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YDCOH20222287:云南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进口科研低力值万能材料试验机设备项目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19.6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2/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dcoh20222287ny
预算金额60万元
招标公司云南大学
招标联系人刘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波琼
中标公司云南科仪化玻有限公司59.8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昆明一业化工有限公司59.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云南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进口科研低力值万能材料试验机设备项目采购 成交结果公告
2022-12-30 来源: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云南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进口科研低力值万能材料试验机设备项目采购 | ||
采购单位 | 云南大学 | ||
行政区域 | 省级 | 公告时间 | 2022-12-30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22-12-22 | 成交日期 | 2022-12-30 |
成交供应商 | 云南科仪化玻有限公司 ; | ||
总成交金额 | ¥59.8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波琼 张东辉 程吉鹏 赵德武 曾桂华 申靖 曹魁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71)63338509 | ||
采购单位 | 云南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苍西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老师(0871)65032850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波琼 张东辉 程吉鹏 赵德武 曾桂华 申靖 曹魁(0871)63338509 |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DCOH20222287
二、项目名称:云南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进口科研低力值万能材料试验机设备项目采购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云南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进口科研低力值万能材料试验机设备项目采购
供应商名称:云南科仪化玻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永定街道办事处南营村(火梨板工业园区)昆明一业化工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万元):59.8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标段名称:云南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进口科研低力值万能材料试验机设备项目采购 |
名称:万能材料试验机 |
品牌:ITW集团英斯特朗公司 |
规格型号:68SC-1 |
数量:1台 |
单价:598,0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榆霞、刘祝东、汪春晖(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以本项目成交价为计费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中货物类收费标准计算后下浮30%,由成交人向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交纳。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金额:0.6279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是否小微企业: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大学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苍西路
联系方式:刘老师(0871)650328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联系方式:李波琼 张东辉 程吉鹏 赵德武 曾桂华 申靖 曹魁(0871)633385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波琼 张东辉 程吉鹏 赵德武 曾桂华 申靖 曹魁
电 话:(0871)63338509
文件类别 | 文件名称 | 上传时间 | 操作 | |
---|---|---|---|---|
采购文件 | (YDCOH20222287)YDCOH20222287云南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进口科研低力值万能材料试验机设备项目采购12.22(定).doc | 2022-12-30 | 下载下载 | |
其他文件 | (YDCOH20222287)2287成交结果公告.doc | 2022-12-30 | 下载下载 |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云南大学谈判文件云南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进口科研低力值万能材料试验机设备项目采购项目编号:YDCOH20222287
NY
三、获取采购文件-3-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一、项目基本情况-1-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1-目录日期:2022年12月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七、其他补充事宜-3-六、公告期限-3-五、开启-3-四、响应文件提交-3-
5.谈判-15-4.递交-14-3.响应文件-13-2.谈判文件-12-1.总则-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9-10.纪律和监督-18-9.质疑接收、回复-17-8.询问与答复-17-7.成交和合同-16-6.评审-15-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4-资格审查部分-43-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2-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37-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及格式-30-第三章评审办法-23-
商务技术部分-50-六、其他-49-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8-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7-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6-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5-
六、谈判保证金-56-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55-四、授权委托书-54-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53-二、谈判函-52-一、初次报价表-51-
十二、供货实施及安装调试方案-63-十一、质量保证及保障承诺-62-十、售后服务-61-九、类似项目业绩表-60-八、分项报价表-59-七、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57-
(项目编号:YDCOH20222287)云南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进口科研低力值万能材料试验机设备项目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十三、其他资料-64-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项目名称:云南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进口科研低力值万能材料试验机设备项目采购项目编号:YDCOH20222287一、项目基本情况云南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进口科研低力值万能材料试验机设备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前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止。注:本次采购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需求:云南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进口科研低力值万能材料试验机设备项目采购,具体参数详见公告附件或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的具体内容。最高限价:600000元预算金额:600000元
序号 | 标段代码 | 项目(产品)名称 | 是否允许进口 | 数量 | 计量单位 |
1 | 1 | 万能材料试验机 | 是 | 1 | 台 |
1.2.1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和信用信息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1.4.2供应商须提供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费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1.4.1供应商须提供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1.2.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提供2020年或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单位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500元/份方式:现场获取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前台持单位介绍信获取文件。时间:2022年12月23日至2022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楼(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1512会议室时间:2022年12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楼(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1512会议室
5.谈判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其他非现金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4.谈判保证金缴纳金额(元):10000元3.是否需要缴纳谈判保证金:是2.谈判有效期(日历天):901.开标方式:现场开启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2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7.1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7.其他:6.谈判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9日14点00分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楼(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刘老师(0871)65032850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苍西路名称:云南大学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电话:(0871)63338509项目联系人:李波琼张东辉程吉鹏赵德武曾桂华申靖曹魁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李波琼张东辉程吉鹏赵德武曾桂华申靖曹魁(0871)63338509
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谈判。1.1项目概况1.总则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采购人 | 名称:云南大学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苍西路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871)65032850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楼(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联系人:李波琼 张东辉 程吉鹏 赵德武 曾桂华 申靖 曹魁电话:(0871)63338509 |
1.1.4 | 项目名称 | 云南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进口科研低力值万能材料试验机设备项目采购 |
1.2.1 | 资金落实情况 | 财政资金,已落实 |
1.2.2 | 预算金额 | 600000元 |
1.3.1 | 采购内容 | 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的具体内容 |
1.3.2 | 交货期、质保期 |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完成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1年。 |
1.3.3 | 交货地点、交货方式 |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
1.4.1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见“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信用要求: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他要求: 。 |
1.93.5.2 | 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资格要求和符合性审查不允许负偏离。 |
2.1 | 构成谈判文件的其他资料 | 澄清、修改等内容 |
2.2.3 | 谈判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形式 | 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
2.2.4 | 供应商确认收到谈判文件澄清或者修改 | 时间:24小时内形式:盖章确认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发送扫描件电子邮箱:1530379515@qq.com |
3.2.3 | 谈判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本次谈判报价为综合报价,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元),包括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代理费、保险、税收、检验、培训、售后服务、杂费(含海关报关及验收等费用)、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应提交的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费用。(2)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成交服务费:以本项目成交价为计费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中货物类收费标准计算后下浮30%,由成交人向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交纳。账户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昆明汇通支行账 号:2502038009024579141财务电话:(0871)63338592 |
3.3.1 | 谈判有效期 | 谈判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算起)。 |
3.4.1 | 谈判保证金 | (1)谈判保证金的金额:10000元(2)账户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3)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昆明汇通支行。(4)账 号:2502038009024579141。(5)财务电话:(0871)63338592。(6)提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其他非现金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8)有效期限:谈判保证金在谈判有效期内保持有效。(9)注意事项:①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划出。②汇款时在“摘要”或“用途”栏目内填入“保20222287”。(10)谈判保证金的退还要求:①为保证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能及时有效的退还谈判保证金,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交供应商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②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由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直接办理谈判保证金的退还事宜,未成交供应商无需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办理;③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请成交供应商及时将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书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直接办理谈判保证金的退还事宜,成交供应商无需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办理。 |
3.5.3(2) | 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 响应文件正本份数:1份响应文件副本份数:2份电子版文件:2份U盘,具体要求:每份U盘里的电子版本需为签字、盖章后的PDF格式(内容与正本完全一致)1份和word格式1份,不退还。其他要求:/ |
3.5.3(3) | 响应文件分册装订要求 | 是否要求响应文件分册装订:☑否□是,分册装订要求:资格审查部分须单独装订成册、商务技术部分须单独装订成册 |
4.1.1 | 响应文件密封要求和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响应文件密封要求:纸质文件、电子版文件密封包装,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密封章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4.2.1.1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12月29日14点00分 |
4.2.1.2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2月29日13点30分至14时00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楼(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1512会议室 |
4.2.1.3 |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 响应文件退还:☑否□是,退还时间: |
5.1 | 谈判时间和地点 | 谈判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6.1.1 | 谈判小组的组成 |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6.3.2 | 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 | 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 |
7.1 | 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 □是☑否 |
7.2 | 成交公告媒介及期限 | 公告媒介:同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介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
7.4.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汇款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5%□不要求 |
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1.1 | 追加合同金额 |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变更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其中金额增加需办理合同追加手续。 |
11.2 | 信用查询具体要求 | 本项目将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具体要求为:(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和信用信息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评审前;(3)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潜在供应商查询结果证明材料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本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含)之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谈判无效;(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谈判无效。 |
11.3 | 补充1 |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
11.4 | 付款方式 | 国内产品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终验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0%至乙方指定账户。付款时乙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在甲方付款前须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自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满一年后,乙方若无违约责任,甲方无息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是甲方付款的必要条件。进口产品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须先缴纳合同金额的5%的履约保证金后,学校遴选入围的外贸代理公司向经中标人确认的外商开具100%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其中90%凭发货单据承兑,10%凭验收合格报告承兑)并提出付款申请,经审核无误后,学校向外贸代理公司支付相应款项。待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后,无任何履约问题方可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
1.3采购内容、交货期、质保期、交货地点、交货方式1.2.2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项目的资金情况1.1.4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谈判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要求。1.4供应商资格要求1.3.3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交货期、质保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1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保密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谈判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9响应和偏离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谈判活动的各方应对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供应商须知;(1)竞争性谈判公告;本谈判文件包括:2.1谈判文件的组成2.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6)响应文件格式;(5)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4)合同草案条款及格式;(3)评审办法;
2.2.5谈判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2.2.4供应商在收到澄清通知或者修改通知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2.2.3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2.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2.2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3.1.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商务技术部分中所指的谈判保证金。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1.2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商务技术部分中的内容。3.1.1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中的内容。3.1响应文件的组成3.响应文件
3.3谈判有效期3.2.4供应商的谈判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若采购人还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谈判报价还应当不得超过最高限价。3.2.3谈判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谈判报价的其他要素。3.2.1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谈判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3.2谈判报价
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其谈判将被视为无效谈判。3.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谈判保证金格式递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响应文件中附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联合体谈判的,其谈判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3.4谈判保证金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谈判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谈判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谈判保证金。3.3.2在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应承担谈判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1谈判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响应文件的编制(3)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形。(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4.递交(3)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不允许活页装订),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2)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3.5.3(1)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3.5.2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3.5.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
4.2.1.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4.2.1响应文件的递交4.2响应文件的递交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1.1响应文件密封要求和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1.5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2.1.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回执。4.2.1.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1.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人在本章第4.2.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举行谈判会议。5.1谈判时间和地点5.谈判4.3.4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谈判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5.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回执。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审原则6.1.2评审中因谈判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谈判小组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审。被更换的谈判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谈判小组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审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评审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谈判小组进行评审。原谈判小组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谈判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谈判文件一并存档。6.1.1谈判小组成员人数以及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谈判小组6.评审
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谈判小组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7.1确定成交供应商7.成交和合同6.3.2评审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3.1谈判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6.3评审
7.4履约保证金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7.3成交通知成交公告期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和期限公告成交结果,谈判文件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7.2成交公告
7.5.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5.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7.5.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7.5签订合同7.4.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9.1.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9.1.1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9.1质疑接收9.质疑接收、回复凡对本项目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8.询问与答复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联系电话:(0871)63338509联系部门: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一部项目一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质疑函采取现场书面递交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携带质疑函(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送至采购代理机构。9.1.3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1)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规定编制采购需求;1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10.纪律和监督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9.2质疑回复9.1.4不按上述要求提出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10.3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谈判或者与采购人串通谈判,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谈判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10.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4)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条件。(3)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成交供应商;(2)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5)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1)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谈判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0.5廉洁自律规定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10.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谈判小组成员有前款第(1)至(7)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7)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2.1.谈判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名称)(编号:)问题澄清通知
谈判小组:(签字)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发送邮件至(邮箱号码)。采用发送邮件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谈判小组:(编号:)问题的澄清附件二:问题的澄清日期:年月日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1.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附件三:确认通知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
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关于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采购人名称):确认通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特此确认。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职责评审机构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1。一、谈判小组第三章评审办法日期:年月日
(六)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谈判文件。(五)在评审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审活动不受外界干扰。(四)组织谈判小组推选评审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三)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二)宣布评审纪律。(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三、谈判小组职责采购人可以在评审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谈判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十)处理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事项。(九)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八)核对评审结果,有《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谈判小组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谈判小组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七)维护评审秩序,监督谈判小组依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四)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三)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二)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一)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谈判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五)评审期间,未经允许谈判小组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审和采访评审工作。(四)所有资料(包括谈判文件、响应文件、评审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审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三)任何属于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二)评审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审意见、评审记录和评审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一)对评审内容和评审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四、评审纪律
(一)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带有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供应商。评审将遵循下列原则:五、评审原则(八)评审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人员的评审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七)评审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供应商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谈判小组统一组织办理。(六)评审期间,评审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
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一)资格审查谈判会议程序:检查响应文件的递交和密封情况→开启响应文件→核实谈判代表授权情况→抽取谈判顺序→谈判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就谈判内容进行谈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递交谈判承诺→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后报价→谈判小组按本项目规定成交标准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六、评审程序(三)评审只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响应文件以外的资料、信息不应作为评审的依据。(二)全面分析,综合评审。
1.2.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提供2020年或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单位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2.1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和信用信息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满足下列情形的响应文件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不进入符合性审查: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1.4.2供应商须提供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费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1.4.1供应商须提供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谈判小组依据符合性评审标准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谈判小组应当否决其谈判。(二)符合性审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澄清有关问题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递交竞争性谈判承诺及最后报价。谈判内容:采购需求、服务、价格等。(三)谈判符合性审查表
审查内容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3(2)款规定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响应文件格式 | 响应文件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内容完整且关键字迹清晰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响应文件签署、盖章 | 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在规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签字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谈判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4.1款规定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谈判报价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2项规定和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2.3款规定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谈判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3.1款规定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交货期、质保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2款规定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交货地点、交货方式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3款规定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付款方式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4款规定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谈判内容 |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无实质性遗漏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9和3.5.2条款规定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谈判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其他无效情形 |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谈判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附加条件 | 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谈判内容 |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对谈判文件中第五章《供货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标注下划线“ ”条款有1项以上(含1项)负偏离或非下划线“ ”条款有3项以上(含3项)负偏离,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 |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报价不一致情形澄清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响应文件内容澄清
(五)政府采购政策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谈判处理。3.报价过低情形澄清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谈判无效。(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谈判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2.监狱企业评分优惠政策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请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的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供应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采购人将向监管部门反映,供应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条件工业行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评定成交的标准: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最后报价最低且在采购预算(最高限价)范围内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七、推荐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4.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的认定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谈判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供应商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自行承担相应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项目编号: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及格式若在最后报价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若存在节能环保产品参与谈判,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若不存在节能环保产品参与谈判,最终推荐结果由谈判小组进行记名投票表决。除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外,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合(委托采购)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
书同
云南大学货物采购合同云南省财政厅制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
地址:供货方(乙方):电话:地址: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采购方(甲方):云南大学项目编号:合同编号:
1.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格:(二)供货要求(一)合同标的:一、合同标的及要求根据的结果(招标编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以下合同条款。电话: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生产厂商/制造商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小计(元) |
1 | ||||||
合计(元) |
大写:人民币小写:元二、合同总价4.提供的货物若涉及进口,须按进口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由乙方委托外贸代理企业,并报甲方备案登记,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委托,以甲方名义与该外贸代理企业签订外贸委托代理协议,由外贸代理企业代乙方实施货物交付。3.交货及项目实施进度要求:乙方按甲方或甲方用户单位指定的时间、地点及项目实施进度要求履行(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2.以上提供的货物(均含备品备件)具体技术参数和指标需符合本合同附件关于货物指数的要求。
3.甲方负责组织成立验收组对乙方提供的本合同货物及项目实施服务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货物及项目实施服务所必需的场地和环境。1.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享有乙方提供的货物及项目实施服务的权利。如提供的货物为进口产品,乙方委托甲方与乙方选定的货物进口外贸代理企业订立本合同中所列货物的进口代理协议。甲方用户单位(云南大学)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及项目实施服务进行监督。甲方用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上价格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代理费、保险、税收、检验、培训、售后服务、杂费(含海关报关及验收等费用)、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应提交的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费用,也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以及甲方指定地点统一交货价等所需全部费用。并不得再有其他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
4.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共同进行货物和项目实施服务的验收,并提供相关资料;本合同终止时,应将全部档案资料移交给甲方。3.乙方应严格遵守投标、技术澄清、谈判、中标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2.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合法的货物及项目实施服务,若涉及设备系统集成的,还应免费提供集成服务,并接受甲方及甲方用户单位的监督。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享有向甲方收取货款的权利。(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4.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或乙方委托的外贸代理企业(即以上同甲方订立进口委托代理协议的企业)支付合同款项。
2.售后服务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的变更,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和甲方使用单位。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培训内容、时间与地点以谈判响应文件为准),直到甲方必要的使用人员能正常使用为止,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为甲方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及服务。四、售后服务标准及要求7.施工期间,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保持甲方现场设施设备的安全和完整,且必须按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现场设施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若无法恢复原状的,由乙方负责按原价赔偿。因项目实施而产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6.乙方承担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全部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责任。5.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合同货物及项目实施服务不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若因此而引起的纠纷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承担;若甲方及甲方使用单位因此而遭受损失,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偿。
8.质量保证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7.质量保证期:6.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本合同或招响应文件所约定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5.货物验收合格后,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4.乙方在本地的售后服务联系地址:,联系电话:。3.乙方本项目售后服务联系人:,联系电话:。
2.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1.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以及采购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采购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及责任,由乙方承担。(二)项目验收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等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一)包装要求五、包装要求及验收标准
六、合同价款结算7.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验收时须提供质保期满后备品、备件、服务价格清单。5.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谈判文件要求和乙方文件的承诺,且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若有样品,则须同时不低于样品标准及投标时的承诺。4.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由甲方使用单位进行初验,初验通过后方由学校资产管理部门组织最终验收。采购文件对验收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用户手册、随机资料及相关承诺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配件材料及辅助工具的,视为未按本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A.由乙方委托向甲方收取合同约定的全额货款。1.选择付款方式为B:(二)本合同价款的支付办法2.自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满一年后,乙方若无违约责任,甲方无息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1.乙方在甲方付款前须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才能办理货款支付手续。(一)履约保证
4.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如下:3.甲方财务部门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合同款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进口产品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须先缴纳合同金额的5%的履约保证金后,学校遴选入围的外贸代理公司向经中标人确认的外商开具100%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其中90%凭发货单据承兑,10%凭验收合格报告承兑)并提出付款申请,经审核无误后,学校向外贸代理公司支付相应款项。待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后,无任何履约问题方可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2.付款进度:国内产品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终验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0%至乙方指定账户。付款时乙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在甲方付款前须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自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满一年后,乙方若无违约责任,甲方无息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是甲方付款的必要条件。C.由甲乙双方书面约定的其它方式。B.由乙方自己收取合同约定的全额货款。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接收货物、支付货款外,还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八、违约责任七、合同的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相关的变更程序加以书面确认后方可进行。5.若乙方存在违约行为,按本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则扣除乙方应付违约金后的金额作为合同货款最终结算金额,并据此核定单价。账号:开户银行:
7.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还有其他违约行为的(如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一方应赔偿守约一方的损失。6.质保期内若乙方未能实现售后服务承诺,学校除追究其法律责任外,还可以将相关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5.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除应继续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外,还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4.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3.若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货物的,则视为违约。若乙方能及时提出符合参数和性能要求的替代品方案,并经甲方同意,甲乙双方就替代品方案签订补充协议;若乙方不能及时提出符合参数和性能要求的替代品方案或甲乙双方不能就替代品方案协商一致,则甲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以上的(含本数),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货款3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七份(含用于结算支付的一份),乙方一份。十三、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十二、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云南省招标采购主管部门反映或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就本合同中的相关事宜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十、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九、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不合理条件。
4.成交通知书。3.服务承诺。2.乙方委托外贸企业的授权书。1.合同及附件。十六、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解释顺序:十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七、合同签订地点:云南省昆明市。9.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8.外贸合同。7.外贸委托代理协议。6.谈判文件。5.响应文件及澄清。
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以下无正文)附件2.售后服务承诺附件1.货物详细技术参数十八、附件(有)
(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该仪器具有循环压缩测试(不少于8000次)、拉伸、弯曲及压缩测试,能满足超轻纳米材料、高分子材料等低力值新材料研究领域的日常教学测试及科研需要。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该产品需满足国家电气产品安全要求。需配备必要的连接线、软件等。(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执行国家质量标准及行业标准。(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4)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供应商应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序号 | 标段代码 | 项目(产品)名称 | 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 |
1 | 1 | 万能材料试验机 | 一、主机架桌面式机架,载荷容量≥1 kN,采用精密滚珠丝杆加导向杆的高刚性机架结构,机架立柱应具有 T型槽便于安装附件;立柱具有固定的测量标尺,以便于设置横梁位置和加载链;具备有两个二级位置限制保障设备运行安全。横梁行程:不低于850mm。测试速度:0.001-2540mm/min可调,速度精度≤设定速度的 +/-0.1%。位置测量精度: 示值的+/-0.05%以内,或≤+/-0.01mm,取大值,分辨率≤10nm。提供官方彩页证明。配备高性能无刷交流伺服电机,可以保证进行长达10天的循环、松弛或蠕变的试验。主机安全系统必须可以监控各种潜在的组件故障,如果发生任何故障,安全系统将禁用机架,并且保证横梁位置移动不超过3毫米。配备可拆卸式控制手柄,采用防水结构设计。需具备自定义功能键和精细位置调整滚轮,具有"试样保护"功能,自动对横梁位置进行微调,防止在夹持样品过程中对试样施加过大的力而损坏。机架可以给用户提供操作安全指示,操作面板上的 LED与软件边框灯带匹配,指示系统的状态分别为:禁用(白色)、设置(蓝色)、警告(黄色)和测试中(红色)。手柄上动态点亮当前允许操作的功能键,给与操作员操作引导。具备碰撞保护功能,横梁返回或者点动状态发生碰撞,系统将自动停止横梁移动并立即反向制动,防止对设备(载荷传感器)和脆性的试样的损坏,安装设备时需现场连续50次刚性碰撞而不损坏设备作为验证。系统预设不同夹具参数,方法自动调用参数,并根据测试方法需求自动定位不同的夹具测试间距,减少人为定位误差。自动定位前系统会自动提示机器移动的方向和距离以保证操作员的安全。二、数据采集系统载荷精度:从满程至1/500量程,精度为±0.5%;自动识别,并自动校准,并自动设置过载保护。过载性能:150%过载无零点偏移,300%额定载荷无机械损坏。控制软件应能够以≥2500 Hz 的速度获取力值、位移和应变通道的数据。 采集速率不受变通道数量的影响,在任何测试期间内,可以维持最高数据速率。三、 智能气动开关装置系统集成式气动开关装置,配备双踏板脚踏开关,气动夹具控制套件采用分段式气压夹持,系统自动使用低气压预夹持减少夹伤操作人员的危险,试验时自动切换高气压控制测试。过度拉伸保护功能:测试开始前,在试样达到过度拉伸设定值时,夹具自动打开避免试样由于过载造成损坏。通过软件方法设置气压,无需通过气泵调节气压。四、 软件 软件支持win10系统,可选中文简体、英文等多种操作语言,软件的方法符合GB,ASTM,ISO,JIS等不同测试标准,可自定义编辑:拉伸,压缩,弯曲,剥离,摩擦,穿刺,顶破,预循环等试验方法。软件具备传感器标定提醒和定期零漂检查功能,实时检查指定时间间隔内可接受的零点漂移误差范围,如果零点漂移检查失败,系统会自动提醒平衡以保证测试精确性。软件可实现多点触控的能力,如通过手指捏放的动作来缩放图形大小,满足工业触摸屏的操作要求。软件允许用户设定一个带提示的试验过程,用户可以根据试验过程中每个步骤自定义各种搭配文本,图片,音频的操作提示,以保证所有操作者正确的测试。软件可以设置预加载和预保温的功能,允许用户定义任意数量的测量通道用于实时显示实物传感器或用户表达式计算的数值。可以自定义下拉式菜单选项输入,实现选项关联测试参数,大大降低重复输入工作,提高效率。软件具备高级编程接口API来提供对软件测试信息的访问或自动化操作。并可实现不同测试方法设置时,预先数字输入试验用气压值,测试时系统自动调用方法测试,气动夹具将自动调节夹持气压,无需手动调节,便于便捷并保持测试一致性。软件测试界面即可实时显示原始数据,而不需要用户使用其他不同的软件来看原始数据表。软件包括中、英文和图形显示的完整上下文相关在线帮助。帮助系统会展示你点击帮助时当前操作界面涉及的所有功能解释或算法解析,帮助操作人员快速答疑。软件输出的结果,统计或者是原始数据都可以生成CSV文件或者以ASCII码,UTF-16 ,UTF-8格式指定的文本文件以兼容各类实验室数据管理系统。该软件具备三级用户访问权限管理,并可以分别设置不同操作人员登入权限的有效期以便于实验室管理。长时间试验期间可以锁定软件界面,避免人员离开期间被他人误操作。软件能够远程检查软件更新,具备有在线故障诊断功能,用户可以通过测试软件直接上传视频、文档、照片等附件信息,以便于准确及时的获取技术支持,而不使用任何第三方软件。五、配置要求:1.1kN主机一台;2. 1kN载荷传感器一只;3. 1kN气动双边平推夹具一副,夹具体自带张合开关,另外配套双脚踏开关,包含宽38*高25mm橡胶涂层和锯齿夹面各一副(夹持厚度分别不小于11mm和13mm)4.电脑一台;5.静音气泵一台。 |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交货期: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完成。1.采购标的的数量:见“(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注:上表中标注下划线“”参数为重要技术参数。标注下划线“”参数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最新技术支持资料支持技术条款偏离表应答(包括产品技术白皮书或检测报告或图纸或印刷宣传彩页或功能截图等),不接受供应商自行印刷、打印或者手写的技术支持资料。标注下划线“”条款有1项以上(含1项)负偏离或非下划线“”条款有3项以上(含3项)负偏离,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
6.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本合同或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所约定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5.货物验收合格后,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及时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4.售后服务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的变更,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和甲方使用单位。3.本项目执行过程中,乙方需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为甲方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2.成交单位需按指定的地点交货,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所有要求。1.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1年。
2.付款方式:国内产品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终验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0%至乙方指定账户。付款时乙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在甲方付款前须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自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满一年后,乙方若无违约责任,甲方无息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是甲方付款的必要条件。1.保证所有货物均为全新、原装正品;(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2.验收要求:按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验收以及合同条款验收,如有残缺、缝合等质量问题无条件包退包换。1.验收方式:供应商交货时,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或指定代理人统一验收,采购人认为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家参与共同验收,验收时采购人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或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验收。(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口产品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须先缴纳合同金额的5%的履约保证金后,学校遴选入围的外贸代理公司向经中标人确认的外商开具100%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其中90%凭发货单据承兑,10%凭验收合格报告承兑)并提出付款申请,经审核无误后,学校向外贸代理公司支付相应款项。待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后,无任何履约问题方可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
②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提供2020年或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单位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①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和信用信息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审查部分
2.供应商须提供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费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1.供应商须提供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自行承诺及说明,内容自拟)致:(采购人)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其他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商务技术部分3.谈判文件要求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提供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一、初次报价表
谈判总价(元) | 交货期 | 谈判保证金 | |
谈判总价(元) | 交货期 | 形式 | 金额(元) |
谈判总价(大写): |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注:此表请放在响应文件封面后第一页,以方便查找。
3.我方承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准确的和有效的,否则,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引起的任何后果。2.本谈判的谈判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个日历天。我方承诺在谈判有效期内不修改或撤销响应文件。否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谈判保证金。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且对谈判文件无任何异议,并愿意以“最终报价表”所填写的谈判总价,向你方提供谈判文件要求的货物和服务。(采购人名称):二、谈判函
5.(其他补充说明)。(4)除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谈判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点,提供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全部的货物(服务)。(2)我方承诺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如我方成交:
传真:电话:网址:地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日期:年月日邮政编码:
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供应商名称: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
四、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面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反面 |
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注: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由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填报并提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日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身份证正面 | 代理人身份证反面 |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资金 | 成立时间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员工总数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网址 | 传真 |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
供应商须知要求供应商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若有)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
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备注 |
供应商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应采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形式,并在此提供相应凭证的复印件。六、谈判保证金2、供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若有)、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1、上述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及基本账户银行账号的填写务必填写正确,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填写有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身承担!!!注:
(二)技术规格偏离表(一)商务条款偏离表七、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
序 号 | 谈判文件条款号 | 谈判文件的商务条款内容 |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说明 |
1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2款 | 交货期 | |||
2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2款 | 质保期 | |||
3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3款 | 交货地点 | |||
4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3款 | 交货方式 | |||
5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3.1款 | 谈判有效期 | |||
6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4款 | 付款方式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谈判文件条款号 | 谈判文件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 | 响应文件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 | 偏离情况 | 说明 |
八、分项报价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注:各供应商必须对谈判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的技术参数要求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供应商除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外,“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的技术参数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必须提供证明材料,且标注下划线“”参数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最新技术支持资料支持技术条款偏离表应答(包括产品技术白皮书或检测报告或图纸或印刷宣传彩页或功能截图等),不接受供应商自行印刷、打印或者手写的技术支持资料,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注: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序号 | 分项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原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1 | 万能材料试验机 | 1 | 台 | ||||||
合计(元)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注: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供货合同等复印件)。九、类似项目业绩表日期:年月日
序号 | 合同名称 | 合同总价(元) | 使用单位名称 | 使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签订合同时间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服务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人员情况,故障响应时间、售后服务时间、备品备件供应能力、培训情况、保障措施及违约责任承诺等。详细说明提供售后服务支持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十、售后服务日期:年月日
(二)谈判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一)供应商能享受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十三、其他资料十二、供货实施及安装调试方案十一、质量保证及保障承诺日期:年月日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虛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供应商名称:云南科仪化玻有限公司三、成交信息二、项目名称:云南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进口科研低力值万能材料试验机设备项目采购项目编号:YDCOH20222287成交结果公告云南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进口科研低力值万能材料试验机设备项目采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榆霞、刘祝东、汪春晖(采购人代表)四、主要标的信息成交金额:¥598,000.00元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永定街道办事处南营村(火梨板工业园区)昆明一业化工有限公司
货物类 |
标段名称:云南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进口科研低力值万能材料试验机设备项目采购名称:万能材料试验机品牌:ITW集团英斯特朗公司规格型号:68SC-1数量:1台单价:598,000.00元 |
是否小微企业:否八、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七、公告期限2.金额:6279元。1.收费标准:以本项目成交价为计费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中货物类收费标准计算后下浮30%,由成交人向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交纳。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刘老师(0871)65032850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苍西路名称:云南大学1.采购人信息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电话:(0871)63338509项目联系人:李波琼张东辉程吉鹏赵德武曾桂华申靖曹魁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李波琼张东辉程吉鹏赵德武曾桂华申靖曹魁(0871)63338509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楼(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采购文件十、附件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服务协议
版权所有©上海优司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2009382号 沪ICP备2022009382号-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