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4
公告正文
1.项目名称:深圳市公安局公明派出所选址新建工程
  2.项目概况:深圳市公安局公明派出所选址新建工程位于公明街道下村社区,富利路与水荫路交汇处西北侧。项目占地面积约5232.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357.53平方米(其中,地上14075.53平方米、地下8282平方米),新建一栋地上十层、地下二层的综合楼、独立门卫室及垃圾房。
  3.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4.发包工作内容:基坑监测及主体沉降观测全部内容,具体监测内容包括并不限于桩顶竖向位移监测、桩顶水平位移监测、支护桩深层水平位移监测、基坑外水位监测、支撑轴力监测、立柱桩竖向位移监测、道路沉降监测、管线监测、建筑沉降观测等,具体监测内容以图纸和国家相关规范为准。
  5.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14日
  6.截止报名时间:2023年4月14日18:00
  7.报价方式:浮动报价,控制价39.3993万元;报价上限为控制价下浮30%,即27.5795万元。
  8.结算方式:单价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及《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粤建检协〔2015〕8号)以中标下浮率下浮,工程量按实计取,需经监理、工程咨询单位及建设方确认,最终结算价以相关审核机构审定意见为准。
  9.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10.报名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企业资格要求: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岩土工程师;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1.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要求:截止报名时间前,报名单位可递交本工程报名文件,报名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资格条件要求中的相应证明材料、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等;
  3)报价书(格式不限)。
  以上资料均须报名单位盖章。
  (3)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商会大厦8楼8001室,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0755-88211175。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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