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及评价服务需求公示
医疗卫生人力资源管理及评价服务卫生人才专业技术评价服务卫生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服务支持XML标准数据接口提供完整的应用接口统一认证和单点登录用户审核和授权用户资料查询信息修改相关管理功能建立求职者简历数据库卫生健康系统新闻发布信息系统人事档案管理档案存放场地档案数字化扫描服务提供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服务人才招聘会招聘宣传视频公立医院院长及后备人才职业化培训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培训公立医院后备人才职业化培训培训课程开发设计培训日常教务管理能力提高培训人事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业务能力提高班课程定制设计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护士资格考试考试考务管理考生报名政策咨询考生报考材料资格复核反馈报考材料整理考试组织实施成绩通知证书发放报考材料发放报考政策培训机考考试场地考试光盘考试相关材料监考人员培训监考人员工作要求及培训考务工作手册考场考室布置恢复考室试室安排考生签到表系统安装测试调试考试系统稳定顺畅运行后勤保障清洁消杀医务人员考务用品考试机资格审核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考试保密材料评审工作方案申报系统咨询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人员答辩高评委会评审投诉处理协助行业主管部门上报评审数据
金额
319.8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3/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lan-2021-440301-0102018001-01004
预算金额319.8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深圳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及评价服务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13425711 
项目背景
医疗卫生人力资源管理及评价服务是一项系统性专业性的工作。我市经过长期探索调研,已经形成一套较为科学的医疗卫生人才管理体系,内容主要包括:卫生人力资源管理、卫生人才专业技术评价、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为此,我委出台制定了对应的各类纲领性指导性文件,但随着我市医疗人才队伍的逐步扩大以及对医疗卫生人才评价科学性的逐年提高,面向一般医疗人才的招聘、卫生人才评价考核、卫生专业相关考试以及面向医疗卫生高端人的评价管理、职称评审等工作的工作量逐年增加,工作要求也逐年提高,需要专业机构协助才能完成。因此,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机构改革的相关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我委决定将本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以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专业机构协助我委完成本项目。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服务类清单
序号 采购计划编号 需求内容 数量 单位 备注 财政预算限额(元)
1 PLAN-2021-440301-0102018001-01005  卫生人力资源管理服务  1.0  项    3198920.0 
2 PLAN-2021-440301-0102018001-01004  卫生人才专业技术评价服务  1.0  项    1436900.0 
3 PLAN-2021-440301-0102018001-01003  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服务  1.0  项    8789891.0 

具体技术要求
1、卫生人力资源管理服务
1.1、卫生人才招聘平台运营管理
1.1.1 服务对象
我市卫生健康系统各医疗卫生单位、全国各医学高等院校及其毕业生、各类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1.1.2 工作内容
1.1.2.1 优化、完善深圳市卫生人才招聘平台各项功能;
1.1.2.2 搭建医学院校、用人单位人才供需合作平台;
1.1.2.3 宣传推广我市卫生健康系统人才政策措施;
1.1.2.4 建立求职者简历数据库;
1.1.2.5 发布我市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招聘信息等。
1.1.3 技术要求
▲1.1.3.1 符合J2EE标准,具有良好的跨平台性能,能够支持Windows、Unix、Linux等多种操作系统平台,支持基于Internet的三层B/S架构,支持XML标准数据接口,方便不同应用间的数据交换,提供完整的应用接口,可以方便地进行二次开发,随着应用的发展进行功能扩充;
1.1.3.2 提供统一认证和单点登录(SSO),严格控制系统访问权限,确保安全准确,支持用户名、密码的认证方式,优化系统中用户注册、用户审核和授权、用户资料查询、信息修改等相关管理功能;
1.1.3.3 建立求职者简历数据库,数据库采用MySQL/SQL模型,在用户存储和数据传输中要充分考虑安全性,采用加密、签名和SSL等相关技术,应能定制加密算法和签名算法;
1.1.3.4 不同的用户根据其拥有的权限集的不同,包括创建、增加、修改、浏览等权限,用户主要包括系统管理员、市卫健委、各区卫健局、各高校就业办、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求职人员;
1.1.3.5 优化招聘业务各个流程,更改完善数据字典中专业代码、岗位编号等;
1.1.3.6 优化新闻发布信息系统,能日常宣传推广我市卫生健康系统人才政策措施,发布系统内各单位招聘信息;
1.1.3.7 系统能支持年度招聘工作中岗位上报、求职者报名、资格审核、面试通考核通知等功能;
▲1.1.3.8  提供日志和统计功能,对系统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和用户的访问进行统计分析;
 
1.1.3.9 维护服务器正常运转,实时监测服务器安全运行情况;
▲1.1.3.10 系统符合政府规定的二级等保测评标准,配合等保安全漏洞扫描整改工作。
 
 
1.2、卫生健康系统聘用制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1.2.1 服务对象:
我市卫生健康系统各医疗卫生单位,我市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我市卫生健康系统各类医技人员。
1.2.2 工作内容:
提供档案存放场地;提供档案接收、转递和保管,案材料收集、鉴别和归档综合管理服务;提供人事档案分类、排序、编目及装订整理服务;提供档案数字化扫描服务;提供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服务等。
1.2.3 具体措施:
※1.2.3.1 档案室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化档案库房建设规范;
▲1.2.3.2 档案室面积≥80㎡,档案保管容量≥1万册;
1.2.3.3 具备保管卫生行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相关权限,管理在库人员人事档案;
※1.2.3.4 档案转递须通过机要通道转递;
▲1.2.3.5 具有辖区内集体户管理权限,并管理在册人员集体户口;
1.2.3.6 收集、鉴别和归档在册人员人事档案;
※1.2.3.7 档案管理工作各个流程需至少配备1名具备“综合档案业务培训证书(档案管理上岗证)”的人员进行档案管理工作(提供“综合档案业务培训证书(档案管理上岗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3、医学人才奖励补贴和资助的受理发放事务管理
1.3.1 服务对象:
我市卫生健康系统市属单位和社会医疗机构高层次医学人才、实用型临床医学人才奖励补贴和资助的受理发放等事务工作。
1.4.2 工作内容:
1.4.2.1结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医疗卫生三名工程”高层次医学人才奖励补贴申报工作的相关通知精神,详述申报对象、申报程序、报送要求。
1.4.2.2接收各位单位提交的材料及汇总表,审核报送的相关材料,完成深圳市高层次医学人才奖励补贴申请人员情况汇总。
▲1.4.2.3起草《关于申请核查高层次医学人才享受我市人才安居和购房优惠政策的函》报送至市住房保障署。
1.4.2.4根据市住房保障署相关复函及《核查结果明细表》,完成相关奖励补贴发放具体金额的核算工作。
1.4.2.5核对人员信息,确定高层次医学人才奖励补贴发放人员及具体金额,起动财政申报及发放到个人帐号相关工作流程。
1.3.3 具体措施:
1.3.3.1 发放材料收集通知,联系各医疗机构人事工作人员,跟进材料上报工作;
1.3.3.2 配置专职人员负责具体的材料收集核对及核算工作;
1.3.3.3 起草工作方案及通知等;
1.3.3.4 汇总信息数据,分析汇总数据形成工作总结。
1.3.4 其他工作要求:
保质保量完成各年度人才奖励金发放工作,负责解释反馈投诉信访处置。
 
1.4、卫生健康系统人才招聘
1.4.1 服务对象:
我市卫生健康系统各医疗卫生单位。
1.4.2 工作内容:
1.4.2.1 宣传推广我市人才政策福利措施;
1.4.2.2 举办我市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就业双选会,参会单位不少于50家;
1.4.2.3 组织我市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赴全国各大医学院校举办专场招聘会;
1.4.2.4 举办我市卫生健康系统人才招聘会(现场交流会)。
1.4.3 具体措施:
1.4.3.1 通过各大主流媒体宣传推广我市卫生健康人才政策福利措施,次数≥8次;
▲1.1.3.2 制作招聘宣传视频,播放时间≥8分钟、分辨率≥1080P;
▲1.1.3.3 举办我市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就业双选会,参会单位≥40家,参会人数≥300人,交流场地≥500㎡;
▲1.1.3.4 建立医学院校、用人单位人才交流合作机制,举办我市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发展环境推介研讨会,参会医学院校数≥30家,市内参会单位数≥50家,参会人数≥200人;
1.1.3.5 制定招聘计划、起草招聘方案及通知等;
1.1.3.6 组织各招聘单位赴全国各大医学院校开展专场招聘活动和参加人才交流会,专场招聘活动场次≥7次,人才交流会场次≥1次,专场招聘场地面积≥500㎡,招聘展位数≥15个,招聘展位长度≥2m,宽≥1m,每场招聘制作宣传背景展板,路标指引若干,并提供配套招聘所需用品、文具,协助各招聘单位现场收集简历等;
1.1.3.7 在深圳举办我市卫生健康系统人才招聘会(现场交流会),参会单位≥60家,参会人数大于等于3000人,招聘场地面积大于等于1000㎡,制作宣传背景展板,招聘岗位表、展位图、路标指引等,提供工作午餐,每个展位2份,配备工作人员多名(含警察、保安、物业、保洁等),并提供配套招聘所需用品、文具等;
1.1.3.8 汇总上报录取结果,进行满意度调查,分析数据形成阶段性总结、工作总结各1份。
 
1.5、公立医院院长及后备人才职业化培训项目管理
要求:根据《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公立医院院长及后备人才职业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卫健发〔2019〕62号)精神,组织实施我市公立医院院长及后备人才职业化培训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每年遴选20名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培训对象、30名公立医院后备人才职业化培训培训对象;培训机构的选定;培训课程开发设计;负责培训日常教务管理等。
1.5.1 培训目标:
每年遴选20名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培训对象、30名公立医院后备人才职业化培训培训对象;
培训机构的选定;培训课程开发设计;负责培训日常教务管理等。
1.5.2 培训学员遴选
1.5.2.1组织召开培训对象遴选,对象为市属公立医院中层领导干部、院长和书记等;
1.5.2.2 遴选需在1天内完成
1.5.3场地设置要求
1.5.3.1. 面积:50平米教室5间,200平米遴选办公室1间
1.5.3.2. 监控设备:含不间断电源、网络摄像头5个(含录音功能)、多媒体一体机6个、笔记本电脑25台;
1.5.3.3. 设置150人等候区1间,400平米;
1.5.4  课程开发设计
▲1.5.4.1定制课程(240个学时),含党的领导建设、现代医院治理和医学人文等5个模块
▲1.5.4.2 专题课程(72个学时),含学科建设、智慧医院、医院实用管理工具和医院领导力等专题内容;
▲1.5.4.3 国际专家课程 (24个学时),含医院战略框架、医疗资源整合、医疗服务模式探索等。
1.5.5培训机构选定
      联合全国知名医学类院校,通过第三方招标方式,确定培训合作机构,借助高校师资资源开展相关培训。
1.5.6培训教务管理
1.5.6.1 制作教务管理实施方案(含培训领导小组、教务管理流程);
1.5.6.2 制作教学评价反馈(含教学评价反馈手段、信息收集整理,反馈流程等);
 
1.6、卫生健康系统人事干部能力提高培训班
1.6.1 服务对象:
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属各单位、各区医疗集团的人事科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1.6.2 工作内容:
加强我市卫生健康系统人事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提高人事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开展不少于一期的业务能力提高班,培训对象人数不少于100人,授课形式主要采取集中授课、案例讨论、小组讨论、沙盘模拟等方式,培训结束后进行学员问卷调查。
1.6.3 具体措施:
1.6.3.1 制定培训计划、课程定制设计、起草培训方案及通知等;
1.6.3.2 场地要求面积:总面积不少于200㎡,确保不拥挤、易疏散,有与培训项目、规模相适应的办学场地及设施设备,建筑、消防、环保、卫生、抗震、防雷、用电等符合安全要求。
1.6.3.3 教务管理实施方案(含培训领导小组、教务管理流程);
1.6.3.4 教学评价反馈(含教学评价反馈手段、信息收集整理,反馈流程等)
1.6.4 工作效果:
提高人事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问卷调查满意度≥90分。
 
2、卫生人才专业技术评价服务
2.1.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2.1.1. 服务对象:
全市报名参加全国护士资格考试的人员。
2.1.2.工作内容:
根据全国护士资格考试委员会、省市卫生健康委的统一安排,负责深圳市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及考务工作。主要包括考生报名、政策咨询、考生报考材料资格复核及反馈、报考材料整理、考试考务管理、考试组织实施、成绩通知、证书及报考材料发放等工作。
2.1.3.工作要求:
2.1.3.1.通知发布:根据国家及省考区相关考试通知安排,草拟深圳市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由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发布挂网,考生进行网上报名。     
2.1.3.2.政策培训及咨询:组织开展全市各考试报名点(各区卫生行政部门及市属公立医院)负责人员报考政策培训1期。网上报名期间,对考生的政策疑问咨询进行解答。
2.1.3.3.材料复核及反馈:接收各考试报名点初审合格的考生报考资格材料,每年报考人数约为900人。组织并培训人员进行复核,复核周期约为3周,筛选出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材料,上报省考区进行最终复核。做好省考区最终复核结果的通知及反馈工作,做好反馈后的考生材料补充工作,并在国家考务系统提交最终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数据。
※2.1.3.4.考试组织实施:①考场安排:根据最终考试人数,联系落实经过国家卫生人才交流中心备案的符合考试要求的机考考试场地,在国家考务系统内编排考场并提交数据。②保密措施:制定考试安全保密制度,责任明确到人,配置经市保密局核验通过的保密室,用于存放考试光盘及考试相关材料,配备经国家保密局培训合格持证的保密人员在考试全过程押运、看管考试保密材料。③监考人员培训:根据考室大小,按每标准考室15名考生配备1名监考人员的比例,落实监考人员数量,组织开展监考人员工作要求及培训1期,制订《考务工作手册》及《考试应急方案》。④考场考室布置及恢复:考前做好试室安排、制作《考场法令法规》、《考生须知》、考生签到表,粘贴考生准考证号、座位号。考后恢复考室。⑤系统安装测试:每考场内需配备经国家卫生健康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培训并合格的系统管理员3名或以上,在规定时间内安装、调试、测试考试系统,并保障考试期间考试系统稳定顺畅运行。⑥后勤保障:协调同级公安、保密、工信等部门建立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综合治理考试环境。协调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考场考室清洁消杀,配备医务人员,配齐考务用品,做好考务人员用餐等安排,做好考试考生引导、考试现场维护,确保考试顺利进行。⑦数据上报:机考完毕,做好考试情况汇总上报考区并在国家考务系统里提交数据,考试机及服务器数据卸载。
2.1.3.5.后续事项:根据市财委、市卫健委劳务费发放标准,发放监考人员劳务费。发放考室合格考生报考资格材料、成绩合格证明、执业资格证书。收集整理归档资料,项目总结。
2.1.4.工作目标:
     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核人数≥800人(根据当年报考人数调整)。确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参加考试,考试合格的人员领取合格证书。零差错、零投诉,顺利完成全市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2.2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资格审核
2.2.1. 服务对象:
全市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的人员。
2.2.2.工作内容: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的统一安排,负责深圳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资格审核工作。主要包括考生报名的政策咨询(不含系统操作)、资格复核及反馈、报考材料整理移交至市考试院、协助省考区巡考等工作。
2.2.3.工作要求:
2.2.3.1.政策培训及咨询:组织开展全市各考试报名点(各区卫生行政部门及市属公立医院)负责人员报考政策培训1期。网上报名期间,对考生的政策疑问咨询进行解答。
▲2.2.3.2.材料复核及反馈:接收各考试报名点初审合格的考生报考资格材料,每年报考人数约为20000人。组织并培训人员进行复核,复核周期约为3周,筛选出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材料,上报省考区进行最终复核。做好省考区最终复核结果的通知及反馈工作,做好反馈后的考生材料补充工作。
2.2.3.3.后续事项:按报名点整理清点考生报考材料,移交至深圳市考试院接收。根据市财委、市卫健委劳务费发放标准,发放审核人员劳务费。
2.2.4.工作目标:
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核人数≥20000人(根据当年报考人数调整)。审核人员材料全部移交市考试院。零差错、零投诉,顺利完成全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资格审核工作。
 
2.3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
2.3.1. 服务对象:
全市报名参加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的人员。
2.3.2. 工作内容: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的统一安排,负责深圳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考务工作。主要包括考生报名、政策咨询、资格复核及反馈、考务管理、考试组织实施、考试合格人员后续职称评审事项等。
2.3.3.工作要求:
2.3.3.1.政策培训及咨询:组织开展全市各考试报名点(各区卫生行政部门及市属公立医院)负责人员报考政策培训1期。网上报名期间,对考生的政策疑问咨询进行解答。
2.3.3.2.材料复核及反馈:接收各考试报名点初审合格的考生报考资格材料,每年报考人数约为5000人。组织并培训人员进行复核,复核周期约为10天,筛选出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材料,上报省考区进行最终复核。做好省考区最终复核结果的通知及反馈工作,做好反馈后的考生材料补充工作,并在国家考务系统提交最终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数据。
※2.3.3.3.考试组织实施:①考场安排:根据最终考试人数,联系落实符合考试要求的机考考试场地,在国家考务系统内编排考场并提交数据。②保密措施:制定考试安全保密制度,责任明确到人,配置经市保密局核验通过的保密室,用于存放考试光盘及考试相关材料,配备经国家保密局培训合格持证的保密人员在考试全过程押运、看管考试保密材料。③监考人员培训:根据考室大小,按每标准考室15名考生配备1名监考人员的比例,落实监考人员数量,组织开展监考人员工作要求及培训1期,制订《考务工作手册》及《考试应急方案》。④考场考室布置及恢复:考前做好试室安排、制作《考场法令法规》、《考生须知》、考生签到表,粘贴考生准考证号、座位号。考后恢复考室。⑤系统安装测试:每考场内需配备经国家卫生健康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培训并合格的系统管理员3名或以上,在规定时间内安装、调试、测试考试系统,保障考试期间考试系统稳定顺畅运行。⑥后勤保障:协调同级公安、保密、工信等部门建立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综合治理考试环境。协调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考场考室清洁消杀,配备医务人员,配齐考务用品,做好考务人员用餐等安排,做好考试考生引导、考试现场维护,确保考试顺利进行。⑦数据上报:机考完毕,做好考试情况汇总上报考区并在国家考务系统里提交数据,考试机及服务器数据卸载。
2.3.3.4.后续事项:根据市财委、市卫健委劳务费发放标准,发放监考人员劳务费。公布考试成绩,考试合格人员数据导入高级职称评审系统,项目总结。
2.3.4.工作目标:
     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核人数≥5000人(根据当年报考人数调整)。确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参加考试,考试合格人员数据导入评审系统。零差错、零投诉,顺利完成全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相关工作。
 
3、 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
3.1.服务对象:
全市报名参加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的人员。
3.2.工作内容:
按照《深圳市卫生健康委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深圳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主要包括:根据政策文件要求,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评审工作方案;解答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及申报人的政策、申报系统咨询;协助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高级职称评审业务培训;指导申报人填报材料和申报单位的资格审核;协助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协助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核、申报人员答辩、高评委会评审、评审结果公示、信访、投诉处理等工作;协助行业主管部门上报评审数据;证书发放和资料返还。
3.3.工作要求:
3.3.1. 通知发布:成立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立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协助市卫生健康委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评审工作通知,开展评审前工作会议,明确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及评审政策,启动我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报名工作。
3.3.2. 政策培训及咨询:组织开展全市各职称申报报名点(各区卫生行政部门及市属公立医院)负责人员职称申报政策培训1期。申报期间,对考生的政策疑问咨询进行解答。
3.3.3. 材料复核及反馈:接收各报名点初审合格、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参评材料,每年参评人数约为2300人。组织并培训人员根据每年的申报人员条件规定进行复核,复核周期约为3周,筛选出符合对应申报条件的申报人材料,上报市卫生健康委。
▲3.3.4. 评审组织实施:根据当年材料申报情况,制定年度评审方案,明确并落实评审各环节时间、评审地点、评审办法、评审流程、评审设备、参评人数、评委抽取需求、评审监督方式等内容。评审周期内,在主管部门牵头下,遴选组织评审专家、评审工作人员、参评人员,在规定地点按规定流程完成评审答辩、评委会评审等评审环节。
3.3.5. 后续事项:根据市财委、市卫健委劳务费发放标准,发放评审专家、工作人员劳务费。拟通过的人员名单在评审结束后即行公示,公示期间受理的信访件,成立专门调查组对其中有效信访件进行调查处理。制作、发放评审通过人员证书、纸质参评材料,收集整理归档资料,项目总结。
3.4.工作目标:
规定时间内完成职称评审人数≥2300人(根据当年参评人数调整)。确保符合参评条件的人员可参加评审,评审通过完成公示的人员领取证书。零差错、零投诉,顺利完成全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相关工作。
 
 
商务需求
1、项目服务期限:所有工作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2、项目进度安排:(1)根据项目需求,我委人事处对工作具体安排可作调整。
                (2)除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外,其余项目不得晚于2021年6月30日启动。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算,10个工作日内付总合同款的30%;项目分项验收,3 个子项分别验收完成后对应下表完成资金给付:
序号
分项服务名称
资金给付百分比
1
卫生人力资源管理服务
15%
2
卫生人才专业技术评价服务
20%
3
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服务
35%

 
4、验收要求:(1)所有本项目工作内容根据中标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验收
            (2)本项目参与验收的处室为: 人事处
5、项目人员总体要求
5.1为保障上述3个分项目同时按期完成,本项目除特定分项目需满足对应的人员要求外,项目管理团队需不少于10人。
5.2为保障上述3个分项目同时保质完成,本项目除特定分项目需满足对应的人员要求外,项目管理团队需至少应有6人以上具备卫生人才管理经验。
5.3为保障项目专业性以及各分项目之间的联系沟通,中标人需保证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管理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有从事卫生人才管理工作经验
 
 
评标信息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20
2
技术
39
 
行号
内容
权重
评分准则
1
实施方案
15
评审内容:投标单位需对3个分项目分别给出对应的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应至少包含项目目标、项目内容和进度安排、项目人员安排(培训类项目含师资安排)3类内容,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技术要求中“▲”条款评标专家判定认为未能响应的,每一项扣5%分;其他条款经评标专家判定认为无法良好地满足对应采购需求的,对应采购需求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9
评审内容:投标单位需对3个分项目技术要求中注明需提供项目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方案的项目分别按要求给出对应的分析方案,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针对技术要求中“▲”条款提出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方案的,每一项得10%分;针对其他条款提出的,每条得5%分;
 
3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9
评审内容:投标单位需对3个分项目技术要求中注明需提供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的项目分别给出对应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针对技术要求中“▲”条款提出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的,每一项得10%分;针对其他条款提出的,每条得5%分;
 
4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4
评审内容:_评标专家对各投标单位的服务期满后的承诺进行横向比较
优良中差评分标准(百分制):
优100分,投标人承诺(1)在服务完成后提供项目资料汇编;(2)协助采购人完成相关项目绩效考核
中50分,服务承诺缺项
差0,未提供服务承诺
5
违约承诺
2
评审内容:_评标专家对各投标单位的违约承诺进行横向比较
评分标准:
提供了违约承诺得100分。
未提供者不得分。
3
综合实力
36
 
行号
内容
权重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5
(一) 评分内容(百分制):
1、 投标人是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别实践技能考试基地(70分)
2、 投标人是市级卫生职业技能鉴定所(3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上述资质的批复或其他资质证明资料。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2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3
(一)评分内容(百分制):
2019年4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市级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经验,每个得35分,满分10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同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和项目履约(验收)合格评价证明文件作为得分依据。
2.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也可以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3.以上纸质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3
投标人获奖情况
2
(一)评分内容(百分制):
2019年4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县、区、处级及以上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不含人民团体或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颁发的培训类相关奖项(如各类机关或事业单位表彰的培训先进工作单位、办学单位等),每个得50分,满分10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奖项照片或获奖(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纸质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4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6
(一)评分内容(百分制):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50分):
本科学历40分,研究生以上学历50分,。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卫生人才管理工作经验(50分)
(二)评分依据:
1.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要求至少提供项目负责人2019年3月至2021年3月的社保证明、学历证书、工作经验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3.社保证明资料应当不少于包含医疗保险,证明资料可为社保收缴部门盖章证明资料、社保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官网截图。
4.工作经验证明为项目合同关键信息,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可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5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管理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12
(一)评分内容(百分制):
1.本项目管理团队应至少有10名成员。(50分)
10名得30分,
15名以上得50分
2.本项目管理团队成员具备卫生人才管理经验(50分);
6名得30分,
12名得40分,
15名以上得50分
(二)评分依据:
1.管理团队成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2019年3月至2021年3月的社保证明。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3.社保证明资料应当不少于包含医疗保险,证明资料可为社保收缴部门盖章证明资料、社保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官网截图。
4.工作经验证明为项目合同关键信息,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可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6
项目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等情况
5
(一) 评分内容(百分制):
1深圳市范围内有可以保证项目实施的固定场地得50分,
2能够为服务项目参与人员提供餐饮服务得50分,
(二)评分依据:
要求投标人提供场地证明材料(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扫描件并提供相应真实电子版照片)作为得分依据,否则不得分。
 
 
服务网点
3
供应商注册地为深圳或在深圳设有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网点的或承诺在中标后在深圳市设立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网点的,得10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不提供不得分。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的,将做无效投标处理,并依法报主管部门处理处罚。
3
诚信情况
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市财政委员会诚信管理情况
5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深财购[2017]42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其他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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