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共金川县委宣传部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阿坝州段)金川县标示标牌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4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32262024000095
预算金额56万元
招标公司中共金川县委宣传部
招标联系人-0837-2522260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鑫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白女士028-87765239
中标公司四川聚燊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4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32262024000095
二、项目名称: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阿坝州段)金川县标示标牌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聚燊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金川县勒乌镇龙王庙街1号金州华府1栋2层255号 | 45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聚燊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23150000 | 广告宣传服务 | 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阿坝州段)金川县标示标牌建设 | 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阿坝州段)金川县标示标牌建设。 | (一)供应商在服务中要做到严肃、庄重、得体,供应商有义务对示意图内容进行校对,发现表述不当的内容时应主动告知采购人,并在采购人同意后进行修改或调整。 (二)供应商不得未经采购人同意改变设计方案中的细节颜色及文字、排版结构,增加特殊效果;不得未经采购人同意拉伸或压扁、改变比例关系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 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服务内容及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袁良青(采购人代表)、薛毅丰、曹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本加合理利润为原则,定额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56万元,备案编号:51322624210200000783[2024]00110;2.监督部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金川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7-2524176;3.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4.代理机构将采取邮寄、快递方式将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联系人:白女士;联系电话:028-87765239、87766602转880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金川县委宣传部
地址:四川省阿坝州金川县勒乌镇屯上街县委6楼
联系方式:0837-25222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鑫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65号2栋2层201号
联系方式:028-87765239或877666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28-87765239或87766602转8803
四川鑫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6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阿坝州段)金川县标示标牌建设项目磋商文件(240725001).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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