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蒲河煤矿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碳排放及自行监测等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0/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fw2024-21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一男024-6254961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付强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31
公告正文
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蒲河煤矿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碳排放及自行监测等技 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FW2024-21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蒲河煤矿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碳排放及自行监测等 技术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蒲河煤矿。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蒲河煤矿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碳排放及自 行监测等技术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蒲河煤矿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碳排放及自行监测 等技术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蒲河煤矿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碳排放及自行监测 等技术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 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为“失信被 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不属于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投标人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起)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国家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且社会信 誉良好、财务状况良好; 6.投标人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09日 08时30分到2024年10月14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9日8时30分至2024年10月 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购买招标文件须准备的报名资料的电子 扫描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截至购买文件时,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网页截图、盖公章)。发送邮件时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 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资料发至我公司邮 箱后,我公司负责人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后通知投标人将标书款汇至我公司账 户(开户行:建行沈阳融汇支行;账号:21001370008052515743),汇款时须 注明:“项目名称+标书款”。初步审核通过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项目评 审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邮寄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十七楼会议室(详细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103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1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十七楼会议室(详细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103号)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蒲河煤矿。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蒲河煤矿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 联 系 人:李一男 电 话:024-6254961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大厦A座1207室 联 系 人: 付强 电 话: 024-31679592-8892 电子邮件: zfzby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公告 GFW2024-2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蒲河煤矿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碳排放及自行监测等技 术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蒲河煤矿,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蒲河煤矿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碳排放及自行监测等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蒲河煤矿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碳排 放及自行监测等技术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根据企业要求编制矿山清洁生产审核报告、验收报告,通过 相关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编制碳排放监测计划及报告、根据排污许可证副本方 案进行自行监测并提交监测报告、编制执行报告(季报、年报),为企业提供 环境管理台账、省平台填报、环保系统填报等技术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 标文件。 2.3服务地点: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蒲河煤矿。 2.4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730个日历日; 2.5质量标准:合格,并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招标人的要求,顺利通过国家 相关部门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为“失 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投标人应不属于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4投标人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起)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 3.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国家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且社 会信誉良好、财务状况良好; 3.6投标人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7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9日8时30分至2024年10月14日16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购买招标文件须准备的报名资料的电子扫描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截至购 买文件时,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网页截图、盖公章)。发送邮件时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 系人及联系电话。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资料发至我公司邮箱后,我 公司负责人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后通知投标人将标书款汇至我公司账户(开户 行:建行沈阳融汇支行;账号:21001370008052515743),汇款时须注明:“项目名称+标书款”。初步审核通过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项目评审以投标 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邮寄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31日9: 00时。 5.2递交地址:辽宁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十七楼会议室(详细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103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在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名称: 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蒲河煤矿 地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 联系人:李一男 联系电话:024-62549617 招标代理人: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大厦A座1207室 邮编:110013 开户行:建行沈阳融汇支行 账号:21001370008052515743 联系人:付强 电话:024-31679592-8892 电子邮箱: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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