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启东市省控站点大气污染物溯源解析及周边污染源清单编制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7/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启东市政府分散采购磋商公告
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省控站点大气污染物溯源解析及周边污染源清单编制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
地址:南通市启东市汇龙镇紫薇中路718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13-80921316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女士
地址:启东市汇龙镇人民中路972号明天广场商务中心302室
联系方法:18901481738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
项目名称:启东市省控站点大气污染物溯源解析及周边污染源清单编制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53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法定基本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法定特定条件:
1.投标供应商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环境保护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禁止情形:
拒绝以下供应商参与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自本磋商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磋商文件附于本磋商公告后,与本磋商公告一并发布上网,供应商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自行下载磋商文件、答疑等磋商资料。
六、公告期限:
自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4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4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启东市汇龙镇紫薇中路718号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213会议室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竞争性磋商程序简介:磋商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磋商小组的各轮磋商。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3、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接收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供应商须在2023年07月24日09时30分之前将响应文件邮寄(只接收顺丰)至以下地点:启东市汇龙镇人民中路972号明天广场商务中心302室,接收联系人:施女士,联系电话:18901481738。请各潜在投标人充分考虑天气、快递速度、路程等因素,不接受到付。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代理机构磋商文件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在投标截止前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100元/家(随同响应文件一起邮寄),不论何种原因文件的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友情提醒:拒绝接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拒绝接收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寄达(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的响应文件,上述情况各潜在投标人充分考虑相关因素,不得就此提出任何异议。
5、本项目采用QQ群方式组织开标,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2023年07月24日09:15-09:30)内法人或委派授权委托人进入本项目QQ群,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去,视为默认本项目开标结果。QQ群名称:启东市省控站点大气污染物溯源解析及周边污染源清单编制服务项目,QQ群号:299687155。
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
2023年07月13日
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省控站点大气污染物溯源解析及周边污染源清单编制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
地址:南通市启东市汇龙镇紫薇中路718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13-80921316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女士
地址:启东市汇龙镇人民中路972号明天广场商务中心302室
联系方法:18901481738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
项目名称:启东市省控站点大气污染物溯源解析及周边污染源清单编制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53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法定基本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法定特定条件:
1.投标供应商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环境保护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禁止情形:
拒绝以下供应商参与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自本磋商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磋商文件附于本磋商公告后,与本磋商公告一并发布上网,供应商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自行下载磋商文件、答疑等磋商资料。
六、公告期限:
自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4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4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启东市汇龙镇紫薇中路718号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213会议室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竞争性磋商程序简介:磋商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磋商小组的各轮磋商。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3、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接收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供应商须在2023年07月24日09时30分之前将响应文件邮寄(只接收顺丰)至以下地点:启东市汇龙镇人民中路972号明天广场商务中心302室,接收联系人:施女士,联系电话:18901481738。请各潜在投标人充分考虑天气、快递速度、路程等因素,不接受到付。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代理机构磋商文件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在投标截止前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100元/家(随同响应文件一起邮寄),不论何种原因文件的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友情提醒:拒绝接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拒绝接收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寄达(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的响应文件,上述情况各潜在投标人充分考虑相关因素,不得就此提出任何异议。
5、本项目采用QQ群方式组织开标,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2023年07月24日09:15-09:30)内法人或委派授权委托人进入本项目QQ群,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去,视为默认本项目开标结果。QQ群名称:启东市省控站点大气污染物溯源解析及周边污染源清单编制服务项目,QQ群号:299687155。
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
2023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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