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苏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13米工作艇建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J2023-G-041
项目名称:苏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13米工作艇建造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 壹佰捌拾万 元整 (小写:180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壹佰捌拾万 元整 (小写:1800000.00元)
采购需求:新建一艘苏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13米工作艇。
合同履行期限:待船检通知开工(或监理签发开工令)之日起300个日历天内交船。遇不可抗力原因需迟延交货的,经采购人同意后可适当延期。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码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货物制造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或产品制造商具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或省级及以上船舶行业协会颁发的三级 III 类及以上钢制《船艇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认可证书》,或具有省市船舶(钢质船舶)建造适检条件评估报告。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申领CA证书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及咨询:0512-81876166
(3)交易技术支持 :
签章使用问题:联系方式:电话:4006776800 QQ:3269174593、2296439417、3064437102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14088964 QQ:3048755361、895706745
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报名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自行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提供本项目采购文件以供供应商下载,供应商报名成功的日期即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按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5.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电子评标方式。
6.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证书至开标现场。开标时,代理机构对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项目开标时间。代理机构用本单位用户名、密码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评审报告登记栏中的供应商报名解密,选定开标项目,插入CA进行解密,解密成功。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成功供应商名单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表。因供应商未按要求预留解密时间,未能完成现场报名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参加该采购项目。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见服务大厅显示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
(1)询问:可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的“网上报名”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2)质疑: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需同时提供网上报名确认单及质疑单位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质疑除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质疑办法具体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编:215002
联系人:潘莉莉 庄天扬 路丽丽 朱晓芹 联系电话:0512-65238816
提交方式:书面形式原件(邮寄或当面递交)
投标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等政府采购指定的相关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
3.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电话:0512-6861665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苏州市桐泾南路296号
联 系 人:张泽栋
联系电话:0512-68363228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联系人:潘莉莉 庄天扬 路丽丽 朱晓芹
电 话:0512-65238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莉莉 庄天扬 路丽丽 朱晓芹
电 话:0512-65238816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