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北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运行维护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9.6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8/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113-00165
预算金额39.6万元
招标公司沈北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睿024-6669165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沈北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运行维护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北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13-00165
项目名称:沈北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运行维护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96,000.00
最高限价(元):396,000
采购需求:查看
招标内容:沈北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由党群活动多功能厅、志愿服务沉浸体验厅、文明实践示范区、志愿组织孵化区和指挥中心五大部分组成。实践中心下辖10个新时代文明实践所、133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实践中心软硬件平台以志愿服务为核心,涵盖了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数据管理、平台运行软件以及中心、所、站智能硬件三个方面的综合运管系统。系统整体架构较为复杂,技术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维护点位多,并要求24小时平稳运行。实践中心于2020年建设完毕,已投入使用4年,软件系统运行维护、硬件设备运行维护、志愿活动日常实施管理等需要专业团队保障,同时随着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各个软件(平台)也需要与时俱进,及时迭代更新,以便发挥实践中心的最大功效,促进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精准化、常态化、便利化、品牌化,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参与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真正体现沈北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引领、示范、孵化作用,为新时代沈北新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做出新贡献。具体内容包括如下:1.实践中心解说内容的不定期调整与完善:做好实践中心解说词的详实完善编辑,培养两名解说员,做到适当引领和随时讲解。2.组织开展好实践中心日常活动:根据省、市精神文明办的总体要求,负责制定每月活动计划并上报市里。按照活动计划,组织群众高标准开展好各项活动,并将活动成果进行媒体宣传,并做好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3.高标准完成文明实践考核工作:按照市里考核要求,完成好实践中心自身考核,并指导辖区实践所、站参加市考核的相关工作指导,完成考核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按时上报市里指定邮箱。4.常态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围绕“扫黄打非”工作内容,负责辖区“扫黄打非”示范点日常工作的落实。常态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宣传、清理、巡查等工作。负责接待和处理举报信息的处理和上报。收集整理“扫黄打非”工作成果和档案整理工作。5.发挥好科学普及基地工作职能:根据省市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要求,完成好本基地科学普及的活动开展和工作宣传。组织辖区群众和学校学生定期不定期的开展科学普及活动,提升科学普及能力。按照省、市要求,上报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活动开展情况。6.常态组织好职工书屋日常工作:为辖区职工提供读书场所,做好借阅登记、图书管理等日常工作。定期开展“读书分享”、好书推荐等活动,提升全民读书的良好氛围。7.精神策划与组织文明实践活动:根据群众需求进行策划组织,为其提供精准服务,形成强大的志愿服务合力,满足群众的实际需求,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8.区域内实践所、站的工作指导:指导所、站工作人员进行档案建立、方案解读、活动部署及方案制定、相关文案内容整理等等,提升为群众服务的有效性和人民群众的参与度。9.做好与各委办局文明实践活动的对接:安排专人针对各委办局不同的特色和不同的服务对象提供相应的配合与支持。10.指导辖区各实践所、站高标准完成文明实践工作:按照省、市关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工作要求,指导开展系列精神文明实践活动,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封建迷信腐朽落后文化侵蚀,培育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从而确保辖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全部达标。11.主题活动的发布及相关培训:做好辽宁文化云、小红星志愿服务超市等相关平台的信息录入、审核等工作,大力宣传实践中心的主题活动发布,对参加活动的专业人员和志愿服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指导。12.归集各类文明实践服务数据,建立健全“阵地资源库”、“群众需求库”、“志愿服务库”,形成共建共享的文明实践库:规范数据收集的范围、内容和格式,推进大数据思维、大数据方法和大数据技术在文明实践领域的有效应用。不断完善实践中心的管理系统。在软件的运行过程中,后台实时进行纠错和整理,确保实践中心管理系统的稳定运行。13.小红星志愿服务超市公众号(小程序)的维护与管理:进行小红星志愿服务超市公众号(小程序)的维护与管理,形成实践中心自己的风格和特点,更好的保障实践中心动员、整合、引导和服务能力的持续提升。14.档案管理工作的落实:与实际工作情况相结合,收集整理辖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档案,努力使档案管理工作更具有科学性与规范性,让档案发挥出它自身的价值与社会意义。15.实践中心硬件平台维护:对中心、所、站、点的各类硬件设备比如网络设备、显示(展示)设备、计算机设备、视音频设备等的日常巡检维护,使其随时保持良好运行状态,并根据发展需求提出相关硬件功能扩充建议。16.实践中心软件平台维护:对中心、所、站、点的各类软件(数据)进行日常运行维护,使其随时保持良好运行状态,并根据发展需求提出相关软件功能扩充建议。17.软件功能迭代更新:a.增加实践中心预约功能:为了留存参观人员记录,合理的分配场地、活动室等资源的使用,解决预约冲突、避免场地“闲置”等情况,在微信公众号端开通预约入口,发布可预约的场地、活动室以及时间段,并且实时显示预约状态,实现场地、活动室资源动态分配,简化预约流程,提高工作效率;b.建立日常活动参加报名功能:为了使更多的群众参与到实践中心的日常活动中来,建立一个日常活动报名端口,用来展示活动详情、报名人数等,并且可以在线报名,简化报名流程,提高参与活动的便利性;c.建立扫黄打非宣传和举报功能:为加强文明建设,净化社会环境,持续深化“扫黄打非”工作,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扫黄打非”行动,建立“扫黄打非”宣传与举报模块,在宣传模块中发布相关信息和案例,引导居民自觉抵制非法出版物和不良信息。18、为中心提供专职常驻人员提供服务,其中包括1名管理人员及不少于4名专职人员。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6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8月3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辽宁政府采购网同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形式,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沈阳市沈北新区委宣传部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
联系方式:024-88087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
联系方式:024-66691656
邮箱地址:lnysygcb@163.com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541069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睿、高飞
电 话:024-6669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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