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湾自然资规〔2023〕009号
预算金额10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致: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现对芜湖市湾沚区土壤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服务单位选取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机构参与报价。
一、项目简介
1. 项目名称:芜湖市湾沚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服务单位选取项目。
2. 项目编号:湾自然资规〔2023〕009号。
3. 项目限价:100000.00元。
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 项目内容:项目主要用于判别拟供应的“两公一住”(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居住用地)土地是否含有潜在污染,竞得人须按照国家法律规范和行业技术要求,对招标方委托的项目根据地块现场实际状况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竞得人须自行收集相关资料,业主单位给予必要配合。具体项目实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初步采样调查及分析;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等。对土地使用规划用途尚不明确的,按照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标准调查。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报价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禁止挂靠报价,竞得方不得外包此项目,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竞得资格,并列入不良名单记录。
4. 报价人资质要求:需取得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证书或取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即CNAS认证(土壤环境检测资质);
5. 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诚信黑榜”公布的“黑名单”。
三、报价
1.供应商须按“报价函”格式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2.报价应包含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费、安装费、税费等所有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
3.供应商应一次报出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 服务质量、时间及地点
1. 服务地点:湾沚区
2. 服务期限:当项目累计费用总价即将达到10万元时即停止合同(不超过10万元)。
3. 质量要求:按照技术导则要求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按照《安徽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和治理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规定(试行)》要求通过专家评审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审核。
五、付款方式
1. 计价标准:每宗地根据不同的土地利用类型,采取分段计价的方式,总费用为分段对应总价。具体如下:
序号
面积范围(亩)
计价标准(万元)
统一折扣率(%)
1
0--300
A=2.0
50%≤ X ≤100%
2
300--350
A=2.25
3
350--400
A=2.5
4
400--450
A=2.75
5
450--500
A=3.0

项目结算费用计算方式 =  A   ×  X 
2.以上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为完成工作所发生的一切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人员费用、交通通勤、样品的采集与检测分析,报告编制,专家评审会会务等。
3.支付时限:每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需经过专家评审并获得上级生态环境部门批复或备案后,采购人向竞得人一次性支付该宗地块土壤状况调查服务结算价。
六、响应文件
1.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应标明“正本”,另一份应标明“副本”,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则以正本为准;
2. 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在2023年4月   17日16:00时前递交到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湾沚分局办公室(地址:湾沚区行政四号楼408室)
3. 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接受。
4. 响应文件的组成(建议按下列顺序装订)
(1)报价函(格式附后);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
(5)CMA计量认证证书或CNAS认证(土壤环境检测资质);
(6)业绩合同复印件;
(7)区级及以上环保主管部门通报表扬文件、AAA级信用等级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证书复印件;
(8)手持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XRF)、便携式VOCs检测仪(PID)采购证明;
(9)拟派项目组人员配备表(加盖单位公章的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拟派项目组人员有效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10)质量保障措施。
七、开启时间及地点
1. 开启时间:2023年4月17日16:00
2. 开启地点:湾沚区行政四号楼4楼会议室
八、成交办法
1. 成立采购小组
采购小组由三人及以上单数的采购人代表组成。
2. 确定成交供应商
在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湾沚分局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下,采购小组独立开展工作,开启所有响应文件,采购小组根据“百分制评分法”选取竞得人,包含报价分值40分,报价人业绩分值9分,综合实力分值14分,拟派项目负责人分值7分,质量保障措施分值30分,以最终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竞得人出具书面采购书。
2.1 报价评分(40分)(按折扣率)
报价费率范围需介于50%-100%(1%的整数倍),经评审,所有报价人有效报价的最低费率为评标基准费率,费率由低向高依次进行排名(报价费率相同算并列),报价得分按:评标基准费率(排序第一)得满分40分,排序第二的得38分,…,每降一名减少2分。
2.2 业绩评分(9分)
自询价之日起上推五年内,签订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类合同的,有一项加3分,加满9分为止。(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签订时间及金额以业绩合同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签订时间、金额,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由中标公示等。否则,不得分)
注:报价人提供的业绩数量超过业绩满分要求的业绩数量时,按照报价人提供的业绩列表顺序进行评审,无论是否符合要求,超过业绩满分要求的业绩数量之后的业绩不再进行评审。
2.3 综合实力(14分)
(1)报价人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上推五年内获得区级及以上环保主管部门通报表扬、AAA级信用等级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
(2)报价人具有手持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XRF)、便携式VOCs检测仪(PID)用于调查评估工作的专业设备,具备一种的得3分,两种都具备的得6分
注:(1)上述材料提供证书、批复、颁发单位公布或印发的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合同、获奖文件或获奖证明(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须能体现供应商名称,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以上设备需提供设备增值税发票扫描件(或影印件),购买单位需为供应商本单位。
2.4 项目组人员(7分)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本项最高3分;
(2)项目组成人员(共计2人):拟派项目组成人员中具有环境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环境类初级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4分。
注:须提供连续三个月(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有效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环境类专业指:环境监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化学、生态、资源与利用等。
2.5质量保障措施(30分)
质量保障措施指投标方拟定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测方案》(注意篇幅不超过6页,字数不超过3000),由采购人依据各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监测方案中的工作思路是否清晰、表述是否言简意赅、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具体、是否提交现场工作资料等进行横向对比后,酌情评分,评分细则如下:
(1)方案完整、详细有效,能较好保证监测质量的,23<得分≤30;
(2)方案较为完整、详细有效,能基本保证监测质量的,15<得分≤23;
(3)方案较差或者不提供的,0<得分≤15。
3.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1) 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 货物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若有);
(3) 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
(4) 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5) 未响应本采购文件其他实质性规定的。
九、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综合评分次结果低的供应商递补为成交供应商。同时采购人可保留重新采购的权利。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湾沚分局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3-8811008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湾沚分局
2023年4月11日
 
 
附件:
附件1-采购需求.docx
附件2-响应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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