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养护分公司交安标志牌材料与活动护栏采购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1-11-17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养护分公司(招标人)按照有关规定,将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养护分公司交安标志牌材料与活动护栏采购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标段一:
排序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 (元) |
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 |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
11338200 |
招标人下单起10天内 |
后备第一中标候选人 |
湖南通亮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11806000 |
招标人下单起10天内 |
后备第二中标候选人 |
湖南湘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2432500 |
招标人下单起10天内 |
标段二:
排序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 (元) |
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 |
北京恒达交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948000 |
招标人下单起10天内 |
后备第一中标候选人 |
霸州市翼特思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4042000 |
招标人下单起10天内 |
后备第二中标候选人 |
深圳市正道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5298000 |
招标人下单起10天内 |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1.11.12 -2021.11.16),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须署实名、附有异议人有效联系方式、基本事实和相关材料。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满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2004年11号令)和《湖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以及《湖南省招标投标活动违规问题举报办法》的要求,须署实名、附有投诉人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及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禁止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及渠道取得证明材料,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招标人将对恶意异议或投诉予以驳回并通报。
附件1:未通过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招 标 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养护分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0731-84716225
监督部门: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养护分公司综合管理部(纪检办公室)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731-89784019
邮政编码:41000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中路二段 199 号招标大厦 14 楼
电 话:0731-84553843、0731-84555411
联 系 人:林女士 匡先生
附件一
标段一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否决依据和原因 |
1 |
无 |
无 |
标段二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否决依据和原因 |
1 |
无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