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佛子岭镇水环境生态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675.62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41525001002983
预算金额845.65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建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564-2712686
中标公司安徽朋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75.62万元
中标联系人何申柱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佛子岭镇水环境生态治理工程
项目编号E341525001002983
标段名称佛子岭镇水环境生态治理工程
标段编号E341525001002983
招标人霍山县佛子岭镇人民政府
最高限价8456544.08元
代理机构安徽省建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 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中兴南路15号四楼 联系方式:0564-271268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9日10时00分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 名称安徽朋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你单位投标报价为6756236.10元,低于最高限价的85%(7188062.47 元)
被否决的投标人 名称安徽敦丰建设有限公司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 知”(七)评标、定标中34.2.1(2)项目班子配备的要求,资格审查不 通过。
被否决的投标人 名称无为鑫隆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 知”(七)评标、定标中34.2.1(2)项目班子配备的要求,资格审查不 通过。
被否决的投标人 名称安徽栩汉建设有限公司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 知”(七)评标、定标中34.2.1(2)项目班子配备的要求,资格审查不 通过。
被否决的投标人 名称安徽国灿建设有限公司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 知”(七)评标、定标中34.2.1(2)项目班子配备的要求,资格审查不 通过。
被否决的投标人 名称安徽厚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根据评标系统清标结果显示,你单 位提交的投标报价总人工费 为703604.7元,低于招标文件要求 的最低总人工费(714820.1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靖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 能力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投标工期210日历天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霍山大道红星美凯龙S11栋208-210室
投标价(元)7284462.36元
项目经理何申柱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皖234212116572
项目技术负责人周玉召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经理获奖
项目经理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衡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 能力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投标工期210日历天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中兴南路44号
投标价(元)7257406.13
项目经理陈俊阳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皖234192185829
项目技术负责人梁静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经理获奖
项目经理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熙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 能力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投标工期210日历天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经济开发区一隆路9-21号
投标价(元)7291232.31
项目经理彭学敏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 师
皖234232310493
项目技术负责人甘园园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经理获奖
项目经理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25日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霍山县佛子岭镇人民政府 地址:霍山县佛子岭镇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64-5232921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霍山县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山县发展
提出异议和投诉 的渠道和方式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霍山县行政中心主楼11楼 联系人:梁股长,联系电话:0564-5032057。 3、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 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 内向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 至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霍 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霍山县行政中心主楼11楼 联系人:梁股长联系电话:0564-5032057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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