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那曲市人民体育场馆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西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1407003401007663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那曲市教育局
招标联系人旺堆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众杰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潘女士13880666161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9
公告正文
那曲市人民体育场馆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07663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 一、招标条件 本那曲市人民体育场馆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07663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8686万元,招标人为那曲市教育局(那曲市体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规划用地面积为68031.63㎡ 总建筑面积为24671.89㎡ 供氧房46.64㎡足球场15397.56㎡篮球馆9227.69㎡及附属工程。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那曲市人民体育场馆建设项目(一标段): 2.1项目名称∶那曲市人民体育场馆建设项目; 2.2建设规模:一标段包括;足球场土建部分 (包含东北角功能用房)、气膜结构部分、供氧站土建部分,土方工程,室外附属工程(除原临地面破除、垃圾收集点外所有附属工程)、空气能热泵机组、功能用房所有设备、消防水泵房设备及消防控制室设备。(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资金,100%落实; 2.5建设地点∶那曲市; 2.6计划工期∶16个月;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那曲市人民体育场馆建设项目(一标段):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那曲市人民体育场馆建设项目(一标段): 获取时间: 2023-12-08 12:00 -- 2023-12-15 23:59,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那曲市人民体育场馆建设项目(一标段):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23-12-29 10:0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那曲市人民体育场馆建设项目(一标段): 开标时间: 2023-12-29 10:0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8.2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修订《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2〕187号)的规定要求。 8.3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一份复印件至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注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8.4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施行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 8.5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藏政办法【2017】148 号、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等相关内容∶1、本项目必须实行用工实名制;2、本项目民工工资必须实行分账管理;3、本项目必须在项目所在地银行设立民工工资专户。 8.6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藏建招【2020】58号)的通知"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相关规定,从5月10日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 8.7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8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89号〕及《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藏建市管【2020】56号)的规定要求。 8.9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藏建招【2020】58号)的规定要求,对劳务员进行项目备案。 8.10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管》的通知(藏建招【2022】171号)的规定要求。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那曲市教育局(那曲市体育局) 地 址: 那曲市色尼区拉萨中路18号 联 系 人: 旺堆 电 话: 18289198877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西藏众杰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拉萨市柳梧新区北京大道海亮颇章24栋105号 联 系 人: 潘女士 电 话: 13880666161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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