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省景冠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汽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金额
20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12/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竞价采购通知书
我公司对汽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的下述内容进行竞价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一、 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景冠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汽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要:本项目为福建省景冠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汽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合同中服务约定有效期为一年,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汽车接送服务,按照固定成交单价根据实际服务需求进行据实结算。
二、 采购内容及预算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二)参加竞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三)参加竞价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或被列入但信用惩戒期限已满的);供应商应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相关查询界面截图;
(四)供应商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
供应商资格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响应无效。
四、 技术服务要求
(一)5座小型汽车,车辆购置价格不低于20万,购置时间在2017年1月1日之后。如果供应商无该车型的自持车辆,可不提供5座车辆相关材料,但须承诺可提供高于该车型的车辆(如以7座商务车代替5座汽车),且费用以5座车型单价结算,供应商需要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若有5座自持车辆,需提供至少2辆的购置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车辆行驶证、汽车租赁许可证复印件,若提供的车辆行驶证上均有注明为使用性质为营运类,则可以不用提供汽车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二)7座汽车,车辆购置价格不低于20万,自持至少3辆,购置时间在2017年1月1日之后。需提供至少3辆的购置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提供车辆行驶证、汽车租赁许可证复印件,若提供的车辆行驶证均上有注明为使用性质为营运类,则可以不用提供汽车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三)14~19座中巴,车辆购置价格不低于20万,自持至少3辆(14~19座任何一种座位数的中巴均可),购置时间在2018年1月1日之后。需提供至少3辆(14~19座任意一种座位数的车辆均可)的购置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提供车辆营运证、行驶证复印件。
(四)45座以上(含45座)大巴,车辆购置价格不低于40万,自持至少6辆,购置时间在2018年1月1日之后。需提供至少6辆的购置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提供车辆营运证、行驶证复印件。
因采购人工作需要或乘客特殊要求,供应商须无条件按照采购人要求更换相应车辆(如更换里程数较少的车辆,或指定“丰田考斯特”作为服务车辆),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 商务要求
(一)公司须提供满足服务需求的车辆,并且所提供车辆车况必须良好。所提供车辆保险手续完备。必须提供强制险,另需提供乘客险等商业险。提供保单复印件。
(二)投入本项驾驶员须为供应商员工,身体健康,并具备营运驾驶资格,供应商须提供至少4名驾驶员相关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对应A1驾驶证复印件、驾驶员身体健康承诺书)。
(三)为保障乘车人员出行安全,要求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处置交通事故的应急预案及组织定期演练的文件资料(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租赁车辆费用结算方式
1、车辆租赁费用包含车辆行驶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油费、司机餐费、过路费、停车费、税收等一切费用)。
2、租赁期间费,按照“(五)车辆租赁基准价”以及所用车辆类型,车辆实际使用数量、行驶路程和时间所产生的费用进行计算,按照成交人所报下浮率结算:
(1)特定路线实际结算费用=特定路线单价*(1-下浮率),例如7座商务车行驶路线2,成交人所报下浮率为5%,实际结算费用=150*(1-5%)=142.5元;
(2)非特定路线实际结算费用=(起步价+超出公里数*超公里单价+超出时间*超时间单价)*(1-下浮率),例如,5座汽车行驶路程70公里,成交人所报下浮率为5%,行驶时间5小时,实际结算费用=(350+10*3+1*50)*(1-5%)=407.5元。
3、成交人根据单次用车信息开具车辆租赁费用明细表,经采购人的用车人员(或管理人员)验收确认后,成交人依据双方确认的租赁费用明细表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成交人可以享受政府相应免税政策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票)。采购人在收到有效的租赁费用明细表及发票后,15个自然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成交人指定账户。
(五)车辆租赁基准价
(六)履约保证金
为保证履约质量,成交人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按预算合同总价百分三计算款额¥6000,人民币大写:陆仟元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全部事项履行完毕,且不存在未承担的违约金情况下,经成交供应商书面申请后15个自然日内无息退还。
(七)违约责任
1.车辆、司机未能达到服务要求,被乘车人员投诉2次并经核实后,采购人有权要求予以替换相应车辆及驾驶员。
2.因成交人原因造成租赁合同无法按时签订或在签定合同之后成交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成交人违约,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如履约保证金不能弥补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3.若因驾驶员或其他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造成采购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事故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成交人为采购人购买了意外保险,则按意外保险相关条例进行赔偿,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赔偿及法律责任,但采购人可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4.若发生人员受伤事故,成交人不主动积极或拒绝配合采购人进行理赔,采购人保留更换成交人的权利,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法律诉讼全部赔偿责任。
5.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保留更换成交人的权利,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八)合同签定前,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的车型、车况、驾驶证与其响应文件中承诺内容是否相符进行核实,请供应商如实承诺。
(九)验收: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应服务,并由车辆使用人确认公里数及用时。
六、 竞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响应文件组成
1.资格证明文件
(1)竞价响应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参加竞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3),及相关查询界面截图;
资格证明文件提供不全或不满足“三、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无效。
2.技术商务文件
(1)供应商企业情况简介;
(2)竞价响应内容(格式见附件4);
(3)报价表(格式见附件5);
(4)其他相关佐证资料(包括技术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中要求提供的佐证材料等,如有)
技术商务文件提供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四、技术服务要求”“五、商务要求”的响应无效。
(二)响应文件的要求:
1.数量要求:正本1份;
2.响应文件均须盖单位公章;
3.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七、 竞价响应文件递交、确定成交供应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3日9:00,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前横路127号保安亭;
(三)为提高效率,本次竞价采购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同时进行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规则
(一)本项目须有三家(含三家)以上供应商参与竞价,否则本项目按流标处理。
(二)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供应商按统一下浮率进行报价,下浮率最高的排序在前,确认为成交人。如下浮率一致的,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名。
(三)报价以人民币报价,须按附表格式进行报价。(详见附件5)
九、 合同主要条款(以正式合同为准)
十、 本次采购其他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响应时提供的资料文件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二)为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下举办政府采购活动的疫情防控工作,请参与该项目人员要主动出示本人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
(三)采购人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前横路127号
邮编: 350014
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电话: 0591-62718819
附件:
1、竞价响应承诺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参加竞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4、竞价响应内容;
5、报价表;
福建省景冠后期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9日
我公司对汽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的下述内容进行竞价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一、 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景冠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汽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要:本项目为福建省景冠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汽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合同中服务约定有效期为一年,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汽车接送服务,按照固定成交单价根据实际服务需求进行据实结算。
二、 采购内容及预算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期限) | 预算总价 | 说明 |
汽车租赁服务 | 年 | 1 | 20万元 | 服务期内结算总金额不超过20万元。 |
预算总价(大写):贰拾万元整 |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二)参加竞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三)参加竞价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或被列入但信用惩戒期限已满的);供应商应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相关查询界面截图;
(四)供应商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
供应商资格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响应无效。
四、 技术服务要求
(一)5座小型汽车,车辆购置价格不低于20万,购置时间在2017年1月1日之后。如果供应商无该车型的自持车辆,可不提供5座车辆相关材料,但须承诺可提供高于该车型的车辆(如以7座商务车代替5座汽车),且费用以5座车型单价结算,供应商需要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若有5座自持车辆,需提供至少2辆的购置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车辆行驶证、汽车租赁许可证复印件,若提供的车辆行驶证上均有注明为使用性质为营运类,则可以不用提供汽车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二)7座汽车,车辆购置价格不低于20万,自持至少3辆,购置时间在2017年1月1日之后。需提供至少3辆的购置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提供车辆行驶证、汽车租赁许可证复印件,若提供的车辆行驶证均上有注明为使用性质为营运类,则可以不用提供汽车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三)14~19座中巴,车辆购置价格不低于20万,自持至少3辆(14~19座任何一种座位数的中巴均可),购置时间在2018年1月1日之后。需提供至少3辆(14~19座任意一种座位数的车辆均可)的购置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提供车辆营运证、行驶证复印件。
(四)45座以上(含45座)大巴,车辆购置价格不低于40万,自持至少6辆,购置时间在2018年1月1日之后。需提供至少6辆的购置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提供车辆营运证、行驶证复印件。
因采购人工作需要或乘客特殊要求,供应商须无条件按照采购人要求更换相应车辆(如更换里程数较少的车辆,或指定“丰田考斯特”作为服务车辆),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 商务要求
(一)公司须提供满足服务需求的车辆,并且所提供车辆车况必须良好。所提供车辆保险手续完备。必须提供强制险,另需提供乘客险等商业险。提供保单复印件。
(二)投入本项驾驶员须为供应商员工,身体健康,并具备营运驾驶资格,供应商须提供至少4名驾驶员相关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对应A1驾驶证复印件、驾驶员身体健康承诺书)。
(三)为保障乘车人员出行安全,要求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处置交通事故的应急预案及组织定期演练的文件资料(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租赁车辆费用结算方式
1、车辆租赁费用包含车辆行驶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油费、司机餐费、过路费、停车费、税收等一切费用)。
2、租赁期间费,按照“(五)车辆租赁基准价”以及所用车辆类型,车辆实际使用数量、行驶路程和时间所产生的费用进行计算,按照成交人所报下浮率结算:
(1)特定路线实际结算费用=特定路线单价*(1-下浮率),例如7座商务车行驶路线2,成交人所报下浮率为5%,实际结算费用=150*(1-5%)=142.5元;
(2)非特定路线实际结算费用=(起步价+超出公里数*超公里单价+超出时间*超时间单价)*(1-下浮率),例如,5座汽车行驶路程70公里,成交人所报下浮率为5%,行驶时间5小时,实际结算费用=(350+10*3+1*50)*(1-5%)=407.5元。
3、成交人根据单次用车信息开具车辆租赁费用明细表,经采购人的用车人员(或管理人员)验收确认后,成交人依据双方确认的租赁费用明细表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成交人可以享受政府相应免税政策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票)。采购人在收到有效的租赁费用明细表及发票后,15个自然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成交人指定账户。
(五)车辆租赁基准价
计价类型 | 特定线路单价 | 起步价 | 超公里单价(元/公里) | 超时间单价(元/小时) | ||
路线 车型 | 路线1:往返福州市区—长乐机场,等待时间2小时以内,单位:元/辆 | 路线2:往返福州市区—火车南站,等待时间2小时以内,单位:元/辆 | 路线3:往返福州市区—火车福州站,等待时间2小时以内,单位:元/辆 | 往返60公里以内,时间4小时以内,单位:元/辆 | ||
5座汽车 | 200 | 120 | 120 | 350 | 3 | 50 |
7座商务车 | 280 | 150 | 150 | 450 | 4 | 50 |
14-19座中巴 | 550 | 300 | 300 | 650 | 5 | 60 |
45座以上(含45座)大巴 | 750 | 450 | 450 | 900 | 8 | 80 |
丰田考斯特 | 1400 | 900 | 900 | 1600 | 10 | 100 |
(六)履约保证金
为保证履约质量,成交人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按预算合同总价百分三计算款额¥6000,人民币大写:陆仟元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全部事项履行完毕,且不存在未承担的违约金情况下,经成交供应商书面申请后15个自然日内无息退还。
(七)违约责任
1.车辆、司机未能达到服务要求,被乘车人员投诉2次并经核实后,采购人有权要求予以替换相应车辆及驾驶员。
2.因成交人原因造成租赁合同无法按时签订或在签定合同之后成交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成交人违约,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如履约保证金不能弥补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3.若因驾驶员或其他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造成采购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事故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成交人为采购人购买了意外保险,则按意外保险相关条例进行赔偿,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赔偿及法律责任,但采购人可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4.若发生人员受伤事故,成交人不主动积极或拒绝配合采购人进行理赔,采购人保留更换成交人的权利,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法律诉讼全部赔偿责任。
5.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保留更换成交人的权利,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八)合同签定前,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的车型、车况、驾驶证与其响应文件中承诺内容是否相符进行核实,请供应商如实承诺。
(九)验收: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应服务,并由车辆使用人确认公里数及用时。
六、 竞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响应文件组成
1.资格证明文件
(1)竞价响应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参加竞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3),及相关查询界面截图;
资格证明文件提供不全或不满足“三、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无效。
2.技术商务文件
(1)供应商企业情况简介;
(2)竞价响应内容(格式见附件4);
(3)报价表(格式见附件5);
(4)其他相关佐证资料(包括技术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中要求提供的佐证材料等,如有)
技术商务文件提供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四、技术服务要求”“五、商务要求”的响应无效。
(二)响应文件的要求:
1.数量要求:正本1份;
2.响应文件均须盖单位公章;
3.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七、 竞价响应文件递交、确定成交供应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3日9:00,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前横路127号保安亭;
(三)为提高效率,本次竞价采购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同时进行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规则
(一)本项目须有三家(含三家)以上供应商参与竞价,否则本项目按流标处理。
(二)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供应商按统一下浮率进行报价,下浮率最高的排序在前,确认为成交人。如下浮率一致的,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名。
(三)报价以人民币报价,须按附表格式进行报价。(详见附件5)
九、 合同主要条款(以正式合同为准)
十、 本次采购其他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响应时提供的资料文件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二)为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下举办政府采购活动的疫情防控工作,请参与该项目人员要主动出示本人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
(三)采购人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前横路127号
邮编: 350014
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电话: 0591-62718819
附件:
1、竞价响应承诺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参加竞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4、竞价响应内容;
5、报价表;
福建省景冠后期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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