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水阁路39号。
2.2 项目规模:合餐厅合便利业务外包,餐厅面积约为350平方米,包括能同时容纳200人就餐的综合就餐区、能容纳最多15人就餐包间一个、能容纳最多11人就餐包间一个,以及后厨场地。超市面积约为100平米,内有8个货架,2个冷柜,收银系统1套。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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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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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餐厅合便利业务外包服务 |
1.负责南自自动化合餐厅工作日三餐服务,包含菜品清洗、烹饪、售卖,食堂食品安全,卫生保障等相关符合食堂正常运行服务。 2.负责南自自动化合超市货品送清点、入库、上架、售卖,超市正常运营等相关服务。 3.采购人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
2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餐厅合便利业务外包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3项承接食堂餐厅服务类业绩,单个合同金额达到100万元,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9-15 13:40到2023-09-25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