证明材料为必备材料,缺少一项或某项达不到磋商文件要求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应附一套完整的资格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公章。(11)不允许联合体投标。(10)提供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14.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14.2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条件。14.1本项目允许联合投标的,适用本条。14.联合体投标13.2供应商代表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投标,应当委托本单位正式员工为供应商代表。13.1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6.响应文件的编写原则和要求四、响应文件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对磋商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15.供应商的风险14.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4.4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6.3.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6.3投标语言16.2.2供应商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人均有权拒绝,并取消其投标资格,供应商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16.2.1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和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16.2真实性原则16.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编写,应当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并提交完整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对投标服务和货物(如有)提供完整详细的技术说明,若供应商对指定的技术要求不能完全响应,应在响应文件中清楚地注明。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的每一项要求所给予的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6.6响应文件形式16.5.1本次采购活动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结算。16.5投标货币16.4.1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16.4计量单位16.3.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必要时采购人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磋商函(见‘响应文件格式’);(1)商务部分:响应文件的组成(具体格式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响应文件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或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7.备选方案16.6.1本项目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1年度完整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须加盖磋商人公章);近三年同类型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须加盖磋商人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证的提供银行证明或提供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证的相关公告)及磋商保证金汇款或转账凭证(复印件须加盖磋商人公章);*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还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须加盖磋商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可不提供);*具有所培训专业的培训机构资质证书;*磋商人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见‘响应文件格式’);*无违法记录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近一年缴纳任意一次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复印件须加盖磋商人公章);*近半年缴纳任意一次任意一项税种的凭据(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免税证明(复印件须加盖磋商人公章);
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商务条款响应表(见“响应文件格式”);*开标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2)技术部分:磋商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磋商人企业简况(见‘响应文件格式’);
19.4供应商每种服务和产品(如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19.3供应商应按“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19.2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作为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设备费、管理费、项目验收费、利润和税金等全部费用。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的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成交后不允许擅自改变服务内容、质量标准、期限和追加项目预算。19.1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填报投标报价,并充分了解该采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19.投标报价磋商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20.2.2磋商保证金以银行转账非现金形式提交。以银行转账缴纳保证金的,可以采取电汇、网银等方式,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20.2.1开标现场不办理磋商保证金事宜。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以银行实际下账时间为准)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资格审查小组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0.2磋商保证金的提交20.1磋商保证金数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投标时,应当以人民币提交足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联合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20.磋商保证金19.5当评标委员会认为,某供应商的报价存在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规定时间内,提供必要的书面文件予以解释和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无效投标处理。
(2)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与采购人拒绝签订合同的;(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20.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20.3.1未中标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未及时办理退还者,由供应商自行负责。20.3磋商保证金的退还20.2.3供应商未提供相关证明或经查实其交纳账户为非基本存款账户的,采购代理机构按该供应商未交纳保证金处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7)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的;(6)供应商违反投标函相关内容和条款的;(5)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磋商文件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4)成交供应商未能按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未能按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内领取《成交通知书》的;
五、投标21.4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终止为止。21.3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21.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拒绝延长的,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21.1投标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属于非实质性响应,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1.投标有效期
22.2.2纸质响应文件装订、密封、装袋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密封章及供应商单位章。22.2.1开启响应文件前,供应商应当使用CA数字证书按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并线上递交。2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及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提交相应资料。若分包,应以包为单位提交,不得在其中选项提交或将其中内容再行分解;否则,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22.1响应文件内容要求22响应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22.3.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22.3.2供应商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3.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22.3响应文件的提交22.2.4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22.2.3纸质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4.2供应商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盖单位章。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的材料,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通过山西政采云平台上传。22.4.1在本章第5.3.1项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但应在山西政采云平台线上通知采购代理机构。22.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3.6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需要提供样品的,供应商应当同响应文件一起提交。22.3.5本次采购活动纸质响应文件须在三日内邮寄送达。22.3.4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纸质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份数、密封情况和提交人等信息。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3.1供应商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23投标纪律要求22.4.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补充、修改或者撤销响应文件。22.4.3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恶意串通投标:(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属于不合格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5)在采购活动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六、开启响应文件(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5.开标程序24.4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开标的方式进行,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代理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开标。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代理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开标。24.3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有关监督管理机构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24.2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供应商可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投标无效。24.1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邀请采购人、所有供应商派代表参加。24.开标时间和地点
(5)检查并宣布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4)宣布开标人、唱标人、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工作人员和现场监督人员姓名;(3)公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2)宣布开标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1)宣布开标开始并致辞;25.1开标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并按以下程序进行(但不限于):
25.2采购代理机构对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全过程进行全程摄(录)像、记录,并存档备查。(9)开标后,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不予退还。(8)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唱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供应商代表确认。(7)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唱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供应商代表确认。唱标时,工作人员将当众宣读供应商的开标一览表所有内容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供应商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主持人征求澄清说明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6)开标唱标。
27.响应文件审查26.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评审。26.2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评审磋商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评审报告。26.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6.成立磋商小组七、磋商采购程序
27.4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将及时告知有关供应商。27.3.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7.3.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3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7.2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7.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28.2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签到的顺序进行。28.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8.磋商27.7如果多个供应商所报整包货物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时,按一个供应商计算供应商数量。27.6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响应人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7.5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
28.8发生实质性变动时,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28.7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该书面通知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签字。28.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合同商务条款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按照明确的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进行实质性变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使每个供应商均同时获得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供应商接到该书面通知要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28.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合同商务条款的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不进行任何实质性变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28.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明确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商务条款在磋商过程中不作任何实质性变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28.3磋商内容包括货物/服务/工程的技术配置、售后服务、服务方案、价格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书面承诺,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8.12经磋商、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28.11根据磋商文件(包括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和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新一轮的磋商。28.10磋商小组应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照本文件第20.13条要求进行审查。28.9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除要对磋商文件变动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外,还要做出新的一轮报价。28.8.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28.8.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能够做出书面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提交响应文件。
29.1.2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没有详细列明,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9.1.1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已详细列明,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要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9.1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将最后报价单于同一时间密封提交磋商小组,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29.最后报价28.1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要求书面提出,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8.13磋商过程中,供应商的所有包括书面承诺、书面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30.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30.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30.综合评审29.3最终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再向任何供应商公布报价情况。29.2供应商最后报价按照磋商小组提供的报价格式单进行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磋商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进行复核,并作出书面说明;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32.评审复核31.4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中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1.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1.2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31.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35.采购项目终止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34.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33.2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33.1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33.磋商保密
十、合同授予35.2项目终止磋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C、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B、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A、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35.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
37.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7.签订合同36.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6.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36.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成交通知
38.1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第一包:4864元;第二包:6612元;第三包:3744元;第四包:5760元。38.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数额及缴纳方式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37.4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存档。37.3本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商务条件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7.2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1)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包号、采购文件获取日期、质疑事项、证据及来源线索、法律依据(具体条款)、采购活动中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实质内容、质疑人有效联系方式等。39.2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质疑函范本格式要求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39.1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有疑问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的规定办理。39.质疑十二、质疑与投诉38.2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可以采取现金、电汇、网银等方式缴纳或从投标人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
(1)质疑人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39.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予受理:(5)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同采购公告。(4)质疑函范本格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自行下载。(3)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2)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公章不得以合同章或其他印章代替,并附法人身份证明。
(7)质疑书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授权的;(6)质疑书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5)质疑未按质疑函范本格式提出的;(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形式即时收悉提交的质疑材料;(3)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
40.1供应商和其他厉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机构投诉。投诉39.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9)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8)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
41.1所投产品(如涉及)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41.享受政府采购政策十三、政府采购政策(3)投诉书范本格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自行下载。(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质疑人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41.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不提供的或提供有瑕疵的不视为小微企业,在评审时不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41.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提供或提供有瑕疵的不视为中小企业,在评审时不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41.3.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与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41.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不提供的,在评审时不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41.3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如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可以同时享受优先采购政策。依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中小企业;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也视同小微企业;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实行优先采购。41.2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所投产品(如涉及)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需提供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该清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环境资源信息网(http://www.cern.gov.cn/)、中国节能节水认证网(http://www.cecp.org.cn/)上查找;所投产品(如涉及)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需提供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该清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http://www.sepa.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cn/)上查找。
磋商人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磋商方案的合理性;磋商报价及折扣;磋商小组在评审时,依据最后报价和各项技术、服务因素对磋商人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一、评审原则和方法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1)资格性审查内容及标准2、评审标准:评审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有效性、完整性)→澄清(如需要时→最终报价→详细评审→综合评价→编写评审报告1、评审程序二、评审方法程序及标准:
序号 | 内容 | 评审标准 | 备注 |
1 | 磋商函 | 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 | |
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 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 | |
3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 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 | |
4 | 有效的法人资格 | 提供证书复印件,且要清晰、有效。 | |
5 | 财务状况报告 | 提供2021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要求审计报告必须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并加盖会计事务所公章。提供的审计报告内容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及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事务所资质;供应商成立不到1年的<以营业执照日期为准>,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公益类事业单位、自然人无需提供。)提供复印件,复印件要清晰、有效。 | |
6 | 纳税记录 | 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6个月缴纳任意一次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免税证明;提供复印件且要清晰、有效。 | |
7 | 社保缴纳证明 | 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年缴纳任意一次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提供复印件且要清晰、有效。 | |
8 | 磋商保证金 | 必须从磋商人基本账户转出,且要求足额缴纳。 | |
9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 | 1、无违法记录声明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2、登录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看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情况;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3、网上查询的内容有不良记录且在执行期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无效,并将相关内容存档。4、网上查询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完成。 | |
10 | 磋商人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 内容有效,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清晰、符合要求。 | |
11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提供所培训专业的培训机构资质证书,且要清晰、有效。 | |
说明 | 1、提供的复印件不清晰、无法辨认查看原件,如不能提供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2、提供的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视为无效。3、资格检查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磋商人,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复印件或原件清晰、真实、有效。5、上述表中所列内容如与本项目所属行业的相关规定有不符之处,以行业相关规定为准。 |
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本评审办法的标准总分为100分。标准总分的构成如下:(3)详细评审只对初步评审合格的磋商文件进行评审,评审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磋商人。(2)符合性评审内容及标准
序号 | 内容 | 评审标准 | 备注 |
1 | 响应文件签署 | 1、磋商人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2、磋商人对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磋商人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磋商人代表签字,否则按磋商无效处理。 | |
2 | 响应文件的提供 | 磋商人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格式提交响应文件 | |
3 | 商务、服务要求 | 符合服务要求 | |
4 | 磋商有效期 | 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 |
5 | 报价 | 每包磋商报价不得超出磋商文件公布的预算价; | |
说明 | 1、本表所列的所有内容若有缺失或达不到评审标准,将导致磋商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磋商代表参加磋商时,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
一、商务部分(10分) (由磋商小组共同认定) |
业绩(10分)近三年(2019年10月至2022年10月)完成技能培训的业绩,有一个得2分,满分10分(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
二、技术、服务部分(80分) (由磋商小组独立认定) |
1、培训方案:根据磋商人培训方案情况进行综合评分(30分)磋商人针对本项目需求制定培训课程、大纲等及课时计划详尽,且内容科学合理,完全满足本次采购的培训需求,根据磋商人的响应情况最高得30分,分值调整最小幅度为1分,未提供不得分。2、师资队伍配备情况:根据磋商人投入本项目的授课教师专业、学历、职称、工作经验等进行综合评分,最高得25分,分值调整最小幅度为1分,未提供不得分。(25分)3、培训后就业情况:展示就业岗位订单,就业质量,且订单人数达到68人以上的,得15-20分;订单人数达到30-67人的,得10-15分;订单人数未达到30人的,得1-9分,未提供不得分。(20分)4、对服务相关资料和信息以及培训学员个人身份信息保密措施情况,及磋商人的其他培训服务保障情况,最高得5分,分值调整最小幅度为1分,未提供不得分。(5分) |
三、价格部分(10分)(按公式计算)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磋商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注:1、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的情况下,对属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单位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磋商人既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补助分期拨付给承训机构。对经培训取得职业技能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达90%的,先按实际参加培训专业人数费用的80%给予培训补贴;3个月内实现就业达到80%以上的,再将剩余的20%培训补贴拨付承训机构。(培训费用根据最终培训人数据实结算。)4、付款方式:培训时间为3个月,培训标准根据职业(工种)、实训条件、耗材耗能等不同,分别按每人3000-6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用于培训所需的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等支出。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补助要按照实际出勤率对学员进行考核,学员未到训期间不予补贴。3、参训人员:满足培训条件的退役军人。2、服务地点:培训机构提供的场所。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周期为3个月的培训【(22日/月,8课时/日,45分钟/课时)】。一、商务要求
服务需求书2、磋商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磋商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磋商人的合法权益。1、磋商人扰乱磋商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实应答或虚假应答的情形,取消磋商资格。三、其他二、服务要求:详见本部分服务需求书。5、其他要求:无。
就业承诺:承训机构需在标书中提供“订单式”培训的合同,即与用工企业的用工合同,确保退役军人培训后即上岗。培训课程、大纲等设置:承训机构需在标书中提供培训内容、培训大纲、培训计划等相关资料。培训形式:培训方式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下培训视当地疫情情况及政府防疫要求确定)。每个标段的单价设置:按照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退役军人发〔2019〕19号)规定,每个专业培训价格按照3个月不超过6000元/人,生活补助按600元/人/月计算。培训机构须承诺若本专业没有退役军人报名参训,或报名人数不达开班人数要求,无法开班的,承训机构自愿承担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培训机构须提供拟投标专业的相关培训资质,需提供本机构教学场地、教学过程(以往)、教师资质、承担过的培训任务等相关印证材料、照片,需提供培训教师的资质等印证材料。场地不属于本机构的,需提供稳定的场地租赁合同,且培训期间确保在场地租赁期内。
乙方(承接主体):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和平西街与慕山南路交汇北130米路西甲方(购买主体):忻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下简称甲方)第六章合同格式培训管理:承训机构需提供教学管理、安全管理等有关培训管理制度。培训效果:培训机构需承诺参训学员获得证书的类型。参训退役士兵的获得证书人数达到90%以上,采购人拨付80%培训经费,3个月内就业人数达到80%以上的,拨付剩余20%培训经费,3个月内就业人数不达指标的,扣减20%培训经费。就业以提供的劳动合同为准。
二、服务项目及要求(二)项目内容:乙方按照中标专业对退役士兵进行为期3个月职业技能培训。(一)项目名称:忻州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一、项目名称及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实效,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忻州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达成如下合同,以兹共同遵守:地址:
(五)服务标准:根据中标专业对应组织技能培训,在合同期内完成对退役士兵为期3个月的技能培训,完成培训获证和就业指标。(四)服务数量:由培训班实际人数确定。(三)培训时间:培训时间为期3个月,按照每月22天,每天8课时,每课时45分钟设置教学内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二)合同期限:(一)服务对象:符合培训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四、付款方式(二)乙方组织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培训费应包括讲师费、场地费、资料费、耗材费、物料费、考证费、技能鉴定费、住宿等所有费用,生活补助每人每月600元,培训机构不得向培训学员收取任何费用。(一)依据培训班人数、培训单价和生活补助申领情况据实结算。三、合同金额(七)提供服务的形式:培训中实操课程时间不得低于整个培训总时长的70%。(六)提供服务的地点:乙方根据课程安排和实际情况确定。
收款人名称:2.乙方账户信息如下: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二)支付方式:甲方对经培训取得职业技能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达90%的,先按实际参加培训人数给予承训机构80%的培训补贴。3个月内实现就业达到80%以上的,再将剩余的20%培训补贴拨付承训机构。学员学习期间生活补助在其结束培训后,以参训考勤据实结算。(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以下付款方式:
(二)服务质量评价指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作为全省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一项重要补充,以就业为导向,着眼培训质量,确保培训效果,高标准完成培训获证率、就业率指标,高比例获得退役军人满意度。(一)服务质量绩效目标五、绩效评价账号:开户银行:
(一)验收内容六、项目验收4.满意度指标:获证率就业率双达标,甲方对培训项目完成效果满意。3.时效指标:在合同期内,完成为期3个月的技能培训。2.质量指标:甲方对经培训取得职业技能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达90%以上,3个月内实现稳定就业达到80%以上的(劳动合同签订半年以上),按照实际培训人数将培训补贴拨付承训机构。1.数量指标:按照实际招生人数开班。
1.甲方有权在培训前就培训课程内容、时间、参加人员等事项与乙方进行确认,并在乙方提交完整培训资料10个工作日内完成培训开班审核。(一)甲方的权利义务七、甲乙双方权责(二)结果应用:培训结束后,退役士兵就业岗位应与标书中用人单位提供的岗位一致,退役士兵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合同期限达到半年以上。培训效果应满足参训退役士兵获证率达到90%以上,就业率达到80%以上。2.资料验收:培训结束后,乙方应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提交所有印证材料,并保证材料真实有效。培训结束后,乙方提供培训全流程视频或网络打卡或考勤打卡,以此作为甲方支付退役士兵生活补助依据。1.过程验收:培训过程中,甲方随机抽查机构当天组织的培训情况,通过对照课程设置、教学安排,现场查验退役士兵到课情况,与退役士兵交流座谈等方式验收培训效果。
4.乙方保证培训讲师按照本合同第二项第(二)条约定的培训时间和第七项第(二)条第1款约定的教学大纲、教学内容为甲方提供培训服务,培训时数不少于本合同约定。3.乙方应自愿承担招生人数不达开班人数无法开班的风险。2.乙方在培训过程中要按照投标文件提供的老师对应授课,中途不得更换。1.乙方应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甲方指导意见和学员需求、就业订单要求等确定培训专业的教学大纲、课程安排、课时设置等,同时在培训过程中结合教学效果及时优化课程体系,确保培训效果。(二)乙方的权利义务2.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给乙方相应的培训费用。
(一)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成交服务时,不承担任何涉及知识产权法律诉讼的责任。九、知识产权(二)因发生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继续履行的必要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除上述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约定不同的,以补充协议为准。八、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5.退役士兵完成培训后,乙方应按照中标时承诺的岗位“订单”为其提供就业机会。
4.乙方按照要求提供的资料须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培训资格,并对乙方进行索赔和追责。3.乙方不得向退役士兵承诺虚假就业信息,不得煽动退役士兵做出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培训资格,并对乙方进行索赔和追责。2.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乙方培训合同金额,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乙方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乙方进行经济索赔,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甲方违约的,应当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十、违约责任(二)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内容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授权,其权利义务不涉及第三人,没有任何侵权,若乙方所作的设计造成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受保护的权利的侵犯,则所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由乙方承担并负责支付损害赔偿、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若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法律责任,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索赔并追究责任。
(四)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三)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或按甲方要求,及时将上述信息、资料返还甲方,或按甲方要求作适当处理。(二)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披露给任何第三人;乙方及其项目参加人员应就合同履行过程中了解到、涉及到、搜集到甲方技术信息、经验信息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十一、保密条款
(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二)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本合同中的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争议解决条款长期有效,不随本合同的终止、无效、被撤销而失效。十三、其他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十二、争议解决
签约日期:年月日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单位名称:甲方(公章):(四)本合同一式6份,其中,甲方执4份,乙方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约日期:年月日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单位名称:乙方(公章):
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技术说明文件等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3.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是真实的和准确的。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的文件顺序编排响应文件,编排中涉及本部分内容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格式的表格可扩展)填写提交,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项目(正/副)本封面格式二、磋商文件中部分格式内容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中文简体字和份数提交。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件文应响包号:项目编号:
部务商日期:二〇二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磋商人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本项目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磋商人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个日历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磋商人全称)授权(磋商人代表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竞争性磋商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报价。为此:磋商函(格式)分
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7、承诺完全满足和磋商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服务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开标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磋商将被拒绝。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服务的磋商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15、我方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服务。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服务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磋商或收到的任何磋商。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与采购人、其它磋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磋商人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E-mail:磋商人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磋商人代表姓名:电话:传真:地址:邮编:所有有关本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单位性质: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磋商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从而导致该磋商被拒绝。磋商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磋商人:(公章)
系(磋商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年龄:职务:姓名:性别: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磋商人:(公章)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磋商人:(盖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磋商人住址)的(磋商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单位)授权在下面签字的(磋商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磋商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服务技术能力。山西信恒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磋商人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附磋商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磋商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无违法记录声明年月日磋商人代表:(签字或签章)磋商人:(盖章)特此声明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磋商人代表:(签字或签章)磋商人:(盖章)特此声明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磋商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山西信恒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磋商人代表:(签字或签章)磋商人:(盖章)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材料(格式)年月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类型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1、名称及其它情况:磋商人企业简况(格式)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6)主要负责人:(5)公司性质:(4)上级主管部门:(3)成立和注册日期:(2)地址:(1)磋商人名称:
授权代表的职务: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2、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7)职员人数:
分部术技传真号:公章:电话号:
包号:磋商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开标一览表(格式)
年月日磋商人代表:(签字或签章)磋商人:(盖章)备注:培训费用根据最终培训人数据实结算。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培训专业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合同履行期限 |
1 | 人 | |||||
第 包 报价总金额(元)大写: (小写: ) |
磋商人:(盖章)磋商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商务条款响应表
包号 | 序号 | 磋商文件商务要求 | 响应文件的对应响应 | 说 明 |
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响应情况格式格式自拟服务方案年月日磋商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正版软件承诺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2、认证证书附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1、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人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认证证书编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磋商人代表:(签字或签章)磋商人:(盖章)特此声明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磋商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正版软件承诺
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以下产品为信息安全产品,如有涉及的内容,响应文件中时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信息安全产品说明年月日
产品类别 | 产品名称 | 产品的定义和适用范围 |
1、边界安全 | 1)防火墙 | 防火墙产品是指一个或一组在不同安全策略的网络或安全域之间实施网络访问控制的系统。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以防火墙功能为主体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2)其它网络产品中的防火墙模块;不适用个人防火墙产品。 |
1、边界安全 | 2)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 | 网络安全隔离卡是指安装在计算机内部,能够使连接该计算机的多个独立的网络之间仍然保持物理隔离的设备。安全隔离线路选择器是与配套的安全隔离卡一起使用,适用于单网布线环境下,使同一计算机能够访问多个独立的网络,并且各网络仍然保持物理隔离的设备。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安全隔离计算机;(2)安全隔离卡;(3)安全隔离线路选择器。 |
1、边界安全 | 3)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 | 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是指能够保证不同网络之间在网络协议终止的基础上,通过安全通道在实现网络隔离的同时进行安全数据交换的软硬件组合。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2)安全隔离与文件单向传输产品。 |
2、 通信安全 | 4)安全路由器 | 安全路由器是指为保障所传输数据完整性、机密性、可用性,应用于重要信息系统的,具备IKE密钥协商能力,端口IPSec硬件线速加密能力的路由器。 适用的产品范围为分:集成了IPSec/SSL,以及防火墙、入侵检测、安全审计等一种或多种安全模块的路由器,仅接入公用电信网的路由器除外。 |
3、身份鉴别与访问控制 | 5)智能卡COS | 智能卡芯片操作系统(COS-Chip Operating System)是指在智能卡芯片中存储和运行的、以保护存储在非易失性存储器中的应用数据或程序的机密性和完整性、控制智能卡芯片与外界信息交换为目的的嵌入式软件。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采用接触或/和非接触工作方式的智能卡的COS;(2)其它被集成或内置了的COS。 |
4、数据安全 | 6)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 | 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是指实现和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备份和恢复过程的软件。适用的产品范围为:独立的数据备份与恢复管理软件产品,不包括数据复制产品和持续数据保护产品。 |
5、基础平台 | 7)安全操作系统 | 安全操作系统是指从系统设计、实现、使用和管理等各个阶段都遵循一套完整的系统安全策略,并实现了GB 17859-1999 《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划分准则》所确定的安全等级三级(含)以上的操作系统。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独立的安全操作系统软件产品;(2)集成或内置了安全操作系统的产品。 |
5、基础平台 | 8)安全数据库系统 | 安全数据库系统是指从系统设计、实现、使用和管理等各个阶段都遵循一套完整的系统安全策略,并实现GB 17859-1999 《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划分准则》所确定的安全等级三级(含)以上的数据库系统。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独立的安全数据库系统软件产品;(2)集成或内置了安全数据库系统的产品。 |
6、内容安全 | 9)反垃圾邮件产品 | 反垃圾邮件产品是指对按照电子邮件标准协议实现的电子邮件系统中传递的垃圾邮件进行识别、过滤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透明的反垃圾邮件网关;(2)基于转发的反垃圾邮件系统;(3)与邮件服务器一体的反垃圾邮件的邮件服务器;(4) 安装于已有邮件服务器上反垃圾邮件软件。 |
7、评估审计与监控 | 10)入侵检测系统(IDS) | 入侵检测系统指通过对计算机网络或计算机系统中的若干关键点收集信息并对其进行分析,发现违反安全策略的行为和被攻击迹象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网络型入侵检测系统;(2)主机型入侵检测系统。 |
7、评估审计与监控 | 11)网络脆弱性扫描产品 | 网络脆弱性扫描产品指利用扫描手段检测目标网络系统中可能被入侵者利用的脆弱性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适用的产品范围为:网络型脆弱性扫描产品;不适用:主机型脆弱性扫描产品;数据库的脆弱性扫描产品;WEB应用的脆弱性扫描产品。 |
7、评估审计与监控 | 12)安全审计产品 | 安全审计产品指能够对网络应用行为或信息系统的各种日志实行采集、分析,形成审计记录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适用的产品范围为:将主机、服务器、网络、数据库及其它应用系统等一类或多类作为审计对象的产品。 |
8、应用安全 | 13)网站恢复产品 | 网站恢复产品是对受保护的静态网页文件、动态脚本文件及目录的未授权更改及时地进行自动恢复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适用的产品范围为:针对静态网页文件、动态脚本文件及目录进行自动恢复的产品。 |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年月日磋商人代表:(签字或签章)磋商人:(盖章)2、认证证书附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书)。1、投报“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
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磋商人(盖章):我公司承诺上述资料是真实全面正确的,并愿承担如因上述资料填写错误而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后附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的附件磋商保证金退回时,请按上述资料退回。附件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账户信息函 | |||
名称 | 内容 | 备注 | |
开标时间 | 2022年 月 日 |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磋商单位名称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银行汇票( ) | 信息表后附凭据复印件 | |
汇款人名称(和交款单位一致) | |||
账号 | |||
开户行 | |||
汇款金额 | 人民币大写小写 | ||
汇出时间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如需邮寄发票,请填写如下内容: | |||
收件人地址 | |||
收件人名称 | |||
邮编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注:为了能及时退付磋商保证金,请参加磋商的磋商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同时提交此函及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我公司将依据此信息退付磋商保证金,如以上资料提供错误责任自负。此表不需要装订在响应文件中,磋商人提交响应文件将此表单独提交代理公司。)年月日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