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民航飞行学院天府校区建设工程“多测合一”测绘服务中标公告
测绘服务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售后服务xxxxxXXXXXXXX开发接口开发手册控制测量地形测量规划测量建筑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房产测绘人防地下室多测合一规划建筑面积进行测算统计零星测绘电子文档测绘工程费测绘地理信息天府校区建设天府校区工程地籍图宗地图制作车位测绘房屋不动产权登记测绘咨询服务房屋竣工建筑面积测绘配套电子资料规划竣工测绘影像数据实施测绘测绘图测绘成果数据配套设施建设小区道路建设规划车位划定室内地坪找平建筑施工平面图房屋产权面积测绘市政园林绿化测绘成果资料基础测绘补测测绘成果报告资料修改完善测绘作业技术资料工程规模工期计划服务方案工艺流程技术设计图纸资料电仪设备通讯工具高档办公用品消防安全材料健身交通工具高档用品婚丧嫁娶成果文件勘察设计裸土覆盖专项测绘土地权属调查土地权属界线图界址签章表审批不动产登记
金额
478.2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7/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zkxr-f3007
预算金额666.64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招标联系人冉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曾老师028-85055366
中标公司四川倍谊测绘科技有限公司478.2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成都成房测绘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民航飞行学院天府校区建设工程“多测合一”测绘服务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2-zkxr-F3007(招标文件编号:2022-zkxr-F3007)
二、项目名称:民航飞行学院天府校区建设工程“多测合一”测绘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倍谊测绘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青羊大道213号4楼
中标(成交)金额:478.200182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四川倍谊测绘科技有限公司 | 民航飞行学院天府校区建设工程“多测合一”测绘服务 | 民航飞行学院天府校区 | 规划竣工测绘、建筑面积测绘、地籍测绘,根据本项目的总建筑面积、单体建筑数量及其层数、红线地块的划分、施工许可证的划分等特点并按照地方相关主管主管部门完成全部多测合一的成果。 |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并完成房屋不动产权登记止 | 测绘执行的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和规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雍跃先、万里红、刘霄、唐德旭、奉海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下浮20 %执行,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6205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预算金额:666.6437万元,最高限价:601万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地址: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 46 号
联系方式:冉老师028-81330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 489 号西环广场 3 栋 16 层
联系方式:曾老师028-850553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老师
电 话: 028-85055366
件文标招民航飞行学院天府校区建设工程“多测合一”测绘服务招标编号:2022-zkxr-F3007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一章投标邀请3目录二O二二年六月共同编制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与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71第七章评标办法58第六章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52第五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49第四章供应商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48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27
四、招标项目简介: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预算金额:666.6437万元,最高限价:601万元,单价的最高限价详见第六章“测绘服务内容表”。二、项目名称:民航飞行学院天府校区建设工程“多测合一”测绘服务。一、招标编号:2022-zkxr-F3007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委托,拟对民航飞行学院天府校区建设工程“多测合一”测绘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第一章投标邀请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本项目共1个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供应商应具有工程测量甲级(含控制测量、地形测量、规划测量、建筑工程测量)和界线与不动产测绘甲级资质(含地籍测绘、房产测绘)。(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和“政采贷”有关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采贷”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0〕53号)等有关规定。七、供应商信用融资及政采贷通知:注:以联合体形式(若涉及)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按照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须在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且未处于信息变更状态、未处于冻结或撤销状态。
注:若供应商就本次采购项目所涉及的承诺事项提供虚假承诺或者其他虚假材料以谋取中标或者成交的资格,采购单位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2)网上报名:报名费转款至支付宝账号:412271686@qq.com。将报名资料扫描成图片,连同报名费用支付凭证截图打包发送至邮箱:412271686@qq.com。(1)现场报名:经办人携带报名资料至现场购买。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全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招标文件自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2日上午09: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9号西环广场3栋16层现场或网上购买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八、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十一、联系方式十、本投标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9号西环广场3栋16层)。开标地点: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文件接收时间:2022年7月27日09:30-2022年7月27日10:30)。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7月27日10:30时(北京时间)。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9号西环广场3栋16层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8-81330108联系人:冉老师地址: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采购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注:本前附表以外的相关内容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联系电话:028-85055366联系人:曾老师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有关定义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二、总则
(2)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由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的;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合格的供应商2.4“供应商”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自行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5.4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若不涉及,须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若涉及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列明其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供应商名单;注:
(6)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5)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一)投标邀请;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6.招标文件的构成三、招标文件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
(七)评标办法;(六)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五)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四)供应商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三)投标文件格式;(二)供应商须知;
更正通知通过供应商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相应更正通知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通知的内容。7.3供应商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招标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7.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7.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八)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本项目不组织。8.3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本项目不组织;8.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8.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7.4供应商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9.3如因未翻译而造成的废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9.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可将其视为无效材料。9.投标文件的语言四、投标文件
13.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12.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1.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至少包括下列两部分文件:14.投标文件的组成13.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3.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13.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3.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保险、代理、培训、税费等实施本次采购项目的所有费用(实质性要求)。(一)报价部分。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下五个方面的相关材料:文件二: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严格按照第四、五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文件一:资格性投标文件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3)服务应答表;(2)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1)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二)服务部分。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服务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服务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供应商的服务应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如涉及):(2)供应商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四)售后服务。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4)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3)商务应答表;(2)证明供应商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1)投标函;(三)商务部分。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投标保证金要求见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15.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5.1供应商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第三章格式中“注”的内容,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是否保留在投标文件中,未保留的视为供应商默认接受“注”的内容。15.投标文件格式(五)其他部分。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8.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两部分,且该两部分应分册装订。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7.3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7.2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7.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8.7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18.6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提供电子文档(word版)1份采用U盘制作。18.5“开标一览表”(除单独提供用于开标唱标的以外)应编制于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如有遗漏,将视为无效投标(实质性要求)。18.4单独提供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原件2份,并清楚地标明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18.3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18.2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9.3“资格性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胶装后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胶装后封装在一个密封袋内;电子文档(word版)U盘封装在一个密封袋内;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的原件单独封装在一个密封袋内。供应商至少提交四个按要求封装的密封袋。19.2投标文件包括“资格性投标文件”所有正本、副本、“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档(word版)U盘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19.1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所有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18.9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本次招标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件,包括扫描、复印、影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18.8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活页装订。
20.2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20.1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将告知供应商不予接收的原因。20.投标文件的递交19.6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19.5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密封,并加盖密封章(供应商单位公章、投标专用章、投标专用密封章均可)。19.4密封袋上应分别标注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如有,没有分包的不标注)、“资格性投标文件”、“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供应商名称、正本或副本、年月日等。
五、开标和中标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21.2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21.1供应商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3本次招标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非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22.4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22.3开标时,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供应商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22.2开标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22.1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供应商应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供应商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参加开标活动。22.开标
(3)没有提供“开标一览表”的;(2)单独提交的两份“开标一览表”均未按格式要求签字、盖章,或提供复印件的;(1)单独提交的两份“开标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的;22.7开标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6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5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供应商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当场予以更正。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供应商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供应商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供应商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2)根据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23.1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23.开标程序
(1)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过程中,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中标供应商: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评标结果等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25.评标情况公告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24.开评标过程存档
26.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6.中标通知书(5)中标候选人恶意串通。(4)中标候选人提供虚假材料;(3)中标候选人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2)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7.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收取。本招标文件特别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六、招标代理服务费26.5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转账凭证及身份证明证件加盖公司鲜章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室领取中标通知书。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9号西环广场3栋16层。26.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也应当返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2供应商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
27.2代理服务费转款账户:(3)收费标准:(2)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执行。(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7.1中标供应商须按如下标准和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28.3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与排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8.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实质性修改。28.1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8.签订合同七、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注明项目简称及编号)。收款单位: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成都石灰街支行银行账号:4402213009000021103
29.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29.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29.1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29.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28.4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采购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或扫描发送至报名邮箱。(详见须知附表中联系方式)
32.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31.补充合同中标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30.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34、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3.合同公告32.2如果中标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32.1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6.2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36.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36.验收35.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5.1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5.履行合同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38.供应商纪律要求八、投标纪律要求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付款详见第六章商务要求中付款方式。37.资金支付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8.1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8.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其他39.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九、询问、质疑和投诉(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41.(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和服务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40.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资格性投标文件xxxxx项目(正本/副本)封面:格式1-1第一部分“资格性投标文件”格式
XXXX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格式1-2投标时间:年月日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
日期:XXXX。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XXXX。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特此声明。本授权声明:XXXXXXXX(供应商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XXXXXXXX”项目(招标编号:XXXX)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二、承诺函格式1-33、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1、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7、我单位非联合体投标单位。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第二部分“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格式注: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三、供应商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格式1-4日期:XXXX。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人名称: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xxxxx项目(正本/副本)封面:格式2-1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XX”项目(招标编号:XXXX)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次项目采购活动。我方授权X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XXXXXXXX(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一、投标函格式2-2投标时间:年月日采购项目编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四、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三、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XX天,并满足招标文件中其他关于投标有效期的实质性要求。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
格式2-3日期:XXXX年XXXX月XXXX日。传真:XXXX。联系电话:XXXX。邮政编码:XXXX。通讯地址:XXXX。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方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二、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一、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二、承诺函
九、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招标文件第二章关于“投标费用”、“知识产权”、“合同转包”、“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履行。八、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和服务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七、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若涉及)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的优惠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响应产品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五、如果有《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等相关法律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十二、与我方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单位为:XXX;存在管理关系单位为:XXX十一、本次投标报价是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十、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投标报价应为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内容的报价包括不限于人工、保险、税金等实施本次采购项目的所有费用。注:开标一览表格式2-4日期:XXXX。
格式2-5投标日期:XXXX。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3.合同结算总价按合同约定的单价(合同中单价为固定单价)及经“多测合一”成果审核部门审核通过的测绘成果中的工作量作为依据计算。“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以上报价均为含税价格。总价合计相等。“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注:1、供应商应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报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四、分项报价明细表