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伊逊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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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1005007001099001G01 | ||||||||||||||||||||||||||||||||||||||||||||||
招标内容: |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伊逊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伊逊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围数政农字【2024】5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河北省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资金及县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伊逊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
(2)工程建设地址: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3)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对对伊逊河干流县城上游段(棋盘山至县城上游),伊逊河4条主要支流哈里哈河、甘沟子河、大唤起河、道坝子河共46.27km河道,进行河道清淤、河道平整和近岸生态过滤带过滤带建设,达到改善河道水质和修复水生态环境。详见工程量清单。
(4)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5)最高限价:¥8594380.68 元(捌佰伍拾玖万肆仟叁佰捌拾元陆角捌分)
(6)计划工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18 09:00至2024-12-2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宏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ongzb.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1-09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宏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ongzb.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宏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冀财采[2021]7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 地 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邮 编:068450 联 系 人:付春龙 电 话:0314-7516276 招标代理:河北中实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大石庙镇丽园居住小区8#楼3-105 邮编:067000 联系人:焦大强 电话:0314-3165162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 电话:0314-7517085、0314-7528310 电子邮箱:wcfgj@126.com、mlwcswj@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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