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医科大学分子医学检测中心采购生物安全柜第二次网上询价公告
金额
38.4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4/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重庆医科大学分子医学检测中心对 重庆医科大学分子医学检测中心采购生物安全柜 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384,000.00 元)
(专业领域:
实验耗材、标物、器材等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384,000.00 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3-04-14 09: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2023-04-14 11:00:00(北京)
四、保证金
无
五、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一)扫描上传营业执照
(二)扫描上传盖有投标人公章的报价表,报价表格式以“二、清单及技术要求”表格为准,同时需对表格内参数进行响应
(三)请上传清晰PDF版文件资料,若上传资料不清晰或未按要求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中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本项目供货期以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之日开始计算,不等待合同签订时间)
(二)交付地点:
重庆医科大学分子医学检测中心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中标单位按询价文件及合同要求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采购人按技术要求组织验收,如供货时实际产品技术参数达不到询价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采购人将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不支付任何货款且上报上级监督部门进行处理。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该项目总预算为38.4万,投标时上传盖有投标人公章的报价清单,清单须含有项目总价和设备单价、总价,其中单价不超过每台设备的预算单价。评审时以项目总价参与评审,最低价中标。
报价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等货到重庆医科大学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中标后采购人不追加任何费用,若成交供应商因价格问题拖延供货及安装,采购人有权没收其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请供应商在投标时充分考虑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五)付款方式:
1、本项目结算均使用人民币。
2、采购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采购人交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采购人按合同约定金额的100%付款。
3、因服务不善造成采购人财产和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在书面通知中标供应商后,有权从合同款中扣除相关损失的费用。
七、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三)其他说明:
1、中标结果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且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需缴纳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质保期满且质保验收合格后,无违约行为、无廉政、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全额无息退还。若中标单位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禁止其再次参与本项目相关内容投标。
2、供货及安装期间,所有安全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3、中标公示后1个工作日内需提供所有产品的相关检测报告及其他产品参数证明文件(产品生产厂家盖鲜章)供采购人使用部门审核。如中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的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能满足询价文件及用户要求,将视其为虚假应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禁止其再次参与本项目相关内容投标。投标供应商可向使用部门联系人咨询相关设备具体需求情况。
4、使用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黎老师 023-68480005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医科大学分子医学检测中心
联系人:
邓文燕
联系电话:
023-60334382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384,000.00 元)
(专业领域:
实验耗材、标物、器材等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384,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目录: 其他仪器仪表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生物安全柜) | ¥384,000.00 | 1(批) | ¥384,000.00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3-04-14 09: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2023-04-14 11:00:00(北京)
四、保证金
无
五、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一)扫描上传营业执照
(二)扫描上传盖有投标人公章的报价表,报价表格式以“二、清单及技术要求”表格为准,同时需对表格内参数进行响应
(三)请上传清晰PDF版文件资料,若上传资料不清晰或未按要求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中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本项目供货期以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之日开始计算,不等待合同签订时间)
(二)交付地点:
重庆医科大学分子医学检测中心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中标单位按询价文件及合同要求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采购人按技术要求组织验收,如供货时实际产品技术参数达不到询价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采购人将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不支付任何货款且上报上级监督部门进行处理。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该项目总预算为38.4万,投标时上传盖有投标人公章的报价清单,清单须含有项目总价和设备单价、总价,其中单价不超过每台设备的预算单价。评审时以项目总价参与评审,最低价中标。
报价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等货到重庆医科大学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中标后采购人不追加任何费用,若成交供应商因价格问题拖延供货及安装,采购人有权没收其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请供应商在投标时充分考虑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五)付款方式:
1、本项目结算均使用人民币。
2、采购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采购人交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采购人按合同约定金额的100%付款。
3、因服务不善造成采购人财产和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在书面通知中标供应商后,有权从合同款中扣除相关损失的费用。
七、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三)其他说明:
1、中标结果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且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需缴纳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质保期满且质保验收合格后,无违约行为、无廉政、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全额无息退还。若中标单位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禁止其再次参与本项目相关内容投标。
2、供货及安装期间,所有安全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3、中标公示后1个工作日内需提供所有产品的相关检测报告及其他产品参数证明文件(产品生产厂家盖鲜章)供采购人使用部门审核。如中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的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能满足询价文件及用户要求,将视其为虚假应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禁止其再次参与本项目相关内容投标。投标供应商可向使用部门联系人咨询相关设备具体需求情况。
4、使用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黎老师 023-68480005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医科大学分子医学检测中心
联系人:
邓文燕
联系电话:
023-60334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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