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7月14日 13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30604]DXZB[TP]20220003
项目名称: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99,034.9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99,034.94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污水处理工程施工 | 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99,034.94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9月30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大型企业参与本项目响应的无效。供应商自行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证明自身企业性质。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会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必须使用本文件规定格式,否则谈判无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未参会时提供)。如参会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附有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使用本文件规定格式,否则谈判无效。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 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有失信、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书,否则按废标处理
(4)1.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1人,具有有效的二级 (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 其他人员待中标后必须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配备。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2年07月07日 至 2022年07月1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2年07月14日 13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
五、开启时间: 2022年07月14日 13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包园A3楼2单元502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医院
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庆虹2路47号
联系方式:04596888530
名称: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外包园A3楼2单元502室
联系方式:04598972049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4598972049
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06日
相关附件:
喇嘛甸图纸卡章.rar 喇嘛甸图纸卡章.rar 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xlsx 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xlsx
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工程 | 工程 | ||
招 标 工 程 量 清 单 | 招 标 工 程 量 清 单 | 招 标 工 程 量 清 单 | 招 标 工 程 量 清 单 | 招 标 工 程 量 清 单 | 招 标 工 程 量 清 单 | 招 标 工 程 量 清 单 |
招 标 人: | 招 标 人: | |||||
(单位盖章) | (单位盖章) | (单位盖章) | ||||
造价咨询人: | 造价咨询人: | |||||
(单位盖章) | (单位盖章) | (单位盖章)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封-1 | 封-1 |
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工程 | ||
招 标 工 程 量 清 单 | 招 标 工 程 量 清 单 | 招 标 工 程 量 清 单 | 招 标 工 程 量 清 单 | 招 标 工 程 量 清 单 | 招 标 工 程 量 清 单 | 招 标 工 程 量 清 单 |
招 标 人: | 造价咨询人: | |||||
(单位盖章) | (单位盖章) | (单位盖章) | (单位资质专用章) | (单位资质专用章) | ||
法定代表人 \n\n或其授权人: | 法定代表人 \n\n 或其授权人: | |||||
(签字或盖章) | (签字或盖章) | (签字或盖章) | (签字或盖章) | (签字或盖章) | ||
编 制 人: | 复 核 人: | |||||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 ||
编 制 时 间: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复 核 时 间: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扉-1 |
总 说 明 | 总 说 明 | 总 说 明 |
工程名称: 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工程名称: 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第 1 页 共 1 页 |
表-01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标段: | 标段: | 标段: | 标段: | 标段: | 第 1 页 共 1 页 | 第 1 页 共 1 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金额(元) | 金额(元) | 金额(元)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综合合价 | 综合合价 | 其中:暂估价 |
整个项目 | ||||||||||
1 | 03B001 | 格栅渠、调节池 | 1.详见图纸 | 1.详见图纸 | 项 | 1 | ||||
2 | 03B002 | 厌氧池 | 1.详见图纸 | 1.详见图纸 | 项 | 1 | ||||
3 | 03B003 | 好氧池 | 1.详见图纸 | 1.详见图纸 | 项 | 1 | ||||
4 | 03B004 | 沉淀池 | 1.详见图纸 | 1.详见图纸 | 项 | 1 | ||||
5 | 03B005 | 消毒池 | 1.详见图纸 | 1.详见图纸 | 项 | 1 | ||||
6 | 03B006 | 污泥池、事故池 | 1.详见图纸 | 1.详见图纸 | 项 | 1 | ||||
7 | 03B007 | 其他 | 1.详见图纸 | 1.详见图纸 | 项 | 1 | ||||
8 | 03B008 | 废气净化装置 | 1.详见图纸 | 1.详见图纸 | 项 | 1 | ||||
9 | 03B009 | 拆除恢复路面、土建及碳钢污水处理设备 | 1.详见图纸 | 1.详见图纸 | 项 | 1 | ||||
10 | 03B010 | 污水检查井 | 1.详见图纸 | 1.详见图纸 | 项 | 1 | ||||
分部小计 | ||||||||||
措施项目 | ||||||||||
11 | 011705001001 |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 台次 | 2 | ||||||
分部小计 |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表—08 | 表—08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标段: | 标段: | 标段: | 标段: | 标段: | 第 1 页 共 1 页 | 第 1 页 共 1 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金额(元) | 金额(元) | 金额(元)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综合合价 | 综合合价 | 其中:暂估价 |
整个项目 | ||||||||||
1 | 03B001 | 格栅渠、调节池 | 1.详见图纸 | 1.详见图纸 | 项 | 1 | ||||
2 | 03B002 | 厌氧池 | 1.详见图纸 | 1.详见图纸 | 项 | 1 | ||||
3 | 03B003 | 好氧池 | 1.详见图纸 | 1.详见图纸 | 项 | 1 | ||||
4 | 03B004 | 沉淀池 | 1.详见图纸 | 1.详见图纸 | 项 | 1 | ||||
5 | 03B005 | 消毒池 | 1.详见图纸 | 1.详见图纸 | 项 | 1 | ||||
6 | 03B006 | 污泥池、事故池 | 1.详见图纸 | 1.详见图纸 | 项 | 1 | ||||
7 | 03B007 | 其他 | 1.详见图纸 | 1.详见图纸 | 项 | 1 | ||||
8 | 03B008 | 废气净化装置 | 1.详见图纸 | 1.详见图纸 | 项 | 1 | ||||
9 | 03B009 | 拆除恢复路面、土建及碳钢污水处理设备 | 1.详见图纸 | 1.详见图纸 | 项 | 1 | ||||
10 | 03B010 | 污水检查井 | 1.详见图纸 | 1.详见图纸 | 项 | 1 | ||||
分部小计 | ||||||||||
单价措施项目费 | ||||||||||
11 | 011705001001 |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 台次 | 2 | ||||||
分部小计 |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表—08 | 表—08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标段: | 标段: | 标段: | 标段: | 第 1 页 共 1 页 | 第 1 页 共 1 页 | 第 1 页 共 1 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础 | 费率\n(%) | 金额\n(元) | 调整\n费率\n(%) | 调整\n费率\n(%) | 调整后\n金额(元) | 备注 |
1 | 03130200100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费-分部分项设备费-单价措施项目设备费 |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费-分部分项设备费-单价措施项目设备费 | 2.54 | |||||
2 | 031302002001 | 夜间施工费 | 分部分项计费人工费+单价措施计费人工费 | 分部分项计费人工费+单价措施计费人工费 | 0.12 | |||||
3 | 031302004001 | 二次搬运费 | 分部分项计费人工费+单价措施计费人工费 | 分部分项计费人工费+单价措施计费人工费 | 0.12 | |||||
4 | 031302005002 | 冬季施工增加费 | 分部分项冬季施工人工预算价+分部分项冬季施工机具预算价+单价措施冬季施工人工预算价+单价措施冬季施工机具预算价 | 分部分项冬季施工人工预算价+分部分项冬季施工机具预算价+单价措施冬季施工人工预算价+单价措施冬季施工机具预算价 | 5 | |||||
5 | 031302005001 | 雨季施工增加费 | 分部分项计费人工费+单价措施计费人工费 | 分部分项计费人工费+单价措施计费人工费 | 0.11 | |||||
6 | 031302006001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 分部分项计费人工费+单价措施计费人工费 | 分部分项计费人工费+单价措施计费人工费 | 0.11 | |||||
7 | 03B001 | 工程定位复测费 | 分部分项计费人工费+单价措施计费人工费 | 分部分项计费人工费+单价措施计费人工费 | 0.08 | |||||
8 | 03B002 | 专业工程措施项目费 |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n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n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n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n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n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n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n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n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n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n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n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
表-11 | 表-11 | 表-11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标段: | 标段: | 标段: | 标段: | 第 1 页 共 1 页 | 第 1 页 共 1 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暂列金额 | 暂列金额 | 明细详见表-12-1 | ||||
2 | 暂估价 | 暂估价 | |||||
2.1 | 材料暂估价 | 材料暂估价 | — | — | 明细详见表-12-2 | ||
2.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明细详见表-12-3 | ||||
3 | 计日工 | 计日工 | 明细详见表-12-4 | ||||
4 | 总承包服务费 | 总承包服务费 | 明细详见表-12-5 |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
表—12 | 表—12 |
暂列金额明细表 | 暂列金额明细表 | 暂列金额明细表 | 暂列金额明细表 | 暂列金额明细表 | 暂列金额明细表 | 暂列金额明细表 | 暂列金额明细表 | 暂列金额明细表 | 暂列金额明细表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标段: | 标段: | 标段: | 标段: | 第 1 页 共 1 页 | 第 1 页 共 1 页 |
序号 | 名称 | 名称 | 名称 | 名称 | 计量单位 | 计量单位 | 暂定金额 | 暂定金额 | 备注 |
1 | 暂列金额 | 暂列金额 | 暂列金额 | 暂列金额 | 项 | 项 | 计算基础为分部分项工程费-工程设备费,费率为10-15%。市政维修养护定额:计算基础为分部分项工程费-工程设备费,费率为10%。 |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 |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
表—12—1 | 表—12—1 | 表—12—1 | 表—12—1 | 表—12—1 | 表—12—1 | 表—12—1 | 表—12—1 | 表—12—1 | 表—12—1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标段: | 标段: | 标段: | 标段: | 标段: | 第 1 页 共 1 页 | 第 1 页 共 1 页 | 第 1 页 共 1 页 | 第 1 页 共 1 页 |
序号 | 材料\n编码 | 材料\n编码 |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数量 | 数量 | 暂估(元) | 暂估(元) | 确认(元) | 确认(元) | 确认(元) | 差额±(元) | 差额±(元) | 备注 |
序号 | 材料\n编码 | 材料\n编码 |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估 | 确认 | 确认 | 单价 | 合价 | 单价 | 合价 | 合价 | 单价 | 合价 |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暂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暂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暂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暂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暂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暂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暂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暂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暂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暂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暂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暂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暂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暂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暂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暂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暂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
表—12—2 | 表—12—2 | 表—12—2 | 表—12—2 | 表—12—2 | 表—12—2 | 表—12—2 | 表—12—2 | 表—12—2 | 表—12—2 | 表—12—2 | 表—12—2 | 表—12—2 | 表—12—2 | 表—12—2 | 表—12—2 | 表—12—2 |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标段: | 标段: | 标段: | 标段: | 标段: | 第 1 页 共 1 页 | 第 1 页 共 1 页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名称 | 工程内容 | 工程内容 | 工程内容 | 暂估金额\n(元) | 结算金额\n(元) | 结算金额\n(元) | 差额\n±(元) | 差额\n±(元) | 备注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0 | — |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上述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上述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上述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上述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上述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上述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上述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上述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上述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上述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上述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上述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
表—12—3 | 表—12—3 |
计日工表 | 计日工表 | 计日工表 | 计日工表 | 计日工表 | 计日工表 | 计日工表 | 计日工表 | 计日工表 | 计日工表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标段: | 标段: | 第 1 页 共 1 页 | 第 1 页 共 1 页 | 第 1 页 共 1 页 |
编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实际数量 | 实际数量 | 综合单价(元) | 综合单价(元) | 合价(元) | 合价(元) |
编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实际数量 | 实际数量 | 综合单价(元) | 综合单价(元) | 暂定 | 实际 |
1 | 人工 | ||||||||
1.1 | |||||||||
人工小计 | 人工小计 | 人工小计 | 人工小计 | 人工小计 | 人工小计 | 人工小计 | 人工小计 | ||
2 | 材料 | ||||||||
2.1 | |||||||||
材料小计 | 材料小计 | 材料小计 | 材料小计 | 材料小计 | 材料小计 | 材料小计 | 材料小计 | ||
3 | 施工机械 | ||||||||
3.1 | |||||||||
施工机械小计 | 施工机械小计 | 施工机械小计 | 施工机械小计 | 施工机械小计 | 施工机械小计 | 施工机械小计 | 施工机械小计 | ||
4.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 4.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 4.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 4.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 4.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 4.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 4.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 4.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 ||
总计 | 总计 | 总计 | 总计 | 总计 | 总计 | 总计 | 总计 | ||
注:此表项目名称、暂定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按暂定数量计算合价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计算合价。 | 注:此表项目名称、暂定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按暂定数量计算合价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计算合价。 | 注:此表项目名称、暂定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按暂定数量计算合价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计算合价。 | 注:此表项目名称、暂定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按暂定数量计算合价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计算合价。 | 注:此表项目名称、暂定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按暂定数量计算合价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计算合价。 | 注:此表项目名称、暂定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按暂定数量计算合价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计算合价。 | 注:此表项目名称、暂定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按暂定数量计算合价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计算合价。 | 注:此表项目名称、暂定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按暂定数量计算合价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计算合价。 | 注:此表项目名称、暂定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按暂定数量计算合价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计算合价。 | 注:此表项目名称、暂定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按暂定数量计算合价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计算合价。 |
表—12—4 | 表—12—4 | 表—12—4 |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标段: | 标段: | 标段: | 标段: | 第 1 页 共 1 页 | 第 1 页 共 1 页 | 第 1 页 共 1 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价值(元) | 项目价值(元) | 服务内容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 |
1 | 发包人供应材料 | 发包人供应材料 | 发包人供应材料 | 2 | |||||||
2 | 发包人采购设备 | 发包人采购设备 | 发包人采购设备 | 2 | |||||||
3 | 总承包人对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管理和协调 | 总承包人对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管理和协调 | 总承包人对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管理和协调 | 1.5 | |||||||
4 | 总承包人对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管理和协调并提供配合服务 | 总承包人对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管理和协调并提供配合服务 | 总承包人对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管理和协调并提供配合服务 | 5 |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
注:此表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费率及金额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 注:此表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费率及金额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 注:此表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费率及金额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 注:此表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费率及金额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 注:此表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费率及金额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 注:此表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费率及金额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 注:此表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费率及金额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 注:此表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费率及金额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 注:此表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费率及金额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 注:此表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费率及金额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 注:此表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费率及金额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 注:此表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费率及金额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
表—12—5 | 表—12—5 | 表—12—5 | 表—12—5 | 表—12—5 | 表—12—5 | 表—12—5 | 表—12—5 | 表—12—5 | 表—12—5 | 表—12—5 | 表—12—5 |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标段: | 标段: | 第 1 页 共 1 页 | 第 1 页 共 1 页 | 第 1 页 共 1 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数 | 计算基数 | 计算费率(%) | 金额(元) |
1 | 规费 | [(A)+(B)+(C)+人工费价差]×费率 | [(A)+(B)+(C)+人工费价差]×费率 | ||||
1.1 | 社会保险费 | 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 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 ||||
1.1.1 | 养老保险费 | 计费人工费+人工价差 | 计费人工费+人工价差 | 16 | |||
1.1.2 | 医疗保险费 | 计费人工费+人工价差 | 计费人工费+人工价差 | 7.5 | |||
1.1.3 | 失业保险费 | 计费人工费+人工价差 | 计费人工费+人工价差 | 0.5 | |||
1.1.4 | 工伤保险费 | 计费人工费+人工价差 | 计费人工费+人工价差 | 1 | |||
1.1.5 | 生育保险费 | 计费人工费+人工价差 | 计费人工费+人工价差 | 0.6 | |||
1.2 | 住房公积金 | 计费人工费+人工价差 | 计费人工费+人工价差 | 5 | |||
1.3 | 环境保护税 | 按实际发生计算 | 按实际发生计算 | ||||
2 | 税金 | [(一)+(二)+(三)+(四)-(3)-(4)-甲供材料费]×税率 | [(一)+(二)+(三)+(四)-(3)-(4)-甲供材料费]×税率 | 9 |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
表—13 | 表—13 | 表—13 |
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标段: | 标段: | 第 1 页 共 1 页 | 第 1 页 共 1 页 | 第 1 页 共 1 页 |
序号 |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单价(元) | 交货方式 | 交货方式 | 送达地点 | 备注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供投标人在投标报价、确定总承包服务费时参考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供投标人在投标报价、确定总承包服务费时参考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供投标人在投标报价、确定总承包服务费时参考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供投标人在投标报价、确定总承包服务费时参考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供投标人在投标报价、确定总承包服务费时参考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供投标人在投标报价、确定总承包服务费时参考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供投标人在投标报价、确定总承包服务费时参考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供投标人在投标报价、确定总承包服务费时参考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供投标人在投标报价、确定总承包服务费时参考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供投标人在投标报价、确定总承包服务费时参考 |
表-20 | 表-20 | 表-20 |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适用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 (适用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 (适用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 (适用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 (适用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 (适用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 (适用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 (适用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 (适用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 (适用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 (适用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 (适用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标段: | 标段: | 标段: | 标段: | 第 1 页 共 1 页 | 第 1 页 共 1 页 | 第 1 页 共 1 页 |
序号 | 材料号 | 名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数量 | 风险系数% | 基准单价\n(元) | 投标单价\n(元) | 投标单价\n(元) | 发承包人\n确认单价\n(元) | 备注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除“投标单价”栏的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时自主确定投标单价。\n 2.基准单价应优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未发布的,通过市场调查确定其基准单价。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除“投标单价”栏的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时自主确定投标单价。\n 2.基准单价应优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未发布的,通过市场调查确定其基准单价。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除“投标单价”栏的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时自主确定投标单价。\n 2.基准单价应优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未发布的,通过市场调查确定其基准单价。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除“投标单价”栏的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时自主确定投标单价。\n 2.基准单价应优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未发布的,通过市场调查确定其基准单价。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除“投标单价”栏的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时自主确定投标单价。\n 2.基准单价应优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未发布的,通过市场调查确定其基准单价。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除“投标单价”栏的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时自主确定投标单价。\n 2.基准单价应优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未发布的,通过市场调查确定其基准单价。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除“投标单价”栏的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时自主确定投标单价。\n 2.基准单价应优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未发布的,通过市场调查确定其基准单价。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除“投标单价”栏的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时自主确定投标单价。\n 2.基准单价应优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未发布的,通过市场调查确定其基准单价。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除“投标单价”栏的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时自主确定投标单价。\n 2.基准单价应优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未发布的,通过市场调查确定其基准单价。 | 表-21 | 表-21 | 表-21 |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 | (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 | (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 | (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 | (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 | (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 | (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 | (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工程名称:大庆市喇嘛甸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 标段: | 标段: | 标段: | 第 1 页 共 1 页 | 第 1 页 共 1 页 |
序号 | 名称、规格、型号 | 变值权重B | 变值权重B | 基本价格指数F0 | 现行价格指数Ft | 现行价格指数Ft | 备注 |
定值权重A | — | — | — | ||||
合计 | 合计 | 1 | 1 | — | — | — | |
注:1.此表“材料和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基本价格指数”栏由招标人填写,基本价格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指数,没有时,可采用发布的价格代替。\n2.此表“变值权重”栏由投标人根据该项材料和工程设备价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的比例填写。\n3.“现行价格指数”按约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一天的前42天的各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指数填写,该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指数,没有时,可采用发布的价格代替。 | 注:1.此表“材料和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基本价格指数”栏由招标人填写,基本价格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指数,没有时,可采用发布的价格代替。\n2.此表“变值权重”栏由投标人根据该项材料和工程设备价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的比例填写。\n3.“现行价格指数”按约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一天的前42天的各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指数填写,该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指数,没有时,可采用发布的价格代替。 | 注:1.此表“材料和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基本价格指数”栏由招标人填写,基本价格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指数,没有时,可采用发布的价格代替。\n2.此表“变值权重”栏由投标人根据该项材料和工程设备价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的比例填写。\n3.“现行价格指数”按约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一天的前42天的各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指数填写,该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指数,没有时,可采用发布的价格代替。 | 注:1.此表“材料和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基本价格指数”栏由招标人填写,基本价格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指数,没有时,可采用发布的价格代替。\n2.此表“变值权重”栏由投标人根据该项材料和工程设备价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的比例填写。\n3.“现行价格指数”按约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一天的前42天的各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指数填写,该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指数,没有时,可采用发布的价格代替。 | 注:1.此表“材料和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基本价格指数”栏由招标人填写,基本价格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指数,没有时,可采用发布的价格代替。\n2.此表“变值权重”栏由投标人根据该项材料和工程设备价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的比例填写。\n3.“现行价格指数”按约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一天的前42天的各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指数填写,该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指数,没有时,可采用发布的价格代替。 | 注:1.此表“材料和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基本价格指数”栏由招标人填写,基本价格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指数,没有时,可采用发布的价格代替。\n2.此表“变值权重”栏由投标人根据该项材料和工程设备价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的比例填写。\n3.“现行价格指数”按约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一天的前42天的各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指数填写,该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指数,没有时,可采用发布的价格代替。 | 注:1.此表“材料和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基本价格指数”栏由招标人填写,基本价格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指数,没有时,可采用发布的价格代替。\n2.此表“变值权重”栏由投标人根据该项材料和工程设备价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的比例填写。\n3.“现行价格指数”按约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一天的前42天的各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指数填写,该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指数,没有时,可采用发布的价格代替。 | 注:1.此表“材料和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基本价格指数”栏由招标人填写,基本价格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指数,没有时,可采用发布的价格代替。\n2.此表“变值权重”栏由投标人根据该项材料和工程设备价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的比例填写。\n3.“现行价格指数”按约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一天的前42天的各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指数填写,该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指数,没有时,可采用发布的价格代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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