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编号:QWGCZB22101)欣湾大厦改造工程装修(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73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6/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1-330252-04-02-486014
预算金额7300万元
招标联系人胡工
招标代理机构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碧君1525749161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7/12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欣湾大厦改造工程已经宁波杭州湾新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101-330252-04-02-486014,招标人为宁波兴中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装修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东临规划路,西临滨海大道,南临九塘江绿化带,北临规划路。

项目规模:本工程用地面积910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976.6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7805.6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170.94平方米。总装修建筑面积约31510平方米。

标段划分:1个。

总投资:装修总投资约7300万元。

3.招标范围及设计内容:

招标范围:中标人中标后完成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及投资估算、概算、施工图设计及修正概算,以及工程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施工期间的其他相关服务。

设计内容主要包括:室内装饰设计、二次机电安装工程设计、设备及家具软装等几部分。室内装饰部分为地上一至二十三层的所有室内区域装修设计,装修内容主要包括墙体、墙面、楼地面、天棚、成品门(消防门)、灯光、电梯、固定家具、材料设计(施工图阶段编制材料样板)等装饰工程;二次机电安装工程部分包括电气设计、暖通设计、给排水设计、弱电设计、消防设计等所有装修工程所涉及到的安装工程;设备及家具软装部分包括厨房设备、机房、活动家具等配合设计;相关的室内标识、艺术装饰、壁画等其他软装相关的设计指导及配合。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4.设计周期及质量要求

设计周期: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其中40日历天完成方案设计,5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及概算编制。

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国家规范、主管部门及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5.2项目主设计师资格要求: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如为职称类资格的,须同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格式以社保部门出具的为准。

5.3投标人及拟派主设计师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录入。

5.4投标人及拟派主设计师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5.5 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不得有行贿犯罪的有关记录。

5.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年6月29日(含)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http://hangzhouwan.nbggzy.cn/),使用CA证书通过身份验证后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请确保CA证书在有效期内,CA证书即将过期请及时办理延期手续,以免影响投标。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6.2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其中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等编制费用200元,电子交易平台使用维护费用100元),售后不退。

6.3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随时登录关注本项目变动情况,如有招标补充文件,请自行下载,不再提供纸质的招标补充文件。

6.4本项目不再在交易中心窗口售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进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办法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服务指南”栏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6.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操作办法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服务指南”栏中《关于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实施招标文件网上浏览和下载的通知》附件《网上售卖标书操作指南(投标单位)》。

7.投标保证金

7.1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万元整。

7.2方式:

①银行电汇: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采用网银电子划汇或银行汇款等方式缴入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户(特别强调:宁波本地企业不能使用“同城系统”转账),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7日16时30分。(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项目编号:QWGCZB22101)。

收 款 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

账 号:368871199454

②银行保函:投标保函应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商业银行出具,银行保函的出具截止时间应在2022年7月7日(含)前。

③保险保单:投标人应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公司(0574-63081957)或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湾新区支公司(0574-63014215)投保,并截止在2022年7月7日(含)前办理。投保人保的投标人可联系0574-63081957进行线下投保,投保太保的投标人可使用账户名和密码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http://hangzhouwan.nbggzy.cn/)进行线上投保,在系统内选择“保证金”点击“投保”按提示操作。

④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投标人可使用账户名和密码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http://hangzhouwan.nbggzy.cn/)向宁波正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574-63019208)进行线上投保,在系统内选择“保证金”点击“投保”按提示操作,截止在2022年7月7日(含)前办理。

特别说明:投标人采用线下办理保函、保单的,其担保机构应当在2022年7月8日16时30分前以书面形式向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74-89388843)提交受理的保函、保单信息汇总表。否则,该投标将被拒绝。

8.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8.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7月12日9时30分。

8.2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http://hangzhouwan.nbggzy.cn/),投标人通过杭州湾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不必到达开标现场,且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8.3投标文件逾期或未上传至指定网站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4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8.5本项目为电子开评标项目,参加投标企业必须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密钥(CA锁,并开通宁波杭州湾新区的电子投标权限)”,否则无法参与投标。

9.其他说明

9.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9.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定标法。

9.3本招标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9.4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投标人遵守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10.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兴中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7楼

联系人:胡工 联系人:孙碧君、陈聪枭

电话:0574-82375200 电话:15257491615、13967827739

传真:/ 传真:0574-8768677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办理:许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388844

财务: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388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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