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TIETTO MINERALS LIMITED (铁拓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澳大利亚)股份及股票期权公开征集受让方 | 项目编号 | 09GQ20210068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9/2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11/1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10)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10)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TIETTO MINERALS LIMITED (铁拓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澳大利亚) | ||||||||||||||||||||||||||||||||||||||||||||||||||||||||||||
注册地(住所) | 澳大利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境外上市 | 法定代表人 | 执行董事Mark Strizek | ||||||||||||||||||||||||||||||||||||||||||||||||||||||||||||
成立时间 | 2010年5月5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约45600(总股份)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143493118 | 所属行业 | 矿业开发 | ||||||||||||||||||||||||||||||||||||||||||||||||||||||||||||
经营范围 | 矿业开发 | ||||||||||||||||||||||||||||||||||||||||||||||||||||||||||||||
职工人数 | 146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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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议 | 董事会决议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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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报告书号 | 华亚正信评报字(2021)第B16-0066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1/7/31 | 核准(备案)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标的评估值 单位:万元(业务无法提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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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股份23448312股,评估单价(澳元):0.3390;股票期权6096175股(行权截止日为2021年12月31日),评估单价(澳元):0.0973,合计:8542135.60(澳元)。按评估基准日汇率4.7781折合人民币40815178.0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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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内蒙古地质矿产勘查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15010067435928XC | ||||||||||||||||||||||||||||||||||||||||||||||||||||||||||||||
注册地(住所)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路21号(内蒙古地质矿产勘查院内)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约5.14%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约5.14%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董事会决议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 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意出售澳大利亚铁拓矿业公司股票及期权的批复》内地集团(2021)221号 |
特别 告知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不涉及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不涉及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不涉及 | |
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方持有标的公司23448312股(约占总股本5.14%)和股票期权6096175股(行权截止日为2021年12月31日),普通股转让底价为 0.4068澳元/股,期权转让底价为0.1568澳元/股,普通股及期权总价10,494,653.5616澳元,澳大利亚铁拓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境外上市公司,转让方已充分考虑了国内、澳洲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交易价格采取以下定价机制,进行比价后采用孰高的原则确定最终交易价格: (1)本次转让价格已经评估(评估基准日2021年7月31日)并经转让方董事会决议在评估价的基础上上浮20%,以普通股转让底价为 0.4068澳元/股,期权转让底价为0.1568澳元/股,按评估报告基准日汇率4.7781折合为人民币底价50,144,505元做为挂牌转让底价进行挂牌公开征集受让方; (2)项目挂牌成交后,交易价格采取以最终报价对比以下定价机制,进行比价后孰高的原则确定最终交易价格: ①参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要求,依据签订合同之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换算为人民币价格; ②按签订交易合同之日前一交易日的证券交易所股价收盘价格,换算为人民币; ③挂牌底价人民币50,144,505元; 最终交易价格以签订交易合同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汇率按照上述三种计算方法计算折合为人民币价格后进行比较,最终采取孰高原则结算,如果低于人民币底价50,144,505元,交易价格按人民币50,144,505元结算,高于人民币50,144,505元,据实结算。 2、转让方所持本次标的转让已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经转让方上级主管单位批准,普通股、期权可以公开征集受让方,转让行为不受限制,可以转让。转让方仅委托中心通过产权交易平台征集受让方,本次转让股权、期权可以在澳大利亚进行权属转移。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平台摘牌成功后,由转让方与摘牌方自行办理相关手续,若股权、期权权属转移受限,所产生的相关法律风险与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无关,转让方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及相关责任。 3、标的公司年度报告、评估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资料(部分为英文译本或英文版)在中心备查,备查资料仅供参考。 4、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因标的企业为在澳大利亚成立且上市的企业,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受让股权、期权及股权变更等相关事宜,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风险。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公告信息、数据等摘自转让方提供的资料或英文译本,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竞价成交标准,如协议成交的,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
交易 条件 | 转让底价(万元) | 人民币5014.4505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标的交割 | 按现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份及期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年度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股份及期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转受双方须在最终受让方确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 3、本次标的转让,转让方、受让方应按照与中心的约定承担各自的交易服务费用;本次标的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按照国内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澳大利亚境内因交易产生的所有税费由受让方负责缴纳。 4、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凭证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受让方需自行了解澳大利亚涉及股东变更相关事项,自行办理相关手续,转让方予以必要的协助。 6、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须知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 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其他披露内容第1条"进行比价后采取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1/9/29 至 2021/11/1 | |||
报名手续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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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金额:1500万元。 保证内容: (1)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后续受让义务的;②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③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网络竞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以及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付清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⑤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①无上述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②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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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增价幅度 |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 | ||||
服务费 | 5.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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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李先生0471-3473035 |
技术支持 | 李女士0471-3473038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 |
单位地址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 号 | |
其 他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