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2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房屋不动产权登记代理服务项目(第一批)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6/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辽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修欣024-83738984
标书截止时间2022/07/04
投标截止时间2022/07/18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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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房屋不动产权登记代理服务项目(第一批)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2022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房屋不动产权登记代理服务项目(第一批)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一,招标人为辽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招标范围包含以上项目概况内的由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
理的办公楼、养护工区、收费站等全部房产的房屋建筑测绘、办理房屋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
认证材料、办理房屋质量验收和消防验收等全部相关工作并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2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房屋不动产权登记代理服务项目(第一批)一标段;
(002)2022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房屋不动产权登记代理服务项目(第一批)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2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房屋不动产权登记代理服务项目(第一批)一标段)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丙级及以上的资质证书。
2、企业业绩:
近5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
个不动产测绘或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工作。
3、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测绘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事部门认定盖章、
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
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宜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2017年1月1日至今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
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2017年1月1日至今有行赔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
罪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或“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8)投标人在近五年(指法院出具判决书的日期为2017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
涉及辽宁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且与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或其下属子公司相关的已
判决案件中存在不正当经济行为;(注:工程建设项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
条例》第二条定义为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投标的情形。;
(0022022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房屋不动产权登记代理服务项目(第一批)二标段)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丙级及以上的资质证书。
2、企业业绩:
近5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
个不动产测绘或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工作。
3、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测绘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事部门认定盖章、
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
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宜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2017年1月1日至今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
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2017年1月1日至今有行赔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
罪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或“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8)投标人在近五年(指法院出具判决书的日期为2017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
涉及辽宁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且与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或其下属子公司相关的已
判决案件中存在不正当经济行为;(注:工程建设项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
条例》第二条定义为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投标的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6月27日09时00分到2022年07月04日16时0分
获取方式:使用“地铁咨询招标”小程序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楼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1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楼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
七、其他
2022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房屋不动产权登记代理服务项目(第一批)已经辽宁省交通建
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该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辽宁交通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2022年辽宁省高速公
路房屋不动产权登记代理服务项目(第一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22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房屋不动产权登记代理服务项目(第一批)
2、招标人:辽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
4、项目概况:
第一标段:辽宁省阜朝高速阜新段等收费站房屋不动产权登记代理服务。
主要包括阜盘高速阜新段、铁阜高速阜新段、阜朝高速阜新段、沈彰高速彰武段、阜盘北连
接线所涉收费站、养护工区及办公用房等房产共10处,预估面积2.14万平方米(房产清单
见附表)。
第二标段:辽宁省沈吉高速抚顺段等收费站房屋不动产权登记代理服务。
主要包括沈康高速公路三期、沈吉高速抚顺段、本辽高速本溪段、桓永高速本溪段所涉收费
站、养护工区及办公用房等房产共12处,预估面积1.52万平方米(房产清单见附表)。
5、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含以上项目概况内的由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办公
楼、养护工区、收费站等全部房产的房屋建筑测绘、办理房屋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认证材料、
办理房屋质量验收和消防验收等全部相关工作并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允许同时对以上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且最多可成交
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丙级及以上的资质证书。
2、企业业绩:
近5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
个不动产测绘或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工作。
3、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测绘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事部门认定盖章、
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
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2017年1月1日至今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
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2017年1月1日至今有行赔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
罪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或“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8)投标人在近五年(指法院出具判决书的日期为2017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
涉及辽宁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且与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或其下属子公司相关的已
判决案件中存在不正当经济行为;(注:工程建设项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
条例》第二条定义为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投标的情形。
三、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文件发售及截止时间2022年6月27日-2022年7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
16:00,节假日休息);
2.购买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使用“地铁咨询招标”小程序购买招标文件。
操作过程为:
1)点击微信“发现”,选择“小程序”,搜索“地铁咨询招标”,登陆后分别编辑个人信息和
企业信息并进行保存(不建议使用苹果手机注册)。
2)请按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发送到邮箱(sydtzx@126.com,邮件标题为:XX公司XXX项目
报名资料,邮件正文中写明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营业执照、业绩证明、人
员职称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以上操作完成后请拨打电话024-83385911或83733406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无法进
行后续付款的操作。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递交地点
时间:2022年7月18日9:30时
递交地点: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楼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辽
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lntig.co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
联系人:刘女士、王女士
电话:024-67851256、67856157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限公主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
联系人:修欣、杨朔
电话:024-83738984、83733416
传真:024-83738988
电子邮件:sydtgczx@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
联系人:刘女士、王女士
电
话:024-67851256、615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附属楼7楼
联系人:冬欣、杨朔
电话:024-83738984、3416
电子邮件:sydtgczx@163.com
询有
20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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