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餐厅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第三标段、第四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餐厅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第三标段、第四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餐厅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第三标段、第四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受采购人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的委托,就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餐厅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第三标段、第四标段(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TZB-2024-072
2、项目名称: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餐厅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第三标段、第四标段(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
4.1服务内容: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餐厅委托经营管理服务第三标段、第四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4.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3服务期限:三年,服务期内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结束时,采购人可根据学生服务评价调查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4.4服务地点: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
4.5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符合《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行业质量标准;严格遵从国家食品安全等相关制度及学校餐厅管理制度;
4.6标段划分:4个标段,本次招标2个标段
第三标段:小学部餐厅委托经营管理服务
第四标段:幼儿部餐厅委托经营管理服务
5、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并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餐饮管理和餐饮服务);
2.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3、供应商在以往餐饮经营中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债务纠纷、无重大违规而被起诉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供应商对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
2.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2.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供应商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2.6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携带的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注:(1)以上资料准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留存,携带原件现场核对后退还;(2)供应商满足以上条件后即可获取招标文件;(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注: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接收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五、发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E-mail: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餐厅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第三标段、第四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受采购人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的委托,就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餐厅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第三标段、第四标段(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TZB-2024-072
2、项目名称: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餐厅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第三标段、第四标段(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
4.1服务内容: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餐厅委托经营管理服务第三标段、第四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4.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3服务期限:三年,服务期内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结束时,采购人可根据学生服务评价调查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4.4服务地点: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
4.5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符合《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行业质量标准;严格遵从国家食品安全等相关制度及学校餐厅管理制度;
4.6标段划分:4个标段,本次招标2个标段
第三标段:小学部餐厅委托经营管理服务
第四标段:幼儿部餐厅委托经营管理服务
5、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并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餐饮管理和餐饮服务);
2.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3、供应商在以往餐饮经营中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债务纠纷、无重大违规而被起诉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供应商对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
2.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2.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供应商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2.6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携带的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注:(1)以上资料准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留存,携带原件现场核对后退还;(2)供应商满足以上条件后即可获取招标文件;(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注: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接收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五、发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E-mail: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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