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相关部门批准,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组织类型:国有企业采购委托代理-公开招标
二、招标编号:JCDL2021-002
三、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 |
标段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
预算金额或上限价(单位:人民币元) |
投标保证金 (单位:人民币元) |
备注 |
01 |
原绍兴海尔曼斯实业有限公司地块土壤修复方案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编制项目(重招) |
¥485000 |
¥/ |
/ |
四、招标人的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即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黑名单”记录)。
六、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2.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职工。需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1.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2.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
七、招标文件提供方式、时间及地点等: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3月02日至2021年03月08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报名者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联系方式、社保证明和邮箱等资料的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605970466@qq.com,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获得电子版招标文件(word版一份)。(无需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电话报名)。
3、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4、联系电话:13857550115。
5.提示:
(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截止之日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允许其获取。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
(4)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查看下载。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1年03月22日09:30时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越城区平江路龙湖大厦14楼会议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投标处理。
鉴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形势,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自行送达(即交即走形式),或采用邮寄投标文件的模式(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至绍兴市越城区平江路龙湖大厦14楼会议室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签收人:汤琪,联系电话:13857550115,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建议投标文件包装后邮寄时再进行外包装。供应商对邮寄快递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密封性负责。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03月22日09:30时整在绍兴市越城区平江路龙湖大厦14楼会议室开标。
十、投标保证金:/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http://www.zjzfcg.gov.cn和http://ggb.sx.gov.cn。
十二、本项目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三、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受理地点: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平江路龙湖大厦14楼];联系人:汤琪;联系电话:13857550115。投诉受理地点:中共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联系人:叶可伟;联系电话:0575-88269073。
十四、联系方式:
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胡梦娜 0575-88002360
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汤 琪 13857550115
监管部门:中共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督联系电话:0575-88269073
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