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禽业有机肥厂笼养鸡粪清运劳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汤保良1883956171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禽业事业部有机肥厂根据生产需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鸡粪清运劳务。热烈欢迎有承包运输及劳务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相关招标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标时间:2024年12月18日
二、招标地点:双汇有机肥厂会议室
三、招标内容:将商品鸡5场笼养鸡粪运输到有机肥厂指定位置。具体如下:
1、商品鸡5场每批鸡产生约2300-2500吨粪,时间2024年12月20至2025年12月19日(以整批次结束为准)。
2、负责将商品鸡5场(舞阳县吴城北)鸡粪清理装车并运输到有机肥厂(问十乡宋庄东地),卸载在指定位置的所有劳务,包括但不限于鸡粪装车、运输鸡粪、卸载鸡粪,打扫运输道路卫生等。
四、清运要求:
1、双汇提前1天通知承包方清运时间、地点、数量,承包方不得以农忙、节假日或天气等原因拒绝,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
2、承包方要按照双汇通知提前到达农场,做好清运准备工作,及时出清鸡粪,确保鸡场正常生产。
3、承包方需根据鸡龄和鸡粪产出情况随时调整足够车辆(符合环控标准),确保清运工作按时完成。
4、承包方需按要求清理运输鸡粪,做好鸡粪防渗漏、抛洒等工作,确保鸡场和有机肥厂路面无洒落鸡粪,若抛洒及时清理。
5、装车完毕后,承包方负责对鸡粪帆布等措施,确保运送途中不洒落,运输至有机肥厂卸入指定位置。
6、承包方不得在鸡粪中人为混入薄膜、木块等杂物,确保有机肥厂生产正常。
7、鸡粪清运完毕后,承包方负责将鸡场、有机肥厂内道路洒落的鸡粪打扫干净。
8、承包方未经有机肥厂同意不得将鸡粪拉往他处;
五、管理要求
1、承包方人员要严格服从农场及有机肥厂管理规定,遵守厂规厂纪,对于违反公司纪律和规定的,公司有权依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罚;不准将场内任何物品带出场,否者一律按偷盗处理。
2、确保鸡场、有机肥厂的设备、物品等完好无损,不得故意损坏设备和设施。
3、承包方要严格遵守双汇的生物安全管理要求。
4、承包方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的任何人身安全事故及劳动纠纷问题均与双汇工厂无关。
5、场区之外发生的阻工、民事纠纷等问题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六、招标要求
1、投标、中标保证金标准:
投标前缴纳3万元招标保证金;中标后,承包方必须服从双汇管理,投标保证金3万元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待合同终止后,在没有任何纠纷的情况下予以退回。如出现违约行为,双汇有权扣除保证金并终止协议。
客户中标后接到中标通知书五天内签订鸡粪清运劳务合同,并按合同规定履约,将投标保证金转为中标保证金,不足部分在五日内补齐;未中标的,保证金七日内退还客户;若悔标的,投标保证金不再退还。
2、投标资格确认:单位投标者须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凭保证金收据进入会场,投标保证金逾期未到账或不足者不得参与招标。
3、开标方式:
所有报价均为含税开票价,注明开票税率。
由招标委员会监督,实行二轮报价,第一轮报价后,招标单位仅公布最低价格,不公布竞标单位;第二轮报价后,报价最低的客户为中标客户,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否则视为恶意报价。
招标期间不允许客户恶意报价、中途弃标,凡恶意报价、中途弃标的客户均视为恶意竞标,一律全额扣除投标保证金。
4、悔标及违约:
①凡未按规定时间足额缴纳合同保证金、签订《商品鸡粪清运合同》的,均视为悔标行为,若无特殊原因,扣除相应中标客户投标保证金。
②客户中标后未能履行清运任务或签订协议时与参与投标的证件不相符者,均视为违约行为,没收履约中标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
③中标单位不遵守投标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投标文件的内容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或未足额交纳合同保证金者,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5、合同签署说明
中标客户接到招标单位中标通知,5日内签署《笼养鸡粪清运销售合同》,合同的签署表明双方鸡粪清运劳务关系的正式确立。
6、未尽事宜,将在合同中进一步约定。
七、招标报名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电话:18839561712
联系人:汤保良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
八、中标要求:合同期内,中标客户或个体必须遵守双方合同约定,并遵守双汇禽业事业部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漯河双汇禽业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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