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昌吉市六工镇人民政府西五工村生活污水管网、十三户村二.四.五.片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项目
金额
9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9/09/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zyzb-2019-80y-fw
预算金额9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杨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雪19909940999
标书截止时间2019/10/08
投标截止时间2019/10/15
公告正文

一、 招标项目编号: TZYZB-2019-80Y-FW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第一包
900000
西五工村生活污水管网
2第二包
3500000
十三户村二.四.五.片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 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09-252019-10-08

上午: 10:00-14:00

下午: 16:00-20: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延安南路水木融城31-2-102)

3.标书售价(元): 5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25日10:00时-2019年10月8日19: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件及有限安考证证件(继续教育资料),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的相关证明材料(网络截图),到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以上资料请提供复印件叁套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确认。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9-10-15 11:00:00

七、 投标地址: 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延安南路水木融城31-2-102)

八、 开标时间: 2019-10-15 11:00:00

九、 开标地址: 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延安南路水木融城31-2-102)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标项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开户银行收款账号交付方式备注
1第一包18000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中路支行108258921022网银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账户单位: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中路支行,账号:108258921022,开户行号:104885001033),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2第二包70000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中路支行108258921022网银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账户单位: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中路支行,账号:108258921022,开户行号:104885001033),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其他事项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雪

联系电话: 19909940999

传真:

地址: 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延安南路水木融城31-2-102)

2、采购人名称: 昌吉市六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李杨

联系电话: 李杨

传真: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昌吉市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 胡察

监督投诉电话: 13565368566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 2.招标公告.doc

    30.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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