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同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七.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招标活动中
(提供/不提供)其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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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企业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全称须附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注册年份注册资金
总部地址
单位性质联系人
纳税人识别号联系电话
公司资质 等级证书须附有关证书的扫描 件(如有)质量保证 体系认证须附有关证书的扫描件(如有)
类似项目 工作经历年数员工人数
基本帐户 开户银行
开户行账号
主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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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投标文件的商务响应偏离说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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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企业业绩一览表
序 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单位 电话合同金 额(元)签订 日期

注:(填写近三年已完成或在执行类似项目一览表,并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
件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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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诉讼或仲裁情况
近三年投标人所涉及的因合同履行而发生的诉讼或仲裁情况。请分别说明涉诉 时间、诉讼原因、所涉及金额以及最终裁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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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姓名职务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已承担在建工程 情况
证书级别证号专业原服务 单位项目数 主要项目
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 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 资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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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职称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经理年限
项目经理资格 证书编号
在建和已完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成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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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职称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
职称证号
在建和已完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成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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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服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合同条款的服务要求投标文件的服务响应偏离说明

注:本表应包括合同条款的偏离说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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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投标人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招标文件10.2.3 项规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基 本内容。编制具体要求是: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 方法;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招标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 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安全防护措施、技术组织措施,同时 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施工技术措施、减少扰民噪 音、降低环境污染技术措施、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欢迎 投标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加快工程质量进度,降低成本和节约投资,提供 优化方案及合理化建议。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2.1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2.2劳动力计划表
2.3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横道图)2.4施工总平面图
2.5临时用地表
2.6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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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序 号机械或 设 备 名 称型 号 规 格数量国 别 产 地制 造 年 份额 定 功 率(KW)生 产 能 力预计 进场 时间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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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劳动力计划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注:1、投标人应按所列格式提交包括分包人在内的估计劳动力计划表。
2、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编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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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投标人应按照工期要求提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 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成交的投标人还应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 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 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
3、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计划项适应。
注:投标人必须按工期要求制定详细的工程进度表(横道图),发包人按工 程进度表进行阶段性验收,若有两次验收不合格,发包方有权终止项目合同 并将剩余工程交付其施工单位继续施工,且前期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自 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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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提供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等 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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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临时用地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用 途面积(m 2)位 置需用时间
合计

注:1、投标人应逐项填写本表,指出全部临时设施用地面积以及详细用途;
2、若本表不够,可加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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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总报价小写: 大写:
工期
工程质量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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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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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由 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以上单数(包含 5 人),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负责评 标活动,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3 名。
2、投标文件的初审
2.1 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投标 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详见投标人须知及须知前附表 12
2.2 算术修正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 一致的, 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 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 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 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 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 办法第 4.2 条的规定经投标人 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确认,其投 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其 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机 构和采购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 相对排序。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评标办法第 2.5 条的规定,评标委 员会要审查每份 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 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 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 大偏离的投标。所谓重大 偏离、保留或反对,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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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 同中买方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 的规定,而接受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 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 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例 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税及关税 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 离。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 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 据。
符合性审查
如果投标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 标,供应 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 为实质上响应 的投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发 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投标文件的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 格式有要求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或由投标人授权代 表签字,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投标报价实质性不完整和/或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 价)的;
(5)规定固定价格报价,而投标人以可调整价格报价的;
(6)投标人不接受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对其投标价格算术错误 进行修正的;
(7)规定不接受选择方案和选择报价(包括交叉折扣),而投标人 提供了选择方案和/或选择报价(包括交叉折扣)的;
(8)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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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标条件: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 家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 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评标货币
评标货币为人民币。
4、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期间, 评标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 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 书面形式 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 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投标的评价和最终评标价的确定
5.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评标办法第 2 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即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5.2 计算评标总价的基础是投标人须知第 11.1 条规定的投标价。
5.3 在评标时,除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11.1 条的规定考虑投标人的报 价之外,还要评估“投标资料表”和/或“技术要求”中所列的因素。
5.4 投标人如果没有对规定的最小投标单位中的所有货物和服务报 价或没有对其中的货物和服务的组成详细分项报价(如“货物需求一览表”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所示),其投标将被视为不完整的投标;如果投 标人对其中的货物和服务的组成详细分项报价有遗漏,如果不是实质性问 题,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其他投标人对应项的最高报价或市场价格予以补充 和评比。
5.5 根据财〔2022〕19 号文件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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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作为评标价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
5.6 根据财库财库〔2022〕19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 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 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 件。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提供的自产产品或提供的其他监狱 企业生产的产品 投标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参与评审(其投标报 价不变)。
5.7 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符合政府采 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 的一项(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列出产品所在清单的文号、页码,并复印 该页附后),其投标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参 与评审(其投标 报价不变)。
5.8 投标人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 节 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扣除。同一项目中部分产 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 实行价格扣除。投标人提供的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属于下列情形,应按规定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清单文号、清单或目录所在页扫描件),并在《报价明细表》中 提供相应数据。
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记★符号节能产品及其他强制采购产品);
(2)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非标 记★符号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环境标志产品)。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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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在政府采 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等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 的自产产品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的价格给予 10%的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 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五章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 其他证明 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5.10 为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投标人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 相关信息前,应认真阅读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先关规定 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11 根据本评标办法第 2.2 条、第 3 条、第 5 条所计算出的投标 价为该投标人的最终评标价。
5.12 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 查投标人的 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 其在评标现场 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证明其 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 理。
6、评标原则及主要方法
评标原则和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只有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综合打分 排序,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 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 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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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详细评审:
评分细则
类别评分要素分值
商务部分(10 分)1.投标文件制作规范、完整、附件齐全,得 5 分;投标文件制作较规范、较完整、附件不齐全,得 3 分;投标文件制作不规范、不完整、附件不齐 全不得分。(满分 5 分)5
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齐全,证件资料完备的,得 5 分,证件资料不齐全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满分 5 分)5
技术部分(50)1.施工方案及主要技术措施、安全文明施工及环 境保护措施、质量保证措施、施工进度计划、材 料投入计划、施工平面布置及临时设施布置计划 合理得 40 分,每缺少 1 项或措施与本项目特点不 匹配扣 5 分,扣完为止。(满分 40 分)40
2.劳动力配备计划:根据工作量,配备的劳务数 量能满足施工要求,且有备用劳务队伍的得 5 分,有劳务数量无备用劳务队伍的得 2,其他不得分。 (满分 5 分)5
3.根据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机构的健全性、措施 合理性(如机械设备及施工过程中的降噪、降尘,自然环境的保护)说明,方案齐全的得 5 分,缺 少 1 项或方案与本项目特点不匹配扣 1 分,扣完 为止。(满分 5 分)5
服务部分 (10 分)1.服务条款响应情况:工期 、付款方式、工程质 量、质保期等均满足得 5 分,任何一项不响应此 项不得分。(满分 5 分)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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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供详细合理的售后服务方案得 5 分,提供较 详细合理的售后服务方案得 3 分,售后服务方案 简洁与项目特点不匹配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满分 5 分)5
报价部分(30)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 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 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 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 (30%)×100。(满分 30 分)30

6.3.1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 的,按投标 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 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 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 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 一的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同时向采购 人出具评标报告。采购人依据评标报告 确定中标投标人。
6.3.2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 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 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应按低价优 先的原则推荐排序候选人资格,价格得分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 抽取的方式决定。
核心产品是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确定 的,已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 款规定处理。
7、与采购人、招标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接触
7.1 除本评标办法第 4.1 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 间,投标人 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事项与采购人、招标机构和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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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联系。
7.2 投标人试图对采购人、招标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 予合同的 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
8、解释权
本评标办法解释权归甘肃同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9、附件
附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附件2: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附件3: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有关问题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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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附件
附件 1:
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
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 2〕12 号)有关要求,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 展,现就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 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 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 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要通过提 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 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 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二、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
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 的 6%—10%提高至 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 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 2%—3%提高至 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 惠按照财库〔2020〕46 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 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评审优惠幅度执行。
三、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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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 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 3 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 40%以上。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完善工 程招投标领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相关措施。省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发 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商务、铁路、民航等部门调 整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标准文本、评标制度等规定和做法,并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将落实情况汇总报财政部。
四、认真做好组织实施。
五、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执行要求,强化监 督检查,确保国务院部署落实到位,对通知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财政部报告。本通知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
财政部
2022 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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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
题的通知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 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 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 政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 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 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 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 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 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 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 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 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 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 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 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 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 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 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 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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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 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
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 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 依规进行。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监狱企业 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2014 年 6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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