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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机关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天津市重点关爱群体智能服务平台项目_第5包(项目编号:TGPC-2021-D-0123)验收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6/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机关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天津市重点关爱群体智能服务平台项目_第5包(项目编号:TGPC-2021-D-0123)验收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3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机关
一、合同编号 :津采同〔2021〕225188号
二、合同名称 :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天津市重点关爱群体智能服务平台项目_第5包
三、项目编号 :TGPC-2021-D-0123
四、项目名称 :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天津市重点关爱群体智能服务平台项目_第5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机关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梅江道20号
联 系 方 式 :18322185121
供应商(乙方):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1151号
联 系 方 式 :18602201586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提供 2 条 30B+D 线路接受重点关爱群众电话咨询,同时平台服务人员将对关爱人群进行语音外呼服务。
服务要求:提供 7×24 小时的系统支撑服务,确保应用系统和接入网络的稳定可靠,保证系统连续正常
运行。
服务期限:1年
服务地点:市委网信办
七、验收日期:2022年11月08日
八、验收组成员:刘杰;冷新恺;彭津琴
九、验收意见: 2022年11月8日,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对“天津市重点关爱群体智能服务平台项目”(津党网信息化(2021)17号)进行了现场验收。与会专家审阅了项目验收资料,听取了项目组的汇报,观看了系统演示,经质询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1.项目监理工作规范,验收资料齐全、符合验收要求;
2.项目执行过程规范,项目建设内容、项目立项文件内容、合同内容三者一致。
3.软硬件采购数量与规格符合合同要求,项目完成了约定的考核指标,达到了验收标准;
4.项目通过了等保测评、密评、软件测评;
5.自系统试运行以来,运行稳定,功能满足业务要求,并取得成效,获得了社会赞誉及认可。
综上,专家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十、其他补充事宜:
十一、附件下载:
附件下载
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机关
2024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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