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机关办公楼供电系统分割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52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DFG-1
预算金额52万元
招标联系人赖振斌0991-5282365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冠军1529995725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机关办公楼供电系统分割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
(招标编号:GDFG-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机关办公楼供电系统分割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20000.00元,招标人为新 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后勤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人拟对本项目进行改造。本工程内容主要为:完成项目施工图 范围内工程建设及设备采购安装,包括高低压成套配电装置新装、电缆管敷设、配电柜安装、电缆标识牌新增相关设施及系统调试等。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 施工图纸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22日 10时00分到2023年11月28日 19时30分 获取方式: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Excel版本)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的扫描件;领取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
扫描件发送至877582592@qq.com。的时间内,在规定的时间内,邮箱收到资料(必须齐全)后,视为购买采购文件成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1日 11时00分
递交方式: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304 号达兴商务大厦8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1日 11时00分
开标地点: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304 号达兴商务大厦8楼)
七、其他
详见竞争性磋商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后勤服务中心纪检监察 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后勤服务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252号
联 系 人:赖振斌
电 话:0991-5282365
电子邮件:87758259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乌鲁木齐市黄河路304号达兴商务 大厦八楼(通讯地址)
联 系 人: 李冠军
电 话: 15299957255
电子邮件: 29089811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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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机关办公楼供
电系统分割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机关办公楼供电系统分割项目(以下简 称“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诚邀满足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机关办公楼供电系统分割 项目
1.2 采购项目编号:GDFG-1
1.2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后勤服务中心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采购项目概况:采购人拟对本项目进行改造。本工程内容主要为:完成
项目施工图范围内工程建设及设备采购安装,包括高低压成套配电装置新装、
电缆管敷设、配电柜安装、电缆标识牌新增相关设施及系统调试等。具体以采
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
1.5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1.6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520000.00元
1.7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后勤服务中心其他资
金预算收入-专项业务费
1.8 质量要求:合格
1.9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10 履约保证金:采购合同金额的10%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分为1个标段,采购内容为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 内容的施工。
2.2 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天。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 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
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持有许可类别承装、试、修四级(含四级)
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近3年内至少独立完成1项电力工程或输变电工程的施工。
(3)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 加谈判活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 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其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 谈判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
时参加同一标段谈判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均视为无效。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14: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30~19:30,在领取时应提交的资料:的时间内,邮箱收到资料(必须齐全)后,视为领取采购文件成功。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应在2023年12月1日10:00~11:00时(北京时间)之间递交至华杰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304号达兴商务大厦8楼),迟到 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采购人将在同一时间和地点开始竞争性磋商,有效递交响 应文件的采购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席竞争性磋商会议并签字确 认谈判结果。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
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
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 om/)上发布。其他事项
8.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 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8.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 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8.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 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 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 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 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 %作为其价格分。
8.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
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
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
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
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
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
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
扣除优惠政策。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后勤服务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252号
联系人:赖振斌
联系电话:0991-5282365
采购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联系人:李冠军王德喜
联系电话:0991-5832152转8010 18999279810
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后勤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21日
领取文件登记表
项目 | 内容 | 备注 |
项目名称 | ||
购买单位名称 (扫描件需加盖单位 公章) | ||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QQ电子邮箱 | ||
领取人姓名 | ||
开票信息(填全) | / |
注:1、表中的联系人、QQ电子邮箱、移动电话应属于同一个人,以便于领取 文件时沟通顺畅。
2、本表请自行制作,内容保持一致即可(Excel格式电子表格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PDF格式扫描件需同时提供)。
3、发送至邮箱87758259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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