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玉山县环保二期德隆四期区块、公祥实业厂区堆放砂石统料转让
金额
48.5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玉山县环保二期德隆四期区块、公祥实业厂区堆放砂石统料转让
转让底价: ¥ 48.532950 万元 项目来源:上饶办事处
- 项目编号: JX2024ZC00312
- 保证金: 10.000000万元
- 企业性质: 国资
-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
- 转让方:上饶市玉山县横街镇人民政府
- 挂牌起止日期:2024-11-08 至 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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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受让方阶段,期待您的参与(请联系交易机构报名)!如有意向,请点击此处 。
用户指南
竞拍
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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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填写报名信息 -
第三步
上传附件材料 -
第四步
开始竞价 -
第五步
竞价成功 -
第六步
项目交割
- 标的信息
- 转让方信息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报名联系方式
- 意向受让方应提交的材料
- 补充披露信息
-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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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点击查看全文隐藏
1. 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本次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转让标的,符合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承诺按照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7.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X2024ZC00312 监测编号 GR2024JX1000715 标的名称 玉山县环保二期德隆四期区块、公祥实业厂区堆放砂石统料转让 转让底价(万元) 48.532950 挂牌日期 2024-11-08 挂牌截止日期 2024-11-19 资产概述 重大注意事项详见附件清单(请下载) 产成品/原材料具体信息 标的状态 规格型号 数量 用途 生产时间 购买时间 详细信息 暂无
资产地图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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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饶市玉山县横街镇人民政府 转让方
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玉山县横街镇 法定代表人 汪文鑫 注册资本(万元) 经济类型 国资监管机构或政府部门 企业类型 其他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11360923756793186E 经营规模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 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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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11-08 挂牌公告期 7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否 交易方式具体内容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该受让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低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报名且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价款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价款无息转付给转让方。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拍卖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上饶市华信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华信评报[2024]第07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2、标的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现场踏勘、核实,明确本次拍卖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拍卖成交后,标的状况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 3、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等相关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意向受让方在拍卖前到标的物所在地了解、勘查标的相关情况。意向受让方一旦参加竞拍,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等,责任自负,拍卖人与转让方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成交后对移交标的物时出现的任何问题,转让方与拍卖人将不予解释,受让方需无条件进行接受。因受让方未能实地踏勘带来的一切损失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与拍卖人、转让方无关。 4.拍卖成交后标的按现状交付,由受让方负责自行检验,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隐藏的瑕疵、缺陷、损毁、质量误差、不能使用等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与拍卖人概不负责。 4、标的的清转运、装卸等运输全部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应对石方拍卖点所涉及的社群关系等影响石方清转运的外部条件作充分的了解。 6、在标的物清转运的过程中的一切事务及纠纷,拍卖公司和转让方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7、标的交付由转让方负责,拍卖公司不负责标的物交付。在标的物交付完成后,受让方的清转运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并接受转让方的监督和管理,涉及的安全及经济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任何经济损失。 8、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日内交清总成交价款并同时交纳20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受让方履约完毕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退回(不计息)。 9、拍卖成交后, 1号、2号标的受让方须在2024年11月30日内清运完成,受让方未按规定时间清运完毕,没收履约保证金及剩余砂石统料,造成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清转运及处置过程中应照章经营、依法纳税,在处置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协议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5.【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2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6.【交易税费】 (1)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受让方承担;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2)费用承担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7.【交付】受让方支付交易价款和费用后,标的由转让方1个工作日内交付。 8.【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平台(https://jxcq.jxggzyjy.cn/)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11 月19 日17时前。 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江西佳禾拍卖有限公司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江西佳禾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李18370063175 19079331197程女士 10.【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793901442700016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11.【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4年 11月21日 9 时30分 拍卖地点: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 A栋裙楼三楼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拍卖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否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报名就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 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793901442700016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处置方法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受让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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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793-8337993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交易机构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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