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佳音多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
标的名称 | 成都佳音多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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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DSCQ20248CE11252853 | 挂牌价格 | 300万元 | |||
价格说明 |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2-17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1-14 |
一、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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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产概况 | 一、增资项目基本情况(单位:万元)拟募集资金总额 300万元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15%拟征集投资方数量1家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o 是 þ 否员工是否参与增资o 是 þ 否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1.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杜龙碧42.5%,梁如昕25.5%,谢佳芯17%,新股东15%2.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一、增资达成的条件意向投资方经过投资方遴选程序被确认为最终投资方,签署《增资扩股协议》并完成付款,则本次增资扩股成功达成,双方按照《增资扩股协议》的约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二、增资终止的条件1.经投资方遴选程序后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最终投资方。2.因不可抗力导致增资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募 集 资 金 用 途研发、推广 二、增资企业基本情况(单位:万元)企业名称成都佳音多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 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8号楼10楼4号法定代表人杜龙碧成立日期 2014年05月15日注册资本(人民币)伍拾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伍拾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所属行业研究和试验发展经济类型非国有企业经营规模o 大型o 中型o 小型o 微型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510100099400249E联 系 人邹凤初电 话15198263443经营范围计算机信息技术研发;翻译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并提供技术服务;网络技术开发;商务咨询(不含投资咨询)、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礼仪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组织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货物进出口、贸易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简介成都佳音多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拥有全球超过2万余名签约专业翻译,覆盖50多个语种,高质量的翻译服务覆盖全球。公司已为全球超过3万家客户提供服务,客户群体涵盖中国央企/国企、国内外政府、高校、国际组织及跨国企业等。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公司成功从传统翻译服务升级到智能化、人机孪生多语种处理的2.0时代,3.0时代,佳音将语言科技和全球生态资源优势联合,助力企业全球化进程。10年深厚的语言服务和语言科技研发经验,已成为全球领先的翻译服务和技术提供商。 Worldpass项目 一、目前在建项目情况平台搭建与技术支持:正在开发集成化服务平台,该平台将涵盖市场准入、项目监控、市场调研、新媒体营销等功能模块。同时,引入AI技术提升平台的智能化水平,如自动筛选和解读RFPs信息、垂直领域智能翻译等。运营后台的数字化大模型:正在进行数字化大模型的运用与持续训练,以提升服务的智能化和精准度。二、已有项目情况已实现的海外项目准入:WorldPass项目已实现了约10个海外项目的准入。已部署的知识库AI模型:项目已部署了知识库AI模型,为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奠定了基础。服务支持能力和市场资源:依托佳音在全球的2万余名签约翻译和数万家客户资源,WorldPass项目已具备一定的服务支持能力和市场资源。三、市场情况市场需求:中国企业全球化步伐加快,对海外市场准入、项目对接、市场调研及品牌建设等综合性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但大部分企业仍然面临海外市场拓展的难题,这为WorldPass项目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市场机遇: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实施和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的推进,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鼓励企业快速全球化的政策,为WorldPass项目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四、核心竞争优势全面的市场准入服务:依托佳音在全球的资源和经验,减少市场进入壁垒,快速获取海外市场通行证。专业的项目监控与对接:多语种项目对接人员积极配合潜在项目,及时提供可行项目机遇,同时确保项目沟通顺畅、及时高效。深入的市场调研:借助全球翻译网络和数据分析能力,助力企业精准定位目标市场,制定有效策略。高效的全球RFPs管理:精准捕捉商机,提高项目中标率。品牌策略与技术实力:结合语言家多语种能力,提升品牌知名度;同时,持续跟踪AI技术发展动态,不断引入新技术,保持竞争优势。五、发展计划短期计划:在未来一年内实现100家全球平台准入的研究,同时完善数字平台搭建。预计第一年项目处于初期建设阶段,为10-15家用户提供测试服务,收入预计100-200万元。第二年预计为30家左右基础客户提供服务,为3-5家大型客户提供深度海外战略服务,总收入约500万元。长期计划:通过整合全球资源、提升技术实力和优化服务流程,预计在未来三年内实现显著增长,进入快速增长期。五年及以后,市场渗透率提升,覆盖更多国家和地区,服务客户数量成倍增长。推出更多高附加值服务,如数据分析、风险评估、法律咨询等,拓宽收入来源。构建出海服务生态系统,吸引合作伙伴和第三方服务商加入,实现整个生态系统的繁荣和长期收益增长。 股东数量3职 工 人 数 11股权结构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杜龙碧50% 2梁如昕30% 3谢佳芯20%主要财务指标2021-2023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单位:元) 年度项目202120222023 资产总额1042843.201339948.531448337.38 负责总额877556.41966295.14994316.39 所有者权益165286.79373653.39454020.99 营业收入1039136.06733815.55738553.97 利润总额-47775.45208366.6080367.60 净利润-47775.45208366.680367.60 审计报告查阅方式o下载查阅 o现场查阅 þ 业务无法提供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单位:元) 报表日期2024年09月30日 资产总额1163185.15负债总额812559.89 所有者权益350625.26营业收入554997.64 利润总额-103395.73净 利 润-103395.73 |
二、资产处置方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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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方基本情况资产处置方名称成都佳音多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资产处置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099400249E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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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300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其他:协商决定 | |||||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 二、本次增资扩股价款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三、双方应于成交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签订《增资扩股协议》。 四、付款期限:协商确定。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投资方资格条件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次转让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重要信息披露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报名事项说明一、意向投资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指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至交易所指定账户。二、意向投资方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保证金详细 | 交纳金额 | 50万元 | ||||
保证金说明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5-01-14 17: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账支票、电汇、网银等。 | |||||
账户信息 | ||||||
账户名称 |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 |||||
账号 | 7411010182600211211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增资企业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增资企业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增资企业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增资企业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增资企业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增资企业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 |||||
四、挂牌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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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2个周期 | |||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 | 其他方式:每征集到一家意向投资方,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报名顺序组织意向投资方与增资企业进行商谈,确定投资细节,双方达成合作共识后,意向投资方交纳保证金,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主持下签订相关增资协议。 | |||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其他方式:每征集到一家意向投资方,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报名顺序组织意向投资方与增资企业进行商谈,确定投资细节,双方达成合作共识后,意向投资方交纳保证金,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主持下签订相关增资协议。 |
五、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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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杨经理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028-85337191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甘思妍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028-86123311 | |||||
六、交易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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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官网(www.swuee.com)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
七、风险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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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 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 ,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