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州市两泰官河(纪沟桥-生产河段)整治工程(泰兴段)已由江苏省水利厅、泰州市水利局 以省水利厅关于准予泰州市两泰官河(纪沟桥~生产河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许可决定(苏水许可〔2024〕257号)、《市水利局关于泰州市两泰官河(纪沟桥~生产河段整治工程(泰兴段)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泰政水复〔2024〕22号)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补助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 省级及以上50%和地方配套50%,项目法人为泰兴市水利工程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誉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泰州市两泰官河(纪沟桥-生产河段)整治工程(泰兴段)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泰兴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2.2.1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本工程等别为III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
泰州市两泰官河(纪沟桥~生产河段)泰兴段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河道疏浚0.89千米,新建岸坡防护1.477千米,维修挡墙0.2千米,建设附属设施等。
2.2.2总投资金额
工程概算投资470万元。
2.3 本次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本次招标范围为泰州市两泰官河(纪沟桥-生产河段)整治工程(泰兴段)施工标,主要建设内容:河道疏浚0.89千米,新建岸坡防护1.477千米,维修挡墙0.2千米,建设附属设施等。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3.2本标段为泰州市两泰官河(纪沟桥-生产河段)整治工程(泰兴段)施工标,最高投标限价:叁佰叁拾陆万柒仟贰佰贰拾壹元叁角柒分(¥3367221.37)。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本招标项目总工期为150日历天。工程计划于2025年1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2.5 支付方式:
预付款:合同签订进场后,支付签约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50%)。发包人支付预付款前,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与预付款等额)。
工程进度付款根据合格工程形象进度按月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验收前实际支付总额为完成的合格工程总价的85%,工程结算核对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2.6 质量要求:优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独立法人。
(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15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高标准农田和农业开发项目除外)施工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资料或竣工验收文件(含批准文件、鉴定书、签名表)(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6)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7)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9)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0)信用等级要求:/。
(11)主要施工设备: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12)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6日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0日9:00时。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获取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3.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4.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5.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6.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7.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8.其他人员要求 | / |
9.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0.信用等级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1.主要施工设备 | / |
12.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2)项规定 |
13.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至少包含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清单,未缴纳的人员应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款要求,退休人员应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5款要求,否则均按相应人员缺失处理。 |
14.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5.分包人资格 | / |
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S=T×α×β+B×(1-β),其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α—T的调整系数,取值范围为:97%、98%、99%,开标现场抽取;
β—T调整后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5%、70%,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计算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首先剔除低于控制价85%的投标人报价后,确定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根据下列取舍规则、计算B值:
①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为0个时,B为有效投标报价中最接近控制价85%的投标报价;
②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1个且≤5个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③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剔除的个数取整数值,小数忽略)。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情形而改变,但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叁佰叁拾陆万柒仟贰佰贰拾壹元叁角柒分(¥3367221.37),投标保证金6万元。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80分;项目管理机构:4 分;施工组织设计16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2 (1) | 商务评分标准 | 项目经理业绩 | 拟任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起作为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签约合同价3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高标准农田和农业开发项目除外)施工业绩的,有一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备注:①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前述序号①、②、③项三者缺一不可,证明材料中项目经理不是同一人的不予认可。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任一项不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及任职情况的,均应附发包人(或其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2分 |
项目管理机构 人员 | 1.投标单位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的得0.5分,本项最多得0.5分。 2.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材料员配备齐全(提供相应的岗位证书)得1.5分,不齐全本项不得分。【备注:上述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至少包含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份在投标单位的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清,未缴纳的人员应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5 款相应要求,退休人员应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5款要求,否则不得分】 | 2分 | ||
2.2.2 (2)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暗标) | (1)施工技术方案(6分) ①内容完整、总体方案切合实际、技术措施有针对性; ②本标段河道疏浚工程施工方案科学合理; ③本标段护岸工程施工方案科学合理; ④本标段配套设施施工方案科学合理、方案可行。 以上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 (2)施工总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2分) ①平面布置图分区合理、标识清晰; ②主要临时设施考虑全面,布置合理可行。 (3)安全措施与综合协调(2分) ①水上安全施工措施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 ②施工安全综合协调内容分析全面、措施合理可行。 (4)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2分)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控制要点清晰,质量保证措施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 (5)进度计划与工期保障(2分)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施工工期保障措施详细、可行。 (6)环境保护体系及措施(1分) 环境保护体系健全,环保措施具有针对性、落实有保障。 (7)安全文明施工、农民工工资保证措施、工程资料(1分) 安全文明施工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计划合理,措施有保证;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等保证措施方案;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 | 16分(暗标),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 | |
(1)施工组织设计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人员图像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页面采用A4、竖版,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不得出现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文档边框、底纹、阴影、黑色以外的其他颜色等标记,不得设置页眉、页脚、页码,出现以上标记的有一处扣1分,该评分项扣完为止。 (3)施工组织设计要有针对性;建议行距使用1.5倍行距,字体使用宋体,小四,页数不超过80页。 | ||||
2.2.2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8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每高1%,在80分基础上扣1.5分; 每低1%,在80分基础上扣0.5分; 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最低得分为0分。 | 80分 | |
合计 | 100分 |
注:评审有关人员姓名与在本项目任职的对应关系需要查看“项目管理机构”章节时,以“其他材料”(其他资料)中“项目管理机构(修改重置)”为准
8. 其他内容
/ 。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娟娟
地 址:泰兴市水务局内
电话:0523-80962056
招标代理:江苏誉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靖江市滨江国际C幢18层
联 系 人:包艳红
邮 编:214500
电 话:0523-84950098 13515166296
传 真:0523-84950011 邮 箱:1035787656@qq.com
11.备注
1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3本项目监督部门:泰州市水利局,联系方式:0523-86883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