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石油销售公司加油站形象标准件专业协同采购(檐口和加注区形象标准件等)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9/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4-cz08-wz18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成富010-5823660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4
公告正文
中国石油销售公司加油站形象标准件专业协同采购(檐口和加注区形象标准件等)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4-CZ08-WZ18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销售公司加油站形象标准件专业协同采购(檐口和加注区形象标准件等),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销售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对加油站形象标准件开展专业协同采购,现授权所属北京销售分公司实施本次招标,拟对中国石油加油站形象标准件实施集中招标,招标结果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所属各地区公司加油(气)站、充(换)电站等新建及存量改造项目。
2.2招标范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加油(气)站、充(换)电站等新建及存量改造项目,檐口和加注区形象标准件、主标识立牌形象标准件、站房及汽服外立面形象标准件、便利店定制标识标准件等形象改造所需全部标准件,详见附件2:《中国石油加油站形象标准件(檐口和加注区形象标准件、主标识立牌形象标准件、站房及汽服外立面形象标准件、便利店定制标识标准件)技术要求》。
2.3交货地点:全国各行政区域内,中国石油各销售企业所属加油站及其他生产经营场所,具体以销售公司所属企业指定地点为准。注:销售公司所属企业需求地点涉及全国各地市乡村,包括但不限于高寒高海拔等环境较为恶劣、地理位置偏远的区域,招标人不承诺采购形式(批量采购或零星采购),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述交货情景,其他情形按照招标文件中各标包报价要求执行。
2.4 采购周期:2年。
2.5交货期: 接到采购订单后20个自然日,含产品原材料采购、预制生产、运输至指定地点等全部时间。
2.6质量和技术要求:符合招标人需求,免费质保期至少5年。按技术要求执行或优于技术要求执行,详见附件2:《中国石油加油站形象标准件(檐口和加注区形象标准件、主标识立牌形象标准件、站房及汽服外立面形象标准件、便利店定制标识标准件)技术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招标或采购执行过程中,国家或行业出具新的标准,投标产品应自动更新适应最新标准,即如在招标过程中,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新的标准和要求,招标人有权按最新要求澄清,对招标标准更新完善;如招标结果已形成或销售公司所属企业已签订合同开始执行,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新的标准和要求,投标人应无条件主动更新设备技术质量标准,以符合当期国家或行业要求)。
2.7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4个标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标包,不限制投标人中标标包个数。标包明细如下:
标包编号 | 标包内容 | 推荐中标候选人 数量 | 备注 |
标包1 | 檐口和加注区形象标准件 | 15 | |
标包2 | 主标识立牌形象标准件 | 12 | |
标包3 | 站房及汽服外立面形象标准件 | 15 | |
标包4 | 便利店定制标识标准件 | 15 | |
注:招标人不针对本次招标对具体项目采购规模、份额进行任何承诺,实际应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所属各地区企业在项目实施时实际落实的改造资金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本项目仅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经销商以及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代加工。
3.1.3 投标人系形象包装标准件制造商,具备相关产品自主设计、制造、出厂检验、售后服务等能力,投标人需提供生产场所厂房产权(非住宅性质)或租赁合同、使用协议或相关产权证明。(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照片;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及发票、照片)
投标人至少具备形象包装标准件生产线1条,配备满足生产线需要的生产设备及在册人员。(提供设备清单、生产人员名册及近3个月连续社保证明)
3.1.4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加油(气)站檐口形象标准件、灯箱和标识牌或其他相近行业(相近行业指银行、汽车4S店、汽车售后市场连锁店、商业连锁店等)招牌、标准件等供货业绩。
有效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供货业绩清单、合同扫描件以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其中供货业绩清单中需列明发票号、物资名称、购买方、金额(如正在实施的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及订单,单项或框架合同均以发票金额为准);发票需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截图证明(发票查询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合同或发票或订单等证明材料中需明确分出形象包装物资金额(需要在项目情况表中明确说明,并附结算证明资料)。
单独安装(不含供货)的以及施工总承包或专项承包合同中无法明确区分形象包装物资的视为无效业绩。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业绩不予认可。
3.1.5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有效的财务状况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执业印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晚于2021年的,提供从成立年起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3.1.6 信誉要求:
①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②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
③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
④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⑤投标人不得纳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为准)。
注:上述内容以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⑥ 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3.1.7技术要求:
① 所投标产品对照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规格要求无负偏离;
② 所投标产品整体质保期不低于5年(含5年)。
3.1.8 其他要求:
以下服务要求投标人须作出承诺,提供承诺书至少包含以下内容。如无承诺,将被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将被否决:
① 提供材料与实际不符,所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供货方无条件承担。
② 投标人应按照约定时间合理安排制作和交货期,未按交货期要求供货导致甲方工期或经营受到影响的,所造成损失由供货方无条件承担。
③ 投标人不得将所投标产品的生产进行分包、转包或代加工。
④ 在质保期内,出现任何缺陷或故障,投标人应免费提供更换、维修和装运以及现场劳务服务。所投标标包中的加油站形象标准件在使用期间(该期间不受担保期的限制)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业主的其它经济损失,业主保留向供货商索赔的权利。
⑤ 所投标包产品在中国境内应有售后服务和备品备件的保证能力。
⑥ 投标人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货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⑦ 招标人对本次招标确定的产品单价建立价格维护机制,采购周期内受原材料价格波动、生产工艺变化影响达到以下条件时对中标价格进行调整及维护。
a.若原材料市场价格持续波动,波动值超±10%且持续1个月以上,招标人可与中标人对价格进行磋商。
b.投标人须承诺中国石油销售分公司所属各企业在产品技术要求、加工工艺出现较大革新时有权视情况中止合同、重新开展磋商或重启招标采购流程,确保产品技术的先进性、价格的合理性。
c.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⑧售后响应时间不得高于2小时,售后相应后到完成服务时间不得高于48小时。
3.2 专业资格要求
3.2.1 安装资质要求:
3.2.1.1安装要求:
①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二级资质。
②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1.2项目经理要求:
①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②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1.3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2.1.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②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2.1.5投标人必须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内的承包商。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http://125.32.26.40:8300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网站截图)。
3.2.1.6其他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需附网站查询截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和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自助购买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方式。
4.1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9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 报名投标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
②支付标书费
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支付标书费。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登陆账号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招标平台一致,投标人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登录密码,提交成功后可以同时使用户名密码或手机验证码登录。详见附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用户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按标包售卖,售价2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请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
4.3潜在投标人在4.1的规定时间内,在完成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招标文件后,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4.4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购买平台付款成功后自行下载。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
(1)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2)已办理U-key的投标人应复核U-key证书是否处于有效期内,如证书失效,需按上述程序购买新的U-key。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见6.1;
演示视频投递要求:
投标人需将储存有演示视频的U盘进行加密,并将密码写于投标文件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或邮寄至招标机构。
招标机构收件信息: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C座26层,孙成富010-58236605。
讲解场地须为投标人标准件的生产场所,视频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制作工艺、组装过程、物流及包装、成品展示及讲解等。
视频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视频格式应为MP4格式,分辨率不得低于720p,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视频无法正常获取并播放视为未提供。
当投标人投多个标包时,可将演示视频进行合并制作,视频时长也应控制在5分钟以内。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所有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后,查看开标结果公示。
5.4投标保证金
(1)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提交投标保证金:3万元人民币/标包。
(2)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银行保函或保险;
5.4.1电汇
(1)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2)投标保证金电汇账号:
投标人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平台(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个人中心中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点击投标保证金递交详情,可以获取保证金收款路径及电汇金额,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成功缴纳保证金后,可通过订单页面查询缴纳状态。
5.4.2银行保函
(1)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或现场送达的方式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至招标代理机构,银行保函原件应密封。
(2)银行保函邮寄或送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院3号楼26层。
5.4.3保险
(1)保险额度应与投标保证金金额相同;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平台(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完成投保(投保状态显示投保成功),投标人必须使用的基本存款账户购买保险,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6. 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4日08时40分。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销售分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院3号楼26层
联系人:孙先生
邮箱:czscf@cnpc.com.cn
电话:010-58236605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咨询电话:4008800114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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