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普县农民集中住房建设项目第六标段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泽普县农民集中住房建设项目第六标段已由泽政复【2016】76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泽普县金湖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农发行建设基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泽普县农民集中住房建设项目第六标段 2.2 建设地址:泽普县赛力乡巴扎村 2.3 建设规模:建设农民集中住房55套,总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 2.4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5 项目投资:约320万元。 2.6 本工程招标分为: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2.7 本次招标的项目范围如下: 施工: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 监理: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全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不良记录,没有因企业管理原因延误工期、降低工程质量等不良业绩,有企业注册地开具的企业、企业主要人员及拟派项目主要负责人员十年无行贿犯罪证明。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6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用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进疆施工备案手续。 3.2监理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等级的监理企业报名参加投标。监理投标企业报名时须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总监证、外省企业进疆备案核准证。 3.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凡符合投标要求的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14日至2017年2月18日,每日上午10:00分至14:00分,下午16:00分至19:30分(北京时间),到新疆天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要求中的证件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电话报名、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泽普县金湖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斌 联系电话:1399909593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 地 址:喀什市解放南路159号海景华庭三单元3102室 联系人:曹艳霜 周春 联系电话:0998-2528000 13579310077 7、监督单位: 泽普县纪检委,投诉电话:0998-8247770 泽普县招投标中心,联系电话:0998-82437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