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迈得诺医疗集团有限公司工业生产用地项目劳务派遣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6/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迈得诺医疗集团有限公司工业生产用地项目劳务派遣工程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 中建方圆华东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工程地点: | 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普陀山路南、富春江路东 |
招标时间: | 2023年05月 |
联 系 人: | 吴建锋 |
联系方式: | 15157367811 |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中建方圆华东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 投标人
2.1 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是具有/级以上/资质的单位,同时须是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投标人须提交相关证明供招标人复验。投标人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招标人招标要求,工期在招标人招标要求基础上只能提前,有能力实现这两个目标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2.2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单位代表,必须是单位的法人代表或持有法人代表亲自签署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
3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0日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投标文件制作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购买招标文件费用
/元;
4.2 投标人在送达投标文件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元,投标人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可参与此次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日前交至招标人财务部,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该单位自动放弃本次投标资格。
4.3 中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4.4 未中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招标结束后3个月内无息返还。
4.5 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以返还:
4.5.1 投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资料
4.5.2 中标人拒绝被授予合同
4.5.3 未按规定返还招标文件及图纸
4.5.4 投标人非善意投标(投标时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权益)干扰和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的。
5 注意事项
5.1 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密封递交招标人,各投标人必须以注明“迈得诺医疗集团有限公司工业生产用地项目劳务派遣工程投标文件”字样的密封袋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2 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不理解之处,须立即书面通知招标人以便在截止回标之前能予以解释。
5.3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报价并编制投标书及所需的各种清单。报价若含有与招标文件各项规定不符的额外要求,则其投标亦可能不被考虑。如果有任何其它建议,可另外列明该建议及其对工期及报价的影响。
5.4 若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后发觉其投标书有错误,可书面更正,该书面更正只要在截止回标时间前递交,便可获接纳。
5.5 招标人不会对未中标单位进行任何解释。
5.6 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对本招标工程现场条件、工程位置、周围环境、道路、交通、材料堆放场地、雨污水排放、地下管线及障碍物等情况,应该被认为已详细了解。
5.7 投标人保证所回之标书正确无误,如有错漏由投标人自身负责。
5.8 开标后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有任何错误或疑问,招标人可向投标人提出书面询问,但询问并不表示改变投标文件,亦不减少投标人的任何责任。对于此种询问,投标人应在收到该询问后即刻向招标人予以书面答复。
5.9 对本招标文件所附条款未列明的细节,投标人可提交建议,和投标书一同送交招标人考虑,由双方协商确定。
6 投标文件的构成
6.1 授权委托书(由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6.2 投标承诺书(经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名,盖章并填上回标时间)
6.3 项目组织机构、项目经理简介、项目人员组成(项目经理、安全员、质量员、技术员等不少于6人)。
6.4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相关复印文件(加盖行政红章)
6.5 投标报价书、报价清单、合同。
7 开标
7.1 招标人将内部组织开标
7.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无效
7.2.1 投标书文件袋未密封,未盖单位公章
7.2.2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和盖章或字迹不清难以辨认
7.2.3 投标书逾期送达
7.2.4 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或无效的
8 评标、定标
8.1 评标依据
8.1.1 投标报价
8.1.2 综合响应招标文件程度
8.1.3 企业信誉及劳务综合管理能力评价
8.1.4 施工技术方案评价
8.1.5 质量因素评价
8.1.6 安全文明、环保及健康因素评价
8.1.7 工期因素评价
8.1.8 项目组织结构评价
8.1.9 工程服务及优惠承诺评价
8.2 定标
8.2.1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中标原则,评标小组将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选定中标单位。
8.2.2 招标单位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择多家投标单位作为中标单位,共同进行施工;亦可对施工范围及供应材料进行调整,中标单位不能以此为由提出任何赔偿。
9 中标通知书
9.1 评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通知未中标单位。9.2 中标单位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日内与招标单位拟定合同,进场前完成合同签订工作。
9.3 对未中标单位不做经济方面或其他方面的赔偿,也不做解释,谨对合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希望再次参与。
10 招标人重要声明
10.1 投标人对招标人上述授予合同的方式应完全接受,不得以任何理由回绝。
10.2 投标人一旦回标视为对本招标文件的完全接受,并有可能随时在有效期内被接纳。
第二部分
招标范围及招标说明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迈得诺医疗集团有限公司工业生产用地项目劳务派遣工程
1.2 工程地点: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普陀山路南、富春江路东
1.3 建筑概况:总建筑面积145651㎡,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11822㎡,地下总建筑面积约33829㎡。1#楼研发中心为地上十二层,檐高59.2米;2#楼服务配套为地上三层,檐高23.4米;3#楼生产厂房为地上七层,檐高43.3米;4#楼生产厂房为地上四层,檐高26.1米;5#楼生产厂房为地上七层,檐高43.3米;6#楼办公配套为地上十层,檐高43.5米;地下室为地下一层。
1.4 现场条件:已具备施工条件
2 招标方式
本招标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范围
3.1 详见合同协议书中关于分包工程承包范围部分。
3.2详细工程范围须参阅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合同条款、工程规范、技术说明。投标人不能拒绝执行为完成本招标文件工程而需执行的所有项目及工作,不论该等项目及工作有否在前述文件内详述。
4 投标报价方式
4.1 承包方式:包人工、包辅材、包中小型机械和工器具、限额领料(超用量按市场价1.2倍罚款)、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工完场、清场、场容、场貌达到招标方和业主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招标方享有对投标方施工的工程因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材料浪费等因素造成的罚款的权利。严禁转包、非法分包,已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令乙方退场,并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2 一般原则
4.2.1 本工程采用模拟工程量清单方式报价,一旦中标,单价(包括开办费单价)包死,最终按实结算。
4.2.2 本工程招标方提供材料、构件由投标人包干使用,用量按/标准计算损耗。投标人办理领料手续并负责保管使用;超出上述计算量之部分,总包方将按实际采购价加包装、运输费等乘以超出上述定额工程量之部分从投标人总价中扣除,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予以处罚;施工中,投标人采取有效节约措施,使实际材料、构件耗量低于上述计算量,总包方将按节约部分费用的/%给予投标人奖励(仅限于有实物量发生的情况)。
4.2.3 投标人一旦中标,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再调整诸如: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费用。中标单位也不得将其实际支出的费用与投标价/合同价价款做对比,从而以此为由向招标方提出补偿要求;任何此类的要求招标方将一概不予以考虑。
5 投标人应尽的其它义务
5.1 投标人负责自身的人身保险、施工设备保险;
5.2 投标人负责保管自有及招标人移交、委托投标人管理、使用的材料、机具、设备等,并保证其完好无缺;
5.3 投标人现场工人及管理人员应统一着装,统一佩带安全帽、安全带及胸卡。胸卡由招标人统一提供,费用从投标人工程款中扣除;
5.4施工中由于发生临时停水、停电,中标单位应采取补救措施保证按计划完成施工,且不得要求索要任何费用;
5.5 负责对自身承包范围内成品保护工作,并保证不损坏其它施工方的已完项目,如有损坏,投标人自费予以修复,或招标人指定第三者修复,修复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反之,他方损坏投标人产品条件相同。
6 施工保障
6.1 人员保障
6.1.1 管理人员
中标单位委派的现场项目经理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有承担类似工程的工作经验;中标单位任命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投标过程中被招标人接受,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中标单位不得随意更换,如因特殊原因需更换上述人员,须事先向招标人提出申请并提交拟任命的管理人员的详细资料,经招标人审查批准后方可更换,否则将被视为违约。
6.1.2 操作人员
现场操作人员需具备一定的施工经验,能正确并按时执行其所属任务。
6.1.3 其它
因本工程业主要求的工期较紧,投标人需保证本工程连续24小时及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的连续施工。
6.2 资源保障
6.2.1 中标单位应配置足以满足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的设备/机具/工具/物资/材料/器材/设施等。若中标单位在上述资源配置上满足不了现场施工生产需要,应无条件增加配置,并且不得以此为借口,向招标人索要任何额外费用。
6.2.2 如果中标单位对招标人要求增加资源的指示置若罔闻,招标人有权自行组织相应资源,所发生的费用从中标单位最终结算总价中扣除。
6.3 其它保障
中标单位应保障招标人免于承担下述有关的全部损失和索赔:
(1)任何中标单位过失造成的人员伤亡,
(2)任何财产损失,
(3)任何中标单位与其它单位的经济、法律纠纷。
上述事件系在工程实施期间以及修补缺陷过程中引起或发生的,中标单位还应保障招标人免除为此及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和其它开支。
7 工期与质量
7.1 投标人应在下列期限之内完成合同内容:
开工日期(暂定):2023年6月1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指定为准
竣工日期(暂定):2025年3月30日
上述工期均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和不可避免的交叉作业影响因素;
7.2 工期延误,投标人应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如:业主方的罚款、模板架料等租赁材料费等;
7.3 招标人制定的《工程整体进度计划》【其绝对工期】作为控制与考核投标人工期的合同有效附件,一旦确定投标人须完全地执行;
7.4 因中标单位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含业主、招标单位已确认工期延误】,其延期罚金为:每延期一天罚款/ 人民币,并承担由于工期延误给招标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中标单位仍满足不了工期要求,招标方有权使用其他分包单位完成此工程,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双倍承担,招标方有权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对施工范围、材料进行调整,中标单位不得因此提出异议。
7.5 本工程质量标准:详见合同专用条款第/条。
7.6 如果图纸和招标方的要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工程所在地的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不一致或差异的地方,投标人应以质量较高者施工;
7.7 由于质量原因给招标人及合作方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如工程款不足以弥补造成的损失时,招标人有权追索所有损失;
7.8 投标人应完全了解本工程的特殊性及其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的重要性,投标人一旦中标,应配备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以确保上述各项指标的实现;
8 材料供应及保管
8.1 未经招标人现场代表批准,投标人不得随意切割模板、及钢管架料。
8.2 投标人施工质量如不符合招标人要求,其返工的材料费用由投标人自身承担;
8.3 中标人供应材料的规格、品种、数量在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根据进度要求由中标人根据施工图编制整体工程的材料需用计划、月度材料备料计划、材料进场计划。确保材料及时供应。
8.4 材料需用计划如发生变更,投标人应提前3天通知招标方;
8.5 招标人供应的材料由招标人供应到施工现场,投标人应负责卸料并及时清点并办理领用手续,按招标人指定堆场堆放整齐;材料一经领用,均由投标人负责保管,直至工程完工,由于投标人现场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或损坏,均由投标人负责,工期不予顺延;
9 合同价款调整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第/条。
10 工程结算及进度款支付
详见合同条款第七条。
10.2 农民工工资阶段结算方式
10.2.1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按月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并按要求按时上报劳务实名制资料。经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核准、由投标人将此部分费用划到农民工工资卡中,农民工的工资已涵盖在招标方支付给投标方的工程款中,投标方不能以此为由向招标方索要额外款项。
10.2.2当项目属地政府要求总承包单位代发农民工工资或要求总承包单位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代发乙方农民工工资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10.2.3小班组结账退场并不继续在本工程中工作(包括竣工后小班组结账退场),投标人应及时上报退场农民工工资最终应发工资余额明细,经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核准,投标人应一次性结清工资。农民工的工资已涵盖在招标方支付给投标方的工程款中,投标方不能以此为由向招标方索要额外款项。
10.2.4施工期间如有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起的投诉等问题,经招标人核实确认后可直接拨付此费用予农民工,并将在投标人结算款中双倍扣除。
10.2.5投标人不得拖欠工人或供应单位的结算和支付工作,对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 果,招标人均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10.2.6施工期间投标人不得因资金原因或付款到位时间原因而影响正常施工、工人闹事(含消极怠工),若发生时,投标人应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如有损招标人企业名誉时,招标人有权不予结算。
10.3 招标人每次支付投标人工程款时,投标人须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扣留投标人部分工程款。当工程款支付到95%时,投标方应按结算额开具全额发票。
11 工程保修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第/条。
12 履约担保
当招标人对中标单位的履约情况不满意或招标人认为中标单位已无力履行合同时,中标单位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撤出现场并顺利实现工程的交接,否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要求投标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13 解除合同
如由于特殊原因,业主和总承包单位解除总承包合同,则总承包单位有权和分包单位立即解除合同,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且分包方需无条件接受,不得有任何异议。解释权归总承包单位所有。
14 其他
附表1 投标承诺书
附表2 投标函
附表3 投标单位管理人员花名册
附件4 投标报价表
附件5 迈得诺医疗集团有限公司工业生产用地项目劳务派遣工程合同
附表1
投 标 承 诺 书
致:中建方圆华东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感谢贵单位给予我公司参加迈得诺医疗集团有限公司工业生产用地项目劳务派遣工程分包投标的机会,我公司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服从总包管理,积极配合总包工作,信守合同条款,现承诺如下:
1 招标文件的确认:对贵公司的招标文件内容、合同范本内容、施工图纸我公司均已确认并完全理解,并已对现场进行勘察,充分了解可能产生的扰民及民扰等问题。
2 施工工期:保证满足总包对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各分项工程进度按总包进度施工,确保在投标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
3 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要求“/”标准,实行班长旁站指挥,严格实行交接验收手续,质检员跟组检查,达到“/”质量等级。
4 安全文明:
4.1 我单位确认目前已做好工资保证金专用帐户和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
4.2 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措施,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落实并跟踪检查,达到省安全文明工地的标准。
4.3 认真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建立强有力的管理班子和有技术、有纪律的作业人员。保证工人生活费的发放及工资的兑现。
4.4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总包的环境方针,完成环境目标和指标,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ISO4001认证标准要求。
5 工程造价:一旦我方被贵单位录用为该工程的劳务分包单位,我方将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内容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相关条款,决不会无理取闹索要不合理费用。
6 管理模式:项目管理班子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设专职的劳动力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对施工作业人员严格按实名制管理模式进行考勤,每月考勤表、工资表上墙公布,工资发放到每个作业人员手中。
7 材料管理:
7.1 甲供材料按计划领用,按相关规定签定协议。
7.2 乙用周转材料、辅助材料及机具须符合北京市相关规定要求,对合格证、检验证等有关资料及时报送甲方。
8 我司承诺无论本工程最终的成本状况如何,将不会违背合同基本原则而向贵司要求增加 或补偿合同文件约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9 我司下属办事处/分公司/工程处以及项目经理的一切行为皆由我司【独立法人单位】直接承担一切相关法律责任。
10 我司承诺一旦被贵单位录用为该工程的专业分包单位,将在7日内与贵单位无条件签订合同,并承诺合同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施工及材料供应范围,招标方可同时选择其它分包商共同施工。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附表2
投 标 函
致:中建方圆华东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1、根据你方招标的迈得诺医疗集团有限公司工业生产用地项目劳务派遣工程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币种,金额,单位)(大写: )的投标总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合同范本、包括修改文件及有关附件。
3、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 标 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附表3
XX管理人员花名册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 | 职业资格证书 | 代表性工程经历 |
附件4
投标报价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单位 | 暂定工程量 | 单价(不含税) | 合计(不含税) | 备注 |
1 | 保安队长 | 人工费 | 元/人/月 | 24 | |||
2 | 固定保安岗 | 人工费 | 元/人/月 | 132 | 24小时不间断轮流执勤;6人*22个月 | ||
3 | 厨师 | 人工费 | 元/人/月 | 20 | |||
4 | 帮厨 | 人工费 | 元/人/月 | 20 | |||
5 | 保洁 | 人工费 | 元/人/月 | 20 | |||
6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包含在上述清单项单价中,不另行记取,但乙方投入安全文明施工的费用不可低于合同额3%。 | ㎡ | 145651.74 | |||
不含税合计 | |||||||
税金(税率%) | |||||||
含税合计 |
附件5
合同编号:中建装饰-15-00-2023-009-99-001
迈得诺医疗集团有限公司工业生产用地项目
劳务派遣工程合同
甲 方: | 中建方圆华东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乙 方: | |
签约地点: | 苏州市姑苏区西环路868号 |
签约时间: |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工程承包人(甲方):中建方圆华东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冠彤
住 所:苏州市姑苏区西环路868号
分包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资质专业及等级:
分包商类别:
鉴于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要求履行其合同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以诚信、敬业和积极的态度与甲方及本工程涉及的任何第三方保持充分有效的合作,以确保本工程的圆满竣工;另鉴于乙方已对工程现场环境、地质条件及所有有关资料进行了全面细致勘查和研究,已对工程施工所有相关图纸进行了详细研究和计算,并已对甲方有关项目管理制度规定充分了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地点: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普陀山路南、富春江路东
分包工程业态:办公楼、裙房组合商业
分包工程建筑面积:1#楼研发中心为地上十二层,檐高59.2米;2#楼服务配套为地上三层,檐高23.4米;3#楼生产厂房为地上七层,檐高43.3米;4#楼生产厂房为地上四层,檐高26.1米;5#楼生产厂房为地上七层,檐高43.3米;6#楼办公配套为地上十层,檐高43.5米;地下室为地下一层。
总建筑面积145651㎡,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11822㎡,地下总建筑面积约33829㎡。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迈得诺医疗集团有限公司工业生产用地项目劳务派遣工程,现场保安、保洁、厨师。具体用工人数以项目部出具的考勤表经项目经理签字确认为准。乙方进场后施工的具体工作面和区域由甲方划分,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有权利依据工程进度随时变更乙方施工范围,单价仍以本合同单价为准,不做任何调整。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保安:
1)维护甲方门卫及周边治安秩序,服从《项目保安人员管理制度》等甲方相关管理条例,完成甲方合同期内指定安保、执勤、巡岗工作;
2)严格履行外来人员、车辆入场的询问登记制度;
3)承担由甲方布置的岗位安保任务,协作甲方对现场及人员的规范管理、检查等工作;
4)按照甲方及政府相关要求,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并做好进出场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5)后勤服务、现场保卫、清扫卫生等其他甲方指定的有关劳务派遣工作内容。
保洁:
1)负责所有办公区域内的清洁
2)负责各个卫生间、食堂、小餐厅、会议室及活动室等区域的全面清洁
3)负责配合甲方完成其他指定区域的保洁工作
4)所有保洁区域至少每日进行一次保洁
5)保洁人员每日工作时间为早7:00至18:00。
厨师及帮厨:
1)认真做好厨房烹饪工作,保证每日饭餐营业搭配,准时到位。
2)确保职工用餐卫生,严格执行甲方各项厨房卫生制度。要爱护公物,使用得当,节约用水,电、气等。
二、分包合同价款
1.暂定合同总价(含增值税):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其中,不含税价款为人民币元,增值税为人民币元,税率为%。
固定综合单价金额:详见《迈得诺医疗集团有限公司工业生产用地项目劳务派遣工程价格明细表》。
合同价格模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本综合单价费用中包含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税金、人员工资、人员保险费、福利、超时费、加班费、成品保护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所有劳防用品等。
三、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暂定于2023年6月15日开工;
计划完工日期:本分包工程暂定于2025年03月30日完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654天。
四、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派驻代表为孙鹏,其权限包括负责本工程的现场管理,行使和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2、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对乙方务工人员进行考勤,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施工价款。
3、其他:/
五、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派驻代表为,其权限包括行使和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
2、乙方派驻代表负责现场所有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工作,必须保证24小时在岗,保证白天正常值岗,夜间手机畅通,如遇突发事件,保证第一时间到达事件地点;
3、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提供劳务人员健康证明、花名册、工资表、考勤表、劳务人员用工合同报甲方备案。必须为进场工人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和劳保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门禁卡、安全马夹等(如甲方有统一要求,由甲方代为购买,所需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与工作调度,杜绝出现偷窃、打架斗殴等恶性事件。
4、乙方擅自更换管理人员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为:未经甲方审查批准不可更换,如有更换乙方须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提交拟任命的管理人员的详细资料经甲方同意方可更换,否则由此产生的签字及行为均不发生效力,不对甲方产生任何约束力,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保安、保洁等服务人员住宿、吃、行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费用;
6、环境保护及安全文明施工
劳务分包人在施工期间,如因劳务分包人原因发生一次一人死亡事故,除劳务分包人承担责任和费用外,工程承包人另处罚劳务分包人50000.00元/人;每发生一起重伤事故,除劳务分包人承担责任和费用外,工程承包人另处罚劳务分包人50000.00元/人;每发生一起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事故,除劳务分包人承担责任和费用外,工程承包人另处罚劳务分包人1000元/次;同时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包括对工程承包人的损失)。
7、乙方应为乙方人员配备符合国家规范的安全设备及劳保用品,乙方自行采购配备的安全设备及劳保用品应通过安全防护性能测试,符合有关规定,否则不得使用。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配备安全设备、安排安全措施的,每发现一例,除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外,还应承担的违约金:50000元/例 。
8、乙方劳务派遣人员个人劳资关系与甲方无关;乙方应确保工人工资的按期足额发放,如因拖欠工人工资导致工人讨薪、聚众扰民事件,或乙方的任何人员(包括其雇佣人员)未经甲方的同意,以索要工资、工程价款等名义,擅自进入建设单位、监理、甲方办公区或工程现场妨碍建设单位、监理、甲方工作人员正常办公,或影响正常施工,或做出任何影响甲方和建设单位声誉的行为出现时,甲方无须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的同意,可按工人提出的拖欠工资额直接向其支付工资,并从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每发生一例此类事件,乙方还需承担的违约金为:50000元 /例 。
9、乙方保证节假日、农忙期间的正常工作,春节期间按甲方要求留相应人员,保证现场人数满足甲方现场所需劳动力;
10、乙方必须严格服从甲方管理,执行甲方的管理制度《项目保安人员管理制度》,履行甲方规定的岗位职责,有效完成甲方交代的工作,如劳务派遣人员违反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乙方须及时调换人员;
11、乙方执勤人员按甲方要求正常执行勤务时,出现管理纠纷由甲方协助协调,或上报公安机关处理;因乙方人员态度恶劣工作不当造成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2、乙方安保人员必须为25-45周岁身体健康、诚实守法、遵守纪律、服从指挥、勤奋作业的男性公民,要求白班人员在35周岁以下,夜班值班人员在45周岁以下;
13、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杜绝将家属或无关人员带入施工现场内,否则甲方将以¥500元/人*次予以惩罚;工地内任何施工材料,乙方不得带出场外,否则视情节轻重,除归还甲方损失材料或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外,甲方将额外对乙方实行5000-10000元/次的罚款;
14、在乙方安保人员执勤期间,若施工现场出现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等行为,每发生一例,处以1000-5000元/次*人的罚款。若在乙方安保人员执勤期间,发生施工现场堆放材料、设备等物品物资丢失或其他类似的情况,一律视为乙方安保工作严重失职,乙方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额外承担5000-10000元/人*次的违约金。且乙方必须立即调换丢失物品区域安保人员,保证不再有类似情况发生;
15、乙方队员必须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文明执勤,依法执勤,队员在执勤中发现盗窃、破坏、火灾及自然灾害时,应在第一时间迅速报告甲、乙双方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同时,采取果断措施,减少损失,并协助保护现场,提供线索和协助破案。以自身的出色服务使甲方的财产和人员伤亡得以减少和避免。
16、保安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时间(双休日正常上班),保证场内各岗位24小时内值班。在施工现场执行保安巡逻制度,做到至少每2小时巡查全程一遍并记录主要设备的安全情况。遇有擅离岗位、严重违反纪律、违法犯罪人员,甲方有权提出补充和调换,乙方在接到正式通知3日内将补充和调换人员送到甲方。
17、如果乙方队员在执勤中由于工作疏忽、监守自盗等造成甲方财物损失的,乙方要进行等值赔偿。必要时甲方可以行使诉讼等手段向乙方进行索偿。现场出现由于保安自身原因导致的事故,由保安公司自行承担全部费用。
18、乙方必须对于甲方临时提出的工作予以配合,否则,甲方将有权利予以处罚。
19、其他:保安人员在岗期间严禁喝酒,夜间执勤期间严禁偷懒、睡觉、缺岗等严重行为发生,如遇此种情况,乙方须马上调换人员,并承担违约金:1000元/人*次。若合同中途解除,乙方同意放弃预期可得利益。
六、其他安防管理事项
1、来访者,必须在大门口先联系受访人,证实受访人同意后,来访者必须填写《来访登记表》及核对身份证件之后才能准许进入;对来访者的进场或离场应检查是否有携带物品进出情况。
2、对闲杂人员,一概不准进入;如有特殊情况应安排专人跟随其进场办理事情完毕后离场。
3、人员随行物品,在进入时有登记的,检查记录证实后放行;在进入时未登记的,检查《物品放行条》证实后放行。
4、大门出口车辆出入登记和核实制度。
5、为防止材料或设备被盗窃外运,保证材料或设备的安全,从而保证整个项目的顺利施工,若有任何人员或施工单位未经甲方项目相关部门签字的《物品放行条》,乙方一律不予放行,并及时向甲方项目部报告。
6、施工人员个人携带工具或设备器材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实行物品进入登记;携带物品离开时,保安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得放行。
7、紧急情况下必须采取的措施:
(1)发生偷盗、抢劫、交通事故、火灾等事件时,乙方必须立即上报项目部并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甲方项目部必须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确保应急工作顺利进行,并向上级领导报告;
(3)偷盗案件发生时,乙方必须控制现场并立即报警,协助警方调查破案。
七、合同价款的支付
1、无预付款。
2、支付比例及时间:
保安队长和固定保安岗:按月支付至已完产值的70%;结算完成6个月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100%;
厨师、帮厨和保洁:按月100%支付
节假日和加班时工资已包括在月工资内不再另行支付。
3、每月25日乙方上报双方签字确认考勤表等甲方要求的劳务管理报表。劳务派遣人员出勤不满一个月的,按“月基本工资”&div ide;“30天”ד甲方后勤部出具的月出勤考核表”计取,乙方保证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按月足额支付,不得有拖欠人员工资等情况发生。
4、任何缓付、迟付的工程款均不计取利息。甲方以(支票,电汇,银票,商票,保理等)方式支付工程款,办理银票、商票、保理等所产生的贴息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每次付款前向甲方提供按简易计税方法以%征收率差额纳税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乙方施工过程中所缴纳的任何罚款及违约金等惩罚性款项均不免除税金,乙方需在每次付款前开具足额的、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总结算会签后应按总结算金额提供全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期支付,直至乙方提供满足甲方要求的正规合法发票。乙方应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如因乙方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写有误,造成甲方增值税抵扣税额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进行赔偿。如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承担合同金额(含增值税)6%的违约金。
发票名头:中建方圆华东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税号:9132 0508 MA26 3FCH 9H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金阊支行
帐号:3225 0198 9037 0000 0742
经营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西环路868号
联系电话:051269321616
以上信息仅供乙方开具发票时向税务局提供开票信息使用,不作为乙方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缴费帐号使用。
5、差额纳税的增值税及甲方支付含税工程款具体计算方式:
1) 计算依据:甲乙双方应根据财税〔2016〕4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及其他有关文件计算税金及含税工程款;
2)计算方法:
a.甲方根据拟支付不含税工程款中管理费金额N计算拟支付含税工程款总额M;
b.乙方应按照差额办法计算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金S:乙方在甲方每次付款前,根据甲方拟支付含税工程款总额M,扣除此次保安人员人工费P,剩余管理费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向甲方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计算公式:
a.含税总额M=保安人员人工费P+管理费金额N+税金S
b.税金S =管理费金额N/1.05*0.05
6、乙方应有一定的资金风险承担能力。当因业主原因延迟向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或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甲方延迟支付乙方分包费用时,乙方应妥善安排好连续施工,保证所属工人决不干扰甲方的工作,直至甲方支付给乙方相应款项,并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且不得以此为借口向甲方索要费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在业主工程款不到位时,乙方同意甲方延缓支付其工程款。在此情况下,乙方郑重承诺,表示理解与宽容,乙方不要求甲方付款足额到位。任何缓付、迟付的工程款均不计取利息。
八、违约责任:
1未做到现场卫生的清洁干净,保证文明生产的,每有一次承担违约金500.00元。
2必须服从甲方管理,遵守各种管理制度,如违反甲方规定,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处罚。
九、担保及保险
1、担保形式为/,担保金额为/ %。
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时间:分包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十四天内及在第一期进度付款证书发出前,向承包人提交承包人认可和批准的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
2、甲方已购买工程保险为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险,按照完成产值进行分摊。
十、合同的解除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双方可提前解除合同。
1、甲方撤销或合并,不再需要乙方服务人员。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协商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一、争议
本合同签订于苏州市姑苏区,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经双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合同规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且价款结清后终止。
本合同一式伍 份,甲方执肆 份,乙方执壹 份。
本合同附件:
附件1:《安全生产协议书》
附件2:《廉洁协议》
附件3:《劳务管理承诺书》
附件4:《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5:《项目章及管理人员签字权限》
附件6:《迈得诺医疗集团有限公司工业生产用地项目劳务派遣工程价格明细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附件1
安全生产协议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依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苏州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总包统一负责、分包各负其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生产顺利进行,遵循公平、守法、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迈得诺医疗集团有限公司工业生产用地项目劳务派遣工程
1.2 工程地点: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普陀山路南、富春江路东
1.3 分承包形式:固定综合单价
1.4 分承包范围:现场保安、保洁、厨师。具体用工人数以项目部出具的考勤表经项目经理签字确认为准。
2 管理目标
2.1 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负伤频率控制在万分之六以内。
2.2 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限内达到100 %,杜绝现场重大隐患、违章的出现。
2.3 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4 确保施工现场创建为苏州市文明安全样板工地;确保总包CI战略的要求。
2.5 落实苏州市政府治理大气污染的措施,继续治理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共同实现治理目标。
2.6 严格施工现场明火作业制度,加强监管,施工现场不发生火灾火警事故。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杜绝重大刑事案件发生。
3 安全生产要求和管理责任划分:
3.1 施工现场实行“总包统一负责,分包各负其责”的管理原则。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3.2 分包在施工过程中忽视安全生产,不服从总包安全生产管理的,进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因自身安全管理不善造成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事故责任由分包独自承担。
3.3 分包必须是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具备相应资质,并满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分包人的管理和要求。按规定为本单位施工人员办理合法用工手续和工伤保险,队伍入场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证件上岗。否则,因非法用工或未经过教育上岗而诱发的一切事故由分包承担责任。
3.4 分包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遵守总包现场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保证项目安全管理的能力,配置合格充足的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确保总包文明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因分包不按总包要求组织施工造成现场管理混乱、隐患严重、影响文明安全工地整体达标和稳标的或给交叉施工作业的其他单位造成不安全行为时,总包有权对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清除出场,同时分包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事故责任。
3.5 禁止分包将其承包的工程非法转包,如分包有非法转包行为,一切责任由分包承担。由此原因发生事故造成总包或第三方受到损失的由分包赔偿一切损失。
3.6 分包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执行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相应的职能部门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7 分包应遵守总包对现场的统一布置,分包在施工现场建临时库房、值班住宿、办公室等设施应提前向总包提出申请,经总包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占用,未经总包批准,分包一律不准私自搭建临时设施。
3.8 分包投入到本工程中的全部机械设备及各类电动、手动工具必须是检验合格,符合国家、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相应的职能部门安全使用标准。若因分包违反操作规程及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机械设备或电动、手动工具,总包将给予收缴,在操作过程中造成的一切人身伤害和其他安全事故责任均由分包承担。
3.9 分包应按交叉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负责本责任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并有责任维护防护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准任意移动、破坏防护设施(如电梯井门、护栏、安全网、坑道口盖板等),因施工作业必须改动时,需经双方和总包有关责任方同意并提供临时防护设施才准改动,否则分包方负一切后果责任。
3.10 分包严禁进行电气焊割与油漆、喷漆、防水、木工等交叉作业。分包对此进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由分包方独自承担。
3.11 分包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3.11.1 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必须执行总包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3.11.2 分包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3.11.3 分包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3.11.3.1 分包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专业安全管理人员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件方可组织施工;
3.11.3.2 分包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按规定参加安全年审考核,没按定期进行审核的视为无证上岗;
3.11.3.3 分包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上岗证”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包,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11.3.4 分包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上岗;
3.11.3.5 分包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3.11.3.6 分包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3.12 安全检查制度:
3.12.1 分包必须接受总包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后果均由分包方承担;
3.12.2 分包必须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3.12.3 分包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安全巡查制度。
3.13 分包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检查整改消项制度,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
3.14 分包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3.14.1 分包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符合质量安全技术标准,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3.14.2 分包的中小型机械设备的安装、布置必须符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安全防护设施搭建完自检后报总包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14.3 分包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包,由总包组织进行专业验收;分包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相应的职能部门有关规定。
3.15 分包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3.16 分包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3.17 包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3.18 分包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3.18.1 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应立即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总包的安全部门或项目领导,报告事故的详情。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
3.18.2 在抢救伤员时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注意抢救过程中的安全,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或拍照,总包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3.18.3 分包要积极配合总包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分包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承担。
3.18.4 分包须承担因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18.5 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应积极配合总包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分包人员的,分包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分包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总包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负。
3.19 分包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3.20 分包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3.20.1 分包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3.20.2 分包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3.20.3 分包的分供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3.20.4 施工现场内,分包必须按总包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3.20.5 总包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
3.20.6 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3.20.7 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总包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3.20.8 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总包指定的厂家购买。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分包对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应满足生产使用要求,并严格按规定要求配戴。否则,总包有权采取措施,若因购置伪劣产品而发生事故和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责任。
3.20.9 分包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其他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3.20.10 分包应在进场后28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总包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因分包方原因引起的安全责任;
3.20.11 分包应指定至少两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并在班组建立安全巡查员制度。
4 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4.1 分包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总包CI战略的要求,按总包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服饰、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4.2 分包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自己负责;
4.3 分包应按照总包要求建立健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4 分包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禁止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4.5 分包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分包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4.6 分包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配有医务人员、紧急抢救人员和设备,并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4.7 分包的生活区应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的通知要求执行。
5.安全费用投入
5.1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5.2分包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施工方案,项目应对其进行审核,经批准后分包须在支付的工程款中优先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
5.3分包应保证安全费用投入满足国家及现场要求,若未按合同及方案要求进行安全投入,项目有权按照合同及方案要求进行投入,所产生的费用由分包承担。”
6.安全奖罚
总包对分包的奖罚除按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进行兑现外,还应按总包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安全奖罚制度执行。由于分包自身原因受到政府机关处罚的,分包独自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7.协议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的签订并不免除分包方应承担的协议中没有提及而政府法律、法规有相关规定的责任。本协议书在分包进入现场时签订,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随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的终止同时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附件2
廉洁协议
为了在工程建设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和苏州市有关建设工程承发包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以及《苏州市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签订廉洁协议的暂行规定》,结合工程建设的特点,特订立本协议如下:
1 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苏州市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工作规则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2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3 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4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5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6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7 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8 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9 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10 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11 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领导或者甲方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
12 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甲方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工程合同造价5%的违约金或行贿、礼品价值金额20倍的罚款,以上述二者金额较大计算,同时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甲方单位予以追缴。
13 甲方项目部不得向乙方借款,如发生此类事件,将对乙方处以借款额5倍违约金,违约金在结算款中扣除。
14 乙方在承接甲方工程施工任务同时供应主要材料行为时,对乙方处以20万元违约金,违约金在乙方承接工程工程款中扣除,工程款不足20万元时,按全部工程款扣除。
15 本廉洁协议作为迈得诺医疗集团有限公司工业生产用地项目劳务派遣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承发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16 本协议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附件3 劳务管理承诺书
甲方单位:中建方圆华东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单位:
为保证迈得诺医疗集团有限公司工业生产用地项目工程工作顺利进行,执行甲方劳务实名制管理,切实维护好工人合法权益,现我司(乙方)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1、保证完全配合甲方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的一切内容,按时提供相应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2、保证设有专职劳务管理人员,且持证上岗,用以对接项目劳务管理工作。
3、无论是否及时足额得到甲方工程款,我司保证均按月足额支付工人工资。
4、我司保证管理人员及工人不会以任何理由来聚众闹事、围堵项目部、围堵甲方办公室、围堵建设方、监理方办公室、上访甲方上级单位及政府部门等,如若有以上任何一种情况发生,则我司自愿承担违约金100000元/次,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5、保证所有工人均从门禁进出施工现场,在门禁系统正常运转情况下,若出现工人不刷卡,不走门禁现象,则我司自愿承担违约金500元/人次。
6、每月我司准时向甲方提供当月的盖章确认花名册、考勤表、工资单及劳务管理报表,并保证上报信息全面、真实、合理,上报资料签字、盖章、手印齐全,同时保证资料数据和项目门禁考勤、云筑劳务网络平台,劳动合同信息保持统一。上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如若出现上报资料数据与甲方项目门禁考勤记录不一致时,则以甲方门禁考勤记录数据为准,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
7、在发生纠纷时,我司管理人员及工人的数量信息、出勤信息、个人信息等均以甲方门禁考勤记录、云筑劳务网络平台上数据为准,并且该数据可作为甲方对我司结算、付款的依据,我司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
8、对于合同外的任何口头承诺及无效协议均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双方只认同最终签字盖章版结算书,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
以上内容,特此承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附件4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性别:年龄:岁 职务:身份证号:) 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其在中建方圆华东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迈得诺医疗集团有限公司工业生产用地项目劳务派遣工程 代理权限如下:
一、负责该工程我公司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质量管理等全面管理工作;
二、负责办理我公司施工范围内工程款结算(含各项现场通知单的确认)、现场签认用工、办理洽商变更手续、补充协议合同的洽谈与签订、物资部领料签字的职权;
三、负责我公司施工范围内的工程劳务分包费的收取、工人工资发放工作事宜;
四、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等事宜。
上述代理人在整个合同履约过程中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公司,与本公司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公司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被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5:
项目章及管理人员签字权限
1、项目公章用于本项目现场施工管理、技术资料等非经济业务,以及与公司内部往来文件。
2、项目公章可用于对业主方的签证、索赔、变更洽商、过程确权工程款申报单事宜。
3、项目公章使用不包含以下内容:合同签署、合同主要条款变更、增加的备忘录或补充协议等文件;借贷或拆借资金;提供担保或信贷证明;签署竣工或退场总结算;以现金或非我司账户收取工程款项;放弃或限制我司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通过各种形式改变合同管辖;调整合同价格、给予经济补偿;约定财务费用等。
4、项目经理签字权限不得超越项目印章的授权范围,其他管理人员依据岗位职责权力范围相应递减;
5、以上禁止内容如经公司批准或者追认视为有效;
6、禁止项目及管理人员对外借款用于项目生产经营等,如发生此类事件,无论是否出于为项目生产经营考虑,所造成的财务费用以及成本一律由行为人承担。
7、各项目及管理人员如超越、滥用职权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依法追责。
8、本文件不仅适用于本项目,管理人员未来负责的项目也要遵守本文件,公司可以不再二次要求管理人员签订;合同相对人一经确认,对未来其合作的所有项目均有约束力。
附件6 迈得诺医疗集团有限公司工业生产用地项目劳务派遣工程价格明细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单位 | 暂定工程量 | 单价(不含税) | 合计(不含税) | 备注 |
1 | 保安队长 | 人工费 | 元/人/月 | 24 | |||
2 | 保安队员 | 人工费 | 元/人/月 | 132 | 24小时不间断轮流执勤;6人*22个月 | ||
3 | 厨师 | 人工费 | 元/人/月 | 20 | |||
4 | 帮厨 | 人工费 | 元/人/月 | 20 | |||
5 | 保洁 | 人工费 | 元/人/月 | 20 | |||
6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包含在上述清单项单价中,不另行记取,但乙方投入安全文明施工的费用不可低于合同额3%。 | ㎡ | 145651.74 | |||
不含税合计 | |||||||
税金(税率%) | |||||||
含税合计 |
注册报名及附件下载地址:https://xy.yzw.cn/sj/bid-detail?tenderId=3055956&source=1&tenderCode=cscec23053000614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