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委托外部律师代理案件询价采购采购信息公示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滕经理5572916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1
公告正文







委托外部律师代理案件询价采购采购信息公示公告

采购模式:其他类型采购方式:采购信息公示项目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2024-11-08 03:00


委托外部律师代理案件询价采购可投





委托外部律师代理案件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单位:青岛融资担保中心有限公司
2.服务名称:委托律师进行全过程诉讼服务
3.服务内容:青岛融资担保中心有限公司诉债务人的诉讼中,代理青岛融资担保中心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法律诉讼服务。
4.采购预算:纯风险代理,律师费不超过50万元。
5.诉讼标的:2400万元。
6.管辖法院: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的内容。
2.拥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应具备在与采购人同行业内专业的服务团队,并且具有一定的业绩,在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服务团队应该配备人员至少3名,其中,团队负责人需具有律师执业5年以上,具备政府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经验;其他人员需与响应方签订劳动合同,具有2年以上法律服务经验。
5.报价单位需已进入青岛华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机构中介机构库。
三、合同主要条款
1.风险代理,报律师费费率(每次回现,律师费支付金额确定方式为:本次回现额*费率),律师费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不含50万元);
2.代理一审,二审、再审、执行、衍生诉讼;
3.列明清收时间表:包含保全、一审、二审、执行等时间节点,未按承诺时间节点完成,担保中心有权解除合同。
4.如未按时间完成保全,诉讼阶段回款,不支付代理费;执行阶段回款,报价律师费标准(如:最高律师费限额的50%)。
5.如按时间完成保全,诉讼阶段回款,报价律师费标准。
6.若以物抵债,律师费标准为前述报价标准的一半。
7.详细列明本案诉讼策略及清收方向;
8.接受青岛华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商业承兑汇票,汇票兑付期为六个月。
四、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上限,否则投标报价无效。需提供报价单进行报价,未按要求报价或超过报价上限为无效报价。
2.报价需符合本公告要求,否则报价无效。
五、评标方式
本次评标将结合报价和保全时间,综合研判,确定中标单位。
六、报价截止时间、形式
1.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11:30。
2.报价形式:报价文件可采取电子、邮寄或现场递交的形式。接受线上、线下报价,线下报价联系本公告联系人。
如未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则报价无效。
3.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66号华通集团。
七、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止。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滕经理
电话:55729168
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30




采购单位:青岛融资担保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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