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390,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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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家具用具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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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000.00 | 1(件) | ¥390,000.00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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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开始时间:2024-08-09 14:00: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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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截止时间:2024-08-09 17:00:00(北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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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必须上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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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上传说明:
《永川区法院卫星湖人民法庭办公家具及配套装饰项目报价单》及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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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完成货物交付及安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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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付地点:永川区法院卫星湖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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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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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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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60%作为项目预付款,验收合格后,收到供应商开具的有效发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完合同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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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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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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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样品制作:
请有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须到卫星湖法庭现场听取打样交底及勘察现场相关材质色值数据,以保证样品符合要求。法庭现场联系人(方卓茜,19112083662 )。在2024年8月9日16:00前将要求的样品实物送至我院联系人(刘祥辉,19112083801 )处查验,样品必须与报价单材质工艺要求完全相符,未送样品查验的供应商或样品与报价单要求不一致的供应商报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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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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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卓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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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9112083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