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黔污水厂倒伞式曝气机交流永磁驱动电机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盛黔污水厂倒伞式曝气机交流永磁驱动电机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比选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盛黔污水厂设计规模4万方/日,出水水质执行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二级处理采用卡鲁塞尔氧化沟工艺,安装有6台倒伞式表面曝气机,该型曝气机驱动装置于2018年5月技术改造为交流永磁驱动电机,其中5台75kw、1台90kw,均采用变频控制技术。为提前做好秋冬季稳定运行准备工作,确保工艺设备状态完好和出水氨氮、总氮等指标稳定达标,确保水质稳定达标,新购置并安装1台90Kw曝气机交流永磁驱动电机。
2.2比选范围及内容
2.2.1拆除指定部位旧设备,并迁移至指定地点;
2.2.2《供货清单》内的全新设备的供货及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选型、供货(制造,含随机及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指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测、检验等)、包装、运输和保险、报关、装卸、保管、安装、单机及系统调试、试运行、检验、验收,技术资料提交、人员培训、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等全部内容。
2.3供货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数量及单位 |
建设单位及合同签订单位 |
安装地点 |
备注 |
1 |
三相交流永磁同步电机 |
立轴式、90kw、低速大扭矩直驱型 |
1台 |
重庆市黔江排水有限公司 |
黔江盛黔污水处理厂 |
国产 |
2.4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供货方按业主要求按时送达货物到现场,并按照业主要求在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及其它伴随服务。
2.5交货地点:黔江盛黔污水厂内。
2.6质量保证期: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4个月为止。
2.7施工期间,签约单位无条件配合污水处理厂的安全管理及生产运行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8合同签订单位:重庆市黔江排水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投标人可以是生产企业、代理商或经销商。生产企业投标人注册资金≥200万元,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人注册资金≥ 10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2投标人为设备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具备本次采购设备的生产企业对参加本项目的授权书(提供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3.3投标人至少提供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个合同额为25万元及以上的国内污水厂类似产品供货业绩,可提供投标人自身的销售业绩合同,也可提供经授权的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鲜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原件备查)。
3.4投标人须承诺响应第五章供货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鲜章,格式自拟)
3.5投标人须提供24个月售后服务承诺。国内应设有固定的可提供备品、备件的售后服务中心;一旦接到报修电话后,应在24小时内作出响应,在48小时内派遣有经验的维修监理到现场提供免费维修服务;维修监理赴现场后应及时对故障设备进行检修,并连续进行直至修复。对于一般故障应在12小时内修复;对于重大故障应在36小时内修复。(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鲜章,格式自拟)
3.6在质保期内,投标人应保证按业主的合理要求免费修理或更换因材料或制造不合格而有缺陷的任何设备和附件。如设备无故障运行时间短于缺陷保证期,则设备的更换费用也包含在承包合同总价内(验收之前的任何修理和更换均由承包人承担,质保期从修复之日起重新计算),并赔偿业主由于这些缺陷导致的额外费用或损失。(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鲜章,格式自拟)
3.7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近3月(2022年02月-2022年04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8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 并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鲜章。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11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鲜章(装订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备查。(身份证除外)
4、比选文件的获取
被邀请的投标人于2022年06月27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500元/份标书费,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因疫情影响,本次投标采用现场和非现场方式参与投标,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具体要求如下:
5.1现场递交:
①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07月01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
②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③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比选采购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④标书费缴纳:现场缴纳。
5.2非现场递交(仅限非重庆地区投标人,重庆地区投标人须现场参与投标工作):
①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②方式:投标人通过邮寄方式,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二楼比选采购中心(覃禹收,电话17316745721),各投标人因充分考虑邮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予以接收。
③标书费缴纳及标书费发票开取:扫描比选文件附件中二维码缴纳,并将支付凭证放在快递里,不放在投标文件内(缴纳标书费时请在支付页面输入金额下方备注处备注好单位简称,未缴纳标书费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不予以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文件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中北大楼五楼
联 系 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23-67502458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泥磅紫园路288号
联 系 人:覃老师
电 话:17316745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